1、xx市xx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2、xx市农贸市场分级评定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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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海陵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XX市市:区) 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综合考核实施细则(X效能发2020】3号)和区政 府办海陵区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泰海政办2017】167号), 推进海陵区农贸市场公益性建设,实现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努力把我区农贸市场 建设成为提升城市品味与形象的重要窗口,结合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 生城市创建要求和我区农贸市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为宗旨,突出问题导 向,强化系统思维,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通过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 机制,全

2、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着力保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创造整洁优美 的市场环境,构建阳光菜篮子”服务体系,树立海陵城市新形象。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强化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落实镇街属地 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鼓励建设智慧型农贸市场,推动农贸市场管理信息化、制 度规范化,解决农贸市场证照管理、环境卫生、硬件设施、食品安全、源头可溯、 诚信经营、绿色生态等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农贸市场管理规范、经营有序、 服务优质、环境整洁。三、管理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农贸市场属地管理,各镇街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 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组织辖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督 促农贸

3、市场主办单位落实管理责任。(二)部门协同原则。区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会同 各镇街共同做好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市场主体原则。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农贸市场主办方是市场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农贸市场建设、维护、管理、创 建等工作负全责。四、考核对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全区范围内已通过市提档升级考核验收,建成食品快检室且正常开展 检测工作的农贸市场。五、考核依据及内容依据XX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XX市智慧农贸市场(阳光菜篮 子)验收标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0年 度XX市市(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综合考核实

4、施细则海陵区农贸市 场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重点考核各镇街属地责任、农贸市场主体责任落实 情况。考核内容详见附件1和附件2。六、考核方式考核工作在海陵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 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实施。(一)对镇街的考核对各镇街属地责任的落实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制,将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情况 纳入镇街绩效考核体系,对考核结果进行书面通报。重点考核镇街对属地农贸市 场长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周边环境、配套设施及履职督办情况(考核评分标准见 附件1)。(二)对农贸市场的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采取每周检查、月计分和年终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考根考 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年终综合得分=

5、每月得分累计相加/ 12加减分。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分别减分:(1)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的,1次扣2分;(2 )对消费者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重复投诉或越级上访的,1次扣1分;(3)市场内经营者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的,每累计1户扣5分。(4)在区级组织的各类创建检查中存在问题,被通报批评的,两处(含两 处)以下问题扣0.25分,三处问题扣0.5分,三处(不含三处)以上问题扣1 分;在市级组织的各类创建检查中存在问题、被通报批评的,按区级标准的1.5 倍扣分。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况分别加分:考核年度内被评为国家文明诚信市场、江苏省文明诚信市场、XX 市文明诚信市

6、场”的,年度考核分别加5分、3分、1.5分,加分后的总分累计 不超过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七、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除配合做好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日常考 核外,同时要履行好各自职能。其职能分工如下:(一)区文明办:督促各镇街落实好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属地责任,对文明城 市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二)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奖励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和 资金保障等工作。(三)区城管局:负责对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开展 市场周边环境的整治,依法对占道经营、违章搭建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管。(四)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

7、贸市场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动 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五)区商务局:负责制定行业管理规范,指导行业自律;牵头负责制定规 划,负责全区标准化菜场(农贸市场)建设和提档升级考核审验工作。加强与市 级部门沟通对接,确保标准化菜场建设达标率100%o(六)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完成领 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目标考核,适时开展督查 督办,并进行书面通报。查处无照经营、虚假广告、非法销售野生动植物等违法 行为;监督管理市场计量工作;督促农贸市场经营者做好摊位费价格公示工作, 规范农贸市场收费;依法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管。(七

8、)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做好农贸市场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督导 各公安派出所抓好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八、考核奖惩(一)明确考核等次。根据年终综合得分确定各市场年度考核是否达标,80 分为达标线,年度综合得分低于达标线的市场不予长效管理奖励,考核结果报区 政府审核并公示。(二)设立奖励资金。在市级长效管理考核奖补的基础上,区政府配套农贸 市场长效管理奖励资金,一、二、三星级农贸市场最高奖励金额分别为:3万元、4万元、5万元。根据各市场年终综合得分,结合市场星级(智慧)标准,按照 考核得分情况分别给予奖励。实际奖励金额二星级农贸市场最高奖励金额X年终综合得分/100。区财政局根据农贸市

9、场年度考核情况将奖励资金拨付至区市场监管局,由区 市场监管局按照要求和标准将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分别发放至各农贸市场主办单 位。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和设施完善。(三)授予荣誉称号。对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前三名且得分在90分(含90 分)以上的市场,提请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授予长效管理优胜市场” 称号。(四)建立惩戒机制。1 .压实管理责任。严格坚持和落实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主办方主体责任、 所在镇(街)的属地责任。对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督查和各类创建中发现的同类问 题,实行一次扣分、两次约谈、三次处罚的制度。2 .强化结果运用。对全年平均考核得分低于80分或连续2个季度考核得分 低于80

10、分的农贸市场(含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取消年度长效管理奖励资格, 由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场属地镇街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在 全区书面通报。3 .星级动态调整。实行星级等次”动态调整机制,对全年平均分低于80分或连续2个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农贸市场在下一年度长效管理考核中降 低一个星级等次参加考核,原一星级市场被降级的参加下一年度长效管理考核但 不发放考核奖励资金。九、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海陵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 管领导任组长,区文明办、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区财政局、商务局、农 业农村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

11、公室, 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市场合同)监管科,负责考核事项的组织、 协调、督查及结果汇总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形成合力。(二)严格考核标准。各镇街要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的领导,督促市场主 办方落实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和常态化。各市场主办方要认真学习评分标准,对标找差,落实整改。领导 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组织开展督查考评;要坚持公平、公正、 公开,及时告知考评情况;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督查属地镇街、市场主办方 整改落实,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三)优化结果运用。对年度考核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星级农

12、贸市 场参评各级文明诚信市场、放心消费单位等评选活动,优先推荐综合考 核得分90分以上的市场。附件:1. XX市海陵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评分标准(镇街)2. xx市海陵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市场主办方)附件1XX市海陵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评分标准(镇街)序 号考核 项目考核内容分 值评分标准得 分1组织领 导 (25分)建立农贸市场管理领导班子,落实 专职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经费 保障。10未建立领导班子的,扣5分;未落 实管理人员的,扣3分;无经费保 障的,扣2分。2定期召开农贸市场管理工作会议, 研究部署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的 措施、方案。7未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的,扣3分;

13、无工作方案、管理措施或者措施不 力的,扣3分。3组织市场主办方开展文明城市、卫 生城市等创建活动。8在市区两级组织的创建测评中,发 现问题被通报的,参照农贸市场扣 分标准同比例扣分。4周边环境(25 分)市场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黑臭水 体和暴露垃圾。6发现有一处黑臭水体或暴露垃圾 的,扣1分。5周边车辆停放有序,不占用、堵塞 肓道和交通要道。7车辆停放无序,有占用、堵塞盲道 和交通要道现象的,发现一处扣1 分。6市场周边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现 象。7发现有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现象的, 有一处扣1分。7周边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 牌现象。5发现有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 牌的,有一处扣1分。8

14、配套设施(25 分)有布局合理、卫生整洁的市场公厕。6市场公厕布局不合理的,扣3分; 卫生环境差的扣3分。9设置满足市场需要的停车场。6停车数量不能满足市场需要的,扣3 分;坑洼不平整的扣3分。序 号考核 项目考核内容分 值评分标准得 分10配套设施(25 分)有与市场下水管道相连接且畅通的 污水管网,不污染道路和环境。6市场下水管道未连接污水管网的, 扣3分;造成道路和环境污染的, 扣3分。11设置法规、健康教育、公益广告等 宣传栏利违章公告等公示牌。7未设置公示牌、宣传栏的不得分; 内容不及时更换的扣2分。12履职督办(25 分)落实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属地责任。5未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的不得分;

15、管 理不力的酌情扣分。13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农贸市 场开展一次长效管理考核,将考核 结果及时报区市场监管局。12全年少组织一次执法检查考核活动 的,扣1分;少报一次检查结果的, 扣0.5分。14对农贸市场主办方长效管理情况存 在问题督查督办。8存在问题未及时督查督办或整改不 到位的,有一次扣1分。15否决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一票否决:(1)在迎接国家级、省级各项创建 检查中出现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创建达标的;在消防、食品 安全等方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附彳牛2XX市海陵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市场2E办方)序 号考核 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 分1基础工作(20

16、 分)建立市场食品安全、信用管理、消 费投诉、卫生管理、安全管理、计 量管理、消防安全、活禽交易等管 理制度,并做到公布上墙。4有1项制度不健全或未公示的,扣 0.5 分。2配备合理、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保洁 人员(不低于市场摊位数的15%, 其中保洁人员不低于50%)。4按规模,每少1名管理人员或保洁 人员扣1分。(看工资发放表)3设置文明创建公益广告、健康教育 宣传栏等,并及时更新内容。4以诚信经营、倡导绿色生活为重点, 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 人、“八礼四仪”公益广告和“图说 我们的价值观”通稿作品;设置健 康教育宣传栏。缺1项扣0.5分。4设置便民志愿服务点、公平秤、投 诉服务台

17、。4设置不到位的,有1项扣1分,便 民志愿服务或投诉处理记录不完整 的,有1项扣1分。5设置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及物防、 技防、人防安全设施。4有1项不符合标准的,扣1分。6食品安全(20 分)经营户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5发现1起,扣0.5分。7食品检测设备配置到位,配备专业 检测人员,按规定开展检测活动, 每周快检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 12批次,检测项目不少于3种。5食品检测设备未配备齐全的,扣3 分;无食品安全专业检测人员的, 扣2分;未按照规定批次正常开展 检测活动的,扣3分;检测结果未 及时公示、台账记录不完整的,扣2 分。(暗访)序 号考核 项目考核内容分 值评分标准得 分8食品

18、安全 (20 分)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农产品 安全追溯体系,落实专人执行索票 索证制度,票据保存规范,台账登 记完整。5没有建立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农 产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扣2分;未 落实专人负责的,扣1分;票据保 存不规范的扣1分;台账登记不完 整的扣1分。9及时处置、上报各类食品安全事故。5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不及时、有漏报、 瞒报情况的,不得分。10环境卫生 (20 分)场内无乱扔杂物,地面无积水、无 痰迹,无暴露垃圾。5发现1处,扣05分。11设有公共厕所,有专人保洁管理,5未配置公厕的,不得分;无专人保符合卫生要求,无明显异味。洁管理的,扣1分;不符合卫生要 求的,扣1分;有明显异味

19、的,扣1 分。12活禽交易区坚持清洗消毒制度,宰 杀间干净卫生,无明显异味。5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扣2.5分;宰杀 间卫生环境差、异味重的,扣2.5 分。13按比例配置加盖保洁桶,标注分类 标识,垃圾桶无垃圾外溢,垃圾清 运及时。5配置不到位的扣2分;垃圾未进行 分类的扣2分;垃圾桶卫生状况差, 发现1个扣0.2分;垃圾清运不及时, 发现1次扣1分。14交易秩序 (20 分)场内经营者证照齐全,亮证亮照规 范统一。4有无照经营的,该项不得分;未亮 证亮照的,发现1户,扣0.5分;市 场亮证亮照不规范统一的,扣1分。15管理规范有序,场内上市商品陈列 整齐美观,无出摊、出店、占道经 营现象。4发现

20、出摊、出店、占道经营现象, 有1处,扣0.5分。16场内广告设置合理,内容规范,无 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2发现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 的,有1处,扣0.5分。17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 范服务。2发现有不文明经营现象的,有1次, 扣0.5分。序 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 分18交易秩序 (20 分)推行明码标价,每日在市场显著位 置规范公布农产品指导价格。4未推行明码标价的,扣2.5分;未按 规定公布指导价的,扣2.5分。19使用符合法定标准的计量器具,无 短斤少两现象。4计量器具未依法检定的,发现1个, 扣05分;短斤少两未按规定处理 的,每有1起,扣05分。

21、20周边环境(10 分)门口或入口附近无乱设摊点经营现 象。3发现门口或周边有乱设摊点经营现 象的,有1处,扣05分。21非上下货时间,车辆不得进出市场。2发现非上下货时间有车辆进出市场 的,有1次,扣0.5分。22市场进出口及周边车辆停放有序, 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 盲道现象。3车辆停放无序,有占用、堵塞、封 闭消防车通道、盲道现象的,有1 处,扣0.5分。23周边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 牌现象。2发现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 的,有1处,扣05分。24商户管理(10 分)加强市场巡查制,对经营户实行动 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 好巡查记录。3无巡查记录的不得分;巡查记

22、录不 全的扣1分;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 的扣2分。25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经营者遵守法 规和市场规章制度,法制观念强。3正常开展活动的得2分;未组织开 展活动的不得分;市场内经营者违 法行为被查处数多的不得分。26开展“文明经营户”评比活动,经2开展评比活动有结果的得分;未开营者素质有提升。展活动的不得分。27实行信誉管理制度,对严重违法违 规的经营户者,实行市场退出制度; 建立经营者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一 户一卡)。2对严重违法违规的经营户者,未实 行市场退出制度的扣1分;未建立 经营者不良行为记录制度的扣1分。28否决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一票否决:(1)在迎接国家级、省级各项创 建检查中

23、出现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创建达标的;(2)在消防、 食品安全等方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XX市农贸市场分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XX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 规范XX市农贸市场分级管理工作,保障分级评定工作顺利 开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市农贸市场的等级评定、分级管理等工作, 依照本办法进行。第三条农贸市场分级评定管理是指将全市农贸市场分 为一、二、三、四共四个等级,一级市场等级最高,四级市 场等级最低,授予等级标志。监管部门根据不同的市场等级, 采取不同的监管强度和措施,以达到科学、规范、长效管理 市场的目的。第四条农贸市场分级评定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 理、分

24、级负责、分工合作原则。第五条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农贸市场分 级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一级市场的评定工作,各 县(区)工商和质监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二、三、四级市 场的评定工作,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参评的一级市场。第六条 分级评定以XX市农贸市场评级标准为依 据进行评分,XX市农贸市场评级标准附后。第七条 对评级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评为一 级市场,对评级总分在8090分之间(不含90分)的评为 二级市场,对评级总分在7080分之间(不含80分)的评 为三级市场,对总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评为四级 市场。第八条对未获得等级的农贸市场的分级

25、评定每年组 织一次;对已获得等级的农贸市场,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对提高或降低市场等级的,可另行组织评定。第二章评定程序第九条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对照XX市农贸市场评级标准,对各县(区)推荐参评一级的 农贸市场进行评分,并确定等级。第十条 各县(区)工商和质监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相 关部门对照XX市农贸市场评级标准,将辖区农贸市场评 定为二、三、四级。第十一条 各评定部门选派2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 查。核查人员按照农贸市场评级核查表内容,对被核查 的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管理和服务状况进行量化评分,并由 核查人员和被核查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方负责人签字。第十二条 评定结果由评定部门向社会公

26、示,广泛听 取经营户、消费者意见,公示期为15天。第十三条 在公示期间,对农贸市场评级名单有异议, 经评定部门研究确定需要启动复评程序的,由评定部门对异 议农贸市场按照XX市农贸市场评级标准进行重新评分、 重新公示,并最终确定等级。第十四条 公示期届满,各方对农贸市场评级名单无 异议的,由评定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五条 县(区)工商和质监行政管理部门将评定 为二、三、四级的市场名单上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十六条 按照“谁评定,谁颁发”的原则,由市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县(区)工商和质监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 作等级标志牌颁发给各市场经营管理方。等级标志牌应当标 示下列内容:等级;市工商行政管理部

27、门或县(区)工商和质 监行政管理部门名称;认定日期等。第三章分级管理第十七条各相关部门可依据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实际, 对已评定的农贸市场实行动态分级管理。根据市场分级结果, 对不同级别的市场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增加对低级别市场 的检查频次。第十八条 各相关部门重点检查市场的基础设施、配套 设施维护、规范的管理服务、环境卫生以及上市商品安全管 理、品牌经营等情况,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可根据不同情 况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促其整改。县 (区)以上相关部门采取上述措施的,应将处理结果报市直 相关部门备案,并可抄告同级县(区)工商和质监行政管理 部门。第十九条 农贸市场发生下列问题之一

28、的,应当降低 一个市场等级:(一)农贸市场业主和经营管理方因管理工作不到位, 被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通报 批评的农贸市场,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二)农贸市场发生一次食品安全、动物疫情、安全生 产事故的;(三)农贸市场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造成恶劣影 响或被检查发现突出问题的;(四)经每两年一次的复审,分数达不到原等级市场总 分要求的;(五)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降低级别的市场名单,由原评定部门进行公示,公示 期为15天。公示期间,对市场降级名单提出异议的,由原 评定部门进行复审,重新公示,并最终确定等级。公示期届 满,各方对市场降级名单无异议的,由原评定部门统一向

29、社 会公布,并收回原等级标志牌,重新发放新认定的等级标志 牌。第二十条 农贸市场可申请提高市场等级,每年定期 经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县(区)工商和质监行政管理部门 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评审,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县(区) 工商和质监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 期间,对市场提级名单提出异议的,由原评定部门进行复审, 重新公示,并最终确定等级。公示期届满,各方对市场提级 名单无异议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县(区)工商和质 监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并收回原等级标志牌,重 新发放新认定的等级标志牌。第二十一条 鼓励农贸市场提高市场等级。具体扶持 政策和奖励办法由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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