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州市科技专项资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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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2024年湖州市科技专项资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预算编制、资金分配、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湖州市市直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政办发(2024)18号)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十二条政策意见(湖财企(2024)105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实施期限原则上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期内按照当年年初专项资金预算总额进行控制,到期后根据政策评估结果,确定相关政策的保留、调整或取消,新的实施细则出台前仍按本细则执行。第二章支持对象、扶持重点和补助标准

2、第三条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支持对象主要是在湖州市本级范围内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发明人。第四条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扶持重点包括支持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和高水平服务等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科技专项资金(知识产权)资金可安排用于其他市委、市政府支持的创新工作。第五条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知识产权)补助标准(一)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1 .对承担市级和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分别给予每项最高不超过20万元和10万元的补助。2 .对获批的地理标志商标(产品)、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给予每件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3 .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10

3、件以上的企业,同一主体一个年度内给予不超过2万元补助。4 .对获得中国专利(含外观设计)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每件最高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奖励。(二)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5 .对列入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的,给予5万元补助。6 .对企业在国内(含港澳台)通过司法途径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并胜诉的,给予司法判赔金额的20%资助,同一主体一个年度内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企业主动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并取得胜诉的,给予维权费用的50%补助,同一主体一个年度内最高不超过30万元。7 .对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核准开放专用标志达到5件以上的管理机构或注册人,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3万元补助。8

4、 .对认定的市、省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分别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于1万元、3万元的奖励。9 .对企业或社会组织以自有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数据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向保险公司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对实际支付保费超过1万元的给予50%补助,同一主体或社会组织一个年度内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兀O(三)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10 .对列入市级专利导航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对产业导航和企业导航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新建省级以上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对列入省专利导航项目、知识产权预警项目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11 .对被首次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业的专利

5、产品的,给予每件1万元奖励,同一主体一个年度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12 .对中小微企业获得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专利转让、许可的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给予受让(被许可)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高校、科研机构将专利许可(转让)给企业的,给予合同实际收取费用的5%资助,同一主体一个年度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13 .对企业以获得的专利权、商标权、数据知识产权开展质押并向银行贷款且正常偿还贷款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支付贷款利息8%补助,同一主体一个年度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非纯专利权、商标权、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不予补助。14 .对通过

6、符合要求的发行期限为一年以上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进行融资的,最高按照企业实际融资额的3.5%给予补助,同一主体一次性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四)知识产权高效能管理和高水平服务15 .对认定市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1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认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5万元、1()万元的奖励,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升级为示范企业的,补差奖励。对新建省级品牌指导服务站的,给予每家5万元的补助。16 .对获得市级优秀发明人、突出发明人的,分别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2万元的奖励。17 .对首次获得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或知识产权高级技术职称且在本

7、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对所在单位按照每人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一人的同一证书只补助一次,同一主体每年申请人数不超过3人。第三章资金分配与拨付方式第六条科技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按照因素法和项目法的方式进行分配。(一)因素法分配。因素法分配的资金主要是政策性补贴、奖励类资金,根据政策规定、目标任务、以往年度实施绩效等情况,选择相应的具体因素和权重进行测算分配。(二)项目法分配。项目法分配主要是知识产权政策类别资金,根据创新主体申报情况和项目建设条件,择优安排项目,分配财政补助资金。第七条资金拨付方式。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财政局按照湖州市财政惠企资金一键兑付管理细则等规定的流程,联合上

8、报市政府审批或备案,然后由市市场监管局发起资金兑付流程,通过一键兑系统平台兑付,兑付类型“认定类和“申报类(一)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科技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中涉及吴兴区、南涪区、南太湖新区辖区内财政预算单位的补助资金,属于转移支付资金。由区财政部门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市下达的预算额度和资金文件拨付。(二)市直单位补助资金的拨付。科技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中涉及市直单位的补助资金,分两种情况拨付。一是安排给部门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由相关单位编入部门预算;二是安排给其他市直单位的专项资金,编入市市场监管局部门预算,并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原则上应全部纳入“一键兑”系统平台兑付。科技

9、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在“一键兑”系统平台兑付的事项分为认定类、申报类等两类:1.申报类事项。主要包括:地理标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知识产权维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的专利产品、专利转让和许可、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高级技术职称等。2.认定类事项。主要是指除申报类事项以外,已明确按认定、获奖、荣誉等资格享受相应具体奖补标准的项目。因技术原因不适宜纳入“一键兑”系统平台兑付的个别事项,经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会商,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直接授权拨付。第八条项目申报。(一)因素法分配资金的项目申报流程。因素法分配的资金,一般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部门发布的认定、奖

10、励、立项、资金下达文件,市委、市政府的批复或会议纪要,以及共建协议,与市财政局会商后下达。(二)项目法分配资金的项目申报流程。项目法分配的资金,一般由申报主体根据当年度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上发布的项目申报通知,各类创新主体自主申报。经形式审杳、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网上公示后,正式发文立项。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再根据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上发布的资金申报通知,通过“一键兑”系统平台申请资金兑付。第九条项目管理。主要针对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和专利导航项目(主要包括产业专利导航、企业专利导航等)。1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必须遵守项目管理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计划,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11、负责,不得违反规定重复申报或虚假申报。区市场监管局或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审核,重点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申报项目的审定,组织技术、财务专家或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2 .立项审批。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当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或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察看、联合审查,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并对项目择优排序,提出立项建议,并报请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拟立项项目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市市场监管局发文立项。3 .项目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共同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合同(任务)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履行责任和义务,按进

12、度高质量完成相关研发任务。并按规定归集研发费用,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4 .项目变更。推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赋予科研人员在技术路线选择、资金使用、团队组建、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自主权。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考核指标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可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调整项目组成员,延长实施期限。上述调整应按规定书面报备。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目标任务、绩效指标、项目预算总经费、再次延期等原则上不得变更,必须经过市市场监管局审批同意,其中项目预算总经费调减必须经费市财政局审批同意。5 .项目验收。项目验收以合同(任务)书为主要依据,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一次性综合评价。有关要求和方式按照项目

13、验收管理办法执行。第四章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第十条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自评、监控等工作,相关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科技专项资金(知识产权)的重要依据,对效益优秀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发现问题的,要督促及时做好整改落实,确保完成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第十一条区级市场监管局与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跟踪指导,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进行资金使用管理和财务核算。对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做好整改。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湖州市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湖市监知(2022)152号)同时废止。有关中央和省要求市级承担的刚性配套资金,按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在本细则实施期限内,上述奖补政策依据的文件有调整变化的,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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