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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器械GMP无菌医疗器械,医疗器械GMP,以ISO13485为基础,结合中国国家法规产品以注射器为基础灭菌以EO灭菌为基础,结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无菌医疗器械检查指南总共有253项,其中重点项32项,一般项221项.重点项要求全部合格一般项允许有10%不合格,GMP检查管理办法,第四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请产品首次注册和重新注册时,应当申请医疗器械GMP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领、换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变更其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地址、生产范围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生产企业的申请按照本办法进行现场检查。,细则结构,共13章(92条)1
2、、总则(13条)2、管理职责(46条)3、资源管理(722条)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生产环境(洁净区)要求工艺用水和工艺用气要求4、文件与记录(2327条)5、设计和开发(2837条),细则结构,6、采购(3841条)动物源材料、初包装要求7、生产管理(4262条)产品实现的过程控制洁净区内设备设施要求灭菌过程要求无菌操作技术8、监视和测量(6368条)菌检、留样9、销售和服务(6973条)10、不合格品控制(7477条),细则结构,11、顾客投诉和不良事 件监测(7881条)12、分析和改进(8287条)13、附则(8893条)术语、适应范围、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不涉及条款附录 洁净室设置原则
3、共32个条款为重点项,术语,无菌医疗器械:旨在满足无菌要求的医疗器械。批号:用于识别一批产品的唯一标示符号。生产批:指在一段时间内,同一工艺条件下连续生产出的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的产品确定的数量。灭菌批:在同一灭菌容器内,同一工艺条件下灭菌的具有相同无菌保证水平的产品确定的数量。,术语,灭菌:用以使产品无任何形式的存活微生物的确认过的过程。无菌:产品上无存活微生物的状态。初包装材料: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即我们所说的小包装),术语,洁净室(区):需要对尘粒及微生物含量进行控制的房间(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作用均具有减少对该房间(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洁净度:洁净环境
4、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一粒径的悬浮粒子的允许统计数。,术语,无菌加工:在受控的环境中进行产品容器和(或)装置的无菌灌装。该环境的空气供应、材料、设备和人员都得到控制,使微生物和微粒污染控制到可接受水平。顾客投诉:任何以书面、口头、电讯的形式宣称,已经投放市场的医疗器械在其特性、质量、耐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及性能等方面存在不足的行为。,术语,忠告性通知:在医疗器械交付后,由生产企业发布的通知,旨在在以下方面给出补充信息和/或建议宜采取的措施:医疗器械的使用;医疗器械的改动;医疗器械返回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的销毁。,术语,标记:书写、印刷或图示物。标帖在医疗器械上或其包装箱或包装物上;或随
5、附于医疗器械。有关医疗器械的标识、技术说明和使用说明的资料,但不包括货运文件。,术语,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重点项(4),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规定各机构的职责、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可兼任0403质量管理部门具有独立性,能独立行使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性的职能 0404,重点项(9),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并维护产品生产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监视和测量装置、仓储场地等基础设施以及工作环
6、境,生产环境应当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企业的厂房的规模与所生产的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要求相适应。(检查相关记录证实达到了相关要求)0901-口头说无效,要有文件证明生产设备;(包括灭菌设备、工艺装备)的能力(包括生产能力、运行参数范围、运行精度和设备完好率)与产品的生产规模和质量管理要求相符合0902企业所具备的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及过程监视设备能满足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监视和测量的需要,这些仪器或设备的数量与生产规模相适应0905-口头说无效,要有文件证明,重点项(12),生产企业应当确定产品生产中须避免污染、在相应级别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的
7、过程。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洁净室(区)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相同级别洁净室间的压差梯度要合理。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中洁净室(区)的级别设置原则见附录。洁净室(区)的洁净度级别要符合“设置原则”要求。1202-无菌产品,要在30万级以上生产;小包装袋,要在30万级以上生产,洁净室(区)洁净度级别设置原则,1、采用使污染降至最低限的生产技术2、植入和介入到血管内器械,(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不低于10 000级。植入血管:血管支架、心脏瓣膜等。介入血管:各种血管内导管等,洁净室(区)洁净度级别设置原则,3
8、、植入到人体组织、与血液、骨腔或非自然腔道直接或间接接触器械,(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等,不低于100 000级。植入人体组织器械:起博器、给药器、人工乳房等。与血液间接接触器械:输液器、输血器等。与骨接触器械:骨水泥等。,洁净室(区)洁净度级别设置原则,4、与人体损伤表面和粘膜接触器械,(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精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不低于300 000级。与损伤表面接触:烧伤或创伤敷料等。与粘膜接触:无菌导尿管、气管插管等。,洁净室(区)洁净度级别设置原则,5、与器械的使用表面直接接触、不清洗即使用的初包装材料,应与产品生产环境的洁净度相同;若初包装材
9、料不与无菌医疗器械使用表面直接接触,不低于300 000级。6、无菌加工灌装封,在10 000级下的局部100级。,洁净室(区)洁净度级别设置原则,7、洁净工作服清洗、干燥和穿洁净工作服室、专用工位器具的末道清洗与消毒的区域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可低于生产区一个级别。无菌工作服的整理、灭菌后的贮存应在10 000级洁净室(区)内。,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表,重点项(14),生产厂房应当设置防尘、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门、窗及安全门应当密闭。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当便于清洁,能耐受清洗和消毒 洁净室(区)内的门、窗、安全门密封。1403,重点项(21),生产企业应当确定所需要的工艺用水,当
10、生产过程中使用工艺用水时,应当配备相应的制水设备,并有防止污染的措施,用量较大时应通过管道输送至洁净区。工艺用水应当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工艺用水的输送或传递能防止污染。若产品的加工过程需要工艺用水时,企业配备了工艺用水的制备设备,并且当用量较大时通过管道输送到洁净区的用水点。按规定对工艺用水进行检测2102对于直接或间接接触心血管系统、淋巴系统或脑脊髓液或药液的无菌医疗器械,若水是最终产品的组成成分时,使用符合药典要求的注射用水;若用于末道清洗使用符合药典要求的注射用水或用超滤等其它方法产生的同等要求的注射用水。与人体组织、骨腔或自然腔体接触的无菌医疗器械,末道清洗用水使用符合药典要求的纯化水
11、。*2103对于2103,我们不适用。对于2102,也不适用,但要注意漂白用软水控制,重点项(35),生产企业应当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适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并保持确认结果和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设计和开发的确认可采用临床评价和/或性能评价。进行临床试验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的要求 对于按法规要求需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提供符合法规要求的临床试验的证实材料 3504-研发中心要整理临床试验的文档,重点项(38),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采购控制的程序并形成文件,以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 如采购的产品可能导致最终产品的安全性能下降,企业保持的对供方实施控制
12、记录足以证实所采购产品可保证产品的安全性3804,重点项(40),采购信息应当清楚地表述采购产品的要求,包括采购产品类别、规格型号、规范、图样、过程要求、人员资格、质量管理体系和验收准则等内容。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可追溯性要求的范围和程度,保持相关的采购信息。重要采购产品的采购文件中(可以在与供方的协议中形成)对产品要求的表述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4001采购文件中对采购信息可追溯性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4002,重点项(42),生产企业应当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所有生产过程 识别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生产过程;4202,重点项(43),生产企业应当编制生产的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并明确关键工序或特殊
13、过程 确定关键和特殊的工序;*4301编制和执行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工艺规程或作业指导书*4303,重点项(50),进入洁净室(区)的物品,包括原料和零配件等必须按程序进行净化处理;对于需清洁处理的零配件,末道清洁处理应当在相应级别的洁净室(区)内进行,末道清洁处理介质应当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 末道清洁处理是否在相应级别的洁净室(区)内进行,所用的处理介质是否能满足产品的质量要求。5003-不适用,重点项(55),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无菌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确认的程序并形成文件。灭菌过程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在初次使用前进行确认,必要时要再确认,并保持灭菌过程确认记录 在初次对产品进行灭菌前,对灭菌过程进
14、行确认。在产品、灭菌器、工艺参数等发生变化时对灭菌条件进行再确认。5502,重点项(60),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可追溯性的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医疗器械可追溯性的范围、程度、唯一性标识和所要求的记录。对直接或间接接触心血管系统、淋巴系统或脑脊髓液或药液的零配件的材料是否至少能追溯到产品生产所用的原材料、灭菌设备和生产环境。(检查标识和生产批记录)6003,重点项(61),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包装和标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的相应法规及标准要求 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内容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等规定和相关标准要求。6101-1)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2)实际说明书是否与注册一致?
15、,重点项(63),定期对测量装置进行校准或检定,予以标识和保持记录 6303无菌检测室符合要求,并与生产产品和生产能力相适应。6307,重点项(64),生产企业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应当对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按照检验和试验的程序文件及规范的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 6403,重点项(65),生产企业完成产品实现所规定的全部过程后,才能对产品进行放行。生产企业应当对产品放行的程序、条件和放行的批准做出规定,应当保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并记录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放行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证明 外购、外协零配件、原辅材料和过程产品在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转入下道工序
16、 6501最终产品在其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合格后放行 6502,重点项(73),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保持销售记录,根据销售记录应当能够追查到每批产品的售出情况 销售记录的数量与生产记录是否一致,能追查到每批产品的售出情况。7301,重点项(74),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的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7401,重点项(75),生产企业应当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不合格品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 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文件的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处置。(查阅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注:有评审权限的人根据程序
17、文件的规定做出返工、报废、销毁或降级使用等处置意见的决定可视为评审)7502,重点项(76),在产品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生产企业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根据调查分析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7601,重点项(77),若产品需要返工,应当编制返工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及不合格品返工后的重新检验和重新评价等文件,并应当经过批准。在批准返工文件前应当确定返工对产品的不利影响 对返工后的产品进行重新检验或重新评价 7703,重点项(80),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的要求建立不良事件监测程序文件,明确不良事件管理人员职责,确定医疗器械不良事
18、件收集方法,明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原则、上报程序和时限。企业规定了可疑不良事件管理人员的职责、报告原则、上报程序、上报时限,制定了启动实施医疗器械再评价的程序和文件等,并符合法规要求。8001,重点项(81),生产企业应当保持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的记录,并建立相关档案 企业按照程序文件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开展了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 8101,第4条,质量管理机构与方针相适应用文件明确职责和权限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可兼任*质量管理部门具有独立性*,第5条,对企业负责人的要求:是否由企业负责人制订质量方针;是否制订了质量目标;质量目标是否可测量?是否进行分解?目标
19、是否转化成可实现的方法或程序.是否保证了资源的配备;相关记录证明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有效实施;法律、法规文本?有无实施?是否开展了管理评审管理评审程序、计划、记录、改进得到实施,第6条,是否指定了管理者代表是否被授予权利和履行了其职责?,第7条,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技能、工作经历的要求;对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和再评价的工作制度。检查相关评价记录,证明相关管理人员的素质达到了规定的要求。,第8条,对生产操作岗位和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法律法规和基础理论知识及专业操作技能、过程质量控制技能、质量检验技能培训的制度)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岗位,规
20、定这些岗位 人员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包括学历要求)、工作技能、工作经验。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是否制定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洁净区的人员(生产和管理)是否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技术方面的培训及考核。员工应明了什么是不适当的活动,并尽量避免之。人员应穿着适当的工作服,明白如何穿着特制洁净服。不能使用有污染的化妆品、不能吸烟、饮水、吃东西等。,第9条,厂房的规模和洁净级别与所生产的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要求是否相适应。*生产设备;(包括灭菌设备、工艺装备)的能力(包括生产能力、运行参数范围、运行精度和设备完好率)是否与产品的生产规模和质量
21、管理要求相符合。*企业所具备的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及过程监视设备能否满足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监视和测量的需要,这些仪器或设备的数量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第9条,工艺用水是否符合规模(我们不适用)原料库、中间产品存放区(或库)和成品库的储存环境是否能满足产品生产规模和质量控制的要求;检验室和产品留样室;检验场地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设备的维护,建立对维护活动的文件要求。文件是否至少包括维护的频次、维护的方法、维护的记录等要求,第10条,对工作环境条件提出定量和定性的限制要求,实施控制后是否达到要求 建立监视和保持工作环境所需的设备、设施和文件 是否对环境系统有效性进行确认洗手、消
22、毒紫外灯消毒(有寿命限制)定期检查以验证环境系统正确运行,第11条,对生产环境的要求:厂址选择时应考虑所在地周围的自然环境和卫生条件,至少应没有空气或水等的污染源,还宜远离交通干道、货场等。厂区的环境要求:整洁,没有积水和杂草 厂区的地面、道路应平整不起尘。通过绿化等减少露土面积或有控制扬尘的措施。垃圾、闲置物品等不应露天存放等。厂区的总体布局合理性生活区、行政区和辅助区布局不得对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区,特别是对洁净区有不良影响;人流、物流分开。,第12条,确定在洁净室(区)内生产的过程分析、识别并确定在洁净室(区)内进行生产的过程。过程分析要有文件或资料并在工艺文件或工艺流程中作出标识。洁净室
23、(区)的洁净度级别要符合“设置原则”要求。*若是无菌加工,其中的灌、装、封要在万级下的局部百级洁净区内进行。洁净室(区)静压差要求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大于10帕。不同洁净级别之间是否有指示压差的装置 相同洁净度级别洁净室间的压差梯度是否合理,洁净室(区)洁净度级别设置原则,1、采用使污染降至最低限的生产技术2、植入和介入到血管内器械,(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不低于10 000级。植入血管:血管支架、心脏瓣膜等。介入血管:各种血管内导管等,洁净室(区)洁净度级别设置原则,3、植入到人体组织、与血液、骨腔或非自然腔道直接或
24、间接接触器械,(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清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等,不低于100 000级。植入人体组织器械:起博器、给药器、人工乳房等。与血液间接接触器械:输液器、输血器等。与骨接触器械:骨水泥等。,洁净室(区)洁净度级别设置原则,4、与人体损伤表面和粘膜接触器械,(不清洗)零部件的加工、末道精洗、组装、初包装及其封口,不低于300 000级。与损伤表面接触:烧伤或创伤敷料等。与粘膜接触:无菌导尿管、气管插管等。,洁净室(区)洁净度级别设置原则,5、与器械的使用表面直接接触、不清洗即使用的初包装材料,应与产品生产环境的洁净度相同;如给药器、人工乳房、导尿管等。若初包装材料不与无菌医疗器械
25、使用表面直接接触,不低于300 000级。如输液器、输血器、注射器等。6、无菌加工灌装封,在10 000级下的局部100级。,洁净室(区)洁净度级别设置原则,7、洁净工作服清洗、干燥和穿洁净工作服室、专用工位器具的末道清洗与消毒的区域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可低于生产区一个级别。无菌工作服的整理、灭菌后的贮存应在10 000级洁净室(区)内。,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级别表,第13条,洁净室(区)的布局要求按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流程尽可能短,减少交叉往复,人流、物流走向合理。按空气洁净度级别。从高到低,由内向外。同一洁净室(区)内或相邻洁净室(区)间不产生交叉污染生产过程和原料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相互影
26、响。不同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有气闸室或防污染措施零配件的传送通过双层传递窗。洁净室间压差梯度合理。温、湿度与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温度1828,相对湿度4565%。,第14条,洁净(室)区内表面、门窗及安全门的要求洁净室(区)的墙面、地面、顶棚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无霉迹,各接口处是否严密,无颗粒物脱落,不易积尘,便于清洁,耐受清洗和消毒。洁净室(区)有防尘、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洁净室(区)内的门、窗密封,设置安全门。*,第15条,洁净室(区)内工艺用气的要求有气体净化处理装置,其原理和结构能满足无菌医疗器械的质量要求。与产品使用表面直接接触的气体,应进行验证和控制,
27、并做好记录。,第16条,洁净室(区)的管理洁净室(区)的工艺卫生管理文件。(见后页)洁净室(区)的清洁、清洗和消毒。消毒剂或消毒方法不得对设备、工装、物料和产品造成污染。消毒剂品种定期更换,防止产生耐药菌株。评价或验证消毒效果的有效性洁净室(区)内清洁及卫生工具无脱落物、易清洗、消毒。清洁工具不能跨区使用。专用洁具间不会对产品造成污染。,第16条,工艺卫生管理文件是否包含下列内容:设备清洁规定;工装模具清洁规定;工卫器具清洁规定;物料清洁规定;操作台、场地、墙壁、顶棚清洁规定;清洁工具的清洁及存放规定;洁净室(区)空气消毒规定;消毒剂选择、使用的管理规定,第17条,洁净室的监视与测量定期对产品
28、初始污染菌和微粒污染进行监测的文件规定和趋势分析。监视记录及趋势分析。ISO11737-1医疗器械灭菌 微生物法 第1部分 产品上微生物总量的估计企业洁净室静态与动态检测的文件规定。按规定进行静态与动态测试。注:无菌医疗器械洁净室(区)环境要求及监测参见YY0033。如洁净室的使用不连续,每次使用前做全项的检测。,YY0033关于洁净室(区)环境监测,第18条,洁净区人员健康管理有对人员健康要求的文件规定。制定洁净室(区)工作守则和人员卫生管理文件。建立人员健康档案。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操作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有措施防止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从事直接接触产品的工作。,第19条,对
29、人员着装的要求做出规定。与产品质量要求相适应洁净工作服和无菌工作服的管理规定洁净工作服和无菌服的材料要求质地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洁净工作服的形式有效地遮盖内衣、毛发。对于无菌工作服还能包盖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不同洁净度级别洁净室(区)使用的洁净工作服分别/并定期在不同级别洁净环境中清洗、干燥和整理并区别使用。,第20条,人员清洁及净化要求有对人员清洁要求的文件规定。进入洁净室(区)人员的净化程序。洁净区的净化程序和净化设施达到人员净化的目的。洁净室(区)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穿戴洁净工作服、帽、鞋和口罩。接触产品操作人员手的再次消毒。一般是2小时消毒一次,第21条,工艺用水
30、的要求确定工艺用水的种类和用量。工艺用水的输送或传递能防止污染。若产品的加工过程需要工艺用水时,企业配备了工艺用水的制备设备,并且当用量较大时通过管道输送到洁净区的用水点。规定对工艺用水进行检测。*对于直接或间接接触心血管系统、淋巴系统或脑脊髓液或药液的无菌医疗器械,若水是最终产品的组成成分时,是否使用符合药典要求的注射用水;若用于末道清洗是否使用符合药典要求的注射用水或用超滤等其它方法产生的同等要求的注射用水。与人体组织、骨腔或自然腔体接触的无菌医疗器械,末道清洗用水是否使用符合药典要求的纯化水。*常用的工艺用水有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第22条,工艺用水的管理工艺用水管理规定和记录工艺
31、用水的储罐和输送管道材料用不锈钢或其他无毒材料制成储罐和输送管道清洗、消毒定期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第23条,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并且予以实施和保持;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手册 指南要求的文件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指南要求编制的记录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质量手册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做出承诺和规定,质量手册包括了以下内容:对质量管理体系做出的承诺和规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和(或)不适用的细节与合理性;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质量手册概括质量管理体系中使用的文件的结构,质量方
32、针满足以下要求:与企业的宗旨相适应;体现了满足要求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与质量目标的背景;在企业内得到沟通和理解;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质量目标满足以下要求:根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在其相关职能和层次上逐次进行分解,建立各职能和层次的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包括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质量目标有具体的方法和程序来保障。,第24条,对每一类型或型号的产品建立完整的技术文档。完整的技术文档:产品标准、技术图纸、作业指导书(制造、包装、灭菌、检验、服务、设备操作,适用时还包括安装等)、采购要求(包括采购明细和技术规范)和验收准则等。,第25条,文件控制程
33、序要求;发布前评审和批准;文件更新或修改时,对文件进行再评审和批准;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能够识别 工作现场使用的文件为适用版本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外来文件可以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电子文档:只要符合控制要求,第26条,作废的受控文档要保存;规定期限保留的作废文件能满足产品维修和产品质量责任追溯的需求。,第27条,记录应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应防止破损和丢失;企业保存记录的期限,可追溯(相关记录间的关联)所编制的记录控制程序规定了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的方法、规则、途径以及执行人。记录保存的期限至少相当于该企业所规定的医疗器械的寿命期,但从企业放行产品的日期起不少于2年,
34、或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规定。,第28条,建立了设计策划和控制程序;程序策划的内容和要求设计和开发的各个阶段;适合于每个设计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和设计转换活动;设计和开发各阶段人员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和沟通;风险管理的要求。产品设计和开发策划资料(记录)符合下述要求:根据产品的特点确定了适宜的设计和开发阶段;选择了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的适当时机;设计和开发策划输出形成文件。,第29条,设计和开发策划输出的要求;设计和开发项目的目标和意义的描述 技术和经济指标分析(至少初步估计)项目组人员的职责,包括与供方的接口 识别设计和开发各阶段,包括各阶段的个人或组织的职责、评审人员的组
35、成,以及各阶段预期的输出结果。主要任务和阶段性任务的计划安排与整个项目的一致。确定产品规范(技术标准)的制定、验证、确认和生产活动活动所需的测量装置 包括风险管理活动、对供方的选择要求,设计策划的格式(例子),目标和意义项目的各阶段:A参数的设定、试验方案B试样C设计输出D验证E确认F转换项目组人员职责评审的阶段、人员时间表,第30条,设计输入是否包括了各项要求;预期用途有关的规定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期望的用途(技术特性,生物兼容性,与期望用途相关的环境兼容性,人的因素)法律法规要求等,(官方标准及无菌问题)风险管理的输出结果输入的完整性,不能互相矛盾 需经过评审和批准,第31条,满足设计输入
36、的要求;输出的内容;采购信息,如原材料、组件和部件技术要求 生产和服务所需的信息,如产品图纸(包括零部件图纸)、工艺配方、作业指导书、环境要求等 产品接收准则(如产品标准)和检验程序 规定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须的产品特性,如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和标签要求等。产品使用说明书是否与注册申报和批准的一致 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 提交给注册审批部门的文件 最终产品 生物学评价结果和记录,包括材料的牌号、材料的主要性能要求、配方、供应商的质量体系状况等;参见GB/T 16886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系列标准 输出应经过评审和批准,第32条,是否开展设计转换活动;以解决可生产性、部件及材料的可获得性、所需的生
37、产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 转换活动有效;转换活动的验证,确保设计和开发的产品适于制造,第33条,是否开展评审;按策划的结果,在适宜的阶段进行设计和开发评审 评审的记录应保存。,第34条,设计验证;按策划的结果,是否在适宜的阶段进行设计和开发验证 保持验证的记录若验证采用的是可供选择的计算方法或经证实的设计进行比较的方法来进行,则应评审所用的方法的适宜性。确认方法是否科学和有效。,第35条,按策划的安排开展设计的确认活动确认在产品交付和实施前;保持确认的记录;保持临床评价的记录;*免于临床评价需证实材料,第36条,设计的改动应评价其风险;更改要保持记录;更改应评审、验证和确认;评审包括更改对产品组
38、成部分和已交会产品的影响更改应经过批准;应符合法规的要求,第37条,对无菌医疗器材建立风险管理的文件;风险管理覆盖全过程;制定风险的可接受水平准则,并将医疗器械产品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风险管理参见YY/T03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的风险管理参见ISO 22442医疗器械生产用动物组织及其衍生物,第38条,应编制采购程序文件,以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文件内容的要求;企业采购作业流程规定 对不同的采购产品规定了不同的控制方式 对采购文件的制定、评审、批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对合格供方的选择、评价和再评价的规定 对采购产品的符合性的验证方法的规定 采购过
39、程记录及其保持的规定 检查采购的记录;如采购的产品可能导致最终产品的安全性能下降,企业保持的对供方实施控制记录是否足以证实所采购产品可保证产品的安全性*,第39条,根据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 产品实现和最终产品的影响,确定对供方和采购的产品实行控制的方式和程度;委托生产应满足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有关法规的要求;*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 则保持评价结果和评价过程的记录,第40条,采购信息应清楚地表述采购产品的内;对产品要求的表述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可以在与供方的协议中形成)*采购信息的可追溯性;*采购过程的记录,第41条,采购的产品的检验或验证;保留采购验证的记录;采购产品的生物学评
40、价(设计输出中要求生物学评价的物料)来源于动物的原、辅材料,检查病毒去除的控制及检测记录 企业对所用的初包装材料是否按GB/T19633标准的要求进行了选择和/或确认(ISO11607)所用初包装材料是否会在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时对无菌医疗器械造成污染,第42条,策划前识别产品的全部特性;识别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生产过程;*生产过程制定了形成文件的程序、作业指导书;确保所必需的生产设备和工装、模具、测量装置;策划应包括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过程;策划了放行、交付的过程和交付后活动 策划规定可追溯的范围和程度,第43条,确定关键和特殊的工序;*有工艺参数验证确认的规定并实施;应有作业指导书;*文件的详
41、略程度与产品的生产的复杂程 度、风险的大小、执行人员的熟练程度有 关执行工艺的记录,第44条,设施是否符合生产策划的要求、符合设计转换的要求*即有没有合适设备来生产产品,第45条,产品清洁处理或者从产品上去除处理物,应有文件的要求。(如EO残留)对无菌医疗器械应进行污染的控制,并对灭菌过程进行控制。,第46条,洁净室(区)内使用设备的要求结构型式与材料不应对洁净环境产生污染,有防止尘埃产生和扩散的措施。设备、工装与管道表面是光洁、平整、无颗粒物质脱落,并易于清洗和消毒或灭菌。操作台光滑、平整、无缝隙、不脱落尘粒和纤维,不易积尘,并便于清洗、消毒。,第47条,洁净室(区)内与物料或产品直接接触的
42、设备、工装及管道表面无毒、耐腐蚀,不与物料或产品发生化学反应和粘连。无死角并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第48条,洁净室(区)内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清洗剂不会对产品造成污染。若适用时,不清洗零配件所用的脱模剂应无毒、无腐蚀,不会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第49条,对工位器具及其管理的要求制定管理文件、登记和记录。数量足够。能够避免产品受损和有效防止产品污染,第50条,零配件、物料或产品进入洁净室(区)的清洁处理针对生产中的主要污染,采取适当的措施。有净化程序和设施。净化程序和设施能有效去除其上的污染物。末道清洁处理在相应级别洁净室(区)内进行。*所用的处理介质能满足产品的质量要求。*如:与人体血
43、液或药液直接接触的零配件,在十万级洁净室(区)内用注射用水或同等要求的纯水进行末道清洗。,第51条,清场管理规定和记录。若有影响时,生产前应确认无上次生产遗留物。评价防止产品交叉污染的有效性。,第52条,批号管理建立批号管理文件,规定批号编制方法、生产批和灭菌批组批方法,明确生产批号和灭菌批号的关系;规定每批应形成的记录,根据批记录能实现可追溯性要求,能满足原料采购数量、生产数量和批准销售数量的追溯。*,第53条,灭菌方法的选择所用的灭菌方法(环氧乙烷、湿热、辐照等)或无菌加工技术的适宜性。灭菌能力的适应性。灭菌容器与生产相适应。有自动监测及记录装置。若采用无菌加工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执行国家相
44、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如YY/T 0567医疗产品的无菌加工。,第54条,除灭菌过程外的其它需要确认的过程;计算机软件对医疗器械满足规定要求的能力有影响,则应编制确认的程序,在应用前予以确认并保持记录确认计划、实施、记录和报告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的重要工艺参数经过验证,并经审批后实施,第55条,无菌医疗器械灭菌过程确认确认的程序文件。首次确认(初次对产品进行灭菌前)。*再确认。如灭菌条件,包括产品,灭菌器、工艺参数等发生了变化时。*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确认记录或报告需经过评审和批准。无菌加工要进行过程模拟试验。,第56条,灭菌过程参数记录制定灭菌过程控制文件。灭菌过程与灭菌工艺文件保持一致。工作人
45、员严格执行灭菌设备操作规程。灭菌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灭菌过程和参数记录完整、齐全,有可追溯性。EO进货控制文件,存放控制文件,第57条,生产批的划分符合企业相关的规定;保持批生产记录;批记录表明生产数量和入库数量;批记录可追溯*,第58条,产品标识程序文件,规定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以适宜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以便识别,防止混用和错用。是否按文件执行;检查标识能否区分和识别,标识的有效性。标识是否明显、牢固、唯一,便于区分和识别,能够防止混用并具有可追溯性,第59条,文件规定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确保在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才能被放行;生产过程中的状态标识是否符合程序
46、文件的规定,第60条,编制程序文件;规定医疗器械可追溯性的范围、程度、可追溯性的唯一性标识和所要求的记录;直接或间接与人体组织、血液或药液直接接触的零配件、材料能追溯到产品生产所用的原材料、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和生产环境*,第61条,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等规定和相关标准要求;*与注册申报的一致。,第62条,生产企业编制规定产品防护要求的文件;程序的内容:产品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以及对产品的组成部分防护的内容 规定各种无菌医疗器械的贮存条件,并实施;在注册产品标准和包装标识或标签或使用说明书中注明*贮存场所是否具有监控设施(如需要)应有监控的
47、记录。,第63条,编制程序文件,确定所需要的监视和测量活动。程序的要求;对测量装置的搬运、维护和贮存过程中防护要求做出规定,以防止检验和试验结果失效。定期对测量装置进行校准或检定和予以标识,并保存记录;发现检验装置不符合要求时的措施;对以往检验和试验的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记录。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检测结果有影响的计算机软件控制:使用前进行确认,必要时再确认,第63条,建立菌检室符合要求无菌操作间洁净度应达到10000级,室内温度保持在20-24,湿度保持在45-60%。超净台洁净度应达到100级控制微粒数、菌落数、使用前后进行消毒人员净化程序(有缓冲间)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48、无菌室的大小和数量,第64条,检验和试验程序文件的要求;适当阶段(如进货时、关键控制点、出厂时等阶段),确定产品检验和试验项目 对产品实现的过程中的检验或试验*,第65条,合格的物料才可以进入生产;*最终产品是否在其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完成后放行;*保持检验的记录;产品放行的批准;检验记录与生产数量一致,第66条,产品留样根据需要,建立留样室。按规定进行留样。制定留样管理办法。留样观察记录。,第67条,反馈系统的程序文件;规定监视的方法、反馈的途径、处理的程序、职责、频次等 当发现不合格(或潜在的)是否能够按照程序反馈;,第68条,内部审核的程序文件;规定内部审核的职责、频次、方法和记录的要求 是
49、否按照程序执行;如内审计划、审核检查表、审核日程安排、内审报告 有效性:是否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机制。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并跟踪验证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第69条,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并形成文件;产品销售或投标前,对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包括顾客的要求、法规的要求和附加的其他要求)进行评审,保持保持评审记录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形成文件,如合同、标书、订单。电话订货应保持包含产品要求的电话订货记录 产品要求发生变更时,进行再评审和保持评审记录,将变更后的信息通知相关人员。,第70条,适用时,编制医疗器械安装和安装验证的接收准则并形成文件。保留安装记录,第71条,规定服务活动及其验证的要求;保持所实施服务活动
50、的记录。,第72条,选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符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法规要求;查看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资质证明。查销售记录,第73条,销售记录与生产的数量一致,追查到每批产品的售出情况*,第74条,建立程序文件;*程序的内容要求;规定了对不合格品的控制要求(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评审、处置和记录的控制)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第75条,对不合格品按程序的要求处理,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和记录 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文件的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处置。注:有评审权限的人根据程序文件的规定做出返工、报废、销毁或降级使用等处置意见的决定可视为评审*,第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