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章国际贸易实务与案例保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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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风险、损失和费用,1,2,3,我国海上货物保险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4,海运货物保险合同的形式,以海洋运输保险为重点了解和掌握:,2007年3月4日风暴潮巨浪滔天,2006年12月集装箱船撞上正作业的挖泥船,保险业务示意图,保险公司,投保人,保险受益人,支付保险费,赔付保险金,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

2、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予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财产保险。,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或称保证保险)、人身保险四类。,海上风险,外来风险,一、海上货运保险承保的风险,(1)自然灾害,(2)意外事故,(1)一般外来风险,(2)特殊外来风险,第一节 风险、损失和费用,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海上风险海上风险又称海难,一般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风险。包括:,1.自然灾害(Perils of the Sea)指由自然力量引起的风险。如台风、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等。,2.意外事故(Accidents)指由偶然的、难以预料的原因造

3、成的风险。如搁浅、触礁、沉没、失火、爆炸、碰撞等等。,(二)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1.一般外来风险:如玷污、渗漏、破碎、受潮、受热、串味、锈蚀等。,2.特殊外来风险:如战争、罢工、交货不到、被拒绝进口、没收等。,二、损失和费用,海损,全损,部分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损失程度,损失性质,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损失全部损失(Total Loss)简称全损,(1)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无残值的损失。,(2)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有残值,但修复费用

4、加运至目的地所支付费用之和等于或超过货物原值。,推定全损下如要获得保险金额全额赔偿,须经“委付”(abandonment)。,2部分损失(Partial Loss)(1)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G.A.)是指载货船舶在海运途中遭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船长为解除船与货的共同危险或航程得以继续,有意而合理地做出的特殊牺牲;或采取合理救难措施而引起的特殊损失和合理的额外费用。,共同海损的条件:,共同海损的分摊:由共同海损的受益方,即船舶、货物和运费三方依据获救价值多少,按照比例分摊。,(2)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指由受损方单独承担的部分损失。如浪击落海、焚

5、毁、受潮、受热、串味等,第一节 风险、损失和费用,案例讨论,一艘载运出口货物的轮船,在航行途中前舱起火,船长下令灭火,火被扑灭后船上造成以下损失:(1)烧毁全部服装;(2)烧毁部分木材;(3)灭火使一部分布匹被浇坏;(4)为了灭火方便船甲板切开损失一部分修理费;(5)一部分纸张被浇毁。请区分哪些损失是共同海损,哪些损失是单独海损?,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二)费用是指由风险造成的由保险人承保的费用损失。,第一节 风险、损失和费用,1施救费用(Sue and Labor Expenses)自救费用,2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他救费用,投了保险,保险公司对于任何损失都赔偿吗?

6、,第二节 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基本险,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W.P.A.或W.A.),一切险(All Risks,A.R.),附加险,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平安险F.P.A.,一、基本险也称主险。必须选择之一投保的险别,水渍险W.P.A.,一切险A.R,自然灾害下单独海损不赔。=自然灾害全损+意外事故损失+共同海损,=FPA+自然灾害下单独海损=自然灾害损失+意外事故损失+共同海损,=WPA+一般外来风险损失,二、附加险,基本险基础上加投的险别(一)

7、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1.碰损破损险;2.串味险;3.渗漏险;4.淡水雨淋险;5.偷窃、提货不着险;6.短量险;7.混杂、玷污险;8.钩损险;9.受潮受热险;10.锈损险;11.包装破裂险等,第二节 我国海上货物保险条款,二、附加险,(二)特殊附加险(Special Additional Risk)1.战争险;2.罢工险;3.黄曲霉素险;4.舱面险;5.交货不到险;6.进口关税险;7.拒收险;8.货物出口到香港(包括九龙)或澳门火险责任扩展条款等8种,第二节 我国海上货物保险条款,(三)海洋货物运输专门保险险别,海洋冷藏货物保险:冷藏险、冷藏一切险海洋运输

8、散装桐油保险,(四)卖方利益险,但采用FOB、CFR术语时,卖方为确保货物在装船越过船舷前的损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而自行投保的的险别。,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三、保险责任的启迄期限,(一)基本险的责任起讫期限“仓至仓条款”(W/W),进入收货人仓库结束;或目的港卸离海轮船后60天;如保险期内转运到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则转运开始就结束;如提前在某仓库发生分配、分派情况,该仓库就视为最后仓库,保险责任解除。保险人可要求扩展保险期限。,投保人必须拥有保险利益(拥有保险标的物),海上保险不要求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仅要求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如FOB和CFR术语

9、下,买方在货物装船前买保险。就货物运输保险而言,反映在运输货物上的利益,主要是货物本身价值,也包括相关的运费、保险费、关税和预期利润。,(二)海运战争险的责任起讫期限不用仓至仓条款,用船上险,至目的港卸船为止,如果不卸离,至到港日保留15天。如中途转船,保险责任以海轮到达该港或卸货地点的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止,待再装上续运的海轮时,保险责任仍继续。,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的责任起迄为卸离海轮存入冷藏库后10天。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抵目的港不卸离海轮15天。,四、除外责任被保险人故意或过失;属于发货人的责任;保险责任开始前,货物品质不良和数量短缺;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战争险、罢工险条款规定

10、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五、保险的基本原则,5.近因原则,1.最大诚信原则,4.代位追偿原则,2.保险利益原则,3.补偿原则,一、保险金额的确定 保险金额(Insured Amount)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基础。保险金额一般由买卖双方商定。在出口贸易中,凡是按CIF或CIP条件达成的合同一般均规定保险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10%,即在发票金额基础上增加10%(实际业务中也称作“加一成”)计算。增加的比例(如10%)称为保险加成率,是用以在出现风险后弥补买方的经营管理费用和预期利润。,第三节 我国海运保险实务,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11、(一)CIF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规定:保险险别;保险金额;保险加成或加成率,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险金额=CIF投保加成=CIF(1+加成率),保险险别的确定,如:110%或加成率10%。,以CIF价格为保险金额计算基础,表明不仅货物本身,而且其运费和保险费都作为被保险的标的而投标。出口贸易中如果是以其他贸易术语(如FOB、CFR)成交,则应先折算为CIF或CIP值再按加成率计算保险金额。CFR=CIF1-(1+加成率)保费率之和 CIF(1+加成率)保费率之和 为保险费 FOB转化为CIF价,FOB=CIF1-(1+加成率)保费率之和-F=CFR-F,在目前,我国进口合同较多采用FOB(或

12、FCA)条件,为简化手续,方便计算,一些贸易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预约保险合同,共同议定平均运费率(也可按实际运费计算)和平均保险费率。其计算保险金额的公式如下:FOB进口货物 保险金额FOB(或FCA)价(1平均运费率平均保险费率)CFR进口货物 保险金额FCA(1平均保险费率),(二)FOB和CFR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一般不具体列明只写“保险由买方自理”。我国的做法:预约保险合同;不加成;以国外发来的装运通知单代替保险单。,二、海运保险合同形式,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联合凭证(Combined Policy),批单(E

13、ndorsement),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2.向保险公司索赔,1.向船方索赔,3.向卖方索赔,三、海运货物损失的索赔顺序,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四、保险索赔实务,(Claim)也称提赔。(一)提赔手续(1)损失通知(2)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3)向承运人等有关方面提出索赔。(4)备齐索赔单证(5)代位追偿。,(二)理赔金额的计算,1.全损的理算实际全损按保险金额赔付;推定全损经过“委付”后,按保险金额赔付。2.部分损失理算(1)单独海损理算赔付金额等于损失部分占该批货物货值的比例与保险金额乘积。,(2)共同海损的理算,共同海损分配率=某货主

14、应负担的共同海损=该货主货值共同海损分配率船方应负担的共同海损=船价值共同海损分配率承运人负担的共同海损=船上货物总运费共同海损分配率理算后,分别由各自保险公司予以赔付。,共同海损损失和费用,船上所有货物价值+船价值+该船货物总运费,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三)提赔应注意:,第一,定值保险。易破碎和易短量的,一种是100%赔偿;另一种是规定免赔率。相对免赔率,不扣除免赔部分;绝对免赔率,扣除免赔部分。第二,损失由第三者负责时,保险公司取得代位权。,第四节 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6种险别:3种基本险;3种附加险。I.C.C.(A);I.C.C.(B);I.C.C.(C)。相应的与一切险、水渍险、平安险范围相当。协会战争保险条款、协会罢工险条款、恶意损害险条款。,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五节 其他运输方式的货物保险,一、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承保范围。“仓至仓条款”,到目的地车站60天。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目的地车站后10天。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火车),不卸离,午夜起48小时。中途站满10天。,二、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承保范围:“仓至仓条款”,卸离飞机30天。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不卸离午夜起15天。,三、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承保范围:目的地邮局15天。邮包战争险,送交收件人为止。,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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