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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浦区关于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一、目的和依据为深入贯彻上海市3+6先导产业战略部署,全面推进黄浦区数字产业集聚发展,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黄浦区全面推进城区数字化转型十四五规划、黄浦区推进城区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依托黄浦高端服务业产业集群优势,深化人工智能产业融合应用和生态集聚发展,布局元宇宙、智能终端、数据要素等新赛道,制定本政策意见。二.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依法注册在本区,具有独立痢E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相关主体须符合黄浦产业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支持领域支持数字产业集聚,营造产业创新生态。鼓励数字产业企业创新发展,
2、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元宇宙、软件与算法、量子计算、新一代网络、区块链等关键技术企业。支持数字技术赋能,拓展数字场景应用。围绕金融科技、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信息消费、医疗健康、教育培训、城区治理等重点领域,鼓励云计算、机器人、智能终端、数字挛生、智能交互、绿色智能等应用示范场景项目。四、支持政策(-)助力核心技术突破L支持国家级、市级项目对获得工信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项目、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信息化相关领域),按最高不超过1:1予以区级配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 .鼓励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符合区数字产业发展导向,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元宇宙、软
3、件与算法、量子计算、新一代网络、区块链等重点领域自主研发或联合产学研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经评审,对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突破性或颠覆性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3 .鼓励支持行业标准制定对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IOO万元奖励,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主导国家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50万元奖励,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15万元奖励。对主导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制定并发布的,给予30万元奖励。(二)拓展产业创新应用4 .打造多元跨界应用场景对符合区数字产业发展导向和重点发展领域,打造或联合共建示范应用场景;企业开展数字化转
4、型、智能化改造,且对企业降本增效、能级提升和经济效益发挥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经评审,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5 .支持数字产品首创首发对符合区数字产业发展导向和重点发展领域,培育创新数字产品的项目,经评审,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6 .鼓励数据资产流通鼓励数商企业利用数据资源优势,通过上海数据交易所入场交易,对数据资产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等过程中发生的合规、咨询、质量评估等费用给予补贴,按实际交易费用的10%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激发产业发展动能7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数字产业发展导向
5、,在本区孵化落地具有独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数字企业,经评审,给予被孵化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对获批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百强企业、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成长百强企业等称号的数字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8 ,支持企业改制上市鼓励引导区内不同类别、不同阶段、不同需求的企业精准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对在境内外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数字企业,对实施完成并购重组的上市数字企业,分类型、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5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9 .培育数字服务业发展支持技术经纪、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技术转移、科技金融、人力资源、财税服务等数字产业中介服务企业集聚发展。对经认定的数
6、字产业专业服务企业按年收入1%予以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四)营造产业生态环境10 .支持载体布局产业集群鼓励打造以数字产业为特色的产业载体(园区、基地、楼宇、众创空间、孵化器),对载体运营管理主体,相关领域企业集聚度达50%的,分段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IL支持数字新基建建设鼓励本区内的数字产业载体(园区、基地、楼宇、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基础设施项目。经评审,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2 .鼓励重要赛事和重大活动鼓励在黄浦举办具有全球及全国影响力的数字产业峰会、赛事、论坛、展会等活动,经审核,
7、按单次活动总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主体年度获得本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五、资金来源本政策涉及的扶持资金由区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六.资金使用L本政策所涉的扶持资金原则上采用后补助方式。2 .与国家、市、区其他专项资金支持内容有重复的,按照从优不重复进行支持。3 .区科委负责编制年度扶持计划,按照政策内容确定年度使用方向和重点支持范围。七.申报受理L区科委每年根据黄浦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编制发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及指南,明确申报要求、申报时间、受理地点等信息。申报主体按照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的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对材料真实性负责。2.区科委统
8、筹项目全周期管理各项工作。组建评审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和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评审小组的职责包括申报项目评审、评估、验收及认定。项目审核前,区科委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开展综合评估。获支持项目需经评估通过、评审小组审核、公示并报区政府同意。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经评审小组同意,由区科委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支持资金。八、监督管理区财政局会同区科委按照有关规定,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企业违反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的,将由区科委全额收回已拨付资金,情节严重或触犯国家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的责任,同时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系统。区科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政策执行情况和扶持效果,开展绩效评估。九、附则L本政策由黄浦区科委、区财政局负责解释。2.本政策自颁布之日起30日后实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1月I日至政策实行之日期间,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参照本政策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