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事件法考核工具员工关键事件积分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键事件法考核工具员工关键事件积分制.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员工关键事情积分制度第一条目的树立员工关键事情积分制度,是为公司实行的以“目的管理为主,行为管理和动力管理为辅”的绩效管理体系搭建一个辅助平台。明确公司、部门及个人的绩效、开展目的后,在指导一切员工朝着实现公司目的方向努力的同时,通过对员工的综合体现进行考评并加以正负两面的激励,以帮助员工提高工作技能和能力,从而树立良好的企业绩效文化氛围,为公司的继续开展奠定基础。第二条原则本着“公正、公正、敞开”的原则,为员工的奖励惩罚、晋升降级、淘汰提供客观依据。第三条适用范围本细则中所称员工,是指公司全体职员。第四条评分形式关键事情考评,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的优秀体现和不良体现,进行客观评分。每位员
2、工的基础分为IOO分,按照评分规则评分后定期汇总,得出每个员工的整体总分。第五条评分内容见附件员工关键事情评分细则第六条关键事情加奖分、扣罚分重叠的评分当同一事情出现加奖或扣罚竞合反复时,不实行累计加奖分或扣罚分,只选择其最高级别加奖分或扣罚分。第七条部门关键事情评分各部门依据本部工作实际情况,可分别制定关键事情评分标准,制度制定完成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部门评分标准内容应在此规定内容之外,总分必须为100分;凡与本规定有冲突的,应按照本规定修订,并不得反复奖、罚分。第八条加权总分已制定个人绩效目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年终加权积分:绩效目的分数权重:50%;本规定分数权重:25%;部门规定分数权重:25%;未制定个人绩效目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年终加权积分:本规定分数权重:50%;部门规定分数权重:50%O员工所得加权总分,将作为年终评奖、执行员工淘汰制度的重要依据。第九条执行各部门执行此规定时,应填写员工关键事情评分表,每月5日前将上月评分表交人力资源部汇总(未及时上报的,每拖延一个工作日,扣部门部长、总监各1分);员工沟通由部门负责。第十条监督、解释、修订本规定的监督、解释、修订权在人力资源部。附件:员工关键事情评分细则员工关键事情评分表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