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备案)办事指南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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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SZN-1100497002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备案)办事指南(完整版)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岂年2月发布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备案)办事指南(完整版)一、受理范围红河州行政区域内符合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备案)。二、设定及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二)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在2020

2、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实施后,未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过渡期内申请办理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时,继续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V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中有关变更、备案、注销的文书和材料规范要求办理。(三)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并可以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授权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被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被授权局)以自己的名义在被授权范围内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未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

3、,不得开展或者变相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三、实施机关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办件类型办件类型:即办件、承诺件。办理方式: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五、许可条件(一)准予许可的条件: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3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4、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二)不予许可的情形: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六、申请材料外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数量要求材料来源其他要求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复印件1份申请人自备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原件复印件1份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5、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原件复印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变更公司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使用相关文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蔡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数量要求材料来源其他要求部门出具的证明(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

6、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仅通过报纸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可免于提交减资公告材料。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

7、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因继承、受遗赠取得股权,当事人申请办理股东登记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继承证明材料。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股权继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

8、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因股东或发起人自身更名,需要变更登记的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中,自然人股东或发起人更改姓名的,如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外国投资者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

9、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数量要求材料来源其他要求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另有规定的除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名称变更文件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无需公证。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0、的核准文件。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1份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口原件复印件1份申请人自备7备案事项证明文件申请人自备章程备案。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确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

11、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经营而限、认缴的出资数额备案,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其中因股东之间转让部分股权导致认缴的出资数额变更的,还需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案,提交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职的决议、决定。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数量要求材料来源其他要求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

12、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职工(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直接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更换境外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被授权人为非自然人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主体

13、资格文件复印件及被授权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口复印件1份注:申请材拳1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链接webportallgzlZ下载。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L个工作日。八、许可收费及裱据本许可事项不收费。九、办理流程(一)申请工窗口收件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大马路与振兴路交叉路口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企业设立、注销综合服务窗口。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2、网络收件网址:云南市场监管网

14、上办事大厅(webportall)云南省政务月艮务网上办事大Fr(http:/ynzwfw.yngovcn)。受理时间:全天受理(二)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不齐备、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审核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做出核准登记。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做出不予核准登记。(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1 .许可决定红回以市场监督

15、管理局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发放营业执照或者不予登记通知书O2 .送达方式(1)纸质营业执照:申请人可到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与振兴路交叉路口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企业设立、注销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或由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送达。(2)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可在微信或支付宝中安装“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并在小程序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十、许可服务(一)咨询窗口咨询: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大马路与振兴路交叉路口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企业设立、注销综合服务窗口。电话咨询:0873-3720361。网络咨询: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0(二)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以到红

16、河州市场监管局窗口或通过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手机短信、电话查询办理进程,查询电话0873-3720361。(三)监督投诉窗口投诉: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大道与明德路交叉口南侧2楼207中共红河州市场监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投诉:0873-3720159O网上投诉: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许可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许可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行政复议机关:红河州人民政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许可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17、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红河州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附件办事流程示意图图1外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备案)办事流程图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基本信息(必填项)名称(集团母公司需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住所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仅设立登记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有限责任公司外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币种:人民币其他)投资总额(外资公司填写)万元(币种:)折美元:万元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口发起设立口募

18、集设立经营期限长期年申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经营范围(根据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涉及“多证合一”事项办理的,申请人须根据市场主体自身情况填写“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项相关内容。)注: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口变更(仅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变更事项原登记内容变更后登记内容注:变更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

19、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口备案(仅备案填写)事项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口经营期限口章程(含修正案)口认缴出资数额口联络员口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注: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委托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委托f皿签字(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签署(必填项)本申请人

20、和签字人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二)使用的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使用的名称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名称,将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三)已依法取得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致。(四)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需要办理许可的,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仅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21、可另附签字页):董事会成员签字(仅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可另附签字页):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年月日注: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信息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姓名国别(地区)职务董事长口执行董事口经理产生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住所电子邮箱(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姓名国别(地区)职务产生方式身份证件类型_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注:1、“职务”指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经理、监事会主席、

22、监事、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独立董事的应在“职务”栏内注明。2、“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填写,董事、监事一般应为“选举”或“委派”;经理一般应为“聘任”。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应当明确上述人员的委派方。3、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姓名国别(地区)职务产生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备注事项同上姓名国别(地区)职务产生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备注事项同上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其他_)股东(发

23、起人)、外国投资者名称或姓名国别(地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认缴)时间出资方式14联络员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授予(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代表(授权人名称或姓名)在中国境内接受企业登记机关法律文件送达,直至解除授权为止。被授权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24、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地址被授权人联系人姓名地址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仅限外资企业填写。2、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地区)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地区)投资者设立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签署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相关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3、被授权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被授权人”信息,被授权人为非自然人的,填写“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联系人”信息。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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