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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护理专业中的法律问题护理工作是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护士在实践工作中,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有时很难分辨行为或事件的正确与错误,合法与非法。此外,在我国社会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影响下,人们自身健康需求和法律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护士在实践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日益增多。因此,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可以使护士了解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各种法律规范,正确认识自己在护理工作中应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以法律的手段有效维护服务对象及自身的权利,避免法律纠纷,提高护理质量,为促进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第一书法簿虢注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行为规范准则,依靠国家强制力调整各种社会关系
2、。法律的这种调节及保障作用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家庭生活、经济生活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社会生活中,个人或团体的行为必须与国家所制订的法律规范相一致,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为确保护理行为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发生医疗纠纷,护士必须学习法律相关基本知识。一、法律的定义与分类(一)法律的定义法律(Lw)一词来源于拉丁语JUriSprudentia,指调整人类行为的社会规范。法律有狭义及广义之分,狭义的法律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广义的法律泛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可见,广义上的法律除了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外,还包括其他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如国
3、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等。(二)法律的分类依据不同标准,法律可有不同的分类体系。依据法律是否具有文字表现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又称制定法,具有文字表现形式;不成文法又称习惯法,由国家机关认可,但不具有文字表现形式。依据法律所规定的具体内容不同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规定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社会关系中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程序法是为保证实体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诉讼程序上的法律,例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依据法律的内容和效力不同可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本法即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规定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
4、设置等内容。普通法规定国家的某项制度或调整某类社会关系,法律效力次于根本法。依据法律的调整范围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一般法针对一般的人和事,在不特别限定地区和期间内有效。特别法对于特定的人和事,在特定的地区、时间内有效。依据制定和实施主体的不同,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国内法由一国创制,适用于该国主权管辖范围内。国际法由不同主权国家参与制定或公认,适用于调整国家之间相互关系,国际法的主要形式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此外,法律还有其他的分类方法,如根据法律渊源不同,分为直接渊源及间接渊源的法律;根据法律的调节手段不同,分为民事法、行政法和刑事法;根据法律所调节的社会关系不同,分为经济法、劳动法、教
5、育法和卫生法等。在不同类型的法律中,民事法、刑事法及卫生法与护理实践关系密切。二、法律的特征及作用(一)法律的特征与道德、宗教、政策等其他社会现象相比较,法律既不是个人的意志,也不是全社会的意志,而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法律的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和统治阶级利益决定。统治阶级通过其所掌握的国家政权,把自己的意志规范化、条文化,成为人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使其具有强制性。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为:1-阶级性与社会性相统一法律是阶级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行为规范。统治阶级从其根本利益出发,也为维护整个社会秩序而制定或认可法律。Z具有国家意志性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体
6、现国家的意志,具有国家意志性。工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任何社会规范都需要一定的强制力保证实施,否则就不能成为一种社会规范,但只有法律的实施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法律具有必须遵守和不可违抗的特征。4.以权利及义务双向规定为内容法律以权利及义务双向规定为内容。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是以授权、禁止及命令的形式明确、肯定而具体地规定人们的权利及义务。工普遍的约束性法律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具有普遍的约束性.在适用范围内,法律对任何人具有约束效力,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法律的普遍约束性与法律的规范性有关,法律不是一般的规范,也不同于技术规范,而是一种社会规范,任
7、何人的合法行为都受到法律保护,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6,严格的程序性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较,法律强调程序、规定程序和实行程序,法律是具有严格程序性的规范。(二)法律的作用法律的作用也称法律的功能,表现为对各种社会关系应用法律手段进行调节,法律的作用主要包括法律的规范作用和法律的社会作用。1法律的规范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及强制作用。指引作用指法律通过授权性行为模式及义务性行为模式的规定,指导人们做出或不做出某些行为。法律的指引作用是一种规范指导,把社会成员的行为指引到合法的轨道上。法律的指引作用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及高效率的特点。评价作用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及尺度,在对他
8、人行为进行评价时所起的作用。教育作用指法律在调整人们的行为时,对于人们的行为起着一种潜在的影响作用,包括对受制裁人的影响及对企图违法人的威慑和对一般人行为的示范。预测作用指人们根据法律可以预先估计相互间的行为方式及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强制作用是指对于违法者,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予以制裁、惩罚。2.法律的社会作用法律的社会作用是指法律为达到一定社会目的或政治目的而对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法律的社会作用包括法律的政治作用及法律的社会公共作用两个方面。法律的政治作用指法律在调整各种政治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统治秩序方面所起的作用。法律的社会公共作用指法律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方面,如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确认
9、技术规范等方面的作用。三、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一)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有关法律现象的知识、认识、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包括关于法律的学说、主张和理论,对法律本质、作用、特征等的认识,对权利义务关系的认识和态度,对人们行为的法律评价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及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要作用。法律意识渗透到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中,成为法律调整的重要因素。正确的法律意识是使客观需要转化为法律规范的重要条件。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法律意识起调整作用,使人们的行为与法律规范相协调。(二)法律行为1 .合法行为合法行为包括:(D立法:即法律的制定,是指一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
10、件或认可法律规范的活动。制定法律规范和认可法律规范是法律创制的两种基本形式。根据涵盖内容不同,立法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立法是指享有法律规范创制权的国家机关创制各种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狭义的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法律。(2)执法:执法即法律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3)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对于实现立法目的,发挥法律功能具有重要意义。(4)守法:守法即法的遵守,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11、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5)法律监督:法律监督在法律运行的整个过程中起保证依法办事的作用,根据监督主体和监督权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国家监督是国家机关进行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的主体是各种社会力量。2 .违法行为指具有一定主体资格的公民或组织由于主观上的过错所实施的,具备一定社会危害性,依法应当予以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和所侵犯的社会关系可分为: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和违宪。四、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一)法律责任I.法律责任的概念与种类法律责任指人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2、根据责任的内容不同可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根据责任的程度不同可分为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根据责任的人数不同可分为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根据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可分为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根据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不同,法律责任可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2.法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具有以下四个主要特点:(1)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只有法律作了某种规定,人们才承担某种相应的法律后果。(2】法律责任与违法,如果没有违法,就不承担法律责任。(3)法律责任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依靠国家强制力使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法律责任必须由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授权的机关予以追究,其他任何
13、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种职权。:工法律责任的归责法律责任的归责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责任是归责的结果,不同的法律责任具有不同的责任构成要件。责任的成立与否,取决于行为人的行为及其后果是否符合相应的责任构成要件。(二)法律制裁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根据所应负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是国家保证法律实施的重要形式O法律制裁是以确定违法行为存在为前提而追究法律责任的直接后果。根据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的性质、实施法律制裁的主体和手段的不同,法律制裁可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刑事制裁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对触犯刑律的犯罪人依其应负的刑事
14、责任而施加的制裁,又称为刑罚,是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民事制栽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对于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违法者依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而实施的制裁措施。行政制裁是由主管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对公民、下级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的制裁。违宪制裁是指依据宪法的特殊规定对违宪者实施的强制性措施。违宪制裁权由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关行使。五、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二)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及以权利和义务为主的内容。I-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
15、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其中,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应该具备一定的资格和能力,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能力是指法律承认的、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能力意味着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具有认识和判断能力,既能独立享有权利,又能有效履行义务。世界各国的法律中,根据主体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具体情况,将公民划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2.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
16、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包括物、精神产品和行为结果。法律意义上的物指由法律关系支配的、在生产和生活中所需要的客观实体,由法律具体规定。精神产品属于人类精神文化现象,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财富。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结果指义务人完成其行为所产生的能够满足权利人要求的结果。工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律权利是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法律手段。如权利主体可以自主作出一定行为的权利,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履行一定法律义务的权利,权利受到侵犯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保护的权利。法律义务指法律规定的义务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要求做出或不
17、做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H)法律关系的种类和特征L法律关系的种类依据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化程度不同,可将法律关系划分为一般法律关系和具体法律关系。一般法律关系是根据宪法形成的国家、公民、社会组织及其他主体之间普遍存在的社会关系。具体法律关系由具体事实产生,并有法律的相应规定。依据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单方具体化还是双方具体化,可以将其划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中的主体权利人是具体的,而义务人是除了权利人之外的所有人,如所有权关系即是一种绝对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中的主体权利人和义务人都是具体的,如债权关系是一种相对法律关系。依据法律关系的产生是否适用法律制裁,将
18、其划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不需要法律制裁,主体权利就能实现的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在主体权利与义务不能正常实现的情况下通过法律制裁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依据主体之间的相互地位不同,法律关系可分为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如民事法律关系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一种平权型法律关系。隶属型法律关系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相互隶属,一方服从于另一方,如行政法律关系。2.法律关系的特征法律关系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P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任何一种法律关系的存在都以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2)法律关系是主体间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以法
19、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形成的社会关系,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是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标志。(3)法律关系是法律形式与社会内容的统一。如果没有法定权利和义务关系,任何一种社会关系都不具备法律关系的属性。相应地,法律关系以人们的社会活动和实际联系为内容和载体。(四)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法律关系经常处于变动之中,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由法律事实引起。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法律事件又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灾害以及人的生死;社会事件是不以人
20、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变迁或社会变革。法律行为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以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六、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法律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并且对经济基础具有强大的反作用力。当维护及调节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法律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反之,法律会阻碍或破坏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与国家的关系法律是国家活动的准则,整个国家机器沿着法律的轨道运转。法律既是组织政权,建立国家机构的有效手段,乂是行使国家权利的重要工具。()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道德是一定社会中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
21、总和。法律与道德都是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都表现为社会的行为规范,二者之间互相渗透、相辅相成。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为:法律是阶级社会的产物,而道德伴随着人类社会产生和发展;法律侧重于调整人们的具体行为,而道德的调整范畴比法律更广泛;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实施,而道德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道德主要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习惯之中;同一个社会中,各个阶级的法律体系只有一个,但道德体系却广泛并存。第二节中HB的法原体系灰展.疗W生法规中国的法律体系贯彻社会主义原则及民主原则,体现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依靠国家强制实施及个人自觉遵守,从
22、而保障国家政权稳定,社会秩序良好有序。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全民族健康素质不断提高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医疗卫生法规的建立和发展完善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一、中国的法律体系及立法程序(一)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由国家各个法律部门的现行规范所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法律部门就是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的划分是以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为依据,同时也考虑法律调整的方法。我国的法律体系包含以下的法律部门: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科教法、环境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等。其中民法、刑法及卫生
23、法与护理实践密切相关。(二)中国的法律形式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的法律形式有宪法、法律、最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和法规。(三)中国的立法程序立法程序是国家的有关机关制定、修改、废除法律时所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及方式。根据我国宪法及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国的立法程序包括四个步骤: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讨论及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二、医疗卫生法规(一)医疗卫生法的概念医疗卫生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医疗卫生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医疗卫生法通过对人们
24、在医疗卫生和医疗实践中各种权利与义务的规定,调整、确认、保护、发展良好的医疗法律关系和医疗卫生秩序。它反映医疗卫生领域内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二)医疗卫生法的特点1.以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利为宗旨医疗卫生法的主要作用是维护公民的身体健康。通过保证公民享有国家规定的健康权和治疗权,惩治侵犯公民健康权利的违法行为来保护公民的健康。9.调节手段多样化维护健康是一项非常第杂的工程,涉及生活环境状况、防治疾病技术、爱国卫生运动等。由于涉及复杂的社会关系及一系列技术问题,因此医疗卫生法具有调节手段多样化的特点,需要吸收并利用其他部门的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环境法等调节手段。N技术规范和法律相结合
25、医疗卫生法将防治疾病、保护健康的客观规律加以法律化,使其成为人人必须遵守的规则,以求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对不遵从医疗卫生法中的医疗卫生技术规范,造成严重后果者,将实行法律严惩。(三)医疗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的构成必须具备主体、客体、内容三个相互关联的基本要素,医疗卫生法律也不例外。I.医疗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医疗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具体指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单位及个人。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单位发生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我国公民及境内的外国人。2医疗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的指向对象,医疗卫生法律最高层次的主体是生命和健康,卫生法的最终目
26、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医疗卫生具体法律关系具有各自的客体,如在药品生产中,药品是客体。在护理服务活动中,各种护理行为就是法律关系中客体的范畴。2医疗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基础。如护士的权利是依法实施护理服务,并获得相应的报酬,其义务是为服务对象提供及时、准确的护理服务。如果护士不履行或没有按要求履行其义务,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四)医疗卫生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医疗卫生违法行为指个人、组织所实施的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从违反法律性质来看,可分为医疗卫生行政违法、医疗卫生民事违法和医疗卫生刑事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由于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医
27、疗卫生法律法规所保护的社会和个人的利益,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见,医疗卫生法律责任指违反医疗卫生法的个人或单位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及法律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同,可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L行政责任是指个人、组织实施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一般违法行为而承担的法律后果,分为医疗卫生行政处罚和医疗卫生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指医疗卫生行政机关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对应受制裁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及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医疗卫生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下属工作人员实施的纪律惩罚,
28、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等。2民事责任指根据民法及医疗卫生专门法律规范的规定,个人或组织对实施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的民事不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o民事责任主要是弥补受害方当事人的损失,以财产责任为主。2刑事责任指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严重侵犯医疗卫生管理秩序及公民的人身健康权而依刑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医疗卫生法上的犯罪主体多为特定主体,这种主体既包括由不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也包括由不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五)医疗事故及处理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应该注重提高自身道德素养和技术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因发生医疗过失行为而对病人身体健康造成损害。为了正
29、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病人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学科的发展,世界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在西方国家,医务人员与病人的关系是契约关系,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多要追究法律责任。因此,西方很多国家都颁布了医疗事故法。1087年6月29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的关于医疗事故处理问题的行政法规,该法规对如何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医疗单位的正常秩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有相应的条款保护病人的合法权益。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对医疗事故的处理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对于保障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促进医疗
30、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02年44日,国务院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8年7月日卫生部颁布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o在2002年X月2日和A月Ifi日卫生部又分别颁布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以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和护理行为。L医疗事故(medicalaccident)的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病人人身损害的事故。2.医疗事故的特征医疗事故具有以下特征:(11责任主体必须是经过考核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
31、级各类医务人员。(2医务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而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了病人人身损害。(3)产生了严重的危害结果,包括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病人的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由于病人病情异常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人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工医
32、疗事故的分级根据对病人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病人死亡、重度残疾的属于一级医疗事故。重度残疾指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形。如植物人状态,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病人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属于二级医疗事故。如病人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能够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形等。(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病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属于三级医疗事故。如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
33、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等情形。(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了病人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如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的情形等。4.医疗事故的处理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当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时,应正确处理。(1】医疗事故的报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或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及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当按照规定逐级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地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病人通报、解释。发生重大医疗事故
34、,如导致病人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a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等情况时,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对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
35、调查,听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4)医疗事故的赔偿与处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事故的赔偿,应当考虑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病人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赔偿的具体数额,在考虑以上三方面因素后确定。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情节,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警告,情节严重者,限期停业整顿或吊销执业许可证,对于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第三节护理比法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人们的法制观念日益
36、增强,加之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使医疗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护士在护理服务工作中应该面对现状,止确认识和及时发现工作中现存的及潜在的法律问题,规范行为,依法维护自己和病人的权益。一、护士的法律地位及法律依据护士应准确了解其职责的法律范围,根据自己所受的专业教育及专业团体的规范要求,熟知各项护理工作的原理及效果,并明确哪些工作可以独立执行,哪些工作必须有医嘱或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防止产生法律纠纷。护理工作中的法律依据及法律地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执业注册与执业考试制度护理工作必须由具备护士资格的人来承担,实行护士执业资格统一管理,建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和护士执业许可
37、制度,以法律的手段保证了护理质量及人们的就医安全。护士执业考试合格即取得护士执业的基本资格,考试合格者再经过护士执业注册而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护士,能够从事护理工作,履行护士的义务,并享有护士的权利。如果没有执业证书,对病人进行护理,造成病人严重损害者,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雇用者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护理质量标准护理质量标准清楚地限定了护士职责的法律范围,对护士在进行护理时的要求制定出了法律的标准。护理质量标准一般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护理法规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所制定的护理法规,向人们展示护理法的各项法律条款。对不合理或违反护理实践准则的护理行为,可依据相应法律条款追究护士的法律责任
38、。因此,护士应了解并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条款。2专业团体的规范标准由护理专业团体如中华护理学会所制定的各种护理标准及操作规范,清楚地说明护士在法律上应该采取或不采取的行为,具体的操作规范、操作要求等。,工作机构的有关要求、政策及制度所有医疗机构一般都有对护理工作详细而具体的规范要求,大多数护理部门都备有详细的护理标准手册。护士应熟知自己工作单位的要求、政策及制度,并严格按照护理标准实施护理。上述所有来源的护理质埴标准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虽然专业团体的规范要求及工作机构的有关政策及制度不具有正规的法律权威,但这些条款是保证护士及公众合法权益的依据之,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例如一位护士被起诉犯有渎职罪
39、,如果护士严格依照上述护理质量标准实施护理,他可以以标准为依据为自己辩护。反之,如果没有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则要根据情节的轻重而受到法律的制裁。二、举证倒置与护士的法律责任I一)举证责任与举证倒置1 .举证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及证明不了时需要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O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举证的行为责任,即由谁承担提供证据的义务;二是双方当事人均提不出证据的后果,即举证的后果责任,由负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举证责任关系到谁先举证,提出更多、更有价值的证据,以及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由谁承担败诉后果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有关。我国民事诉讼法64条规定
40、“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原告应当证明其提出的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被告对答辩所依据的事实有举证责任。2 .举证倒置是指当事人提出的主张,由对方当事人否定其主张而承担责任的一种举证分配形式。举证责任倒置是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例外,当在一定情形下,不应当按照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决定某个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时,而实行与该原则相反的分配,即将原来由原告承担的责任予以免除,而就该待证事实的反面事实,转由被告负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以立法的明确规定为前提,在规定举证倒置时,一般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举证难易程度,二是保护弱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41、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属于举证倒置。在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通过举证来证明自己无医疗过错。在护理方面,护士要证明发生的护理行为合法,规范的护理行为会成为极其重要的举证依据。工举证倒置与护士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护士在实践工作中应该具备举证倒置的相关法律意识,在日常医疗护理工作中正确维护病人及自身的权益,注意收集记录的资料以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是必要的且合乎法律法规,以降低职业风险。(二)护士的法律责任护士在执业中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率制度及技术规范,正确执行医嘱
42、,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当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在实践工作中,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o如果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则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注册。护士行为造成病人严重人身损害,构成医疗事故时.根据具体情况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处理及执行医嘱医嘱是护士对病人实施评估及治疗的法律依据。执行医嘱时,护士应熟知各项医疗护理程序、药物的作用、副作用及使用方法。护士处理医嘱时,经仔细核查,确信无误时,就应准确及时
43、地执行医嘱。随意篡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均属违法行为。如果护士对医嘱有疑问,应向医生询问以证实医嘱的准确性。如果发现医嘱有明显的错误,护士有权拒绝执行o护士向医生指出了医嘱中的错误,医生仍执意要求护士执行医嘱,护士应报告护士长或上级主管部门。明知医嘱有错误,但护士不提出质疑,或由于疏忽大意而忽视了医嘱中的错误,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护士与医生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定要用负责的态度和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医嘱进行核查评估,确信无误后方可执行。为了保护自己和病人,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病人对医嘱提出疑问时,护士应证实医嘱的准确性;病人病情发生变化时,护士应及时通知医生,并根据
44、专业知识及临床经验判断是否应暂停医嘱;慎对口头医嘱及对待“必要时”等形式的医嘱,尽可能避免口头医嘱。在急诊等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向医生重复一遍医嘱,确信无误后方可执行。在执行完医嘱后,应尽快记录医嘱的时间、内容、当时病人的情况等,并让医生及时补上书面医嘱。2执行独立性及合作性护理任务护士应根据自己的工作要求实施护理,正确判断护理工作的范畴,严格依据规范实施护理行为。超出范围或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实施而对病人造成损害时,根据病人的损害程度,护上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所有护理行为前,护士都应认真核查,确信无误后方可实施。如果护士认识到自己在某方面的能力欠佳,应请求他人协助以做到扬长避
45、短,避免发生失误。如某护士认识到自己在计算药物剂量方面的能力欠佳,在配置复杂药物剂量过程中,应尽可能请其他护士帮助核对药物剂量。在委派他人实施护理时,护士必须明确被委托者的资格、能力及知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委派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护理记录在护理实践过程中各种护理记录既是医生观察诊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护理质量高低的标准之一。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实行举证倒置,医疗机构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因此如何保全和提供证据,防范可能出现的医疗纠纷是护士必须面对的问题。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病人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
46、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这一重大举措意味着由医院保管、病人及家属不得翻阅的内部资料将全部向病人公开,在出现医疗纠纷时,病案将作为原始记录成为法律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判断是非、分清责任的法律依据。同时护士也应注意,护理记录作为医疗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如发生医疗财产等纠纷,或病人涉嫌刑事案件时,完整而可靠的护理记录可提供诊治的真实经过,使其成为重要的法律证据或线索。各种护理记录的书写应该工整、清晰,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应用双划线划在错字上,不能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困抢救急危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
47、及时补记,并就此情况加以说明。d.入院与出院护士根据自己的职权范围,严格按照医院的规章制度对病人进行正确处理。接待急需抢救的危重病人时,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全力以赴地创造各种抢救条件,配合医生及其他医务人员对病人进行救治o若因护士拒绝、不积极参与或工作拖沓而使病人致残或死亡,可被起诉,以渎职罪论处。如果病人拒绝继续治疗而自动要求出院,护士应做耐心的说服工作,病人或其法定的监护人执意要求出院,应该让病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自动出院一栏上签字,同时做好护理记录。5.麻醉药品及其他药品的管理麻醉药品主要指鸦片、杜冷丁及吗啡等药物。临床上限用于术后、晚期癌症及一些危重病人的对症处理。通常这类药物由专人锁于专
48、柜内负责保管。护士只能凭医嘱领取及应用这些药物。但手术室及一些病房为及时用药方便病人可能常备有这类药物。如护士随意窃取、盗卖或自己使用这些药物,则会构成贩毒、吸毒罪。因此,护士在应用麻醉类药物时,应警惕不要以身试法。医院及管理者也应对这类药物加强管理,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此外,护士在工作中还接触各种医疗用品和设备,负责保管病房的被服、医疗、办公用品或者病人的一些贵重物品。如护士利用职务之便,将这些物品据为己有,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法律制裁。(三)护生的法律责任护生在进入临床实习前,应该完全明确自己的法定职责范围,并严格依照学校及医院的要求和专业团体的规范操作制度进行护理工作。从法律角度来讲,护生只能在专业教师或注册护士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护理操作规则对病人实施护理。如果脱离专业护士或教师的监督指导,擅自行事并损害了病人的利益,护生应对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护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为临床实习做好充分的准备;熟悉所在医院的医疗护理政策和操作规程;对操作不熟悉或尚未做好准备时应告诉带教护士;及时向带教护士或其他相关护士汇报病人病情的变化,即使不能确定这些变化的临床意义,在病人病情发生变化,或在急诊抢救中均应及时反馈病人病情。带教护士对护生负有指导和监督的责任O如对护生所指派的工作超出其能力,发生护理差错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