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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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项目部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使用工作统一化、标准化、制度化,进一步统一项目部安全防护用品的形式与标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创建安全、文明、舒适的施工环境,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能建股发安监、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等及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第二章通用规定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防

2、护设施应与工程进度同步。第四条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检验、发放、使用、监督、保管等应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台账。第五条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应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标识应齐全。第六条安全防护设施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己安装的安全设施,安装使用单位的安全员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安监部门每月至少检查两次,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存在的问题。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抽查检验,不合格的应及时报废、销毁。第八条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色标应符合国家安全色的相关规定,严禁随意涂刷、更改。第九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

3、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穿防滑鞋;长发应放入安全帽内。第十条暴风雪及台风、冰雹、暴雨等极端天气或发生地震、塌陷等异常地质情况后,应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修理完善,并重新验收。第十一条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安全设施的维护、维修,本着谁搭设谁拆除的原则,不得随意挪动、拆改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必须挪动或拆改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上报主管部门,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特殊情况下,其他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拆除的,要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工作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合格。第三章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要求第十二条临边作业。(一)深度超过Im(含)的沟、坑周边,屋面、楼面、平台、料台周

4、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窗台,高度超过2m(含)的作业层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二)分层施工的建(构)筑物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三)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施工升降机,除两侧应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第十三条防护栏杆。(一)防护栏杆材质一般选用外径为48mm,壁厚不小于2mm的钢管。当选用其他材质材料时,防护栏杆应进行承载力试验。(二)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立杆柱组成,上杆离基准面高度为L2m,中间栏杆与上、下构件的间距不大于500mm。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设三道横杆

5、,上杆离基准面不得低于L5m,中间横杆离基准面高度为1m,并加挂安全立网。(H)防护栏杆应能经受IOOON水平集中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减小立杆间距。(四)安全通道的防护栏杆宜采用安全立网封闭。第十四条孔、洞。(-)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孔、洞,必须设置有效防护设施。(二)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小于50Onml(含)且短边尺寸大于25mm和直径小于lm(含)的各类孔、洞,应使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外边缘应至少大于洞口边缘100mm,且应加设止档。盖板宜采用厚度4mm5mm的花纹钢板。(三)直径大于Im或短边大于500nrn的各类洞口,四周

6、应设防护栏杆,装设挡脚板,洞口下装设安全平网。1 .楼板、平台与墙之间的孔、洞,在长边大于500mm时和墙角处,不得铺设盖板,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挡脚板和安全网。2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I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应加设防护栏杆。3 .墙面竖向落地洞口,应加装防护栏杆或防护门,防护门网格间距不应大于150m.4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孔、洞,除设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外,夜间尚应设警示红灯。第十五条井道。(一)电梯井、管井必须设置防止人员坠落和落物伤人的防护设施,并加设明显警示标志。(二)应在电梯井、管井口外侧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井内每隔两层且不超过IOnl设置一道安全平网。(三)施工层

7、的下一层的井道内设置一道硬质隔断,施工层以及其他层采用安全平网防护,安全网应张挂于预插在井壁的钢管上,网与井壁的间隙不得大于IOOnIn1。第十六条安全通道及防护棚。(一)场内通道处于建(构)筑物坠落半径内或处于起重机起重臂PI转范围内时,应设置安全通道。(二)建筑、安装结构施工各操作层宜设置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应满铺脚手板,设置挡脚板,通道宽度不小于1m。()安全通道存在高处坠物风险时应搭设防护棚。(四)建(构)筑物、施工升降机出入口及物料提升机地面进料口,应设置防护棚。(五)防护棚应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或其他型钢材料搭设。(六)防护棚顶层应使用脚手板铺设双层防护,当坠落高度大于20m时,应加

8、设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防护。(七)大型的安全通道、防护棚及悬挑式防护设施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八)带电线路附近设置的安全防护棚严禁采用金属材料搭设。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要求第十七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经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第十八条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对其防护功能进行检查、试验。第十九条劳动防护用品有定期检测要求的应按照其产品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试验。第二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年限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第五章防护用品的采购第二十一条依据生产活动的需求、法律法规要求及年度安全装备、措施计划,由使用单位按季或月提出购置计划,经项目部安监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第二十二条

9、项目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统一采购,项目部物资部应建立长期稳定的合格供货商/生产厂家名录,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及安防用品生产的“三证一标”:(一)产许可证:由生产厂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明确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同时其明细表与该厂家供货产品相一致。(二)产品合格证: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执行标准、检验员、产品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名称、有效期以及必要的性能参数信息,同时该证应附带在产品上。(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证书:该证书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颁发,盖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该证书需进行年检,同时附件中的产品名称与标识

10、编号应与其供货的产品相一致。(四)安全标志:也即通常所说的“LA”标志,由盾牌图形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编号组成。标识采用盾牌形状,取“保护”之意。盾牌中间采用字母“LA”表示“劳动安全”之意。标识边框、盾牌及“安全防护”为绿色,“LA”及背景为白色,标识编号为黑色。同时该标志应附带在产品上。安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除必须具备上述“三证一标”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产品检验报告,该报告须由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并符合产品定期监督检验的时限要求。每次采购要索取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以区分购置时间、生产厂家、检验报告时间等信息。所有复印件由采购部门负责存档备查。不得购买未经国家注册和检验合格

11、的产品。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安全监察部每年联合物资供应部对供货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于发现问题的产品供货商/生产厂家予以取消其合格供货商资格。第二十四条购进的安全防护装备、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验收,并按照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第六章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第二十五条项目部下属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依照“谁使用,谁保养”的原则,做到专物专用,不得随意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条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保管、存放应有防止腐蚀、变质的措施。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

12、安监人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第二十七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发放、使用管理台帐,同时对特种安全防护用具要建立借用、送还登记制度。第二十八条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配置,应参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2008)执行。第二十九条劳保用品的发放原则:(一)按照职工劳动条件发给劳保用品,对于不同作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发给相同的劳保用品,工种相同但劳动条件不同则发不同的劳保用品。(二)如果从事多种作业,则按照所确定的基本工种发给劳保用品。()发放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一律按规定期限发放(也可以一部分专用)。(四)对因病、事假、外出学习,脱离劳动岗位6个月以上者,由所

13、在单位延长工作服使用期,并通知发放部门记入卡片,脱离劳动岗位一个月者,停发本月一切消耗性劳保用品。第三十条标准外劳保用品和消耗品的发放规定,按特殊需要的防护用品领用程序执行。第三十一条发放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家经贸安全(2000)189号)。(一)凡参加有毒、有害气体作业(熬刷沥青、酸、碱、粉尘、进入金属容器清扫除锈等),在本工种标准没有规定时也发给口罩、手套。(二)进行大型变压器、发电机定子、油箱油罐、锅炉汽鼓内部作业,批借专用工作服,用毕交回。(H)从事非特种作业,对特别脏的沥青等作业,可根据具体情况批发粗布工作服及必需的劳保用品。(四)在露天、野

14、外、冒雨及井下、沟道下作业可发给雨衣、水鞋,用毕交回。(五)焊工用电焊手套,使用期为一个月,到期以旧换新。(六)从事砂轮、凿岩、沥青、酸碱等作业,发给一般白光防护眼镜。火焊工发一般浑色防护镜,铸工、车工发给毕克眼镜。对经常接触热、光的作业工种(如弯管、锻工)发给水晶防护眼镜。所有护目镜一律以旧换新,丢失照价赔偿。第七章防护用品的使用第三十二条项目部应加强职工正确使用和保管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教育,项目部各级管理部门有义务监督职工的正确使用。第三十三条严格按国家有关劳保用品标准进行佩带或使用,精心保管,对损坏、倒卖劳保用品等不良行为应制止;对不正确佩带和使用的应给予教育和处罚。第三十四条凡从事有

15、毒有害工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享受保健津贴待遇(见劳动人事部规定)。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安监人员应每月对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一次抽查,对新进现场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按标准要求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分公司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同时对其它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到达有效期后项目部及时组织物资部、使用单位进行复检,对符合更换条件的及时进行更换。第三十六条常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鉴定(-)安全帽检查鉴定方法如下:1 .安全帽的检查测试及抽检比例和数量参照国标安全带GB/T2812-2006标准执行。冲击吸收性能:用5KG钢锤自高度落下进行冲击试验,头模所受冲击力的最大值均不应超过500KGo2 .耐穿

16、透性能:用3KG钢锥自IM高度落下进行试验,钢锥不应与头模接触。3 .侧向刚性:用GB/T2812-2006规定的方法给安全帽横向加43kg压力,帽壳最大变形不应超过40mm,卸载后变形不应超过15mmo(二)安全带检查鉴定方法如下:1 .安全带的检查测试及抽检比例和数量参照国标安全带GB/T6096-2009标准执行。2 .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破损;绳索、编带无脆裂、断股或扭曲;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挂钩的钩舌咬口凭证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3 .悬挂安全带做冲击实验:一般提升模拟人形沙包(IOOKG)与悬挂处成同一水平位置自由落体,不允许部件有破断、裂纹和脱钩现象出现。架子工安全带做冲击实验时,沙包比悬挂处提高Im自由落体。4 .安全带在使用两年后,应按GB/T6096-2009中4.2规定的方法进行静态负荷测试,当主带或安全绳的破坏负荷低于15KN(时长:2分钟)时,应做报废处理。(三)依据国标安全网GB5725-2009规定,对安全网(平网)进场使用前应做冲击实验,一般以模拟人形沙包(IOOKG)7m高度自由落体落入试验网,网绳、边绳、系绳不断裂,测试重物不应接触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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