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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地产XX项目X电表箱采购合同(202X年)采购方(需方):(全称)XX供应商(供方):(全称)XX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XX项目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实用的原则,双方订立本合同。1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1.1 工程内容:(XX地产XXXX项目X电表箱采购)1.2 承包范围:(完成XX地产XXXX项目施工图纸内X电表箱供货、检测、验收和移交工作。)2 .产品材料的名称、规格、品种、数量和价格2. 1产品名称:(X电表箱)2.2产品的规格、品种、数量、单价和合价:见附件(产品清单及)价格清单。3.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3. 1产品材料
2、应符合本工程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3.2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质量可靠、全新的产品,应按现行的标准规定,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3.3产品除符合国家、行业及各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外,应符合产品样本和说明书所列之标准和具备相应之功能;3.4样品或样板确定:(供方根据需方提供的图纸、产品基本要求后,供方于7日内应提供此要求的样品或样板给需方进行确认,包括但不限于X电表箱箱体制作材料、开关、连接电线(母排)等,需方确认无误后发送书面订单给供方,样板或样品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3. 5履约期间,如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需方有权
3、组织监理、施工总包单位和供方对供方所供产品进行现场随机抽样送检,并最终以需方所在地权威检验机构的检测报告结论为准。供方负责检测费用。4. 6(XX)5. 合同价格和承包方式5.1 合同价款4 .1.1.本合同不含增值税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XX元)整(小写:(XX元),增值税税率(XX%),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大写XX元)整(小写:(XX元),含增值税的签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元)整(小写:(XX元)。合同价格组成:见附件(产品清单及)价格清单。5 .1.2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率为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税率,本条款约定的增值税额为按国家增值税相关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税额,此税额不代
4、表本合同执行中供方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如因供方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益均由供方自行承担,实际税率根据国家最新文件进行动态调整。4.2对合同价格的说明4.2.1合同价格系需方根据本合同应向供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定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货到工地负责运至需方指定地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卸车费用)、运输至工地并经需方检验合格接受前的一切损耗及风险,还包括样板制作、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抽样测试、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4.2.2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产品清单及)价格清单中的单价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无任何调整价格因素。4.2.3产品
5、数量按照实际供货数量进行计算。4.2.4其它,(XX)4.3承包方式:按承包范围和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产品清单及)价格清单规定的(单价包干)。签订合同后,供方须按合同、设计图纸、需方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有关规定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供货。5.结算和支付方式5.1结算方式5.1.1本合同中附件(产品清单及)价格清单中的综合包干单价和价格是合同计价与结算的唯一依据。5.1.2每批次材料设备全部到达现场7天内,经需方、监理、安装或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且向供方办理材料设备交接后,供方向需方提供该批次材料设备结算资料,需方办理本批次材料设备与增值税的结算;完成(竣工备案且交房),双方办理竣工结算。5.1.3结算
6、资料的组成:(结算书、施工图、补充设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入库单、验货单、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单、使用人员培训证明、需方的罚款等资料。)5.1.4计量与结算原则:5.1.4.1当期应追加或调减的合同价款(含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效内单独提出,并进入同期结算;超过时效,不予结算,视为自愿放弃,由此所导致的进度款支付滞延,供方不能提出疑义和索赔,其追加或调减的合同价款与当期进度款一起同比例支付。5.1.4.2所有索赔、变更及签证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效内单独提出;凡会议记录(纪要)中涉及到索赔、变更、签证的内容,均不作为工期及费用签证的依据,仅作为技术性文件。5.1.4.3由需方审核
7、供方上报的结算及洽商变更(签证)时,若审减金额超过供方上报金额的10%(不含10%)时,视为供方违约,需方将按(上报金额-审定金额)o%给予供方违约处罚,其违约金在同期结算中扣除。5.1.4.4由需方委托第三方审核供方上报的结算、变更签证时,供方报送的结算、变更签证造价最终审减额在审核总价5%以内(含5%)的造价咨询酬金由需方承担,若供方报送的造价超出最终审减额5%、不超过10%(含10%),则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部分由供方支付;若供方报送的造价超出最终审定造价10%时,供方除承担全部造价咨询酬金外,需方将按(上报金额-审定金额)*10%给予供方违约处罚,其违约金在同期结算
8、中扣除。5.1.4.5其它,(XX)5. 2支付方式:5.1.1 预付款:(无预付款);5.1.2 发货款:(无发货款);5.1.3 每期结算完成后,供方向需方提交书面付款申请,双方办理完毕付款手续后,需方支付当期结算工程款及其增值税总额的80%o5.1.4 完成竣工结算后,双方办理完毕付款手续,需方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款及其增值税额的95%o5.2.5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24个月)满后无质量缺陷及供方履行完全部保修义务,承包方向需方提交付款申请书,双方办理完付款手续后,一次性支付剩余质保金及其增值税额(无息)。5.2.6每月(10至20日)为需方(需方)为付款日,若因供方
9、原因未能在该时段内办理完毕付款手续,无条件顺延至次月(10至20日)付款。5. 2.7供方在每次付款前须提供结算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需方有权拒绝付款。5.3其他约定5) 3.1本合同选用以下第“(1)”方式支付本合同货款及其增值税等所有款项,由此增加的供应方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银行转账支付;6) )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承兑期限为:开票日后陆个月,贴现率为(/%)的年利率;7) )(X)年(X)月(X)日及以前,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承兑期限为开票日后陆个月,贴现率为(/%)的年利率。(X)年(X)月(X)日以后,银行转账支付。(X)6.交货与交货方式6.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0、30日历天内(202X年月日前)全部供货完成)6.2 2交货地点(XX地产XXXX项目施工现场)6.3 需方应至少提前(30)天向供方发出(工程材料采购通知单);供方亦有义务确保供方在项目所在地有适量的备货,需方零星供应(W项目总供货量的2%)和少量补货(W当次供货量的5%)的供货时间应控制在7天以内。6.4 供方应在交货前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包装、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需方应及时作好接货准备。6.5 供方必须在取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开始供货;同时,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按需方要求卸货并运至需方指定的存
11、放处,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6. 6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6.7到货后,需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施工承包方,会同供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若货到24个小时之后工程监理公司、工程承包方任何一方未到,则视为认可到场各方的验收结果,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验货单和入库单)(参与验收方各持一份),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申请付款
12、的必要依据;6.8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供方承担;6.9供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需方提交产品品质证明、生产合格证、产品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6. 10对于因供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需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供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担。7. 11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需方现场,交货验收后。如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产品材料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供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8. 12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6. 13营销中心供货时间和要求:(X);样板房供货时间和要求:(X)o7. 14(X
13、)o8. 设计配合8.1 供方应在需方项目设计阶段根据需方的要求派遣充足的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参与本工程系统设计、定版工作,并对设计进行充分沟通,最后双方确认。7 .2在项目施工前期,供方应主动派遣充足的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同需方及安装或施工队伍紧密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对之确认。8 .施工(安装)与验收8.1 供方有义务派遣充足的有资质的技术人员按需方的要求提供施工(安装)的技术支持并参与配合工程承包方(或由供方推荐需方采纳的工程队伍)完成产品的施工(安装)和其他辅助工作,并对需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保证使产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8.2供方应主动安排好自己与有关单位,包括设计、监理、工
14、程承包方、以及其他现场总分包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的配合,积极配合施工进度计划,保证设计和施工正常进行。8.3施工(安装)完毕后,需方、监理单位、工程承包方、供方同时到场,在需方组织下对产品材料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案并由各方签字。如果需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1)如果采购产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供方;供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供方应当赔偿给需方造成的损失。(2)如果采购产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供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8.4当所有的采购产品都通过需方的验收后,双方责任人签字认可,采
15、购产品正式交付给需方。之后,需方将竣工验收款支付给供方。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政府部门需要进行验收检查的,以政府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为付款的必要依据。8.5其它(X)。9.品质保证与维护9.1供方保证提供给需方的产品是原装正品的、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9.2供方应严格执行需方或监理方发出的指令,并服从需方或监理方对采购物品的质量监督管理。9. 3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按需方的要求进行退货,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交货时间不予延长。10. 4供方未能及时处理产品质量事故,或产品质量与供货进度不符合要求时,需方
16、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责。11. 5供方承诺质量保证期:(自该项工程集中交付之日)起二年,且不低于现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本保证不包含由于需方不当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12. 6供方有义务在材料设备施工(安装)前对施工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对施工单位进行供方产品施工前产品施工性能介绍、施工工艺介绍、施工方法、施工中常见问题的预防及处理办法、供方产品施工要求及建议等方面的培训)13. 7供方有义务提供施工(安装)中的技术指导(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供方质量等,并将质检情况或质检日志发送给需方和监理单位);14. 施工期间供方须派1-2名专业人员常驻现场提供施
17、工指导及配合需方进行监督,如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供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需方监督纠正。15. 供方应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供方进行保修;保修负责人姓名:(X)联系地址:(X)电话/手机:(X)16. 0供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需方或需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16.1.1 现问题,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供方须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9. 10.2其他情况下,供方须在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10. 0.3当供方未按(1)、
18、(2)条规定时间到场的情况下,需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供方认可并接受需方的处理并无条件承担需方确认的全部费用;11. 10.4供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需方或需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12. I1.(X)o10.变更的处理10.1 施工图或技术要求的修改变更须经需方、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0.2 供方在工程中的材料产品代用,应经需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意,修改后的费用增加(含返工损失等)由供方承担,如有工期损失不予顺延;如修改后费用减少,则扣减供方报价中的相应部分。10. 3供方须按需方要求的时间执行监
19、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否则,按供方拖延工期处理。10. 4变更签证计价原则10 .4.1变更签证使用统一签证单,该单统一由供方填写,并明确变更原因及单位,经监理及需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违反本要求的签证视为无效签证。供方报送的工程变更费用申报表及费用文件须附生效的变更签证单原件,否则需方将不予审核计量。11 .4.2变更签证单价按合同价格中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执行,如无,(则双方协商处理)。10 .4.3按上述组价原则确定的变更签证费用整体下浮(XXX%),作为该项变更签证产生的最终费用计入结算11 .4.4增值税计算:增值税额=当期不含增值税工程结算价X增值税率。含增值税工程结算价计算:含增值税
20、工程结算价=当期不含增值税工程结算价+增值税额13. 4.5变更签证零星用工单价为(X)元/工日。10.5其它(X)。I1.违约与赔偿I1.I合同签订后,除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倘若无法履行合同时,违约者需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0%作为不能履行合同之赔偿。14. 2供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供方须支付需方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人民币(2000-5000)元整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7天的,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确定供方,供方应赔偿违约而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另交纳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1.1 3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工
21、程竣工验收的,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10天内向需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需方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10%违约金,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供方逾期7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方应向需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4供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11.5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供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需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
22、主)造成的一切损失。11.6 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包装、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11.7若供方对合同的执行敷衍了事,或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实质性义务,而且从收到采购方或监理方书面要求其改正之日起3日之内仍无实质性改进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供方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需方有权在给供方的任何款项中提款补偿。11.8根据供方生产经营状况、投标及履约情况,按需方及需方所属区域评价进入公司级/区域级不良行为记录库或不合格供应商库的。(X)12 .不可抗力12.1 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
23、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12.2 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12.3 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2.4 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12.5 5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动乱、瘟疫、空中飞行物体坠落,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13
24、.争议解决13.1 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3.2 供需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其他法院无管辖权。13.3 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供需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14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一式六份,需方持(肆)份,供方持(贰)份,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5 .补充条款15.1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以需方、供方书面往来的相关文件为依据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15.
25、1.1 本合同内容出现重大变更;15.1.2本合同内容规定范围外的新增项目;15.1.3合同超期续约;15.1.4变更签证累计额度超过合同额的3%或者单项变更签证超过200万元时。15.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XX市)有关条例规定。15.3关于增值税的有关约定:15.3.1切实履行国家税收新政,确保开具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供方不能开具相应发票导致需方税负增加,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如供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等情况,供方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5.3.2供方加强自身管理,若由于税改原因导致其发生的成本费用无法计入增值
26、税抵扣项,由此造成的供方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不得向需方索赔。15.3.3供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符合国家税务管理机关相关规定及要求,如供方开具的发票内容有误、不规范、不能通过税务机认证等情况,供方须配合需方于3天内完成换票工作,因此情况导致付款延迟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15.3.4供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符合国家税务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及要求;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须于天内送达需方授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人;15.3.5如供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等情况,供方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5.3.6需方授权(姓名:XXX、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XXX)为
27、本合同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人;供方须授权(姓名:XXX、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XXX)为本合同传递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人;每次交接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双方指定负责人均须互相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如遇有授权人员发生变更,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函告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责任方承担;15.3.7如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涉及重大信息变更,如公司名称、税务登记变更等,应在变更前天书面预通知对方拟变更事项,在完成变更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变更后的书面资料。15.3.8发生以下列事项供方应依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需方违约,向供方支付的违约金、索赔费。15.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
28、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5.5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6(X)合同附件:附件:1、技术要求2、(产品清单及)价格清单3、出库单4、验货单5、(谈判记录)需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电邮:开户银行: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帐号:邮政编码:供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电邮:开户银行: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帐号:邮政编码:附件1:技术要求根据项目要求及工程内容自行添加附件2:XX价格清单根据项目要求及工程内容自行添加XX验货单合同编号:供货单位:收货时间:收货地点:供货名称品名规格计量单位要求供货数量实际供货数量验收情况备注验收结果:验收人签字确认需方:监理方:供货方:施工(安装)方:验货单附件5:谈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