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棚改安置小区剩余住房及商铺出售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39893 上传时间:2022-08-12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5.9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县棚改安置小区剩余住房及商铺出售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XX县棚改安置小区剩余住房及商铺出售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XX县棚改安置小区剩余住房及商铺出售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XX县棚改安置小区剩余住房及商铺出售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XX县棚改安置小区剩余住房及商铺出售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县棚改安置小区剩余住房及商铺出售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棚改安置小区剩余住房及商铺出售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县棚改安置小区剩余住房及商铺出售方案为进一步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闲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县棚改安置小区剩余安置住房及商铺分配情况,制定如下方案。一、出售范围本次出售的安置住房共XX套,建筑面积为XX;商铺XX套,建筑面积为XXm2;二、出售方式(一)需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房源评估价应根据地理位置、楼层、面积等因素逐户确定。(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不低于评估价格公开出售。要公开发布出售信息,向社会公开房源位置、面积、价格、出售时间、报名时间及方式等。三、出售办法(一)住房出售对象1、优先对象。易地扶贫

2、移民搬迁拆旧复垦非农户优先选择,各乡镇要对易地扶贫移民搬迁所涉非农户进行摸底,资料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各乡镇统一将资料报送城区,城区按各乡镇报名的先后顺序,依次对房屋组织分配,无法确定顺序的,由城区组织抓阉选择。2、一般对象。易地扶贫移民搬迁拆旧复垦非农户选择后的剩余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报,以户主为申请人,凡申请住房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城镇常住人口家庭(优先用于经济适用房申报人群);申请人为本县户籍的大专及以上文凭的毕业生,且在县城无住房;申请人为本县户籍的复转退伍军人,且在县城无住房;在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3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无本县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县城无住房

3、;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二)住房出售流程出售流程为申报、初审、复核、供应及签订合同五个流程。1、申报:符合供应条件的家庭向城区社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与资料:家庭户口簿及同一户籍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2、资料初查:城区或乡镇通过查档取证、入户(单位)调查、邻里(单位)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等进行详细初查。3、资料复核:城区和各乡镇将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签署意见后报县住建部门,住建部门会同民政、人社、残联、军人事务管理局、城区或乡镇等部门进行复审。符合条件

4、的,由县住建部门在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有举报或投诉的,将由城区社会服务中心及乡镇重新组织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申报资格。4、供应: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本次住房套数及申请人数,按下列优先顺序依次进行,直至本次住房供应完毕: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烈士遗属;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5、签订合同:购房户与XX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同,一次性付清购房款。(三)住房出售价格及付款方式1、XX一区(1#、3#楼)多层销售价格综合考虑房屋区位及市场价等因素,确定基准层为二、五层,基准价为XXX元/I?,三、四层在基准价基础上增加递增50元tf,一、六层在基准价基础上递减50

5、元/疔。2、XX二区(1#、2#楼)高层销售价格综合考虑房屋区位及市场价等因素,确定基准层为九层,基准价为XXX元/m2,九层以上在基准价基础上按楼层每平米递增30元九层以下在基准价基础上每平米递减30元/面,另十八层按基准层价格计算。3、XX三区高层销售价格综合考虑房屋区位及市场价等因素,确定基准层为九层,基准价为XXX元tf,九层以上在基准价基础上按楼层每平米递增30元/nV,九层以下在基准价基础上每平米递减30元/以,另十八层按基准层价格计异O4、XX五区高层销售价格综合考虑房屋区位及市场价等因素,确定基准层为九层,基准价为XXX元tf,九层以上在基准价基础上按楼层每平米递增30元/nV

6、,九层以下在基准价基础上每平米递减30元/以,另十七层按基准层价格计异O(四)商铺需通过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采取拍卖、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出售四、交易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购房户所购房产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五、物业管理1、购房户购买时应与XX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中应就购房的行为、购房款的支付、物业管理等内容予以明确。2、购房户必须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法定费用。水、电、暖、气等费用由住户自行缴纳。3、购房户应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六、出售资金管理县住建主管部门要设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专户,出售资金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及时存入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作为县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