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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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规范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的办学行为,建立健全科学的运行机制,保证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和保障学校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笫二条校名: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FUZhoUSoftwareTechnologyVocationalCol1ege)o第三条校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滨海大道999号。第四条学校性质:学校为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组织,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2、,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五条发展目标:成为区域最专业和全面以“数字+”为主体的研发、设计、运营人才的教育与培训基地。第六条办学宗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第七条办学层次:学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第二章办学规模第八条学校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办学条件,依法依规确定办学规模。第三章专业设置第九条学校依据省市经济结构调整、人才市场需求的实际需

3、要,充分发挥举办方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龙公司)产业、技术和人才优势,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优先设置和发展服务数字经济所急需新一代信息技术专业,形成以数字产业化为特色,产业数字化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第四章教育形式与修学年限笫十条学校以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充分利用条件积极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学校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第五章管理体制笫十一条学校由网龙公司(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福建天晴在线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举办。学校办学过程中,接受省民政厅和省、市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学校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依法行

4、使决策权。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第十三条学校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代表、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高等教育的教学或管理经验。董事会成员每届任期5年,董事任期届满时,能继续履行职责可以连聘连任。第十四条学校董事会按以下规定产生:(一)董事长依据学校章程的规定产生。(二)学校的举办者代表可直接进入董事会,但其代表原则上不超过组成人员数的三分之一。(三)进入学校董事会的学校教职工代表,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开推选确定。(四)校长经董事会聘任后即为董事会组成人员。(五)经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任的校党委书记,通

5、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董事会。第十五条学校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董事长1名。董事会设立秘书1名,秘书负责董事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董事会议。董事长或有三分之一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至少须经半数以上董事认可方为有效。董事会讨论下列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一)聘任、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三)制定发展规划;(四)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选举本届董事会董事长;(二)制定、修改、解释董事

6、会章程;(三)审议董事的变更事项;(四)聘任和解聘校长、副校长;(五)任命学校财务主管,审批任免中层正职干部;(六)修改学校章程,审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批准重要规章制度;(七)审议和制定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教育改革以及限额以上固定资产的设置等重大事项。定期听取和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A)审议和批准学校办学经费的预决算,审批决定办学的重大基建与设备投资项目,对学校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审核接受新的投资和捐助;(九)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十)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十一)对学校办学过程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

7、督促检查;(十二)讨论决定其它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定的重要事项。第十七条学校校长由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10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经历,年龄不超过70岁的公民担任,其人选由学校董事会提名,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由董事会聘任。校长任期为4年,报审批机关同意后可以连任。副校长由校长提名,由学校董事会聘任。第十八条学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承担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提请聘

8、任和解聘副校长;(七)学校董事会的其他授权。第十九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专业设置、教学教研及科研工作计划,评定教学科研成果等工作。第二十条学校设立教学工作委员会。在校长领导下,研究和决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第二十一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校务委员会,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学校的教育教学、专业、师资、行政后勤等日常事务进行管理。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依据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设立行政管理机构,确定人员编制。第二十三条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评估与监督。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派的督导专员地监督指导。第六章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笫

9、二十四条学校开办资金三千三百万元,由福建天晴在线互动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同时,通过按国家规定收取学费、政府资助、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学校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笫二十五条学校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第二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二十七条学校实行独立的财务预决算和各项成本核算,学校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财务执行情况,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检查。第二十八条学校根据教育成本核算和市场供求状况,确定收费项目和

10、标准,依法报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严格执行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收、退费办法。收取的各项费用按规定向社会予以公示。学校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赞助。第二十九条经费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第七章回报第三十条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办学积累所形成的资产及受赠的财产为学校所有。第八章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第三十一条组织的设立及隶属关系。学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6)78号),以及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发(2018)2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

11、下简称I学校党委|),按/批注巴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第三十二条学校党委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二)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全面加强学校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等,切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三)引导和监督学校遵守法律法规,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学校决策机构和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其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支持学校改革发展,及

12、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学校的合理要求,帮助解决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四)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第三十三条学校党委的产生。学校党委由全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学校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书记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副书记由学校依照党章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选举产生。第三十四条学校党委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参与决策和监督。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决策机构、行政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党员校长、副校长等行政机构成员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学校党委领导班子

13、。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等事项,由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学校党委参与讨论研究,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再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涉及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对外交流等事项,学校党委把好政治关。建立健全学校党委与董事会、监事会日常沟通协商制度,以及学校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学校党委对学校重要决策实施的监督,定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以及学校重大事项情况通报。笫三十五条党组织机构设置。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在学校二级单位建立党组织,监督党的教育方

14、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师生理想信念根基,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第三十六条党建工作保障。健全党的工作部门,设立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等,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从事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等方面工作。落实党建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第三十七条学校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建立共青团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共青团章程开展工作。积极开展有益于青年学生的各项工作,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第三十八条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学校根据高等学校

15、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学校的民主监督和管理。第九章教职员工与学生第四十条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的师资队伍。根据办学总体规划,制订学校师资配备“三定”方案,合理配置教职员工。第四十一条学校负责对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教育、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笫四十二条教职员工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并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和晋升制度。教职工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由学校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第四十三条学校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自主确定教职员工的工资和奖金分配办法、奖惩办法。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

16、缴纳医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第四十四条教职工在学校工作期间,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第四十五条学校招生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简章和广告报省相关部门备案。第四十六条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学生在内,按要求,修满规定的全部学分,经考核成绩合格,发给国家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四十七条学生毕业后,学校推荐就业岗位,毕业生依据双向选择原则选择就业岗位。第十章章程的修订第四十八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可修订章程:(一)学校党组织认为

17、必要;(二)学校董事会认为必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名提议;(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认为必要;(四)法律、行政法规进行重大调整,需要修改章程。第四十九条学校章程修订,应当按照以下程序:(一)应当事先公告,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二)章程修正案草案应当广泛征求学校校内组织、师生员工、校友的意见,并在学校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三)章程修订起草小组应当对各方面意见认真研究,对重大意见分歧进行充分论证,征求意见情况和意见采纳情况应当在提交审议时做出说明;(四)章程修正案草案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由学校董事会研究审定;(五)

18、章程修改属于学校办学重大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六)学校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省教育厅核准。第十一章学校的变更与终止第五十条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应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第五十一条学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终止:(一)董事会决议要求终止;(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四)其他法定事由需要终止的。第五十二条学校终止时,应通过转学、就业等多种途径,妥善安置在校学生。第五十三条学校终止后的财产清偿顺序:(一)应退还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二)应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三)偿还其他债务。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五十四条学校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五十五条学校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并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十二章附则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经学校董事会表决通过。笫五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第五十八条本章程自教育厅备案确认后,由学校予以发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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