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车辆拆解及管理服务项目需求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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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案车辆拆解及管理服务项目需求书采购人需求一、项目概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对因证据保存需要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涉案车辆需作暂扣处理。经调查、检验及核实,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发还的车辆予以发还;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公告3个月(无主车辆须公告6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暂扣车辆进行拍卖、拆解、移送等方式处理。根据涉案车辆种类(大型客货车、小型客车及各类“五类车”等)及数量测算,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在花都区政府规划部门备案的合法用地

2、,实际围蔽面积不少于8万疔适宜停放车辆的场地(不含车辆拆解所必须的工作场地面积,详见“四、服务要求”),且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投标资质且在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备案的车辆拆解公司,需为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花都大队提供涉案车辆的拆解及涉案车辆证据保存期间的管理服务。依法需拆解的涉案车辆是指:指公安交警部门查扣的报废车、非法拼装车等依法需拆解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二、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一)任何与采购人需求的偏差都必须列入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中。(二)投标人应仔细研究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文件有缺漏或不一致或有不同的理解时,应及时提请采购人补充和澄清,否则按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和

3、理解执行。(三)本项目采购人需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全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都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现行中国国家或国家认可的(部颁、行业)标准和国内外标准化组织以及等效或更优的其他国家的权威性标准和规范的有关条文。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四)如投标人提供的殿务包含果购人需果购的货物的,该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果购品项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该产品属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项目清单范围中反旃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图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德政府

4、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节能产品政府果购品项目清单投标人可左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项目清单注2要求,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6月1日】。(五)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包含采购人需采购的货物的,该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需填写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优惠表(格式可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

5、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作为政策加分的依据【注:L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注2要求,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6月1日】,凡属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请投标人尽可能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投标人可查洵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六)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包含采购人需采购的货物的,凡属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6、请投标人尽可能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该货物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填写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优惠表(格式可在件一栏下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作为政策加分的依据【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三、项目预算及服务期限1、本

7、项目总预算金额为.84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肄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圆捌角肆分整),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在花都区政府规划部门备案的合法用地,实际围蔽面积不少于8万肝的达标停车场,并负责场内涉案车辆的管理及拆解服务。2、服务期限两年:2023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16日。四、服务要求(一)场地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如下(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不得偏离以下要求。):(1)承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的1个月内能够提供满足服务要求(实际围蔽面积不少于8万门的达标停车场)的场地,场地租赁合同必须满足本周期合同要求(现有租赁合同有效期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须承诺现有租赁合同到

8、期后续租的合同能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及提供能满足服务要求同等面积的场地);(2)场地使用性质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在花都区政府规划部门备案的合法用地,不得提供违法用地;(3)为本项目服务的拆解场地在环保方面必须达到政府环保部门的要求。2、中标通知书下发后的1个月内,中标供应商必须在花都区辖区内提供在花都区政府规划部门备案的合法用地。提供累计实际围蔽面积不少于8万疔的达标停车场(最多设置三个停车场,拆解场面积除外),专供采购人用于涉案车辆及随车物品存放。场地可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但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有效期要求符合上述第1点(1)的要求)。场地的土地使用性质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且场地来源合法。采购

9、人将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测绘单位对中标供应商提供场地进行测量,共分为两类,一类为测量场地(租地)面积;二类为测量实际围蔽面积,其中实际围蔽面积应不大于场地(租地)面积,以实际围蔽面积作为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实际面积。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测量过程中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测量,且必须接受测量结果。若存在以下严重的违约行为:(1)场地涉嫌违法用地且被政府相关部门调查的;(2)场地方位不在花都区辖区内的;(3)场地可停放车辆面积使用率低于95%且难以整改等情况,则直接认定为验场不合格,采购人将报请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后,视为不能履行合同。若存在以下轻微违约行为:(1)场地未完成围蔽工作的;(2)场地平整度不足;

10、(3)场地使用率不够高但可整改等情况,经验场地合格但提供的场地条件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承诺的,可根据差异程度要求中标供应商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对供应商决定后续按合同规定处理。面积达标,围蔽情况合格,周边环境可供大型拖吊车拖运涉案车辆,该三点需经采购人验场合格。(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不得偏离以上要求。)3、中标通知书下发后,非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应急征地需要,中标供应商须另行提供停车场场地,如与投标文件中提供位置发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场地的实际围蔽面积大小在项目考评中进行扣分罚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停车场场地发生变化的,中标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

11、面形式提供停车场场地变化情况说明,并由采购人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测绘单位重新测量。测量所需的费用、涉案车辆移场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合同执行期间,确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应急征地需调整停车场地块的,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中标供应商必须在30天内提供停车场地硬件、方位、交通便利等因素优于或等同于投标承诺的停车场,供采购人使用。4、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改变场地的,按以下情形执行:(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应急征地(须提供相关政府公告等证明材料)确需调整停车场方位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0天内提供同等条件(方位、面积、场地状况、周边交通环境等与原场地不得有明显差异

12、)的场地供采购人使用,由此产生的涉案车辆转场工作及其他相应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未及时补齐停车场面积(按投标承诺面积计算)的,采购人根据空档期以及面积缺口,逾期超过30天仍未补齐停车场面积的,按照6元11f月的标准按月扣减服务费;逾期超过90天仍未补齐停车场面积的,将视中标供应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并将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行为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另外,采购人将按照12元nf月的标准按月扣减服务费(缺口天数以30天为1个月累计叠加,累加缺口天数少于15天(含),不予扣减;缺口天数超过15天的,按足月扣减)。示例如下:缺口为2万平米,则从出现缺口之日起3个月内每月

13、扣减服务费数额为2万肝*6元/肝/月=12万元,出现缺口之日起满90日后每月扣除的服务费为2万而*12元11T月=24万元。(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应急征地(如因场地用地性质不符或场地租金变化问题,导致停车场变更的),中标供应商调整停车场场地,导致停车场面积少于中标面积的10%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原场地停止使用前免费提供同等条件(方位、面积、场地状况、周边交通环境等与原场地不得有明显差异)的场地供采购人使用,由此产生的涉案车辆转场工作及其他相应费用由该中标供应商承担,未及时补齐停车场面积的,将视中标供应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并将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行为上

14、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另外,采购人将根据空档期以及面积缺口,按照12元/肝的标准按月扣减服务费;逾期超过90天仍未补齐停车场面积的,按照24元f月的标准按月扣减服务费(缺口天数以30天为1个月累计叠加,累加缺口天数少于15天(含),不予扣减;缺口天数超过15天的,按足月扣减)。示例如下:缺口为2万平米,则从出现缺口之日起3个月内每月扣减服务费数额为2万肝*12元11f月=24万元,出现缺口之日起满90日后每月扣除的服务费为2万m*24元f月=48万元。5、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必须提供足够面积的拆解场地专门用于转存、拆解交警部门的依法需拆解的涉案车辆,每次需提供至少300Onf的场地,确保

15、可同时满足50辆汽车和100o辆“五类车”同时平铺摆放,或150辆汽车及100OO辆“五类车”转场堆叠存放,供交警部门对车辆的拆解情况实施监督查验。(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不得偏离以上要求。)6、停车及拆解场须确保涉案车辆的安全,避免涉案车辆因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车辆遗失或损坏(毁)导致证据改变影响取证工作。具体如下:(1)硬件方面:场地必须符合“三通一平一围蔽”(通水、通电、通信、场地平整和围墙全围蔽)条件;无尖锐建筑物(钢筋、铁钉、砖角等)、无较大坑洼,确保带辅助轮的拖车及被拖车辆安全顺利通过;具备完备的内保监控等技防设施、消防和照明设施。 围蔽方面:围蔽物

16、高度应不低于2.5米(材质硬度应达到金属瓦的硬度),周边环境应满足拖运涉案大型客货车辆的进、出场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不得偏离以上要求。)每个场地必须安装足够的监控设备以保障监控全覆盖,并具备让采购人能够通过公共互联网络实现远程监督的条件,中标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各场地的监控项目书面报告(包含监控设备分布图、监控有效区域图以及相关技术说明),提供远程监控系统的登录账号和密码。中标供应商应委托有资质的消防设计单位设计消防设施分布方案,并按方案要求施工,确保每个场地在交付使用前符合国家强制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

17、0067)的要求,设计方案(含施工图纸)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给采购人备案。场地还需配备必要的排涝设备。 投标人须承诺每个场地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设施,平均照度需不小于50LX,以提供监管所需以及涉案车辆的正常流转的必要照明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不得偏离以上要求。)每个场地应配备足够的遮雨棚及车罩、帐篷,用于防护零部件缺失或损失的车辆漏水受损,对于入场时车窗玻璃已经损坏的车辆(尤其是汽车),场地管理方有责任有义务使用遮雨棚、车罩、帐篷对车辆进行遮盖,防止车辆受损的车窗被雨水淋坏,若发生没有遮盖受损的车窗而被群众投诉经核查属实的要对管理方进行

18、扣分扣款处理。(2)场地用途方面:一是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所有场地内只能用于停放采购人单位的涉案车辆,不得违规停放外单位车辆或摆放其他物件,若出现违规停放或摆放情况,则按面积变动条款进行处理;二是投标人必须有足够的拆解能力,及时将批准拆解的车辆移送拆解场拆解,杜绝出现因车辆积压在场而无法进车的情况。7、单个场地内要设置独立交接区(200f2面积210OnI2)、特别勘察区(面积2300tf)、非机动车破坏区(面积2300110及办公区域(200户2面积250f)。独立交接区要求设置于场地入口处,用于涉案车辆进出场交接确认;特别勘察区用于检验事故车辆,中标供应商应在勘察区内提供遮阳遮雨区域(雨棚高5

19、米,长20米,宽15米),并配备满足各类车型的凹槽;车辆预拆解区要求完善相应的消防、环保安全以及拆解设备设施,并配足专业的作业人员,用于先行破坏、查验汽车以外的车辆,以移交拆解场作拆解回收处理;办公区域用于场地日常管理等工作,并根据场地管理工作需要配备基本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2套以上计算机及打印设备,配备传真机及空调,提供能正常使用的互联网接口及固定电话。办公区域需设置工作间(分为监控室、车辆钥匙保管室、录入室、小件随车物品保管室、采购人监管人员工作室等),其中车辆钥匙保管室和小件随车物品保管室内(不小于20m?)应当配备监控设备,采购人监管人员工作室(约IOnID应当配备必要的办公台椅和空

20、调。8、采购人采用统筹安排、集中管理的原则,并按照涉案车辆暂扣性质、车辆类型以及进场顺序实施分区管理。中标供应商应当将制定的场地区域划分平面图提交采购人审定(区域按事故违法、车型大小、新能源、信访复议等划分),并在采购人审定后15日内,使用明显的标牌标线以区分不同区域。9、中标供应商应采取必要措施对暂扣车辆的随车物品进行临时保管。小件随车物品应当在登记、拍照、编号后纳入随车物品保管室管理。中标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必要的车辆充电以及打气等服务,该项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10、各场地应履行信息公开制度,在业务办理窗口以及场地入口显著位置悬挂公示办理流程、注意事项、投诉电话、工作人员信息、不收费承诺等

21、相关内容的公示标牌。Ih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场地因政府征用等政策性因素需更换服务场地的,中标供应商须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原场地停止使用前提供同等条件(方位、面积、场地状况、周边交通环境等与原场地不得有明显差异)场地继续履行服务,因此造成的涉案车辆转场工作及其他相应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2、如合同履约期间,因投标人违约行为解除合同的,投标人需承诺无偿提供涉案车辆管理服务,并负责采购人重新招标期间(直至新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不得偏离以上要求。)(二)车辆证据保存期间的管理

22、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所提供的场地经采购人按招标需求全部验收通过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从采购人原委托单位场地内将现有涉案车辆转移到中标供应商的新场,转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承担。如在约定时间内未完成转场的,将视为该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将按照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并将该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行为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且该中标供应商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额赔偿采购人损失,违约金不足清偿对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车辆的转场费用、保管费用等)时,违约方需承担补充责任。车辆、随车物品及档案资料等启动转场后,自离开上一周期委托单位停车场起,涉案车辆、随车物品及档案资料的保

23、管工作由新周期的中标供应商负责,期间发生丢失、损坏的,将追究新周期的中标供应商法律和经济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不得偏离以上要求)。2、服务期满后,对于尚未达到拆解条件的车辆,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下一周期中标供应商在60天内移出,期间不得要求采购人及新中标供应商新增任何费用。60天内车辆移出前,场内涉案车辆的安全由本周期中标供应商负责,在此期间车辆发生损坏、遗失的,将追究本周期中标供应商一切法律、经济责任。3、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交接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制定涉案车辆管理规定做好涉案车辆进场、保管及出场等一系列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涉

24、案车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车辆的安全及证据的完好等相关工作)。从涉案车辆进场起到涉案车辆处理完毕止,中标供应商须承担在此期间的消防安全贲任和环境安全贲任,必须做好车辆的消防安全保障及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在此期间发生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等其它事故的,所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非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涉案车辆损失损坏,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中标供应商需有能力做好场内的区域规划,保障场内大型车辆的停放空间。各车场在满足停车场正常车辆停放的基础上,要预留足够停放区域给大队停放大型车辆,要跟大队建立协调机制,保障车辆及时入场。 5、中标供应商需有能力承担合同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和环境安全责任,并合

25、理计划对所有涉案车场停放及拆解期间的财产投保相应的商业保险,来规避安全事故的风险。保障在此期间发生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等其它事故时,中标供应商有500万或以上的赔偿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不得偏离以上要求。)6、中标供应商不得向涉案车辆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7、中标供应商应将服务期间内的场地监控视频、员工视频记录仪等视频资料保存至服务周期结束,并将视频资料刻录光盘送至采购人备份。8、中标供应商应对所有进入场内的涉案车辆进行拍照4张(车辆正面、尾部、左右侧面彩色照片各一张)、拓印(车架号、发动机号、电机号等),制作成一车一档(一共两份)交采购人存档备查。一车一

26、档须在涉案车辆入场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于完成后的1个工作日内送交采购人。(三)拆解服务要求。1、依法需拆解的涉案车辆分为机动车(含汽车、二、三轮摩托车及拖拉机等)和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人力车、单车等)两类,拆解要求分别如下:(1)机动车拆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715号令)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秩序的通知(粤经贸流通2005105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秩序的通知(穗经贸200664号)等有关国家、省、市规范及行业标准执行。如项目执行期间上述规范、标准发生修订更新的,按照新规范、标准执行。(2)非机

27、动车必须拆解成废旧金属和非金属材料两部分。废旧金属必须以冶炼原料形式处理,不得以零配件形式流入社会;非金属材料的处理应按照国家、省、是规范及行业标准执行。(3)除汽车以外的所有车辆必须在停车场预处理区域进行预处理破坏(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进行预处理时需破坏其动力装置),并经采购人查验合格后,方可转至拆解场进行彻底拆解。2、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采购人的要求,对因取证查扣的涉案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协助采购人建立完善的涉案车辆及其依法需拆解的涉案车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3、对以拆解回收方式处理的依法需拆解的涉案车辆,由采购人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部门评估确定价值并根据核定的数额由采购

28、人的财务部门(警务保障室)出具缴款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收到缴款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全额上缴至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账户,并将缴款证明送采购人的财务部门存档备案。4、对以拍卖方式处理的涉案车辆,由采购人根据市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处置,中标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新增涉案拍卖车辆的现场查看记录及进出场登记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5、中标人对涉案车辆拆解工作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拆解所得归中标供应商所有),并按如下要求操作:(1)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通知,将符合处理条件的车辆移入拆解场地,并将车辆按单位名称(队别)、扣留时间次序,车辆种类分别平铺依次排列。制作统一的车辆纸质明细表和验收单,以及做好清

29、点数量、核对车辆类型、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及车架号码、拍照、刻录光盘存档等前期准备工作。(2)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下发拆解查验通知之日起,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时将涉案车辆移送拆解场。未能按规定完成移场工作的,采购人将根据规定进行扣分扣款处理,同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重新制定移场及拆解计划。(移场工作时限与拆解查验工作量成正比,具体规定参照采购人需求中第五条项目实施管理、考评方法一笫三款第12项)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有必要的拆解能力,在收到采购人的拆解查验指令后能按计划完成拆解查验任务(具体日期以下发拆解查验通知之日起算)。未按要求保证必要的拆解能力或按计划完成拆解查险工作的将按规定进行扣

30、分扣款处理。(拆解能力以每周为统计节点,具体规定参照采购人需求中第五条项目实施管理、考评方法一笫三款一笫13项)(3)对于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机动车(含汽车),要破坏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割断大梁及前后桥、凿穿发动机中缸(孔径不小于ICM),对变速器、方向机和车架要通过风割或其它有效方式进行破坏,确保五大总成以废金属形式交售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配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4)禁止出售所有车辆(包括汽车、“五类车”)拆解后的所有零部件,而且不得整件出场,必须予以破坏或破拆。(5)对于不具备制造条件的二、三轮摩托车,要将车体割成两截,并将发动

31、机和变速箱(齿轮箱)凿穿(孔径不小于ICM)(6)对机动车以外的车辆(如电动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等),要将车体切割成两截并全车拆解回收,不得将拆解所得零配件出售(采购人拆解要求详见附件1)。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拆解通知后,应先将电动车的电池全部在停放场地拆离车体并编号拍照并统计数量,并在破坏电极后才能交付给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有电池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理,处理情况相关材料(应报含电池回收企业的数量信息,例如货单或结算单据等)应书面报采购人备案;同时还应对电动机(马达)中央部位进行凿穿破坏。余下处理工作可在拆解场处理。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拆解通知后,必须根据拆解数量按计划完成拆解任务。并及时将拆

32、解查验照片及视频送达采购人处。未按规定完成上述工作将进行扣分处理。目前对机动车以外的车辆场内拆解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是预处理破坏,另一种是大型机械直接粉碎式破坏。(7)采用预处理破坏的方式,要对解体前、后的车辆逐辆拍照,并将破坏后的车辆扭曲变形后才能装车转移,拆解过程要刻录光盘存档,同步复制一份给采购人备案。(8)中标供应商应在上述步骤完成后5天内通知采购人到场对车辆拆解情况进行查验。对车辆拆解不符法律法规规定或采购人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重新对车辆进行处理。(9)采用大型机械直接粉碎式破坏的,中标供应商通知采购人到场对拆解前的车辆情况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拆解,中

33、标供应商须在现场对拆解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存档,同步复制一份给采购人备案。(10)中标供应商在大型机械破坏完成后立刻通知采购人现场对车辆拆解情况进行查验。对车辆拆解不符法律法规规定或采购人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重新对车辆进行处理。6.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应配合采购人做好涉案机动车流向台账。中标供应商应将每批次拆解查验的所有涉案机动车“五大总成”的处理台账报送采购人备案,要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支队的规定制定相应的涉案机动车“五大总成”后续处理的管理制度,杜绝涉案机动车拆解破坏或再制造使用过程中出现非法流入社会的情况,若因中标供应商未按法律规定或未按国家、省、市规范及

34、行业标准执行,造成涉案车辆零配件非法流失将追究中标供应商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定,承诺内容不得偏离以上要求。)7、中标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涉案车辆的相关注销登记工作。对已依法拆解处理且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涉案车辆,由中标供应商确认车辆并解体,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工作。8、中标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采购人举办的公开销毁非法车辆活动的有关工作。汽车、“五类车”均委托社会物价评估单位进行残值评估,中标供应商根据评估报告按市财政要求上缴残值。9、中标供应商应与具有国家认可的电池回收处理资质企业签订电池回收处理合同。并将合同提交至环保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妥善处理好车辆拆解后

35、的电池回收。10,中标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置相关拆解人员。(四)场地管理要求。1、中标供应商派出的场地管理人员需穿着统一工作服上岗,上岗时应佩戴工作卡,对进场协助涉案车辆摆放的拯救作业人员,以及涉案车辆领取人必须全程进行监督,以防止涉案车辆及随车物品等物资在场内被人为损坏或盗走。2、中标供应商须在场内设置车辆钥匙保管柜和随车物品(贵重或小件物品)保管柜,对车辆钥匙和物品按单位、类别、进场顺序等条件分类有效摆放,并在保管室设立24小时监控。3、中标供应商应制定与管理相适应的人员值班规范、钥匙管理规范、随车物品管理规范、场地安全防范规定等详细工作制度,保障场地安全、有序、规范运转。相关制度应当报采购

36、人备案。4、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车辆接收程序接收车辆;场地内的车辆(含随车物品)需出场的,相关人员必须凭有效的放行条或勘验证明,并按放行程序办理手续后才能将车辆领出。(放行程序见附件3)5、对于符合拆解回收的涉案车辆,中标供应商经采购人通知后才能将车辆转移到拆解场,期间应采取措施确保车辆安全(转场及准备拆解措施详见附件4)。6、场地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按工作职贲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场长、交接员、保安员、统计员等),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夜班值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中标供应商必须于合同签订前提供场地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并在合同实施后1个月内将各场所管理人员名册提交采购人备案(向采购人

37、提供场地的管理人员名单,中标供应商应于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备案,场内发生人员变动的需在10个工作日内将变动人员名单重新提交采购人备案)。采购人可以采取现场、微信、电话、远程视频等各种方式、渠道予以抽检,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停车场负责办理车辆出库岗位(对外业务窗口)的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为9:00时-18:00时,法定节假日为9:00时-14:00时。7、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停车场人员思想教育,提升窗口服务态度,停车场工作人员要着装统一严整、语言文明,杜绝冷、硬、横、推、拖等不良态度,避免引起群众不满意投诉事件。8、中标供应商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按时支付本项目

38、工作人员的工资,因拖欠工资影响日常车辆管理工作,采购人将按规定进行扣分处理,若引发其他车场管理问题或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五)其它要求。1、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的操作规范要求,提供系统运用必须的硬件设备并对涉及的管理环节实施信息化管理。具体技术要求如下:(1)“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每个接入点需要的硬件包括不少于1台笔记本电脑(参数应等于或优于以下数据:处理器主频3.6GHZ,内存16GB,硬盘容量ITB),4G无线路由器,符合公安部保密要求的数据加密卡,以及不少于1台A4激光打印机等相关设备。(2)此系统使用原则上专线点对

39、点接入方式(El专线,从稳定性考虑建议使用相当于或优于电信公司的专线,资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作为网络接入方式,网络接入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在确无条件使用El专线的地点,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使用4G无线VPN网络(建议使用相当于或优于联通公司的上网卡,20G以上流量/月,资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为网络接入方式。(3)该系统要求的网络宽带应在20M或以上。2、报价。中标供应商需对项目需求内容进行报价,需求内容为中标供应商以提供实际面积不少于8万户的场地并进行管理服务,以月平均单价报价,每月单价最高限价48万元/月。(1)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3、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排涝不畅,

40、导致涉案车辆受浸损坏,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权利及义务进行分包或转包,由此造成的法律及经济后果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5、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或不按规定处理造成车辆在证据保存和拆解期间损坏、遗失、被盗等情形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6、中标供应商应当依法做好涉案拆解车辆的相关信息材料的安全保密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对所有车辆相关的台账、文件、照片、音频等资料不得擅自向社会和第三方提供,否则,采购人将按情节严重程度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赔偿;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应的刑事责任。7、未经

41、采购方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将其权利和义务分包或转包,如中标供应商擅自分包、转包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五、项目实施管理、考评方法。(二)中标供应商/据有关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对涉案车辆进行妥善管理,并对符合处理条件的涉案依法需拆解车辆进行拆解。(二)采购人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本项目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依据是国家相关规定、行业规定以及双方约定的管理规定。评分按百分制,每1个月为1个计分周期,并采取按评分标准对应百分比支付及扣分扣款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当月得分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供

42、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进行违约追责。(三)扣分标准(扣分的同时亦加扣罚款。每扣0.5分,扣0.5万元;每扣1分,扣1万元,如某一行为同时符合多条扣分条款,则采用累加扣分执行。):1、属中标供应商的企业行为,私自放行车辆或组织盗窃、倒卖车辆、车辆油料、零部件、随车物品的,一旦发现扣41分或以上,扣除当月服务费,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属中标供应商下属员工(含劳务派遣员工)多人行为(3人以上,含3人),非企业行为,私自放行或有组织盗窃车辆的,汽车每发现一辆扣30分,汽车以外车辆每发现一辆扣20分;盗窃车辆油料、零部件、随车物品,涉案价值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每发现一次扣30分

43、;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达到行政案件立案标准的,每发现一次扣20分;未达到行政案件立案标准的,每发现一次扣15分。同时,中标供应商须将有关责任人移交执法部门严肃处理,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属中标供应商下属员工(含劳务派遣员工)少数人(2人以下,含2人)行为,非企业、多人行为,私自放行或盗窃车辆的,汽车每发现一辆扣25分,汽车以外车辆每发现一辆扣15分;盗窃车辆油料、零部件、随车物品,涉案价值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每发现一次扣25分;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达到行政案件立案标准的,每发现一次扣15分;未达到行政案件立案标准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同时,中标供应商须将有关责任人移交执法部门

44、严肃处理,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遗失汽车(含管理不善造成车辆被中标供应商以外人员盗窃)的,按是否找回进行扣分。项目周期结束前遗失且未找回车辆的,每发现一辆扣10分;在上述时限内找回车辆的,每发现一辆扣2分。5、遗失汽车以外车辆(含管理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已拆解车辆流出社会被拼装)的,按是否找回车辆及被盗车辆数量进行扣分。项目周期结束前遗失且未找回车辆的,每发现一辆扣10分,根据每宗车辆被盗数量的不同,扣分标准分别如下:(1)5辆车辆被盗数量21辆,扣2分;(2) 10辆车辆被盗数量25辆,扣3分;(3) 20辆车辆被盗数量210辆,扣4分;(4) 40辆车辆被盗数量220辆,扣5分;(5)

45、80辆车辆被盗数量240辆,扣10分;(6) 200辆车辆被盗数量280辆,扣15分;(7) 500辆车辆被盗数量2200辆,扣20分;车辆被盗数量2500辆,扣40分;遗失车辆在上述时限内找回的,根据每宗车辆被盗数量的不同,扣分标准分别如下:(1) 5辆车辆被盗数量21辆,扣0.5分;(2) 10辆车辆被盗数量25辆,扣1分;(3) 20辆车辆被盗数量210辆,扣2分;(4) 40辆车辆被盗数量220辆,扣2.5分;(5) 80辆车辆被盗数量240辆,扣5分;(6) 200辆车辆被盗数量三80辆,扣7.5分;(7) 500辆车辆被盗数量2200辆,扣10分;(8) 100o辆车辆被盗数量25

46、00辆,扣20分;车辆被盗数量21000辆,扣40分。6、因管理不善造成车辆零部件、油料、随车物品等被中标供应商以外人员盗窃的,按是否找回进行相应处理。其中,发现遗失,经发现之日起60日内未找回的,对管理方扣分扣款处理,管理方并赔偿事主损失;经发现之日起若60日内巳找回的,对管理方扣分扣款处理。涉案价值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每发现一宗扣10分;未达到刑*案件立案标准,达到行政案件立案标准的,每发现一宗扣5分;未达到行政案件立案标准的,每发现一宗扣3分;在上述时限内找回的,涉案价值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每发现一宗扣3分;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达到行政案件立案标准的,每发现一宗扣1分;未达到

47、行政案件立案标准的,每发现一宗扣0.5分。7、因管理不善造成车辆损坏的,每损坏一辆汽车扣5分,每损坏一辆汽车以外车辆扣3分。8、私自使用车辆的(不含场内因摆放、移库工作移动车辆的情形),每发现一车次扣10分。9、向涉案车辆当事人收取车辆照相、拓印、复印或充电等任何费用的,每发现一次扣20分。10、与拖吊车工作人员或采购人派驻的管理人员勾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每发现一次扣30分。IK未经采购人允许私自拆解车辆的,汽车每发现一辆扣30分,汽车以外车辆每发现一辆扣20分。12、未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已安排拆解查验计划的涉案车辆移场任务的,每延误一次扣10分。移场时效以下发查验通知之日起算,具体规定如下

48、:(1) 100辆以下(不含100辆)的涉案汽车,10日内完成移场;(2) 200辆涉案汽车2100辆,20日内完成移场;(3) 300辆涉案汽车力200辆,30日内完成移场;(4) 400辆涉案汽车2300辆,40日内完成移场;(5) 400辆(含400辆)以上的涉案汽车,50日内完成移场;(6)“五类车”在场内预处理完成后10日内完成移场;13、未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涉案车辆拆解任务的,具体规定如下:(1)涉案汽车拆解能力为:必须保证100辆/每周;(2)涉案“五类车”拆解能力:必须保证2000辆/每周;(3)本周拆解能力没达标的,未按要求完成的按延误一次计算。每延误一次扣10分。14、未按采购人规定对汽车五大总成进行规范处理拆解的,每发现一车次扣5分;违规出售拆解汽车“五大总成”的,每发现一宗扣10分。15、未按采购人规定(包括附件1的要求)拆解汽车以外车辆的,每发现一车次扣2分。16、将拆解所得电动车电池等需要处理资质的零件交付给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有资质回收企业处理的,每发现一宗扣10分。17、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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