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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3)3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27日淄博市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工作方案为加快全市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到2027年,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改善
2、,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乡村教育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保持在1.05以内,力争80%以上区县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充分发挥,乡村教育现代化全面实现。二、工作任务1.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行动。坚持党对乡村学校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探索具有淄博乡村学校特色、党团队育人链条衔接贯通的党建带团建、队建模式。指导乡村学校制定实施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符合学校实际的
3、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探索乡村学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新路径。建设文明、绿色、温馨、书香校园,强化学校文化育人、环境育人功能。探索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有效途径。依托“齐家共成长”淄博市网上家长学校,办好乡村学校家长学校,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依托文明实践所(站),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强化实践育人。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和有一技之长的家长进校园,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
4、化和旅游局配合)2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十四五”期间全面开展强镇筑基行动,镇驻地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以镇为单位设立学区,镇驻地初中或中心小学校长兼任学区主任。学区设教育指导员,由镇域内名师或业务骨干兼任,负责学区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工作。鼓励乡村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效益。(市教育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3 .实施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档升级行动。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到2027年所有镇驻地学校相关生均指标达到省定11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
5、优先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改善镇驻地学校寄宿条件,支持有需求的地方在镇驻地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小学。加强乡村学校教学、生活等设施设备配备,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午餐、饮水、取暖、消暑、如厕、交通等办学条件,规范使用、改造乡村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灯具,满足学生用眼卫生需求。实施乡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补齐乡村幼儿园游戏活动场地、保教设施设备、幼儿图书、玩教具等短板,到2027年所有镇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校车接送和午餐标准配备等服务的基础上,稳妥撤并办学质量低、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市教育局牵头
6、,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4 .实施乡村校长选优培强行动。加大乡村优秀校长培育、选任和培训力度,严格校长选任条件,遴选一批城区年轻后备校长到乡村担任校长(副校长),到2027年,区县域内45周岁以下乡村校长(含副校长)原则上达到50%以上。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制度要求。积极推荐优秀乡村校长参加省级专题培训,“国培”、“省培”、“淄博名校长”推荐评选坚持向乡村校长倾斜,积极吸纳乡村校长作为市高层次人才领航工作坊、齐鲁名校长领航工作室成员,全方位提升乡村教育领头人专业素养
7、和领导能力。新任职校长必须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接受岗前任职培训。(市教育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5 .实施乡村教师配置增效行动。优化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对偏远山区、滩区等生源少、教学点较多地区的中小学,可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配备教职工编制,县域内超出基本编制标准部分,由市级统筹解决。制定符合学校教育教学规律、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适应性的乡村教师招聘方案,加快配齐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全面实行乡村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在考核评价、绩效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向“走教”教师倾斜。继续落实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为乡村学校培养优质师资。深入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
8、至2027年,每年遴选300名左右优秀师范类在校大学生,到乡村学校开展实习支教。深入推进城乡教师交流,落实新任职教师前两个聘期城乡学校捆绑聘用制度要求,新任职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其农村服务年限可分段合并计算。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到2027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开展区县域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试点,将优质培训资源引入乡村学校,形成基于校本、立足岗位的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市教育局牵头,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6 .实施乡村教师激励赋能行动。按规定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落实艰苦偏远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支持区县将符合条件的
9、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开展乡村教师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根据区县需求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满足乡村教师居住和生活需要。落实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由同级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妥善解决乡村教师子女教育问题,在入园入学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在“最美教师”等各级各类宣传选树或推荐、资质评定中向乡村教师倾斜。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提高教学实绩权重,落实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突出教书育人中心地位。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依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社会救助。(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
10、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7 .实施城乡教育协同发展行动。推进强校扩优行动,指导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共建,实施捆绑评价制度,科学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到2025年实现结对全覆盖。完善城乡学校一体化教研制度,开展面向乡村学校的送教送研活动,支持城区名师、学科带头人等在乡村学校建立工作室,推进乡村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省、市强镇筑基试点镇至少建有一个市级名师工作室。推广镇级间联片教研模式,支持跨区县同类乡村学校开展联片教研活动,提高乡村学校教研水平。全面落实市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区县教研员帮扶乡村学校制度,强化对乡村学校的定点教研。组织市级教研员深入联系学校开展教学视导工作,参与学校教
11、研活动,加强对教师的专业引领,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教研能力。区县教研员加强常态化、个案化、针对性的教学研究,对口帮扶指导蹲点学校教学、教研工作,促进帮扶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在乡村学校建立实习实训、教科研基地,选派专业人员支教送教,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市教育局牵头,市科技局配合)8 .实施县域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行动,支持每个县均建设1个省级或市级学科基地。推进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支持建有学科基地的县域普通高中根据特色发展需要,优化完善自主招生方案,推动学校特色办学、教育教学改革与考试招生实现有效衔接。深化强校扩优行动,按
12、照尊重学校意愿、强化市级统筹的原则,推进省级学科基地校与县域高中结对共建,促进城区和县域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区县遴选优质中职学校,建设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社区教育、技术推广、技能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市教育局牵头)9 .实施乡村学校办学特色创新行动。指导乡村学校发挥乡土文化优势,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开展耕读教育,组建具有本土特色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实践活动社团,广泛开展特色活动、特色项目建设,每年遴选推广乡村学校特色精品课程。发挥好乡村“复兴少年宫”作用,每年遴选建设一批乡村学生研学基地,到2025年所有乡村学校均建设一处劳动实践场所
13、,将学习从课堂延伸到大自然。发挥“流动少年宫”作用,市、县两级青少年宫进乡村学校点对点服务,利用优秀师资和艺体、科技课程优势,促进乡村学校特色课程和社团建设。实施“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到2027年实现乡村学校学生在小学、初中学段内均享有一次高质量进城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等拓展视野的机会。发挥乡村学校小班化优势,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在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单列乡村振兴专项课题,支持乡村教育发展。(市教育局牵头,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10 .实施数字教育融合赋能行动。完成乡村数字校园建设,推动乡村学校网络提速扩容,支持镇驻地学校直(录)播室建设,到2025年全
14、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镇驻地学校直(录)播室全覆盖。围绕“学有优课”,按照区域整体推进、学校按需应用原则,推进城乡交互式在线教学常态化实施,加强以同步课堂应用模式为基础,促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普遍推广应用。逐步实现乡村学校教学资源共享、教学内容共建、同课异构共教共学。立足乡村学校课程发展需求,打造乡村学校专属课程资源。(市教育局牵头)IL实施乡村特殊儿童关爱服务行动。保障乡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全面落实特殊教育免费政策,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指南,实施“希望小屋”、“牵手关爱行动”等公益暖心项目,促进留守儿童、孤困境
15、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健全乡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常态监测机制,“一人一案”跟进即时劝返措施。关注学习困难群体学生,建立乡村学困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关爱机制,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对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家庭儿童予以重点关注及帮扶,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市教育局牵头,团市委、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三、工作保障12 .加强组织领导。将乡村教育振兴作为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重点任务,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编制重点项目清单,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市教育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
16、实具体推进措施。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同)要把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开创乡村教育新局面。(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配合)13 .坚持试点先行。坚持全域推进、试点先行,分领域、分专项遴选一批区县、镇等,开展建设试点。试点优先向沿黄县、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和强镇筑基省级试点镇倾斜。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开展探索,打造本级试点,积累工作经验。(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农办配合)14 .强化专业支撑。依托省乡村教育发展研究平台,联合高校开展乡村教育重点问题研究,对乡村学校和幼儿园质量发展、队伍建设、课程教研进行诊断、评价、指导。(市教育局牵头)15 .强化督导评价。将乡村教育振兴纳入区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评价,作为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区县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以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为抓手,督促、指导乡村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品质。(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农办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