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校园网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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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滨州学院校园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网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和稳定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校园网是指覆盖全校教学、科研、办公区域室内外和学生宿舍区域室内外的所有计算机网络。校园网用户包括所有接入校园网的学院、部门、学校直属单位和个人。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网的管理、运行、安全和为校园网用户提供上网服务。第四条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主干线路、中心机房、配线机房、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等设备的巡检维护维修。网络与现

2、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的校园网的维护维修范围截止到用户端网络接口处,接口以下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校园网用户的计算机子网及其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故障、病毒感染、系统漏洞等)由用户自行管理维护,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为用户提供技术指导。第五条各学院、部门、校直属单位需明确一名信息管理员,作为本单位的网络管理员兼联络员,配合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好各项网络管理工作。第六条凡有网络线路设备的地方,各单位和个人在修缮或改造前,应事先与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妥善处理后方可施工。违规擅自施工,导致线路设备损坏、破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发生的,学校将追究相应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原则上照价赔偿。第三章用户

3、接入管理第七条校园网接入采用实名制,校园网用户的计算机终端或子网络如需接入校园网,须向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由其统一分配账号或分配IP地址并确定上网技术规范后方可接入校园网。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与校外联网,不得私自发展校外用户、乱设IP地址、擅自向他人转让IP地址、私自架设网中网等。上述情况一经发现,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可对其关停校园网服务,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九条需终止校园网接入的用户,应及时与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取得联系,归还IP地址等网络资源,以便统一调配。第四章网络行为规范第十条校园网用户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校有关规章制度,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网上违法

4、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配合学校和其他相关单位依法进行检查处置,维护校园网安全稳定。第十一条校园网用户不得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危害国家安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歧视和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接收和散布宣传邪教、不健康或色情信息,不得宣扬封建迷信、赌博、暴力、凶杀、恐怖行为,不得教唆犯罪,不得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第十二条校园网用户须规范个人电脑管理,采取防病毒措施,及时安装操作系统补丁,防止感染病毒、传播病毒、危害网络安全、影响网络运行。第十三条校园网用户要合理利用网络资源,严禁大量侵占消耗网络带宽和网络资源的操作和行为,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

5、毒,设置破坏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破坏网络资源等危害校园网的行为。第十四条校园网用户不得非法窃取他人信息、盗用他人IP地址,不得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不得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数据,不得侵犯他人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十五条校园网用户不得擅自转让用户账号,不得借用他人账户使用网络资源。第五章故障处理与恢复第十六条网络故障包括网络不通、网络性能严重降低、无法访问指定的网络资源、网络时断时续、上网重复认证等。用户发现网络故障可通过电话、微信、邮件、报修登记表等多种形式向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报修。第十七条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收到报修信息后,应做好故障记录,对故障分析定位,及时派工维修,并将处理

6、结果及时反馈报修人,同时将处理过程记录日志并存档。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故障,应向用户说明原因和处理完成的时间。第十九条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网络维护时,如需停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应提前作出维护计划并提前通知受影响的网络用户。超过30分钟的停网维护,应报请滨州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第六章校园网机房管理第二十条校园网机房包括网络中心机房和各楼宇网络配线机房(下称“配线间”)。第二十一条校园网机房管理由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校园网机房用于其他用途。第二十二条未经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允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应

7、在机房主管负责人批准后进入,期间不得进行未授权操作,不得搬动、挪用网络设备,离开机房时,应关好机柜门和房间门窗。确需将设备带出机房的,须经过机房主管负责人批准并做好登记。违规造成不良后果的,当事人需承担全部责任。第二十三条严格保证机房消防安全,按照规定配备足量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机房内严禁吸烟、焚烧任何物品,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进入机房,严禁在机房内使用非网络电气设备,严禁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放置挥发性化学制剂、随意拉扯线绳等。第二十四条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机房进行定期巡检,检查电源状态、设备运行状况、通风散热等情况,巡查过程中拍照存档并填写检查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校内任何人员发现机房存在紧急情况时,均有义务及时向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安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报告。第七章收费管理第二十五条校园网的收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惩处第二十六条校园网用户均须遵守本规定,如有违反,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依照情节轻重对其采取警告、停止个人用户账户、停止计算机入网、停止子网入网等处理措施。学校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及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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