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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房屋运用平安管理方法(草案)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房屋运用平安管理,维护公共平安和公众利益,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其次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建设并投入运用的民用建筑运用平安管理适用本方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监管原则)房屋运用平安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权责明晰、属地监管的原则。第四条(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房屋全部权人为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公房和其它执行市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房屋,其管理单位为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房屋全部权人下落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屋运用人为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第五条(政府职责)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房
2、屋运用平安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社会参加的房屋运用平安管理体系,加强房屋平安管理执法力气。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房屋运用平安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房屋运用平安日常巡查工作,落实房屋平安突发事务应急处置机制。第六条(联席会议制度)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由房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城管执法、民政、发改、经济信息化、公安、民防、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探讨协调解决房屋运用平安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七条(部门职责)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房屋运用平安管理的综合监督管理,制定相关
3、政策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各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辖区内房屋运用平安的监督管理工作。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房屋运用平安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开展辖区内房屋运用平安的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教化、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交通运输、国资、商务、民政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和相关规定,负责监督落实学校、医院、剧院、宾馆、场馆、车站、办公、商场、福利院等房屋的运用平安责任。第八条(资金保障)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应当支配和保障履行房屋运用平安责任所需的资金费用。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支配资金,对危及公共平安的房屋应急排险处置供应资金保障。激励接受商业保险、风险基金等多种
4、形式相结合的房屋运用平安风险管理机制。第九条(公众监督)激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报告、投诉危害房屋运用平安的行为,受理单位应当刚好处理,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十条(房屋运用平安责任)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担当下列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一)依据房屋设计用途或者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变更的用途合理运用房屋;(二)对房屋进行平安检查、维护保养和修缮,刚好消退平安隐患;(三)依法依规开展房屋装修活动;(四)依据规定托付房屋平安检测;(五)对紧急房屋实行解危措施;(六)检查和保障房屋的外窗(含玻璃)、空调外机架及遮罩、雨蓬、晾晒架、花架等外墙附加物的平安;(七)依法依规进行白蚁防治;(八)法律、法规规定的
5、其他房屋运用平安责任。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与房屋运用人不一样的,房屋运用人应当依据第(一)项、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履行房屋运用平安责任,并协作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履行房屋运用平安责任。第十一条(禁止行为)禁止实施下列危害房屋平安的行为:(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二)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运用荷载;(三)违法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安装设施设备影响房屋平安;(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房屋平安的行为。第十二条(建设资料移交)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向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的房屋管理事务机构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提交房屋建设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人供应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运用说明书等资料。第十三条(建设各方
6、责任)房屋建设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担当保修期间房屋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房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建设单位所签订合同的约定担当房屋平安责任。第十四条(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房屋运用平安管理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如下职责:(一)定期组织房屋运用平安检查,提示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对专有部分进行自查;(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进行日常巡查,发觉问题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刚好处置;(三)制定房屋运用平安突发事务应急预案,健全重要事项紧急报告制度;(四)帮助、指导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刚好消退房屋平安隐患和险情。受
7、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房屋运用平安管理,发觉有第十一条禁止行为的,应当刚好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第十五条(平安检查)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应当对房屋进行平安检查,房屋平安检查包括房屋日常完损状况检查和季节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房屋外墙饰面、外窗、悬挂构件以及外墙附属物等。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可以自行检查,也可以托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专业单位进行平安检查。第十六条(平安检测)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应当依据规定托付房屋平安检测单位进行房屋平安检测:(一)平安检查发觉房屋存在外饰面异样,结构平安隐患等状况的;(二)房屋明显
8、倾斜、变形,或者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发生明显结构裂缝、变形、腐蚀的;(三)房屋进行结构改造,可能影响房屋运用平安的;(四)变更房屋运用性质或者功能,用于出租、生产经营、公益事业等涉及公共平安的;(五)遭受灾难事故后出现异样,仍需接着投入运用的房屋;(六)房屋设计运用年限届满后须要接着运用的,应当在达到设计运用年限的当年托付房屋平安检测,此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房屋平安检测;(七)设计图纸未标明设计运用年限或者设计图纸灭失的房屋实际运用年限满三十年须要接着运用的,应当在达到三十年的当年托付房屋平安检测,此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房屋平安检测;(八)对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当依据相关规定,适当提高平安检测
9、的频次,切实保障公共平安。(九)其他依法依规应当进行平安检测的房屋。第十七条(房屋修缮)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应当对房屋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依据本市相关修缮规程以及房屋平安检查、平安检测的结论制定房屋修缮支配、开展修缮,以保证房屋的正常运用功能和运用平安。第十八条(隐患处置)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应当对房屋日常巡查、平安检查、平安检测发觉的各类平安隐患刚好进行处置。经检测确定为紧急房屋的,依据国家和本市对城市紧急房屋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置。第十九条(限制运用)经检测确定为紧急房屋且尚未进行解危的,不得用于出租、生产经营或者从事公益事业等用途。其次十条(相邻施工影响)周边施工可能对房屋造成损坏的,项目
10、建设单位应当按相关技术规定,在施工前和施工后托付房屋平安检测单位进行施工影响检测,并在施工过程中对受施工影响房屋进行跟踪监测。房屋平安检测单位应当刚好将检测报告和监测状况报送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据检测报告和监测状况,实行措施,确保房屋平安。房屋出现损坏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担当受损房屋的修复、补偿责任,并依法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H条(检测单位)在本市从事房屋平安检测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设备,检测的程序、方法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示符合条件的房屋平安检测单位名单,检测单位应当将检测合同、检测报告报市房
11、屋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其次十二条(应急处置)房屋出现影响公共平安的险情,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房屋应急处置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应当组建房屋应急抢险机构,保障房屋应急抢险队伍、物资、装备的资金,统一指挥、协调处置辖区内的房屋平安事故和险情。其次十三条(监督实施)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监督和指导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开展房屋运用平安检查、平安检测和修缮维护工作。对平安检查和日常管理中发觉的存在平安隐患的房屋,应当进行动态监测和重点巡查,并刚好开展告知和督查督修工作。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定期对房屋紧急状况
12、和紧急点的排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刚好排险并实行有效措施消退隐患,确保房屋的运用平安。对于未解危的房屋,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警示标示。其次十四条(信息化管理)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市房屋运用平安信息管理系统,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协作做好信息共享、数据支撑等工作。其次十五条(未解危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方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房屋运用平安责任人未刚好实行解危措施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实行解危措施;逾期不实行解危措施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其次十六条(违反禁止行为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方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其次项
13、规定,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运用荷载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刻改正,复原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方法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违法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安装设施设备影响房屋平安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刻改正,复原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次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方法第十四条其次款,对第十一条禁止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其次十八条(未依法托付检测的法律责任)房屋运用平安
14、责任人违反本方法第十六条规定,未刚好托付进行房屋平安检测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托付检测;逾期不托付检测造成后果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其次十九条(对违反相邻施工影响规定行为的惩处)项目建设单位违反本方法其次十条规定,未刚好托付进行周边房屋结构平安影响检测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托付检测,逾期不托付检测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条(对检测机构违规行为的惩处)房屋平安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的:(一)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二)检测结论存在严峻错误的;(三)未刚好将紧急房屋检测结论通知托
15、付人导致责任人未刚好履责发生事故的。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一条(行政人员违规行为的惩处)本方法所涉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赐予处分。第三十二条(信用管理)因违反本方法规定受到行政惩处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关惩处信息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第三十三条(其他)房屋的玻璃幕墙、电梯,以及安装在房屋上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牌等的平安管理,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农村自建房屋)农村自建房屋应当在用于出租,或者从事民宿、农家乐等生产经营,以及养老服务、学前教化、村民文化等公益事业之前,托付房屋平安检测。农村自建房屋的运用平安管理由各区人民政府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本方法自2019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