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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3版精选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故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有效防范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规范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等。1.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
2、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县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乡(镇、街道办)和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3)属地监管,齐抓共管。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县政府为主,实行乡(镇、街道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县政府或县安委会直接组织指挥。(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
3、,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以及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5 事故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生产安全事故级别分为I级(特别重大)、11级(重大)、m级(较大)、IV级(一般)。(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1)2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县政府县长常务副指挥:县政府常务
4、副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供电局、县气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各相关部门(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是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2 县应急指挥部职责(1)拟订县生
5、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3)决定启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领导机构和县政府的决定;(6)承担县政府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7)执行县政府启动的有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3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工作命令和上级指示;组织检查本应急预案的编修、审查和备案工作;检查各乡(镇、街道办)、部门及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县级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分析预测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6、的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2.4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组成及职责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报道工作,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新闻发布会并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县政府办:负责抢险救援的统筹、指挥和协调。县发改局: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生产、调配管理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所在地学校、幼儿园学生疏散、安置、心理干预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县工信局:参与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负责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开展通信应急保障与通信设施抢修等工作。县公安局:负责
7、事故现场安全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牵头组织事故救援。县民政局:负责因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困难的灾民生活救助,指导灾民转移安置,妥善处理好灾难中死亡人员遗体工作。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基层司法部门做好因生产安全事故涉法涉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县级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县人社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中已认定工伤的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理赔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地质资料,加强地质监测、监控,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引发次生地质灾害。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房屋建筑,城镇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提供事故地区城市基础设施情况及其他相关的
8、救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调集、协调道路运输力量,为事故救援人员、物资运输提供保障,发生铁路交通、公路建设等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时,牵头组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县水务管理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河流、水库、堤坝水位监测工作,水库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牵头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调配急救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区疫情监测预警;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生活饮用水等。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综合协调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生产安全事
9、故灾难的安全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市应急管理局的联系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负责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上报特种设备生产事故并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应急救援和配合相关部门联系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国家、行业标准的独立产品进行检验。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突发环保事件的调查和应急监测等工作。县气象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气象监测预报等工作,为事故救援提供气象保障。县供电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电力保障等工作。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应急抢修和恢复重建工作:协调有关媒体做好救灾工作宣传报道:负责统计报告灾区广电领域受
10、灾情况。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队伍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属地乡(镇、街道办):负责统筹做好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和事故区域通信设施的抢修等工作,保障救灾现场通信畅通;负责灾后通信设施的恢复工作。2.5 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现场指挥部下设10个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及交通管制组、群众疏导组、新闻报道组、专家技术组、环境影响处置组、医疗救护组。根据事故情况及抢救需要,指挥长可视情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县直其他相关单位参加事故处置工作。(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组织
11、机构见附件2)2.5.1综合协调组组长单位:县政府办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安委办、事故行业部门。主要职责:及时传达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专业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等。2.5.2抢险救援组组长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专业抢险分队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有关单位、各专业抢险分队、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制定事故抢险救援方案,统一指挥施救队伍,迅速开展现场抢险,伤员救治和转运工作。2.5.3安全保卫及交通管制组组长单位:县公安局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县交通运输局、属地乡(镇
12、)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迅速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维护事故现场交通运输秩序,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工作的正常开展。2.5.4群众疏导组组织单位:属地政府、街道办事处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属地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群众的防护指导,引导群众有秩序地撤离到安全区,组织好特殊人群的疏散安置,维护安全区内的秩序和治安。2.5.5医疗救护组组长单位:县卫健局成员单位: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人民医院、县中西结合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含社区服务中心)。主
13、要职责:负责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对伤员进行现场分类和急救处理,并及时转送到医院救治,对现场救援人员进行医疗监护。2.5.6后勤保障组组长单位:县政府办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管理局、县卫健局、县工信局、县供电局、属地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及生活、医药等后勤保障。负责抢险救援的供电、供水和通信畅通。2.5.7善后处理组组长单位:属地政府及指定工作组成员单位: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总工会、保险公司等。主要职责:负责对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和慰问工作及伤亡人员善后事宜,做好群众的
14、思想稳定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2.5.8新闻报道组组长单位:县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融媒体中心。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救援信息的统一发布,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保护措施的紧急公告,播放疏散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2.5.9环境影响处置组组长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气象局、县卫健局(疾控中心)等。主要职责:为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天气预报和环保信息。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环境影响后期处置工作。2.5.10专家技术组组长单位:县应急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及有关行业部门安全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专家。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专家学者为抢险救援和恢复生产提
15、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3监测与预警3.1监测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联合专业监测机构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信息共享机制,各生产安全事故牵头应对部门负责相应生产安全事故监测信息集成。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监测体系,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监测。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本行业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建立数据库,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3.2预警3.2.1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的生产安全事故,有
16、关部门接到相关征兆信息后,及时组织进行分析评估,研判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生产安全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3.3.2预警信息发布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险情报告后,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1.1 2.3预警内容预警区域(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影响范围、受损概要、有关预防预警措施及工作要求、发布机关等。3.3预警信息处置各乡(镇
17、、街道办)和行业部门接到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预警通知后,要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险情扩大和事故发生。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公告发布后,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对事故险情进行跟踪监控,如发现险情扩大时,要立即酌情提升预警级别。4信息报告4. 1信息报告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生产安全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必须在事发后20分钟内电话向省人民政府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发展过程中演变为重大及以上级别的,首报时间可从达到重大级别时算起。发生
18、较大级别生产安全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必须在事发后2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发展过程中演变为较大级别的,首报时间可从达到较大级别时算起。涉及敏感人群、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突发事件本身比较敏感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不受级别限制,报告方式和时限按照较大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要求执行。(事故信息报告流程见附件3)1.2 2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发展及救援情况及时续报。5应急响应5. 1响应分级5. 1.1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生产安全事故应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当生产安全事故超
19、出属地党委、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党委、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县级党委、政府负责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等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对于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的生产安全事故,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故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
20、导协调,必要时组织指挥;二级、三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分管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四级响应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启动一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决定,启动二级、三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决定,启动四级响应由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启动县级层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1.3 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I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段的重大事故;事故本身比较敏感,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事故;其他需要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事故。11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事故;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段的较大事故;事
21、故本身比较敏感,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较大事故;其他需要启动11级应急响应的事故。III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事故;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段的一般事故;事故本身比较敏感,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事故;其他需要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事故。W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事故;事发地镇政府提出应急救援请求;其他需要启动IV级应急响应的事故。(事故应急响应程序见附件4)5.2 事发地乡镇政府先期响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镇政府按规定及时上报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救援力量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为后期救援创造有利的条件。(1)立即组织群众疏散和自救互救;(2)
22、根据救援需要,紧急调配应急资源;(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4)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核实人员伤亡情况;(5)当事态进一步扩大时,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6)及时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援请求。5.3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响应(1)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及救援进展情况;(2)开通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动态;(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4)派出县联合工
23、作组赶赴事故现场参加、指导应急救援,协调武装、武警部队增援;(5)事故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并通报相关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6)及时向社会通报事故情况;(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5.4 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响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各行业部门按照事故类别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会同县政府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并及时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职责划分,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5.5 应急救援机构应急响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
24、全事故时,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应急救援机构按照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及时组织应急人员、应急装备赴事故现场执行救援任务。6指挥协调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工作组,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工作组职责任务,组织有序开展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应急处置措施。6.1 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尽快分析事故原因,查明伤亡情况,制定施救方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尽一切努力抢救遇险人员,减少财产损失。6.2 现场监控现场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加强对事故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链,防止次生事故发生。6.3
25、3医疗救护现场指挥部在组织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的同时,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引发其他疫情伤害。6. 4安全警戒(1)根据现场生产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对危险区域进行评估,确定警戒隔离区。(2)在警戒区域边界设置警示标志,并指定专人负责警戒。(3)对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证道路畅通。(4)合理设置出入口,除应急救援指战人员外,严禁外部无关人员进入。(5)根据事故发展、应急处置和动态监测情况,适当调整警戒隔离区。6.5安全防护与救护(1)应急救援人员防护调集所需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
26、现场救援。指定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测。现场安全监测人员发现直接危及应急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救援队伍负责人和应急指挥部,救援队伍负责人应当立即作出相应决定;指挥长要求救援队伍紧急撤离现场时,救援队伍须立即执行。(2)遇险人员救护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现场,并指定人员对应急救援人员进出现场情况进行登记。迅速将警戒区内的遇险受困和可能受事故影响的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在疏散路线上设立路标,指明疏散方向,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域。明确专人对被解救和疏散人员进行分类登记。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根据人员伤势及时转移至专业医疗卫生机构救治。(3)群众安全防护应急救援指挥
27、部根据预案要求、应急专家组的建议作出疏散决定,并由指挥长发布疏散指令。组织和指导群众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群众横穿危险区域。根据需要提前调集物资规范设置集中安置点,对撤离出来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搞好集中安置点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受事故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指定人员对现场转移安置群众数量、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调拨和发放情况等信息进行统计,及时向现场指挥部反馈。疏散区域主要居住环境指标达到事故发生前的居住环境条件,经专家组评估合格后,应急指挥部作出疏散解除决定,并由指挥长发布疏散解除指令。6.6群众疏散事态严重需要组织群众疏散时,现场指挥部要会
28、同事发地镇政府及时确定应急避难场所,有序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并做好安置,同时要重点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治安管理工作。6. 7工程抢险现场指挥部组织工程抢险力量,对事故毁损的公路、桥梁、电力通讯等重要设施进行抢修,为事故救援和当地正常生产提供保障。6.8 调集征用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救援需要,紧急调集人员、资金、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6.9 信息发布(1)对媒体工作者执行准入制度,并统一进行登记管理,协调和指导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活动。(2)对所有现场媒体报道的新闻稿件和向上报道的信息、图片进行统一把关,一个口子进一
29、个口子出。(3)制定新闻发布方案,经上级部门同意后组织召开现场新闻发布会,或协助上级部门制定新闻发布方案。(4)及时掌握各类媒体对事故救援处置的反应。(5)起草新闻发布稿和事故情况公告,经上级部门同意后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正确引领舆论导向;或协助上级部门起草新闻发布稿和事故情况公告。(6)协同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境内外媒体对事件报道的情况,实时掌握舆情动态,对模糊性言论及时进行廓清和引导,对煽动性、倾向性及血腥、谣言、炒作类信息及时管控处置,对发表不当言论者进行落地查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7)向现场指挥部及时报送新闻宣传发布工作进展情况,发现有负面、不实信息报道,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8)总
30、结救援期间的工作情况,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收集汇总本组所有工作资料。(9)当上级应急预案启动时,完成上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关于新闻采访、信息发布、新闻稿件及事故情况公告起草指令,或协助上级应急指挥部相关工作组按照上一级应急预案相应程序进行信息发布;严禁擅自接受新闻采访和事故信息发布。6.10应急结束通过应急处置,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事故危害及复发、衍生因素已消除,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发出终止应急响应。当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启动时,按上一级应急预案终止程序执行。7后期处置1.1 善后处置县政府或县
31、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事项包括人员安置、事故赔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处理、恢复重建等。应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伤人员及遇难者家属,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安抚受灾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1.2 调查评估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情况进行总结,根据事故现场检测、鉴定的数据,分析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应急响应情况,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报送县政府及有关部门。8应急保障8. 1通信与信息保障各部门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系统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要掌握本行业应急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和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县工信局等部
32、门负责组织、协调各通讯运营商保障事故灾难救援通信畅通。8.1 应急队伍保障县公安、消防救援、公安交警、医疗卫生等队伍是基本的抢险救援队伍,驻县部队、武警是抢险救援的后备力量。各镇、重点行业领域、大型企业要健全完善本级、本行业、本企业应急抢险队伍。8.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确保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按照联络通畅、储备实用、适度富余的原贝L以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物资储备库为基础,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立企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台账,督促企业按相关规
33、定补齐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短板。8.3 应急资金保障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县级有关部门处置事故灾难的经费由县财政负责。8.4 医疗卫生保障县政府要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治能力。县卫健局要准确掌握全县的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医疗救护队伍的资源信息。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8.5 交通运输保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
34、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8.6 社会动员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县人民政府力求获得市政府的支持,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8.7 技术力量保障根据我县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相关专家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9监督管理8.8 预案管理(1)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
35、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上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增强全民的防范意识。并与辖区企业建立互动机制,宣传相关应急知识。(3)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县安委办备案。8.9 急演练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每年要组织一次本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启动模拟演练、桌面演练;县应急管理局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联合演练,邀请辖区内重点企业参
36、与,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8.10 急宣传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活动,相关媒体机构提供工作支持。8.11 急培训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的技能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8.12 任与奖惩9. 5.1奖励在安全生产重、特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
37、特殊贡献的。10. 5.2责任追究在安全生产重、特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重、特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10附则10.1 术语说明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10.2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10.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