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建设领域差异化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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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建设领域差异化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建“无涉企保证金县市”,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农民 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信用化监管为基础,针对县 域内纳入“XX州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系统”(以 下简称管理系统)的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全面实施农民工工 资保证金“一缓两替三免存”的差异化存储政策,切实降低 施工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助推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确 保根治欠薪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一缓两替三免存:合理设置一个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存 期,有效推行银行保函、商业保险两项措施替代现金存储

2、农 民工工资保证金,充分依据“施工合同额度”、“无欠薪周 期”以及“项目信用评级”三项指标免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二、存储措施(一)完善两信监管,实施保证金缓存期。县域内合同总造价30万元以上且工期3个月以上的工 程建设项目,均应纳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信用化监 管”(即新建工程需在管理系统内建档报备,经由“信息化 预警”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全过程监管,并由管理系统综 合考量施工企业落实根治欠薪各项制度的精细程度,动态评 定“项目信用等级“)。新建工程自开工之日起的3个月内(以新建工程在管理系统内被设置为“已开工”状态时开始 计算),施工总包单位可缓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存期作 为信用等级评

3、定的缓冲期,用于施工总包单位参照XX县建 设领域工资支付诚信体系评价标准(试行)落实相关制度, 完善管理系统内相关数据,提升项目信用评分。(二)替代现金存储,推行保函保单开立。施工企业可采取银行保函或商业保险替代农民工工资 保证金现金存储,保函和保单应具备“不可撤销、见索即付” 性质,担保周期至少1年且不低于工程建设周期(工程延期 建设的,担保周期应作对应调整),所保金额不低于应存储 的工资保证金金额,且受益人为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S)为企纾困解难,依据三项指标免存。在建工程可依据“施工合同额度”的大小、“项目信用 评级”的高低以及施工总包单位“无欠薪周期”的长短等三 项指标免存农

4、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建工程三项指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存农民工 工资保证金:L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且施工总 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1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 的,施工总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后,该项目可免存农民工工 资保证金。2 .施工总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3年内承建的工程未 发生工资拖欠的,施工总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后,新承接的 工程建设项目可免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 .缓存期满后,根据管理系统的诚信等级评定,工程建 设项目的信用评级达到A级(含A+、A-)并能长期保持的, 可免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中,项目信用评级首次由A级 降至B级(含B+、B-),施工总包单位能积

5、极主动联系项目 包保责任人,经由项目包保责任人跟踪指导服务,在20天 内将项目信用评级恢复至A级的,可视为保持在A级。(四)结合工作实际,设置一般存储标准。结合根治欠薪工作实际,我县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 金的一般存储标准为:按工程施工合同额的1%计算存储金额, 存储总额不超过80万元。在建工程未达到免存标准且信用 评级为B级的,施工总包单位应按照“一般存储标准”存储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五)筑牢监管防线,完备追存惩戒措施。以两信监管为抓手,施工总包单位出现以下情形应追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得再适用本方案存储措施中第一款、 第三款的缓免政策:L所承接项目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的20天内应进未

6、进管理系统的,应按一般存储标准追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在所承接项目的建设周期内,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 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 整改的,应按一般存储标准追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逾期未 整改的,应按工程施工合同额的1. 5%且不超过100万元的标 准追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 .因欠薪行为被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立案查 处的,应按工程施工合同额的2%且不超过150万元的标准追 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 .项目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 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的,应按工程施工合同额的3% 且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追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存储流程(一)存储

7、报备施工总包单位应当在XX县当地银行网点开立农民工工 资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与经办银行签订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 协议书副本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施工总包 单位申请开立银行保函或者商业保单后,需在20个工作日 内将正本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保存。(二)免存告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作书面通知,签章后扫 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向达到免存政策实施标准的具体项目及 其施工总包单位完善告知事宜,施工总包单位可通过“项目 账号”登录管理系统实时查看。四、工作要求(一)优化服务,严格落实包保工作机制。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

8、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 部门应当按照职责,积极宣传政策,参照关于做好保障农 民工工资支付包保工作的通知(X治欠办发(2021) X号), 指导施工企业落实各项制度,有力助推“无涉企保证金县市” 创建。(二)加强监管,灵活用好两信监管模式。各乡镇人民 政府、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属地管理、分级 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及“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原则,依 托管理系统的信息化预警以及信用指标评分,强化根治欠薪 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线上监督检查。(S)注重信用,积极引导企业守信践诺。各相关职能 单位应加强“建设领域企业诚信等级评价”的结果运用,引 导施工总包单位重视信用,督促施工总包单位精细化落实农 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总包单位 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等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及时 足额发放。五、其他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方案按照“深化改革、先行先试”的原则制定,若上 级部门出台涉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新规,本方案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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