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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概述目录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定义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概念与类型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操作流程编辑本段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定义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承担未到期责任与处理未决赔款而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保险责任准备金不是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保险公司应有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等值的资产作为后盾,随时准备履行其保险责任。编辑本段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概念与类型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而将保险费予以提存的各类金额。责任准备金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与
2、保险保障基金。我国保险责任准备金因险种的性质不一致而不一致,通常分为寿险责任准备金与非寿险责任准备金两类,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存:非寿险责任准备金包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与保险保障基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I)年平均估算法。又称50%估算法,1/2法。其计算公式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当年自留保险费总额X50%,上式中,自留保险费=全年保费收入十分入保费一分出保费(2)季平均估算法。又称8分法。(3)月平均估算法。又称24分法。(4)日平均估。编辑本段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操作流程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应向再保险同意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包含未决赔款准备金
3、、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也能够设置“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分别核算应向再保险同意人摊回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保险责任准备金类别与再保险同意人、再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三、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要紧账务处理(一)在提取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当期,按有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向再保险同意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二)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者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未决赔
4、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当期,按有关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冲减金额,借记“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三)在对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补提保险责任准备金时,按有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增加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四)在原保险合同提早解除而转销有关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当期,按有关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五)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核销与转回,应当比照“坏账准备”科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
5、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应向再保险同意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结余。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华讯财经我要推此文给好友准备金准备金(reserve)商业银行库存的现金与按比例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实行准备金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商业银行在遇到突然大量提取银行存款时,能有相当充足的清偿能力。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法定准备金制度还成为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进行操纵的一种制度。中央银行操纵的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的多少与准备率的高低影响着银行的信贷规模。这个制度规定,商业银行不能将汲取的存款全部贷放出去,务必按一定的比例,或者以存款形式存放在中央银行,或者以库存现
6、金形式自己保持。准备金占存款总额的比重,称之准备率。保险准备金保险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者给付义务,根据政府有关法律规定或者业务特定需要,从保费收入或者盈余中提取的与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一定数量的基金。为了保证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各国通常都以保险立法的形式规定保险公司应提存保险准备金,以确保保险公司具备与其保险业务规模相应的偿付能力。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与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中央更多责任准备金面任准备金保险企业会计概述以保险为会计主体的一种行
7、业会计。保险企业是经营保险业务的经济组织。保险业务是一种特殊的业务,它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缺失或者对个人的死亡、伤残等给付保险金的一种方法。保险会计的对象是能够通过价值形式表现的保险业务活动,或者保险资金运动。保险资金的运动过程保险资金的运动要紧表现为两个过程。第一,在承保中,通过承办各类保险业务,以收取保险费的方式,从多方面积聚资金。第二,在理赔中,通过审理各类保险责任事故,以支付赔款方式,运用保险资金。此外,还有部分保险资金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转化为各类支出与费用。尽管保险资金在其运动的两个过程中都是以货币形态出现,表现为货币资金的收付,担反映
8、着不一致的经济内容。在收取保险费过程中,分散的社会资金向保险公司投入,保险资金增加,与此同时,被保险人的危险责任向保险公司集中。在支付赔款过程中,保险资金流向受灾保户,转化为社会资金,其结果是保险资金减少,同时也是保险公司组织经济补偿职能的实现。因此,保险资金的运动表达着保险公司与其他各方面的关系。保险企业会计的特点(1)未了责任准备金的提存。更多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承担未到期责任与处理未决赔款而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保险责任准备金不是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保险公司应有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等值的资产作为后盾,随时准备履行其保险责任。保险责
9、任准备金的概念与类型(一)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含义与类型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而将保险费予以提存的各类金额。责任准备金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与保险保障基金。我国保险责任准备金因险种的性质不一致而不一致,通常分为寿险责任准备金与非寿险责任准备金两类,(二)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存非寿险责任准备金包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与保险保障基金。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年平均估算法。又称50%估算法,1/2法。其计算公式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当年自留保险费总额X50%上式中,自留保险费=全年保费收入十分入保费一分出保费(2)季
10、平均估算法。又称8分法。(3)月平均估算法。又称24分法。(4)日平均估更多保险责任准备金华讯财经我要推荐此文给好友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承担未到期责任与处理未决赔款而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保险责任准备金不是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保险公司应有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等值的资产作为后盾,随时准备履行其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概念与类型(一)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含义与类型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按法律规定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而将保险费予以提存的各类金额。责任准备金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与保险保障基金。我国保险责任准备金因险
11、种的性质不一致而不一致,通常分为寿险责任准备金与非寿险责任准备金两类,(二)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存非寿险责任准备金包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与保险保障基金。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I)年平均估算法。又称50%估算法,1/2法。其计算公式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当年自留保险费总额X50%上式中,自留保险费=全年保费收入+分入保费一分出保费(2)季平均估算法。又称8分法。(3)月平均估算法。又称24分法。(4)日平均估算法。2.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也称赔款准备金,是在会计年度决算往常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决定赔付或者应付而未付赔款,而从当年的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准备金。它是保险人在会计年度
12、决算时,为该会计年度已发生保险事故应付而未付赔款所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估计方法有:(1)逐案估计法。(2)平均值估计法。(3)赔付率法。(4)表式估值法。(三)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存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由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大多属一年以内的短期险,与财产保险在费率计算方面具有类似性质,因此其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原理与财产保险类似。至于人寿保险则属于长期险,与财产保险在费率计算方面有显著不一致,需要计算寿险责任准备金。1 .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概念由于人寿保险采取均衡保费的缴费方式,因而在投保后的一定时期内,投保人缴付的均衡纯保费大于自然保费(或者支出),
13、此后所缴付的均衡纯保费又小于自然保费(或者支出)O关于投保人早期缴付的均衡纯保费中多于自然保费的部分,不能作为公司的业务盈余来处理,只能视为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负债,须逐年提存并妥善运用,以保证履行将来的保险金给付义务。这种逐年提存的负债就是寿险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将其每年收取的均衡纯保费中的“负债”部分提取出来,并累积生息,其终值就是应提取的寿险责任准备金。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寿险责任准备金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与保险保障基金,寿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取与非寿险的相同,故下列只讨论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2 .提存责任准备金的方式提存责任准备金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理论责任准备金提取方法,另一
14、种是修正责任准备金提取法(也称实际责任准备金提取法)o两者的区别在于计算的根据不一致,理论责任准备金是以均衡纯保费为根据计算的;修正准备金则是根据修正后的非均衡纯保费计算的。能够证明,在整个保险期间内,各年的实际责任准备金总不可能超过理论责任准备金,但两者的差额随着时间延长逐步缩小,直至为零。实际责任准备金与理论责任准备金在保险期间的什么时间达到一致,随缴费方式(如限期缴费年限的长短)与修正方法不一致而是完全不一致的,但到保单满期时,二者的差额必定为零。73 .寿险责任准备金的计算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包含理论责任准备金的计算与实际责任准备金的计算。(1)理论责任准备金的计算。由于寿险均衡纯保费的计
15、算基于收支平衡原则,即在任何时点上保险人已收与未来应收的均衡纯保费应等价于保险人已付与应付的保险金额。因此,在保单签定日,收支平衡关系如下:责任准备金=过去已收纯保费的精算积存值-过去己付保险金的精算积存值预期法。其计算公式为:责任准备金=未来应付保险金的精算现值-未来应收纯保费的精算现值过去法与未来法是计算责任准备金的两种方法,前者以己缴纯保费推算准备金;后者以未缴纯保费推算责任准备金。假如所使用的生命表与预定利率相同,则二者计算的结果是一致的。(2)实际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实际责任准备金的计算方法有多种,下面介绍两种基本的方法。修正法;FPT法保险责任准备金的会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
16、)提取的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包含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的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再保险同意人提取的再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也在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也能够单独设置“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二、本科目可按保险责任准备金类别、险种与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三、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要紧账务处理。(一)企业确认寿险保费收入,应按保险精算确定的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投保人发生非寿险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当期,企业应按保险精算确定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
17、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对保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应按补提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二)原保险合同保险人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者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应按冲减的相应保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再保险同意人收到分保业务账单的当期,应按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冲减金额,借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三)寿险原保险合同提早解除的,应按有关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关于保险公司提取责任准备金的规
18、定第九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提取与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条文释义】本条是关于保险公司提取责任准备金的规定。(一)所谓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承担未到期责任与处理未决赔款而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保险责任准备金不是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保险公司应有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等值的资产作为后盾,随时准备履行其保险责任。(二)提取责任准备金的原则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的原则有两个:1、保障被保险人利益的原则。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保险法的立法宗旨,同时也是
19、保险法的重要立法原则之一。被保险人作为保险活动当事人的重要一方,保障其合法利益是无可争议的。而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最终要表达在保险公司及时、准备地履行其赔付责任。假如保险公司置被保险人的利益不顾,片面强调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不真实、足额地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一旦发生赔付责任,保险公司将陷于被动,甚至出现无法履行保险合同的局面,对被保险人的利益将是极大的损害。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保险公司要求得进展,务必以被保险人的信任为基础,争取足够多的投保人,为此保险公司就要有良好的信誉,切实起到减少被保险人面临的风险缺失的作用,假如保险公司没有充足的各项责任准备金作为后盾,就很难与时对被保险人的缺失进行赔付。
20、因此,保险公司务必以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为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2、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从实质上来讲,这一原则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切实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由于要想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公司务必要有基本的偿付能力,而保险公司要拥有一定的偿付能力,就务必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以备不时之需,否则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也就无从谈起了。除本条关于保险公司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的规定以外,本法第七十九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关于保证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公积金、保险保障基金、最低偿付能力的规定,都是为了保证保险公司具有偿付能力作出的非常有针对性的规定。(三)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种类根据中国保险业
21、务分类,保险责任准备金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准备金与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两大类。1、财产保险责任准备金根据其用途可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与总准备金。(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又称未满期保险费准备金,或者未到期风险准备金,是指当年承保业务的保险单中,在下一会计年度有效保单的保险费。之因此会产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其原因在于,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期限与企业会计年度在时间上不可能完全吻合,由于企业会计年度总是自公历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而保险责任期限却能够发生在任何一个时间点上。因此,在会计年度结算时,务必有期限未届满或者虽已收取但应属下一个年度收取的保险费,这一部分保险费即称之未到期
22、责任准备金。(2)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在会计年度决算往常发生保险责任而未赔偿或者未给付保险金,在当年收入的保险费中提取的资金。关于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取及标准,在本法第九十五条的条文释义中有全面说明,这里不再赘述。(3)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发生周期较长、后果难以预料的巨灾或者巨额危险而提留的资金准备。总准备金应在公司每年决算后的利润中提取,经较长时期的积存形成一定的规模。(4)广义的财产保险包含责任保险与信用保险,因此,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也需要提存以上三种保险责任准备金。编辑本段什么是分出保费分出保费是指分出分保公司发生分出分保业务时,向分入分保公司支付的保费。编辑编辑本段分出保费的
23、会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同意人分出的保费。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险种进行明细核算。三、分出保费的要紧账务处理(一)企业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应按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分出保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分保账款”科目。(二)在原保险合同提早解除的当期,应按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分出保费的调整金额,借记“应付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三)关于超额赔款再保险等非比例再保险合同,应按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分出保费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分保账款”科目。调整分出保费时,借记或者贷记本科目,贷记或者借记“应付分保账款”科目。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
24、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编辑编辑本段非比例再保险分出保费的计算方法(1)影响非比例再保险分出保费计算的因素关于非比例分保,分出保费的计算比较复杂。我们能够从非比例分保的最典型代表一一超额赔款分保入手,来说明非比例分保的分出保费的计算方法。通常来说,影响超额赔款分保分出保费的因素包含预交最低再保险费、净保费收入总额与再保险费率三个要素。(2)非比例再保险分出保费的计算方法在实际工作中,非比例再保险分出再保险费的计算有变动再保险费制与固定再保险费制两种方式。变动再保险费制是一种将再保险费与分出公司的业务数量与业务质量挂钩并进行调整的方法。在变动再保险费制下,再保险费率的确定是非比例再保险分
25、出保费的计算的关键。常用的超额赔款再保险的费率计算方法有1年法、前3年(或者5年)平均法、3年危险分散法与3年共同法四种。固定再保险费制是再保险当事人之间约定一固定额度的再保险费。“固定的再保险费由分出公司与分入公司按以往的赔款记录共同商定,与分出公司的净保费收入与发生赔款多少无关。使用固定再保险费制分保的业务要紧有承保的新业务与以往没有办理过超额赔款再保险的.业务两类。由于缺乏以往的记录与经验,固定再保险费制能够作为一种过渡的办法,等积存资料与经验后,再使用变动再保险费制。编辑编辑本段再保险业务分出保费的计算1.比例再保险分出保费的计算方法关于比例分保,分保分出人的自留额与分保同意人的责任额
26、都表示为保额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也是计算分出保费的根据,能够用公式表示为:分出保费=保费X确定的比例2、非比例再保险分出保费的计算方法(1)影响非比例再保险分出保费计算的因素关于非比例分保,分出保费的计算比较复杂。我们能够从非比例分保的最典型代表一一超额赔款分保入手,来说明非比例分保的分出保费的计算方法。通常来说,影响超额赔款分保分出保费的因素包含预交最低再保险费、净保费收入总额与再保险费率三个要素。(2)非比例再保险分出保费的计算方法在实际工作中,非比例再保险分出再保险费的计算有变动再保险费制与固定再保险费制两种方式。变动再保险费制是一种将再保险费与分出公司的业务数量与业务质量挂钩并进行调整的
27、方法。在变动再保险费制下,再保险费率的确定是非比例再保险分出保费的计算的关键。常用的超额赔款再保险的费率计算方法有1年法、前3年(或者5年)平均法、3年危险分散法与3年共同法四种。固定再保险费制是再保险当事人之间约定一固定额度的再保险费。“固定的再保险费由分出公司与分入公司按以往的赔款记录共同商定,与分出公司的净保费收入与发生赔款多少无关。使用固定再保险费制分保的业务要紧有承保的新业务与以往没有办理过超额赔款再保险的业务两类。由于缺乏以往的记录与经验,固定再保险费制能够作为一种过渡的办法,等积存资料与经验后,再使用变动再保险费制。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承担未到期责任与处理未决赔款而从
28、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保险责任准备金不是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保险公司应有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等值的资产作为后盾,随时准备履行其保险责任。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存非寿险责任准备金包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与保险保障基金。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I)年平均估算法。又称50%估算法,1/2法。其计算公式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当年自留保险费总额x50%上式中,自留保险费=全年保费收入十分入保费一分出保费(2)季平均估算法。又称8分法。(3)月平均估算法。又称24分法。(4)日平均估算法。2 .未决赔款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也称赔款准备金,是在会计年度决算往常发生保险
29、事故但尚未决定赔付或者应付而未付赔款,而从当年的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准备金。它是保险人在会计年度决算时,为该会计年度已发生保险事故应付而未付赔款所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未决赔款准备金的估计方法有:(1)逐案估计法。(2)平均值估计法。(3)赔付率法。(4)表式估值法。编辑本段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存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由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大多属一年以内的短期险,与财产保险在费率计算方面具有类似性质,因此其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原理与财产保险类似。至于人寿保险则属于长期险,与财产保险在费率计算方面有显著不一致,需要计算寿险责任准备金。?1 .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概念由于人寿保险
30、采取均衡保费的缴费方式,因而在投保后的一定时期内,投保人缴付的均衡纯保费大于自然保费(或者支出),此后所缴付的均衡纯保费又小于自然保费(或者支出)。关于投保人早期缴付的均衡纯保费中多于自然保费的部分,不能作为公司的业务盈余来处理,只能视为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负债,须逐年提存并妥善运用,以保证履行将来的保险金给付义务。这种逐年提存的负债就是寿险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将其每年收取的均衡纯保费中的“负债”部分提取出来,并累积生息,其终值就是应提取的寿险责任准备金。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寿险责任准备金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与保险保障基金,寿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取与非寿险的相同,故下列只讨论寿险未到期责任准
31、备金的计算。2 .提存责任准备金的方式提存责任准备金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理论责任准备金提取方法,另一种是修正责任准备金提取法(也称实际责任准备金提取法)。两者的区别在于计算的根据不一致,理论责任准备金是以均衡纯保费为根据计算的;修正准备金则是根据修正后的非均衡纯保费计算的。能够证明,在整个保险期间内,各年的实际责任准备金总不可能超过理论责任准备金,但两者的差额随着时间延长逐步缩小,直至为零。实际责任准备金与理论责任准备金在保险期间的什么时间达到一致,随缴费方式(如限期缴费年限的长短)与修正方法不一致而是完全不一致的,但到保单满期时,二者的差额必定为零。3 .寿险责任准备金的计算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包
32、含理论责任准备金的计算与实际责任准备金的计算。(1)理论责任准备金的计算。由于寿险均衡纯保费的计算基于收支平衡原则,即在任何时点上保险人已收与未来应收的均衡纯保费应等价于保险人已付与应付的保险金额。因此,在保单签定日,收支平衡关系如下:责任准备金=过去已收纯保费的精算积存值-过去已付保险金的精算积存值预期法。其计算公式为:责任准备金=未来应付保险金的精算现值-未来应收纯保费的精算现值过去法与未来法是计算责任准备金的两种方法,前者以已缴纯保费推算准备金;后者以未缴纯保费推算责任准备金。假如所使用的生命表与预定利率相同,则二者计算的结果是一致的。(2)实际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实际责任准备金的计算方法
33、有多种,下面介绍两种基本的方法。修正法;FPT法编辑本段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计量按照新制度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负债应当计量,其金额应当是清偿该债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既然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在会计处理上应当确认,那么这就涉及到一个计量问题。事实上,目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已有一定的计量方法。当然,由于责任准备金的计量需要运用大量的假设、经验数据与贴现率,造成会计人员难以从保险合同交易中直接计量负债的结果,它需要依靠保险精算人员运用特定的方法与程序进行计量。因此,新制度规定的通常计量方法对它并不适用,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计算需要精算技术的配合,这也是保险会计所具有的显著特色之一。编辑本段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披
34、露按照新制度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单列项目反映。或者有负债不管作为潜在义务还是现时义务,均不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因而不予反映。但如前所述,既然责任准备金作为一项特殊的“可确认的或者有负债,因此在会计报表中还是应该单独反映。同时新制度还规定,假如或者有负债符合某些条件,则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或者有负债形成的原因,估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估计,应当说明理由),与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或者有负债披露的基本原则是: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者有负债不予披露。关于责任准备金,它是应付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准备,尽管它不是现时的责任,但是将来一旦发生赔付责任,将会导致保险公司经济利益
35、的流出。因此,关于责任准备金,不仅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反映出来,而且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其内容要紧包含未决赔款准备金估计的基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的方法、对使用贴现方法提取准备金的说明(使用的贴现率及确定根据)、长期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寿险责任准备金与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精算方法及使用的要紧精算假设等。编辑本段保险责任准备金的会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提取的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包含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的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再保险同意人提取的再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也在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也能够单独设置“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
36、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二、本科目可按保险责任准备金类别、险种与保险合同进行明细核算。三、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要紧账务处理。(一)企业确认寿险保费收入,应按保险精算确定的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投保人发生非寿险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当期,企业应按保险精算确定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对保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应按补提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借记本科目,贷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二)原保险合同保险人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者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应按冲减的相应保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保险
37、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再保险同意人收到分保业务账单的当期,应按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冲减金额,借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三)寿险原保险合同提早解除的,应按有关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借记“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编辑本段关于保险公司提取责任准备金的规定第九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提取与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条文释义】本条是关于保险公司提取责任准备金的规定。(一)保险责任准备金所谓保险责任准备
38、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承担未到期责任与处理未决赔款而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存的一种资金准备。保险责任准备金不是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因此保险公司应有与保险责任准备金等值的资产作为后盾,随时准备履行其保险责任。(二)提取责任准备金的原则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的原则有两个:1、保障被保险人利益的原则。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保险法的立法宗旨,同时也是保险法的重要立法原则之一。被保险人作为保险活动当事人的重要一方,保障其合法利益是无可争议的。而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最终要表达在保险公司及时、准备地履行其赔付责任。假如保险公司置被保险人的利益不顾,片面强调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
39、,不真实、足额地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一旦发生赔付责任,保险公司将陷于被动,甚至出现无法履行保险合同的局面,对被保险人的利益将是极大的损害。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保险公司要求得进展,务必以被保险人的信任为基础,争取足够多的投保人,为此保险公司就要有良好的信誉,切实起到减少被保险人面临的风险缺失的作用,假如保险公司没有充足的各项责任准备金作为后盾,就很难与时对被保险人的缺失进行赔付。因此,保险公司务必以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为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2、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从实质上来讲,这一原则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切实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由于要想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公司务必要有基本的偿付能力,而保险公司
40、要拥有一定的偿付能力,就务必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以备不时之需,否则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也就无从谈起了。除本条关于保险公司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的规定以外,本法第七十九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关于保证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公积金、保险保障基金、最低偿付能力的规定,都是为了保证保险公司具有偿付能力作出的非常有针对性的规定。(三)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种类根据中国保险业务分类,保险责任准备金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准备金与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两大类。1、财产保险责任准备金根据其用途可分为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与总准备金。(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又称未满期保险费准备金,或者未到期风险准备金
41、,是指当年承保业务的保险单中,在下一会计年度有效保单的保险费。之因此会产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其原因在于,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期限与企业会计年度在时间上不可能完全吻合,由于企业会计年度总是自公历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而保险责任期限却能够发生在任何一个时间点上。因此,在会计年度结算时,务必有期限未届满或者虽已收取但应属下一个年度收取的保险费,这一部分保险费即称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在会计年度决算往常发生保险责任而未赔偿或者未给付保险金,在当年收入的保险费中提取的资金。关于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取及标准,在本法第九十五条的条文释义中有全面说明,这里不再赘述。(
42、3)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发生周期较长、后果难以预料的巨灾或者巨额危险而提留的资金准备。总准备金应在公司每年决算后的利润中提取,经较长时期的积存形成一定的规模。(4)广义的财产保险包含责任保险与信用保险,因此,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也需要提存以上三种保险责任准备金。2、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也称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履行今后保险给付的资金准备。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适用于长期性人寿保险业务,它来源于当年收入纯保险费及利息与当年给付保险金的差数。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可分为理论责任准备金与实际责任准备金。(1)理论责任准备金,是指根据纯保险费计算积存的用于给付保险金的资金,其计算并不考虑保险业务经
43、营的实际条件,即附加费用及其在时间上的不平均。(2)实际责任准备金,是指人寿保险业务中实际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它是考虑了各年间附加费用的不一致开支情况,并以理论责任准备金为基础加以修订而计算的。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是投保人存放在保险公司处的资金,投保人在保险期内退保或者变更保险合同,保险人应根据当时实际责任准备金的数额确定投保人应享有的权利。由于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在经营技术上的不一致,人身保险责任准备金务必单独留存。3、原保险法第九十三条仅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及其提取比例作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保险活动,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提高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要求,防范与化解保险业风险,本条第一款对各项
44、责任准备金的提取原则作了规定,而不仅仅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出规定。(四)提取与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提存足够的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人履行赔付责任、保障被保险人权益的重要保证,世界各国都以法律、法令形式具体规定保险人务必提存准备金的种类与比例。由于保险责任准备金的种类比较多,而且各类保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取与结转方式也不尽相同,不可能在本法中一一作出明确规定,为了表达立法体例上的统一,本法第二款规定:保险公司提取与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关于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标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保险公司提存的各项保险责任准备金务必真实、充足。编辑本段保险责任准
45、备金的意义保险责任准备金实质上是一种或者有负债。或者有负债是“过去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者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者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者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或者有负债务必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或者有负债是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第二,或者有负债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第三,或者有负债的结果只能由未来发生的事项确定;第四,现时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金额难以估计。从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单(保险合同)向被保隆人收取保险费,很大一部分通过责任准备金形式提存出来,而责任准备金能够说就是一
46、种或者有负债。其原因如下:1 .它是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所谓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或者保单持有人承担未了责任而提存的准备金。保险承担将来未了责任有一前提,那就是保险公司已向投保人收取保险金,签订了保险合同,即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负有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或者生存到有关规定年龄的情况下,向保险受益人提供赔款或者给付的责任。签订保险合同是一种客观事实。提存责任准备金是因公司过去的经济行为即签订保险合同要求承担保险责任所引起的,是现存的一种状况。2 .它具有不确定性。由于保险公司本身经营的不确定性导致了责任准备金的不确定性。关于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要紧是与保
47、险事件造成缺失程度有关,由于在保险期间内,无法预知事故发生及可能造成缺失程度的大小,因此责任准备金具有不确定性特点。关于人寿保险业务,传统险种由于带有储蓄性质,它所引起责任准备金在金额上则具有较大的确定性。而寿险公司目前正面临着产品转型,即由原先的储蓄型险种向保障型险种过渡,保障型险种不具备返还性特点,它所提取的责任准备金不是为支付满期给付的准备,而是为支付死亡或者意外伤害责任的给付。死亡或者意外伤害给付与否完全取决于死亡或者意外伤害发生的或者然率,因而,这类险种的责任准备金同样具有不确定性。3 .它具有未来性。责任准备金的提存尽管是一种现时存在,但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具体进行保险金补偿或者
48、给付的经济行为,即赔付与否与赔付金额的大小务必在以后的业务赔偿发生或者保险期限到期后才能真正得到证实,因此,保险公司在原定合同成本承担责任的时候,对责任准备金的确定只有预测性,需要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者不发生来证实。4 .它具有估计性。由于未来缺失的不确定性与存在一些难以预知因素,所有的估计都是基于一定的人为假设作出的。如财产保险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在各年度内的分摊是假设风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均匀分布,与时间成正比;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数字是根据过去的统计资料、理赔经验或者对未来的趋势进行估计,依照个案法或者由统计模型估算得出。而人寿保险的责任准备金则需专门的精算师进行精算。由于估计方法的局限性与保险监管当局慎重性要求的影响,不管是财产保险还是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的估计值与实际值常有较大偏差。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百科名片中华人民共与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是用于核算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应向再保险同意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包含未决赔款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