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8万吨聚氯乙烯颗粒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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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L8万吨聚氯乙烯颗粒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连云港煜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8万吨聚氯乙烯颗粒项目项目代码2304-320707-89-01-89502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城西镇工业集中区翔科东侧地理坐标(119度3分26.503秒,34度49分45.53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塑料制品业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类项目建设性质0新

2、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赣行审备(2023)239号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57.25环保投资占比()5.72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66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赣榆区城西镇总体规划(2015-2030)2、赣榆区城西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赣榆区城西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审批中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

3、析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城西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城西镇工业集中区保留现状机械加工、建材制造、食品加工、新材料加工等产业,近期重点打造鲁商钢结构项目、华鑫石化机械设备二期项目,规划形成新材料(建筑新材料、环保包装材料)、装备制造(钢结构、机械设备制造)两大支柱产业,打造为环境友好型工业集中区、城西镇及周边区域的全民创业平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城西镇工业集中区翔科东侧,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

4、;项目为塑料制品业,属于新材料项目,因此符合园区产业规划。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杰红线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连云港市赣榆区包括新沐河(赣榆区)洪水调蓄区、石梁河水库(赣榆区)洪水调蓄区、塔山水源涵养区、赣榆区小塔山水库总干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神龙泉水源涵养区、大夹山生态公益林、怀仁山生态公益林、朱稽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龙王河洪水调蓄区、青口河洪水调蓄区、赣榆夹谷山省级地质公园等11个重要生态空间管控区。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710号)和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

5、方案可知: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共调出4801.5366公顷。其中:大夹山生态公益林调出地块面积207.1410公顷,龙王河洪水调蓄区调出地块面积46.2009公顷,青口河洪水调蓄区调出地块面积19.4856公顷,石梁河水库(赣榆区)洪水调蓄区调出地块面积228.8562公顷,塔山水源涵养区调出地块面积410.2817公顷,通榆河(赣榆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调出地块面积3462.6456公顷,朱稽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调出地块面积90.7588公顷,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调出地块面积354.7660公顷。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共补划4880.5644公顷,其中大夹山生态公益林补划面积21

6、6.8868公顷,龙王河洪水调蓄区补划面积177.6391公顷,塔山水源涵养区补划面积421.3216公顷,石梁河水库(赣榆区)洪水调蓄区补划面积149.5230公顷,通榆河(赣榆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补划面积455.2577公顷,新增范河(赣榆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补划面积3102.0411公顷,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补划面积357.8950公顷。表11与本项目有关生杰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一览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县市(区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杰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朱稽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赣榆区水源水质保护-朱稽付河(朱庄一朱

7、稽付河闸)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范围,长度13.5公里-2.4774892.477489对照可知,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朱稽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项目位于朱稽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北侧2140m,故项目不属于朱稽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分析:表12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表环境要素环境质量标准及现状项目情况相符性大气到2030年,我市PMzs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0年

8、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2控制在3.5万吨,NOx控制在4.7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2.2万吨,VOCs控制在6.9万吨。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2.6万吨,NOx控制在4.4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1.6万吨,VOCs控制在6.1万吨。根据赣榆区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赣榆区环境空气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达80.8%,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已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为达标区。项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20米高排气筒(DAOOl)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烧和氯

9、乙埔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20米高排气简(DAOOl)高空排放;项目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烧、氯乙烯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9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符地表水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20年全市COD控制在16.5万吨,氨氮控制在1.04万吨,2030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氨氮控制在1.03万吨。由引用赣榆区城西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

10、地表水现状监测数据结果可知:项目附近地表水城西十斗沟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体功能要求;朱稽付河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体功能要求。相符土壤环境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康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本项目不会直接向地下水及土壤排放污水等污染物,只要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加强日常的管理,可以预防发生渗漏事故而造成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区域土壤环境功能类别。相符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相符。(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市政府

11、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中明确提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l-30表13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1、水资源消耗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所需水量由现有的市政管网提供,根据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本项目新鲜用水量为225m3a,企业本着“循环用水、节约用水”原则,控制用水量,本项目用水量在企业给水系统设计

12、能力范围内。符合2、土地资源消耗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万元/亩、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万元/亩、20万元/亩、15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L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6,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o本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属于用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

13、地区。符合3、能源消耗加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本项目不使用煤炭,因此不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根据电、水的消耗量折算,本项目能源消耗为12.483吨标准煤。符合注:本项目用电10万kwh/a、自来水225m3a,根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折标煤系数分别为:01229kgce(kwh)0.857kgcet,则合计折标度约12.483Ua0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要求相符。(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9号)

14、,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4所示。表14与当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1、产业定位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城西族工业集中区翔科东侧,属于工业用地。符合2、管控红线依据空间管制红线,实行分级分类管控。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遒维护区、

15、海洋保护区内实行有限准入的原则,严格限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活动。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是朱稽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项目位于朱稽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北侧2140m,不在其管控区范围内。符合3、流域控制实施严格的流域准入控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在无法做到增产不增污的情况下,禁止新(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珅、镉、铝、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重的行业;且无含汞、碑、

16、蝠、辂、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符合4、大气质量红线严控大气污染项目,落实禁燃区要求。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禁止新(扩)建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一切高污染燃料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严重的火电、冶炼、水泥项目以及燃煤锅炉项目,且不使用燃料。符合5、风险控制人居安全保障区禁止新(扩)建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人居安全保障区且不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符合6、准入行业严格管控钢铁、石化、化工、火电等重点产业布局。钢铁重点布局在赣榆临港产业区,石化重点布局在徐好新区,化工项目按不同园区的产业定位,布局在具有其产业

17、定位的园区内,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深入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7号)和关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火电等行业。符合于印发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和负面清单的通知(连环发(2017)134号)。重点建设徐好IGCC和赣榆天然气热电联产电厂,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电厂。7、设备、工艺控制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琮合名录(2015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技术和设

18、备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成熟,且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符合8、能耗控制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清洁生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有国家效率指南的执行国家先进/标杆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9、选址控制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

19、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工业项目选址区域拥有相应的环境容量。符合表1-5本项目与相关环保文件的相符性对照表序号文件名称主要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涉VOCs排放工序应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无法密闭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按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GB/T16758)规定,设置能有效收集废气的集气罩,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燃和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

20、二级活性炭+20米高排气简(DAOOl)高空排放。符合2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连云港市涉VOCs企业废气治理专项整颗粒物活性炭碘吸附值800mgg,比表面积850m2g;蜂窝活性炭横向抗压强度应不低于().9MPa,纵向强度应不低于04MPa,碘吸附值N650mgg,比表面积2750m2go企业应备好所购活性炭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采用蜂窝状活性炭,碘值均2650mgg,比表面积均2750m2g,符合文件要求,建议企业备好所购活性炭厂家关于活性炭碘值、比表面积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治方案的通知(连环发(2022225号)厂家关于活性炭碘值、比表面积等相关证明材料。选择合理工艺。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企

21、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确保废气总去除率达到90%以上。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应采用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TO等组合工艺实施改造,提升污染治理能力。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烧和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十二级活性炭+20米高排气简(DAOOl)高空排放;活性炭的处理效率为90%o符合(5)连云港市市域生杰环境管控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连环发2021172号),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6所示。表16与连云港

22、市市域环境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表管控类别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2、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全市所有的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

23、形式的建设活动。钢铁重点布局在赣榆临港产业区,石化重点布局在徐好新区,化工项目按不同园区的产业定位,布局在具有其产业定位的园区内。重点建设徐年IGCC和赣榆天然气热电联产电,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原电;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城西镇工业集中区翔科东侧,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属于新材料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琮合名录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3、根据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

24、2018)324号),化工项目必须进入由市级以上政府批准且规划环评通过环保部门审查的产业园区(化工重点监测点的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结构调整的技改项目除外)。“2、污染物排放管控1、2020年连云港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氨、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8.19万吨/年、0.85万吨/年、2.44万吨/年、0.24万吨/年、3.45万吨/年、3.40万吨/年、2.61万吨/年、8.3万吨/年。2、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全市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项目选

25、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本项目粉尘1.663t/a、非甲烧总煌0.466t/a、氯化氢0.193ta,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为0.009ta.0.00090.0027ta,0.000lta;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可以满足黄庄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接管标准;本项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2Om高排气筒(DAOOl)排放,非甲烷总烧和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20m高排气筒(DAOOl)排放,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9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

26、排放限值。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根据连云港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连政办发(2015)47号),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坚持属地为主,发挥地方政府职能作用,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整合现有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和环境监测网络,发挥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和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充分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物资装备和技术准备,加强培训演练。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人居安全保障区且不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建议建设单位后续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符合4、资源利用效率要

27、求1、2020年连云港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29.43亿立方米、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37.46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1、本项目用水为225m3a,占地7亩,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低于31.344万公顷。2、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I类“(较严),具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原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原焦油。3、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

28、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2、本项目使用能源主要为电,不使用煤炭,因此不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同时,本项目能耗较小。3、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技术和设备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成熟,且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Q015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6)与苏大气办20184号文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江苏省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实施方案(苏大气办20184号)。本项目的建设与上述文件的相符性见表l-7o表本项目与苏大气办20184号文的相符性序号文件要求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分析1物料运输运输散装粉状物

29、料应采用密闭车厢或罐车。项目原料采用密闭车厢运输。相符运输袋装粉状物料,以及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采用密闭车厢,或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物料,捆扎紧密,不得有物料遗撒。项目运输车辆均使用防尘布覆盖物料。相符厂区道路应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保持清洁。车辆在驶离煤场、料场、储库、堆棚前应清洗车轮、清洁车身。项目施工期定期清扫,定期洒水抑尘。项目堆场全密闭,车辆在驶离料场前清洗车轮、清洁车身。相符2物料装卸装卸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采取以下方式之一:(1)密闭操作;(2)在封闭式建筑物内进行物料装卸:(3)在装卸位置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洒水增湿等控制措施。项目涉及易散发粉尘的物料为聚氯乙烯、碳

30、酸钙、钙锌环保稳定剂、钛白粉、ACR增塑剂,在封闭式建筑物内进行物料装卸。相符3物料储存粉状物料应储存于密闭料仓或封闭式建筑物内。项目原料储存于封闭式原料仓库内。平时洒水抑尘并及时清理降尘等有效防护措施。相符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储存于储库、堆棚中,或储存于密闭料仓中。储库、堆棚应至少三面有围墙(或围挡)及屋顶,敞开侧应避开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方位。项目原料仓库密闭,且平时及时清扫,洒水抑尘。相符露天储存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堆置区四周应以挡风墙、防风抑尘网等方式围挡(出入口除外),围挡高度应不低于堆存物料高度的1.1倍,同时采取洒水、覆盖防尘布(网)或喷洒化学稳定剂等控制措施。项

31、目不设置露天原料堆场。相符临时露天堆存粒状、块状等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使用防尘布、防尘网覆盖严密。项目不设置临时原料堆场。相符4物料转移和输送厂内转移和输送易散发粉尘的物料应采取以下方式之一:(1)采用密闭输送系统;(2)在封闭式建筑物内进行物料转移和输送;(3)在上料点、落料点、接驳点及其他易散发粉尘位置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洒水增湿等控制措施。项目物料输送均为密闭,且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相符5物料加工与处理物料加工与处理过程中易散发粉尘的工艺环节(如破碎、粉磨、筛分、混合、打磨、切割、投料等)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不能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处理、洒水增湿等控制措施。项目生产

32、线位于全密闭车间,且平时及时清扫,洒水抑尘。相符密闭式生产工艺设备、废气收集系统、除尘设施等应密封良好,无粉尘外逸。相符6运行与记录(1)生产工艺设备、废气收集系统以及除尘设施应同步运行。废气收集系统或除尘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应停止运转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待检修完毕后共同投入使用。(2)封闭式建筑物除人员、车辆、设备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3)应记录废气收集系统、除尘设施及其他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主要运行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洒水或喷洒化学稳定剂的作业周期、用量等。项目拟在项目运行后按要求记录台账,建立完善的风险应急机制。

33、相符(7)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015389号)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的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015389号)有关事项通知: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严格依法对存在“未批先建”“擅自实施重大变动等环评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实施行政处罚。对于建设单位性质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要求,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责任:(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重大变动未经环评审批,建设项目基本建成的;(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重大变动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在自

34、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内开工建设的;(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重大变动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或严重生态破坏的;(四)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五)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城西镇工业集中区翔科东侧,租赁卓诚包装现有厂房,建设单位未对其进行任何建设活动,故不存在“未批先建”等环评违法行为。(8)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119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

35、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第二十一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造粒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燃和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20m高排气筒(DAOOl)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

36、19号)的要求。(9)与省生杰环境厅关于推进生杰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联动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406号)和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文)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要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申请备案时,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尚不确定、根据相关文件无法认定达到稳定化要求的,要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认定达到稳定化要求。企业要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

37、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企业要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高危工艺的、生产使用排放高浓度、高毒害、难降解物质等风险高、情况复杂的项目,在立项前开展安全、环保联合预审,互通安评、环评报告,审慎对待风险较大、隐患较大、争议较大的项目。企业要推进专业培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能力。本环评要求企业按该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好自身主体责任,应建立工作信息及时通报机制,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通报应急管理部门,告知问题内容,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有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联动工作。本项目涉

38、及的环境治理设施如下表。表18安全风险辨识序号环境治理设施本项目涉及的设施流向1废气处理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1套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大气(10)赣榆区城西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0.1 规划目的及范围为使城市用地布局合理,保障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合理性与经济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赣榆区城西镇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的指导下,编制赣榆区城西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团体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划。东至十斗渠(规划经四路)、南至402省道(青欢路)、西至九斗渠(规划经一路)、北至规划纬一路路,规划范围总面积70.58公顷(1

39、058.7亩)。10.2 规划定位城西镇工业集中区保留现状机械加工、建材制造、食品加工、新材料加工等产业,近期重点打造鲁商钢结构项目、华鑫石化机械设备二期项目,规划形成新材料(建筑新材料、环保包装材料)、装备制造(钢结构、机械设备制造)两大支柱产业,打造为环境友好型工业集中区、城西镇及周边区域的全民创业平台。10.3 总体布局城西镇工业集中区主要以二类工业为主。城西镇工业集中区包含钢结构加工组团、机械设备制造组团、新材料产业集聚组团、产业配套组团、现代物流发展组团钢结构制造组团:以鲁南钢结构项目为基础,远期预留发展,占地约15.7公顷;新材料产业集聚组团:主要为现状有道新材料、凯信建筑材料和规

40、划用地,占地约13.7公顷;机械设备制造组团:主要依托现状华鑫石化机械设备、榆翔机械、吉捷电子、塑胶制品厂等项目,占地约16.56公顷;产业配套区:现状村庄及规划消防队和公园用地,占地约2公顷。现代物流发展组团:预留物流发展用地,占地约2.61公顷。10.4 用地布局规划工业用地规划规划工业总用地面积:45.91公顷,占城西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用地的78.47%,其中一类工业用地面积:4.51公顷,占城西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用地的7.71%,二类工业用地面积:38.13公顷,占城西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用地的65.17%,三类工业用地面积:3.27公顷,占城西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用地的5.59%

41、。物流仓储用地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2.85公顷,占城西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用地的4.87%,主要为规划预留物流发展用地。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公用设施用地为规划乡镇消防队,占地面积:0.22公顷,占城西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用地的0.37%。绿地规划绿地总面积:1.83公顷,占城西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用地的3.13%公园绿地城西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公园绿地1处,其他为防护绿地。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0.21公顷,占城西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用地的0.36%。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面积162公顷,占城西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用地的2.77%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7.7公顷,占城西镇工业集中

42、区规划建设用地的13.16%。10.5 公用设施规划 给水工程根据城西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及相应的用水指标,计算得工业集中区总用水量为3220m3d,其中未预见用水量292.665立方米/日。本片区给水由城市统一调配的集中供水系统供给,片区给水工程主要为给水管网系统一将城市自来水厂的净水输配给用户。城西镇工业集中区用水采用区域供水,东侧接城区主干网,以小塔山水库为水源。规划供水管线接青欢路供水管网,经三路布置DN300给水管线,其他道路布置DN200给水管线。给水管成环状布置,确保供水安全,且便于地块用水从多方位开口接入。给水管道在道路下位置,以道路东侧、南侧为主,一般设在人行道

43、或绿化带下。给管道在人行道下覆土深度不小于0.6m,在车行道下不小于0.7m。给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N500mm,最小管径为DN200mm。给水管道DN300mm以上(含DN300mm)宜采用球墨铸铁管,DN200mm以下采用硬质PVC管。 污水工程本规划污水量指排入市政污水系统中的污水,根据综合用水量,采用排除系数法估算,但道路、广场与绿地不计污水量。其它用地的污水水源包括净水和中水,其中,中水排除系数为1,净水排除系数为0.9。则每个地块,产生的市政污水量计算方法为:根据城西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及相应的污水指标,计算得工业集中区总污水量为2550r113d建立分流制的排水体制。

44、污水实行全面收集、集中处理。经三路布置DN500主管网,其余布置DN400污水管网。污水管道在道路下位置,以道路西侧、北侧为主。污水管道起始端覆土深度不宜小于Lom。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500,最小管径DN400。污水管道一般为承插式I级钢筋混凝土管,橡胶圈接口。 雨水工程规划雨水管道就近、分散、重力流接入水体。雨水管道在道路下位置,以道路东侧、南侧为主。雨水管道起始端覆土深度不小于0.7m。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1200,最小管径DN600。雨水管道DN800以下一般为承插式I级钢筋混泥土管,橡胶圈接口;DN800以上一般为I级钢筋混泥土管,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雨水管原则上敷设在道路东侧或

45、南侧的非机动车道下,根据用户分布预留过路管,当道路红线宽度超过40米时,宜两侧布置雨水管。雨水排放口内顶不低于多年平均洪水位,并在常水位以上。 供电工程参考同类城西镇工业集中区的规划经验,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和地块容积率,采用地均综合用电指标分地块进行负荷计算,具体指标如下:工业用地:230360KWha;公共设施用地:70200KW/ha;市政、道路、绿化等用地2040KWha0按照上述指标分类分片计算,城西镇工业集中区总电力负荷10660千瓦,负荷密度182.12千瓦/公顷 燃气工程规划气源由赣榆区天然气门站提供。城西镇工业集中区用气量为1500立方米/日。天然气输配系统采用中压A一低压二级

46、制。中压A级管道设计压力为0.4兆帕,低压管道供气压力为2.53.0千帕。本规划范围规划燃气管道根据用气量分布情况,与现状市政燃气管道结合,呈大环小枝状布置。考虑到将来的用气的稳定性,规划在主要道路敷设中压燃气管,管径为DN200DN400毫米。规划管道使用燃气专用PE管或焊接钢管。燃气管通常布置在道路东(北)侧人行道或绿化带中;覆土深度为0.90米左右,如与其它管道交叉时可作适当调整。 环境卫生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公共厕所为一、二类水冲式公共厕所为主。规划共设置公共厕所1座。生活垃圾收集点可放置垃圾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近期内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试点,远期全面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米。废物箱设置间距为主干路、次干路:100200米;支路:200400米。当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尚不完善的区域,需建设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离建筑物净距不小于5米,其设置的位置应便于清掏和运输。随着市政污水管网的完善,可不设置粪便污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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