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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归口管理制度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三章第十三条: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学校、幼儿园,列入消防重点单位;第十五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履行以下职责:1.学校所在建筑物或者场所(包含教职工、学生宿舍楼等)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2 .执行国家、省有关消防法律
2、、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工作的规定;3 .研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消防发展规划、消防宣传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4 .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5 .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学校贯彻消防法规,整改火灾隐患,总结、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6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7 .定期组织教职员工消
3、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8,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不擅自改变防火分区,不占用防火间距;9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10 .电器线路、燃气管路定期维护保养、检测;IL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负责各类会议筹备、文件起草等服务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职责1.主要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消防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4、工作负全面责任。(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确保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2)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保障消防安全所必须的资金投入;(3)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7)落实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奖惩;(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尽职责。2.分管领导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
5、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4)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5)组织防火检查,确保校园内各部位消防检查全覆盖,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7)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提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9)组织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考评,提请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奖惩;(10)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
6、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消防安全负责人工作(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计划;(2)制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3)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实施消防安全巡查,管理重点防火部位,维护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5)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消除的,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分管领导;(6)发生火灾后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1)值班期间应当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2)熟悉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设备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严禁擅自切断消防电源;(3)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及时记录火警或故障情况,
7、故障情况应当及时上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4)接到火灾警报并确认是火灾时,应确保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2 .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即“一懂三会”(懂学校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互救技能);3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 .掌握“四个能力”(即检查消
8、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二)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1.设置消防安全课程,推进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进课程、进教材,实现全覆盖,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不少于4课时;高中、大学军训科目中要安排消防宣传教育相关内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进行督导考核。在官方门户网站开设消防学习专栏,定期推送消防安全知识;2 .要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新进教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3
9、 .积极组织课外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4次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小学、初中每学年布置至少1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普通高中、中等学校及高等学校把学生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纳入校外社会实践、志愿活动考核体系;4 .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充分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宣传载体,常态性播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每月更新不少于1次,并在校内各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及消防安全提示;5 .举办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活动契机,集中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消防安全知识
10、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6 .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员工掌握基本的火场逃生自救要领。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应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及校园内教职工宿舍楼等开展防火检查。检查时应填写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部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备是否完好;(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
11、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能否使用;(五)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及相关记录;(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及档案、图书、实验器材、精密仪器等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七)师生、员工用火及用电行为有无违章情况;(八)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九)其他消防安全情况。校医院(医务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当加强夜间巡查。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指出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组织扑救。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学校消防设施
12、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专职管理员应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定期查看运行记录并进行测试,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及器材整洁、卫生、有效。(一)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对安全出口上锁;(二)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严禁遮挡、覆盖或关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三)应确保灭火器定点摆放,不得随意挪动,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两次进行普查换药,并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四)应严格按照规划布局设置、迁移消防栓,
1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埋压、圈占、挪用、损毁、移动、拆除消防栓或涂抹、粘贴、遮挡消防标识;(五)应定期对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六)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组织或单位,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与受委托组织或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确定维护保养内容,并保留维护保养记录;每年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并将检测报告存档。五、火灾隐患检查和整改制度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安监部门、公安派出所在防火安全检查中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
14、记,及时予以核查、消除并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并落实整改经费;(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学校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自身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三)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要对电器、燃气设备的使用及明火动用实行严格的消防安
15、全管理。(一)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二)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电器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进行测试;(三)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四)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五)禁止在校园内使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六)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七
16、)因特殊原因确需进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做到火不离人、人离火灭;(八)校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师生、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一)校园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存放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
17、员不得随意入内;(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八、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组织或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学校可根据办学规模和消防工作实际需要,在校内教职员工队伍中组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管理人员,并定期开展培训,予以考核。(一)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管理人员应接受业务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二)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相关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对考核优秀者给予相应奖
18、励。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学校及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学校应组织全员学习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六)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七)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八)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九)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火灾扑救活动。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