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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余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增强中心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政函(2023)27号)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和试点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
2、神,全面落实“健康新余2030”规划纲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新余建设为主线,以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的好病为目标,组建若干个城市医疗集团,通过创新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着力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新余市建设现代化幸福城市提供坚强的健康保障。(二)主要目标。到2023年7月底,完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到2023年底,基本形成系统集成的配套政策,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发展的体制机制取得新突破。到2025年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管理体制更加科学,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服务模式更加优化,医疗资源供需
3、更加匹配,就医格局更加合理,居民就医需求不断得到满足,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基层;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统筹城乡、资源共享;转变职能、放管结合;三医协同、六医统筹等五大原则,以人民为中心,以公益为导向,以基层为重点,加快卫生健康职能转变,优化配置城市卫生健康资源,着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医疗健康服务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治理,实现医养结合、医防融合、医产契合统筹发展。三、主要任务(一)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1.科学划分城市网格。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
4、疾病谱、医疗资源现状等因素,将城区划分为3个医疗服务网格,每个医疗服务网格分别组建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组建新余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医疗服务覆盖新余高新区全域、渝水区东部区域、城北部分区域;组建新余市中医院医疗集团,医疗服务覆盖渝水区南部、北部、西部区域及城区部分片区;组建新钢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疗服务覆盖渝水区良山镇中心卫生院、袁河办白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园北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及仙女湖区全域;组建新余市妇幼健康紧密型医共体和妇幼健康专科联盟。2 .整合城市医疗资源新余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由新余市人民医院牵头,成员单位包括新余高新区所辖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水西和马洪卫生院、渝水区所辖仙来
5、、沙土、仰天等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罗坊、姚珏、南安、新溪、北岗等5个乡镇卫生院。新余市中医院医疗集团,由新余市中医院牵头,成员单位包括渝水区所辖城南街道胜利南路、通州办抱石路等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和珠珊、界水、下村、水北、鹄山、人和等6个乡镇卫生院。新钢中心医院医疗集团,由新钢中心医院牵头,成员单位包括渝水区良山镇中心卫生院、袁河办白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园北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仙女湖区人民医院及仙女湖区所辖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新余市妇幼健康紧密型医共体和新余市妇幼健康专科联盟,由新余市妇幼保健院牵头,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包括渝水区妇幼保健院。新余市人民医院、新余市中医院、新钢中心医
6、院妇女儿童专科根据自愿原则至少加入新余市妇幼健康紧密型医共体或专科联盟。城区社会办医疗机构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加入一个城市医疗集团。新余高新区、渝水区、仙女湖区所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属地原则纳入集团统一管理,形成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一体化管理模式。合理规划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3 .落实城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负责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部,牵头医院重点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
7、病的诊疗服务,负责接收上转患者,并将符合下转标准的患者有序转诊到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结合自身情况,提供常见病和慢性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牵头医院下转患者的连续性医疗服务。新余市妇幼健康紧密型医共体、专科联盟按政策落实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工作,加强妇幼临床专科建设,提高疑难重症救治能力,组织开展上述专科质量控制工作。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人、财、物全面整合,功能职责整体并入,形成管理、服务、利益、责任和文化共同体。在外部,协作单位与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并通过组建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性、协同性。(二)形成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新模式4
8、.建立健全管理架构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管委)是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统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薪酬、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按相关政策赋予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运营管理、人员招聘、职称评聘、绩效分配等自主权。市医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城市医疗集团建立法人治理机构,继续保留集团成员单位法人资格,下派专家兼任执行院长,负责业务工作。集团领导班子(即牵头医院领导班子)按原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成员单位负责人(法人)由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集团协商提名,按原渠道任命,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在集团内的职务由集团负责聘任。5 .医疗管理一体化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设立
9、7个管理中心,负责对牵头医院和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安全、医院感染控制、病案质量、药品目录、处方流转、双向转诊、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的一体化管理。医务管理中心:统筹负责对集团及成员单位医疗业务、医疗安全、耗材管理、医疗事务性工作实施科学的组织管理,负责集团各院区上下转诊工作。医疗质量管理中心:统筹负责实施医疗集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制度、职责并监督实施。护理管理中心:统筹负责集团护理行政管理、护理质量、护理安全、护士培训等工作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统筹协调和负责集团院感防控、公共卫生职责落实工作,强化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0、信息报告、重点疾病监测、慢性病管理、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药学管理中心:统筹集团药品采购和药事管理工作,开展药事质控管理、药事监督管理与评价,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促进药品科学合理使用。科研教育管理中心:统筹集团及成员单位科研教育管理、发展规划、学科重点方向,对集团成员科研教育管理工作进行帮扶、指导,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健全由全科医学科牵头、相关临床科室和基层实践基地协同的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健康管理中心:负责集团管辖区域内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工作,与临床相关科室共同制定慢病管理路径,追踪、回访区域内慢病患者,落实集团管辖区域内服务患者的全程管理,
11、包括疾病健康教育、饮食运动指导、药物宣教及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建立慢病管理的大数据库,组织收集、分析慢病管理数据,了解慢病谱的动态变化,为临床诊治、科研提供服务。6 .运营管理一体化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设立4个管理中心,负责对牵头医院和各成员单位人财物的一体化管理,提升运营管理效率,统筹资源集约利用,统一基建规划、物资采购和设备配置使用,降低成本。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集团人员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筹调配、统一管理工作。促进人才由上向下流动,优先保证基层用人需要。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由集团按程序自主评聘。审计财务管理中心: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负责承担集团财务管理、成本管
12、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工作。集团根据单独设账、独立核算、集中管理、统筹运营的原则,对成员单位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加强集团内审管理,规范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医保管理中心:负责指导集团内各成员单位的医保物价管理工作,协调市县医保局对集团医保物价管理的相关政策,贯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医保协议管理,力争完成医保合理控费目标。采购管理中心:负责集团物资、试剂耗材、医学设备统一采购和管理等工作。7 .信息管理一体化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设置信息技术管理中心,负责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信息化整体架构设计、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等工作,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管理、医疗、
13、患者信息安全有效地互联互通。探索建立智慧医联体。(三)构建城市分级诊疗新格局8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整合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医疗资源,建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机制,原则上牵头医院和其他二级及以上医院要将至少1/3的门诊号源和1/4的住院床位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经基层转诊的签约居民可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集团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要探索建立风险共担、盈余共享的机制。9 .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在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共享中心的基础上,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设立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互认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检查检验结果,建立覆盖医联体各单位的远程医疗协作网,提高医疗资
14、源配置和使用效率。10 .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下沉基层的三级医院医师与基层全科医生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开展签约服务。户籍居民和常住居民与所在区域的集团内任何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即视为与集团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在健康管理、双向转诊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建立针对普通人群和慢性病患者、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的菜单式签约包。加强全科和专科医生的协作,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全专结合服务,建立家庭医生首诊负责制。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提供基本医疗、预约转诊、康复护理、公共卫生、健康促进等服务。IL加强医防协同。市区疾病预
15、防控制机构和妇幼机构要主动融入医疗集团建设发展,开展疾病预防和连续管理等专业指导,建立医防协同机制,落实公共卫生职责。提高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参与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开展居民健康体检,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和恶性肿瘤等健康管理,做到防治服务并重,实现院前预防、院中诊疗、院间转诊、院后随访的全程连续闭环医疗健康服务。在基层医疗机构疫苗接种门诊全面推行预防接种分时段预约,开展预约周末疫苗接种服务。12深化中西医结合。发展中医药特色预防保健、治疗、康复服务,鼓励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中医馆、中医角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推广中医适宜技术,促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
16、团提供中西医结合服务。13 .健全药械供应保障体系。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一药品采购目录,推进用药目录衔接,探索统一药械采购、配送和支付,支持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单位在药品采购平台自行议价。牵头医院要充分发挥在基本药物、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优先配备使用方面的引领作用,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上级医疗机构药师对下级医疗机构用药指导和帮扶作用,推动提高基层药学服务水平,逐步实现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同质化。(四)建立城市医疗激励约束新机制14 .完善政府投入方式。市、区、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融合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后,继续根据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17、改革要求,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对集团成员单位的财政投入资金,不纳入集团统筹。进一步科学调整财政投入方式,在基本建设和设备购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公卫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投入。区、乡镇(街道)要继续加大对所在地集团成员单位的工作支持力度。15 .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城市医疗集团内部各级医疗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人员由城市医疗集团分类统筹使用。城市医院集团在编在岗人员实施统一招聘、统一考核、统筹调配,按相关政策充分落实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干部选拔任用、内部绩效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要建立符合发展要求的内部薪酬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内部薪酬水平,优化薪酬结构,创新分
18、配机制,自主设立体现分级诊疗要求、劳动特点和技术水平的薪酬项目。16 .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公益性导向的外部考核评价机制,市医管委办公室会同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绩效考核,重点考核网格化布局、就医秩序、服务效能、运营管理、保障机制、满意度评价等。绩效考核与三级公立医院综合考核结合,考核结果与医疗机构发展规划、财政投入、经费拨付、医保支付、评先评优相挂钩,与领导干部薪酬、任免和奖惩,以及职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相挂钩,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健全集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医德医风、服务质量、业务水平、满意度测评等为重点内容,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
19、聘、薪酬待遇等挂钩,推动牵头医院和各成员单位落实功能定位,加强城市医疗集团的紧密管理,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四、工作安排(一)启动阶段(2023年3月-2023年7月)。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要求,对照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评判标准,完成网格化布局规划,开展调研和意见征求,统一思想,明确改革的方向和主要内容,制定城市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二)实施阶段(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完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运行机制、保障制度等各项配套措施,成立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及时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每年12月底前各紧密型城市
20、医疗集团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年度工作进展和典型经验,其中2023年工作进展应包含试点启动后制定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的各项配套政策情况。(三)完善阶段。加强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运行情况监测和总结评估,研究完善深化运行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提高社会满意度。五、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要为出发点,将其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试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强化落实责任,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二)形成政策合力。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对辖区内医疗资源的统筹,科学规划网格,有
21、力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指导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完善内部管理架构,创新体制机制,落实功能定位,着力构建分级诊疗格局,推动医防协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配套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价格方面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投入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指导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不断完善内部人事薪酬制度,调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积极性。各区政府(管委会)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加强辖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宣传,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加强政策解读,深入发掘
22、和宣传典型经验。附件:1.新余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部门职责2.新余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重点任务目录清单附件1新余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部门职责市委编办:对成员单位进行人员编制核定市发改委:加大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以规划为引领,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建设项目支持。市财政局:建立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投入保障办法,明确市区财政投入途径和职责,科学调整财政投入方式,根据考核成效建立奖励机制;指导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规范统筹财务管理。市人社局:实施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指导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立人员统筹使用机制,建立符合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落实自主分配权。市卫健委:将
23、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作为推动医改的重要抓手,强化部门协调,大力宣传引导,加强指导和监督,探索建立科学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市医保局: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机制;完善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市数投公司:加强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信息化建设指导,协助建立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统一信息运营管理系统,创新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强化数字化监管体系。附件2新余市
24、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重点任务目录清单序号重点任务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限1整理卫健行政部门、城市医疗集团、集团成员单位责权清单市卫健委区卫健行政部门,医管委成员单位2023年9月2启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医疗与预防结合工作市卫健委区卫健行政部门,集团牵头医院2023年9月3制定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财务管理办法市卫健委市(区)财政局,区卫健行政部门2023年8月4制定新余市妇幼健康紧密型医共体、专科联盟方案市卫健委区卫健行政部门,集团牵头医院2023年10月5制定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转院管理办法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区卫健行政部门2023年10月6制定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疾病诊疗目录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区卫健行政部门2023年11月7明确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投入保障途径市财政局市(区)卫健行政部门,区财政局2023年12月8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市医保局市(区)财政局,市(区)卫健行政部门2023年12月9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市医保局市(区)财政局,市(区)卫健行政部门2023年12月10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市财政局市(区)卫健行政部门,区财政局2023年9月11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人事及薪酬制度改革市人社局市、区卫健行政部门,区人社局2024年5月12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市卫健委市数投公司,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