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受贿罪的公诉意见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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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企受贿罪的公诉意见6篇【篇1】国企受贿罪的公诉意见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3的有关规定,我们受演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对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的被告人单增德受贿一案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被告人单增德受贿案,是我省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晌。今天,被告人单增德站在法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再一次向人民群众昭示了我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坚定立场和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决心,彰显着法律的正义与尊严。在刚刚结束的法庭调查中,针财本院指控被告人单增德受贿的犯罪事实,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向法庭出示、

2、宣读了大量的相关证人证言笔录,出示了相关的物证照片、书证等客观证据。这些证据.均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当庭进行了举证和质证,不仅证明了这些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而且这些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形成了科学、规范、完整、合法并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体系,准确、全面、有效的证实了本院起诉书对被告人单增德的指控。为进一步揭露犯罪,弘扬法治,公诉人现发表如下公诉意见:一、被告人单增稔受贿犯罪事实清整,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大量的证实被告人单增德构成受贿罪的证据:L被告人单增德的任职情况、工作分工、干部任免审批表等书证,证实了被告人单增德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及其实施犯罪

3、时所利用的职务与职权:2、证人吕某等26名证人的证言及扣押物品清单、依法扣押的银行卡、现金、金条、车辆、红木家具等物证,证实了吕某等26人向单增德送现金、金条、轿车等财物的时间、地点、数额及目的:3、具体经办人赵某等50名证人证言及单增德的签批文件、招投标文件等相关书证,证实了被告人单增德利用担任莱芜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市长、山东省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的职务便利,通过亲自办理或安择赵某等人具体办理的方式,在办理土地审批手蟆、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等方面为吕某等行贿人谋取利拄的事实:4、物证照片、存取款凭证、鉴定意见等证据,客观的证实了被告人单满德财物来源、特征、价值及单增德个人及其京

4、人支取款项的事实:5,被告人单增德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其供述全面证实了单增德明知其手中的权力能给他人带来利益,也明知吕某等人向其送财物的目的是通过其手中的权力获取利益,仍实施了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权钱交易显而易见。庭审中公诉人出示的全部证据,均是检察机关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依法取得,合法有效,真实可信,今相互印证,且经过法庭质证,巳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明体系,足以证明本院起诉书对被告人犯受皤罪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被告人单增德犯罪的主要特点第一,被告人单增德受贿次数多,时间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自2003年年初至2011年中秋前,被告人单增德在担任

5、莱芜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市长、山东省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期间,无视党纪国法,先后索取、收受26个单位或小人的财物。我国刑法规定,贪污贿赂犯罪量刑最高一样的起点为10万元,被告人单增德受赚数额超过此起点70多倍,从单笔收受1万元发展至一次收受50万元,甚至索婿,足见其对金钱的贪欲有多大。第二,被告人单增德受贿犯罪手段多样化。从受贿时机来看,被告人单增德大部分是借他人有求之时和逢年过节、孩子上学等机会敛财:从行贿人员成分看,既有政府官员,也有企业经营者、个体业主;从贿赂的形式看,既有人民币,又有美元:不仅有银行卡,还有购物卡;不仅有黄金等贵重物品,还有价值不菲的车辆、红木家具。三、被

6、告人单增德犯罪行为绐社会带来的危害被告人单增德无视党纪国法,进行权钱交易,社会危害性大.后果严重。被告人单增德作为莱芜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市长,其权力能够影响和制约着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及方方面面的事,被告人单增德正是把这巨大的权力作为收受贿赂的筹码,行贿人一手奉上贿赂,另一手索取的是权力带来的利益。从行贿人谋取的利益来看,既有职务晋升、干薪提拔又有工作支持;既有办理土地手续,又有工作安排;既有承揽工程,又有争取专项资金,方方面面无所不求,将权钱交易演绎的可谓淋谓尽致。被告人单增德的行为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秩序,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晌,具有很大的社会危

7、害性。四、被告人犯罪的原因及应当吸取的教训被告人单增德从一名优秀的领导干部堕落为重大职务犯罪的被告人,究其原因,客观上确实存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其个人在改革开放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没有及时深刻的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忘记了共产党员的崇高理想信念和宗旨,丢掉了作为国家干部的职业操守,从而导致道德上的滑坡,作风上的蜕变。祓告人单增德的犯罪是严重的,留下的教训也是深刻的:第一,“手莫伸,伸手必被抓”。犯罪离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并不遥远,守不住自己的底线,把手中的权力当做捞取财物的资本,就在那L伸手之间,就沦为阶下囚。第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检加强政治修养和党性锻炼,严

8、千律己,防微杜渐,自觉与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长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廉以养德,洁身自好。同时在如何掌权、如何用权、如何对待权与钱、处理公与私这些原则问题上,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只有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处干公心,才能坦坦荡荡做人。只有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本色,才能对党负责,为民尽责。五、被告人单增值应当承担的法律贵任第一,被告人单增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谟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37

9、.047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三百八十五条、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单增德还有以下酌定从重及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第一,的定从重情节。1、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2、索贿犯罪4笔,金狱66.9875万元,应依法从重处罚:3、单增德因生活作风问题被网络曝光并被大肆炒作,给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4、该案至今还有赃款160万余元未追回,应作为从重处罚情节认定。第二,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被告人单增德被省纪委调查期间,积极配合、主动交代了省纪委不掌握的其收受吕始勤等24人贿赂的犯罪事实。在侦

10、查阶段、审查是诉阶段及今天的庭审,单增德对所有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其行为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被告人单港德在纪委调查期间检举了某市某局原局长张某、某市某局原局长李某受贿的犯罪事实。现李某、张某因涉嫌受建罪分别被章丘市检察院、沂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其行为属于提供了具体犯罪段索的情形,符合立功条件,依法可从轻处罚。审判长、审判员,清琮合全案事实和证据,根据被告人单增德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结合其当庭的供述及悔罪表现,依据法律规定,对其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公正判决。公诉意见发表完毕。【篇2】国企受贿罪的公诉意见西北政法大学2014年“天伦杯”模拟法庭比赛G

11、代表队诉书目录一、案件基本事实3二、被告人白超构成抢劫罪的认定4(一)被告人白超具备抢劫罪的主体资格4被告人白超构成抢劫罪的主观方面51、认识因素52、意志因素5(三)被告人白超的行为侵害了抢劫罪的客体6(四)被告人白超构成抢劫罪的客观方面61、白超对财物保管人使用了暴力的方法62、白超的行为是为了当场强取他人财物7三、被告人杨树构成抢劫罪的认定7(一)犯罪嫌疑人张强构成对白超的教唆71、张强有教唆白超犯抢劫罪的故意72、张强有敦唆白超犯抢劫罪的行为8-)被告人杨树与张强构成共同犯罪81、杨树与张强有共同犯罪的故意82、杨树与张强有共同犯罪的行为9(三)被告人杨树构成抢劫罪91、张强承担白超抢

12、劫器的责任102、杨树承担张强抢劫罪的责任10四、附录10k案件证据附录102、本案涉及的法条法规25一、案件基本事实被告人:杨树,男.19岁,1995年10月10日出生。西安市满桥区牛角尖村人,汉族,大专文化。西安市青梆区张李村“网游”网吧收银员。无前科2014年3月16日5时许,因涉嫌抢劫“网游”网吧吧台现金一案,被西安市公安局潮桥分局狄奈派出所拘传。被告人:白超,男,18岁,1996年9月7日出生。西安市潮桥区狄寨村人,汉族,初中文化。西安市凤城五路“人人乐超市员工。无前科。2014年3月16日12时许,因涉嫌抢劫“网游”网吧吧台现金一案,被西安市公安局遍桥分局狄寨派出所逮捕,羁押于西安

13、市瀚桥区看守所。经调查,本案基本事实如下:2014年3月5日至14日,犯罪嫌疑人张强与杨刎预谟偷顼网游”网吧吧台现金,后因担心用偷取的方式,作为网吧收银员的杨树会因管理不善需要赔偿。在“网游”网吧网管赵全民的提议之下,张强、杨树二人坡终决定找人用持刀抢劫的方式,抢劫“网游”网吧收银台。2014年3月6日至3月150,张强联系白超遂其加入抢劫,白超同意并找到帮手史锋。2014年3月15日晚,经犯罪嫌疑人张强、白超、史锋三人商议后决定由物相做内应,白超负责到网吧收银台实施抢劫,张强负责传递信息并在网吧门口接应,史铎负责联系出租车在外接应。抢完后钱平分,如果老板让粉树暗一半损失,则将所抢赃物的一半交

14、给杨树以作陪偿,其余赃款平分。2014年3月15日晚,白超准备了用于作案伪装的口罩和帽子等物,并且张强、史锋在超市买了一把长约25公分,宽为2公分的水果刀。期间张强多次通过电话与杨树联系确定作案时同,20M年3月16日凌晨01:50,树树打电话给张强通知可以实施抢劫,张强随即告知白超。不久,伪装后的白超携带刀具进入网吧,与杨树短暂对话后,白超来到放置现金的抽屉旁将里面的大颗现金装入口袋。期间,杨树并未采取任何呼救或反抗措施。后来当白超想要缝蟆将抽屉里的零钱和游戏点卡拿走时,与杨树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杨树被白超所持水果刀划伤,便不再阻止,后白超并未拿走零钱和点卡。逃走前,当白超走到吧台出口时又

15、拿刀指了下杨树遂离开。白超跑到网吧外面后,由张强接应,经小巷向村里跑,途中将作案时的口罩扔到路边居民院树上、将裤子和水果刀扔到路边房顶,帽子扔进境外厕所内,搭上出租车后逃至田家湾一家旅社。比时杨树电话通知老板秦周吧台现金被抢一事,经核实共抢走人民币5450元。老板秦周看完监控录像后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杨树有重大作案嫌疑。后西安市公安局潮桥分局狄寨派出所民警于20M年3月16日5时许将犯罪嫌疑人杨树拘传讯问,讯问期间杨树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狄案派出所民警于20M年3月16日12时许,在新城区田家湾村道将涉嫌抢劫的白超,史峰,张强抓获。认定以上事实的证据如下:1)被害人秦周的询问笔录(2)

16、被告人白超、杨树的讯问笔录3)犯罪嫌疑人张强、史锋的讯问笔录(4)证人赵全民、赵舟的询问笔录(5)“网游”网吧监控录像资料(6)案发时所抢劫财物(7)被告人白超的作案工具(刀、蒋子、棺子、口罩等)根据以上案情事实,公诉方认定被告人杨树、白超构成抢劫罪。下面,将对被告人杨捌、白超构成犯罪的认定理由做具体分析和论述.二.被告人白超构成抢劫罪的认定我国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认为犯罪构成是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在刑法总则中,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是一般的犯罪构成必须共同具备的要件。因此,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方面:(一)犯罪主体,指

17、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人:单位也可以成为部分犯罪主体。(二)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时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杰度,包括故意、过失以及目的。(5)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四)犯罪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外在表现,其中主要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答:我方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对被告人白超构成抢劫罪分别加以论述。(一)被告人白超具备抢劫罪的主体资格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严量危害社会行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刑事贲任能力是犯罪主体中的核心,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就不能成立犯罪主体,也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所谓刑事责任

18、能力,是指行为人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作用和后果,并能自觉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和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判断行为人有无责任能力,乃是依据行为时的年龄,或是行为时的精神状态。一般而言,当人达到一定的年龄之后,智力发育正常,就自然具备了这种能力。因此,自然人的年龄、精神状态等便成为影响和制约刑事责任能力的主要因素。根据刑法第17条第1、2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巳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上。马克昌: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9、,第239页。贾宇:刑法学3,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6页。林山田:刑法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48页。本案中,被告人白超系1996年9月7日出生,作案时已年满18周岁,满足本罪刑事责任年龄为M周岁以上的规定;被告人白超作案时受教育程度为初中.其学历水平及智力水平已达到足以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并能够时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根据以上论述,被告人白超行为时的年龄,及行为时的精神状态认定其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因此白超符合抢劫罪的主体资格。(二)被告人白超具有抢劫罪的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实施的行为所必然或可能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它反映了行为人在

20、怎样的心理状态支配下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是行为人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包括犯罪的故意和过失。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仍决意实施该行为的心理态度。由于抢劫罪不可能存在过失犯罪的情形,因此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犯罪。抢劫罪的犯罪故意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即明知是他人财物,而故意使用最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或者第三人所有。由于犯罪故意由两个因素构成:一是认识因素,二是意志因素.因此,对于被告人白超构成抢劫罪的主观方面将从白超的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进行认定。1、认识因素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

21、的结果,包括对法定行为对象明知,对行为性质明知,对危害结果明知三个方面的要素。在认识因素上,白超符合犯罪故意的要求。(1)对法定行为对象构成明知。“网游”网吧吧台现金为网吧所有人的私人财产。被告人白超为认知能力健全的完全行为能力人,且白越受教育程度达到初中水平,巳具备基本文化与法律素养。另外被告人白超在公安机关的讯问口供中明确提出“抢网游网吧营业额L事,是张强打电话提出.详见证据附录L)可知,被告人白超明知非法占有的财物是网吧的营业额,归他人所有。(2)时行为性质构成明知。行为人对其行为性质的认识包括对其行为的内容.作屈的认识。被告人白超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没有精神障碍,能够辨认和控制自身的行

22、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白超在持刀迸入“网游”网吧抢钱时是白超在能够辨认和控制的基础之上自主完成的行为,对于自身行为的内容,白超有着清醒的认识。并且白超在公安机关的讯问中表示他在本案中所负责的是迸入网吧实施抢劫行为(详见证据附录二)因此,白超对于其抢劫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性是明知的。(3)对危害结果构成明知。抢劫行为其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白超伪装并持刀具进入网吧抢钱,目的就是为了占有他人财产且构成非法性。并且,在口供中,白超多次向张强询问作案是否安全(详见证据附录五)。可知,其时进入网吧实施抢劫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财产权被侵犯的违法结果是明知的。结合上述论证,在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上,白超

23、构成“明知”。贾宇: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08页。刑法3第15条第1款:“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忸见,或者巳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篇孑】国企受贿罪的公诉意见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3的规定,我们受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府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在刚刚结束的法庭调查中,针对被告人齐平景受贿、贪污的犯罪事实,公诉人讯问了被告人,宣读了被告人的讯问笔录、亲笔供词,向出庭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宣读了证人证言笔录,出示了书证、物证照片

24、等客观性证据.经过当庭举证和质证,充分说明了这些证据具备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而且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巳经形成了确实充分、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体系,充分证明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齐平景犯受M罪、贪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进一步证实和揭露犯罪,现发表如下公诉意见.一、被告人齐平景犯受贿辕*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第一,证人李威、张宏、朱连奎等人证言和入股协议书、借款合同、不可撤销担保书、国图公司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等书证及被告人齐平景的供述和亲笔供词证实,被告人齐平景先后利用担任国图公司总经理、外文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翰宏公司在注册资金筹集、提供借款、借款担保、国有股转让等方面提供帮助,从而

25、使翰宏公司得以I旗利成立,并成功启动了纳柏溪谷这样的大型房地产项目,有效蝮解了翰宏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屡次出现的资金压力,为翰宏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并给其带来了巨额经济收益.正是为了对齐平景提供的上述帮助表示感谢,岭宏公司先后给予齐平景820万元的人民币和价值7.8362万元的装修材料.对此,被告人齐平景不仅明知,而且均予以接受.第二,证人王鹤田.李杰、周文忠.孟祥杰等人证言,商品房买卖合同、金四季购物中心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王鹤田工资统计表、国图物流公司董事会决议等书证及被告人齐平景的供述和亲笔供词证实,被告人齐平景利用担任国图公司总经理、国图物流公司选事长、外文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

26、,为国图物流公司及王羽田个人提供了大量帮助.在外文局已经下发文件对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进行严格限制的情况下,齐平景应王鹤田请托,未经外文局批准即同意由国图公司为国图物流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当国图物流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时,齐平景又应王鹤田请托,枳极协调,帮助国图物流公司取得了借款;当王鹤田向齐平景提出由公司为其购买房产.增加工资以及承接物业管理、担任国图物流公司董事长等请求时,齐平景也一一答应并为其提供了翎助.被告人齐平景的上述行为绐王德图谋取了巨额经济利益.王鹤田正是为了时齐平景所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先后给予齐平景人民币145万元、价值2.4508万元的房屋钢结构材料和9.1019万元家电款.

27、时此,被告人齐平景不仅明知,而且均予以接受.第三,证人郭颖贤、王京生、降艳霞等人证言,国图公司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关于聘任郭颖贤为计划财务兼处长的请示、通知等书证及被告人齐平景的供述证实,齐平景在担任国图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时介绍郭颖贤进入国图公司并担任重要岗位负责人,后在其担任总经理后,又对郭颖贤委以重任,安排其负责国图文化大厦装修、纳帕溪谷项目等工作,用齐平景的话讲,郭颍贤对自己的安桂非常满隽,也非常感谢.也正是因为如此,郭颖贤才送给齐平景20万元,齐平景也欣然接受.写上,本案现有证据证实,被告人齐平景在收受财物时,明知上述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财物是为了对其所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而仍然予以收受

28、.这一事实,不仅有相关证人证言证实,而且也得到了被告人齐平景在侦查阶段的多份供述材料和亲笔供词的印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拉的,构成受贿罪.据此,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弁基于此而收受他人财物,印可构成受藉器.至于行为人是为请托人个人谋取利裱还是为与请托人相关的单位谋取利益,是在谋利时就产生了收受财物的故意,还是在谋利之后产生收受财物的故意,均不影响受购罪的成立.琮上,被告人齐平景的受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依法构成受贿罪.二、被告人齐平景犯

29、贪污罪事实清整,证据确实充分证人王鹳田、邓少勇、葛平等人证言,国图物流公司、天津万力特公司的记账凭证、转账支票存根等书证,以及被告人齐平景的供述证实,为解决齐平景购房所需资金问题,经王鹤田提议并征得齐平景同意后,二人先从承建国图物流公司金四季购物中心项目的天津万力特公司支取60万元给齐平景,后由国图物流公司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将该笔款项返还给天津万力特公司,从而达到骗取60万元公款的目的.练上,被告人齐平景作为国图公司委派到国图物流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列工程款的方式,骗取公款人民币60万元,非法占为巳有.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工

30、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依法构成贪污罪.三、本案的警示被告人齐平景作为国有公司、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但齐平景却利用其手中的权力大肆收受的赂.侵吞公款,且受M数薪特别巨大,贪污数额巨大,其犯器行为极大损害了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公诉人通过办理本案了解了被告人齐平景的成长经历,作为一个农村出生的孩子,其1971年即被以工农兵学员身份推荐入读北京外国语学院;大学毕业进入国图公司工作不久即被组织上公派出国留学;回国后逐步成长为国图公司总经理、外文局副局长.在其成长的轨迹里,处处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他的培养与信任,被告人齐平景本应勤勤恳恳

31、、,来洁奉公、不辜负党和国家的期望,然而,齐平景的心理天平却随着职务的晋升、权力的增大而逐渐失衡,正如齐平景在其悔过书中写到的;“在纳帕溪谷项目启动阶段,张宏和李威他们没有多少钱.但几年后他们都成了亿万富翁,而我还和以前一样没有钱.久而久之,心理产生了不平衡,甚至产生了当国企老总吃亏的错误想法.有了这种想法后,对于不该拿的钱则由最初的不敢拿,到后来感到不安,直到心安理得了.”最终,从最初的收受装修材料、家电款等小额赚赂开始,逐步发展到了一收就是几十万、几百万,仅仅为了给女儿成立公司一项就前后收受了翰宏公司700万元.祓告人齐平景作为国图公司总经理、外文局副局长.作为一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

32、专业人才,曾有过统兢业业,也曾有过勤奋自勉,但最终在巨大的物质利益诱惑面前,在“爱女心切”的心态驱使下,逐渐怎却了父母双亲的谆谆教诲,忘却了入党时对党和国家的庄严承诺,忘却了对党纪国法本应怀有的深深敬畏,贪污、受贿,最终导致了今天的钺铛入狼.作为L名受组织培养和信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被告人齐平景在职务不断晋升的同时,逐步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最终因心态失衡而毁掉了自己L生清誉,也毁掉了自己后半生的幸福,在令人扼腕叹息的同时,也给世人以深深的警醒.我们党始终把党风康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惮.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

33、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曳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病、重点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鹿的勇气,坚决把党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法网恢恢,珑而不漏;腐败犯罪,国法难容.今天.被告人齐平景的受审,再次昭示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也再次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它警示世人,无论什么人,也不管其资历多老.级别多高.贡献多大,只要触犯了法律,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四、被告人齐平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公诉人对被告人齐平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出如下意见:第一,被告人齐平景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004.388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

34、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笫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於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贪污公款人民币6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L条、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可以并於没收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第二,被告人齐平景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第三,被告人齐平景在侦查阶段和审查是诉阶段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也时其犯罪行为进行了认真深刻的反省.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齐平景虽多次强调其

35、为国图公司创造的效益和做出的贡献,时其受贿的主观恶性也进行了辩解.但时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保持了比较好的认罪态度,并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由情从轻处罚.审判长、审判员,请合议庭踪合本案的事实、证据、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对被告人齐平景依法作出判决.公诉意见暂时发表到此.【篇4】国企受贿罪的公诉意见被告人:某某案由:受贿起诉书号:XXXX检刑诉(2011)XX号审判长、审判员:根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笫L百五十三条、L百六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战受XXXX市XXXX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对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36、通过两次的庭审,法庭对本案事实进行了详尽的调查。被告人当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予以确认,被告人的辩护人对公诉人当庭出示的部分证据未提出异议。下面公诉人结合案件的庭审情况,从证据、事实、法律层面,发表以下公诉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采纳:一、被告人的供述经查证属实,应当采信被告人当庭供述与公诉人宣读的被告人在侦交阶段的供述是一致的,经过庭审质证,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的供述应当采信,作为定案的依据。二、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公诉人列举的证据应当作为定案的证据。公诉人在举证阶段出示了XX组证据,其中包括了大量检察机关复核的证据和根据被告人要求收集的证据。这些证据的获取过程都符合法

37、律规定和立法精神,证据都查证属实,与案件事实具有相关性,且每个证据的内容都对案件事实做了强有力的指控证明,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据的“证明力”,可以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二)公诉人列举的证据足以证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举证,起诉书指控的每节事实都有证据证实,每节事实中被告人参与的犯罪行为都有两个以上的直接证据相互印证,且有的直接证据是检察人员根据被告人的要求收集的。另外,公诉机关所运用的证据都不是孤证,都是有两个以上宜接证据相互印证的,证据确实充分。琮上,本案的证据无论从证据能力、证明力、还是证据数量上讲,都足以证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故本案事实清楚。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犯罪构成自己写。

38、四、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较轻主要从过失犯罪、主现恶性、造成后果、社会影响方面论述。五、对被告人适用的法律和量刑建议这个标题就够具体了,法律适用:实体法、程序法上的规定,量刑的规定:考虑实体法、法定和的定的量刑情节。公诉意见发表完毕,请合议庭在评议时采纳。【篇S】国企受贿罪的公诉意见申列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今天,XX区人民法院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X受贿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受X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今天的法庭,依法支持公诉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前面进行的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马X,宣读了未到屣的证人赵

39、里均的证言,出示了相关的书证等证据。出示的证据通过当庭质证,均具有证明效力。宣读的证人证言、出示的书证与被告人马X当庭的供述相互印证,充分证实了本院的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马X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为进L步揭露犯罪、弘扬法制,公诉人就本案发表以下公诉意见,供合议庭参考:1、被告人马X的行为构成受赚罪.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结合本案,被告人马X在国家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根据刑法第93条第2款之规定,其主体身份完全符合受贿罪的犯罪主体;被告人马X利用担任XX区人民医院院长的

40、职务便利.三年时间里十一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69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客观行为符合受贿罪的行为特征,同时也反映出被告人马X具有收受贿赂的主观故焉;被告人马X的行为一方面侵犯了国有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另一方面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因比被告人马X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我国刑法笫386条规定:对犯受躺罪的,根据受贿所存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383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刑法第383条第2项规定: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量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祓告人马X受贿的数额.次数的情节看,公诉人认为,其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并

41、应没收财产。2、被告人马X的其他量刑情节被告人马X在检察机关立案前、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受贿犯罪的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来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择的相关规定,应以自首论。结合其积极退清赃款等情节,公诉人建议在量刑时对被告人马X从轻兼罚。3、本案引发的思考看看被告人马X近40年的人生经历,可谓是一帆风顺。马X1966年5月15日出生于辽宁省海城市.年幼时随参加三线建设的父母来到了XXX市。1989年7月毕业于重庆医科大学医学系,分配到XX区人民医院工作后。1997年至2006年案发时先后担任平地铁、大田镇卫生院副院长

42、,XX区医院副院长、院长等行政职务。1995年7月入党,2002年至案发时先后任中共XX区人民医院支部委员会书记、总支委员会书记等党内职务。被告人马X在忏悔书中说到:我出生于普通工人家庭,父母为人诚实热情,家教严格。走上工作岗位后,是党和人民的培养加上自身的努力,35岁就被任命为XX区人民医院院长兼党支部书记。在领导岗位上,将XX医院的发展和个人的命运系在L起,积极拓展医疗业务,经历过2003年“非典”的考验。工作中以身作则,赢得过职工和组织的信任,也得到了相应的荣誉。公诉人认为正是被告人马X当时尽心尽力为党和人民工作,党和人民才会信任他、重用他。然而作为被告人马X,面对党和人民的信任,本应牢

43、记党的宗旨,用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廉洁奉公,为党和人民更加努力地工作,以更大的成绩来回报党和人民。但令人遗憾的是,被告人马X没有珍惜自己的荣警,辜负了党和人民对他的信任,随着地位的变化、手中有了L定的权力,放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个人私欲逐渐膨胀,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经受住了“非典”时期生与死的考验,却在金钱的诱惑面前败下阵来,景终蜕变为L名腐败分子,站在了今天的被告席上,成为人民的罪人。被告人马X在向检察机关供述自己收受贿赂走上犯罪道路时也后悔莫及,在忏悔书中说到:我放松了对自己要求,一些商人为了做生意千方百计与我建立联系。商家为了感谢我

44、的帮助,也为了与医院长期保持麟系,主动坚持要给我好处,我推辞不过也就收了。收钱的时候也知道是错误的,心里也害怕,但又认为是别人主动给的,何况社会风气如此。当检察官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首先感到的是恐俱和绝望。认为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知书达理,节但勤快的妻子,我追侮莫及。被告人马X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公诉人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不否认在国家实行医药、医疗市场化的同时,相关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社会风气不正等许多客观原因。很多人认为,离开吃喝送礼办不成事,一些行贿人为谋求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地给一些有权的党员干部送钱、送物、送美色,使一些贫婪的官员越陷越深,被他们拉下了水。但

45、马克思主义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只有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马X走上犯等道路的根本原因是其放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蜕变成一名贪婪金钱的腐败分子.通过分析被告人马X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公诉人认为打击犯罪固然重要,但预防犯罪比打击犯罪更为重要。现在理论界研究认为,反腐败有三道防线,第一道是个人思想、道德防爱,第二道是制度.纪律防线,第三道是法律防线。但公诉人认为最主要.岐基础的防线是个人的思想、道德防线,因为如果第一道防线垮了,行为人必然会冲破制度、纪律的约束,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象被告人马X作为党的一名领导干部,不可能不知道我们党的纪

46、律、国家的法律。其实被告人马X自己也清斐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但由于其思想、道德防线垮了,两年多的时间内十一次收受他人贿赂而走上犯罪道路。“物先自腐,而后虫生被告人马X犯罪再一次警示我们,无论是谁,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思想道德修养,私欲膨胀,都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手中越是有权,越要警仲长鸣,越要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无论形势如何变化,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正确的理想信念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能变,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才能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自觉抵御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多年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惩治腐败的决定,严

47、格履行检察职能,相继查获了一批医疗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后还将有多名被告在这里受审,充分说明了党和政府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我们期待着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马X一个公正的判决。谢谢!【篇6】国企受贿罪的公诉意见被告人:某某案由:受贿起诉书号:XXXX检刑诉(2011)XX号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L百六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我受XXXX市XXXX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对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某某涉嫌受的罪一案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两次的庭审,法庭对本案事实进行了详尽的调查。被告人当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予以确认,被告人的辩

48、护人对公诉人当庭出示的部分证据未提出异议。下面公诉人结合案件的庭审情况,从证据、事实、法律层面,发表以下公诉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采纳:一、被告人的供述经查证属实,应当采信被告人当庭供述与公诉人宣读的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是一致的,经过庭审质证,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的供述应当采信,作为定案的依据。二、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公诉人列举的证据应当作为定案的证据。公诉人在举证阶段出示了XX组证据,其中包括了大量检察机关复核的证据和根据被告人要求收集的证据。这些证据的获取过程都符合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证据都查证属实,与案件事实具有相关性,且每个证据的内容都对案件事实做了强有力的指控证明,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据的“证明力”,可以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二)公诉人列举的证据足以证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举证,起诉书指控的每节事实都有证据证实,每节事实中被告人参与的犯罪行为都有两个以上的直接证据相互印证,且有的直接证据是检察人员根据被告人的要求收集的。另外,公诉机关所运用的证据都不是孤证,都是有两个以上直接证据相互印证的,证据确实充分。琮上,本案的证据无论从证据能力、证明力、还是证据数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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