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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办公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3-162采购人: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三年九月第一章磋商公告错误!未定义书签。一、项目基本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获取采购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错误!未定义书签。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错误!未定义书签。七、其他补充事宜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错误!未定义书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1 .总则错误!未定
2、义书签。1.1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2 采购项目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1.3 定义及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1.4 采购范围及包段划分、质量要求、工期、安全控制目标和质保期.错误!未定义书签。1.5 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能力错误!未定义书签。1.6 费用承担错误!未定义书签。1.7 保密错误!未定义书签。1.8 语言文字错误!未定义书签。1.9 计量单位错误!未定义书签。1.10 采购预备会错误!未定义书签。1.11 分包错误!未定义书签。2 .磋商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2.1 磋商文件的组成错误!未定义书签。2.2 磋商文件的澄清错误!未定义书签。3 .响应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3.1
3、响应文件的组成错误!未定义书签。3.2 磋商报价错误!未定义书签。3.3 磋商有效期错误!未定义书签。3.4 磋商保证金错误!未定义书签。3.5 资格审查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3.6 备选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3.7 响应文件的编制错误!未定义书签。4 .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错误!未定义书签。4.2 响应文件的递交错误!未定义书签。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错误!未定义书签。5 .磋商错误!未定义书签。5.1 磋商时间和地点错误!未定义书签。5.2 磋商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6 .评审错误!未定义书签。1.2 成交通知错误!未定义书签。1.3 签订合同错误!未定
4、义书签。8 .废标和重新磋商错误!未定义书签。1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错误!未定义书签。8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磋商:错误!未定义书签。9 .纪律和监督错误!未定义书签。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9.4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9.5 询问、质疑和投诉错误!未定义书签。10 .政府采购政策错误!未定义书签。11 .招标代理服务费错误!未定义书签。ILl收费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11.2收费对象和时间错误!未定义书
5、签。IL3收费类型错误!未定义书签。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评标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评标办法前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评标办法正文部分错误!未定义书签。1 .评标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2 .评审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2.1 初步评审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3 .评审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3.1 初步评审错误!未定义书签。3.2 详细评审错误!未定义书签。3.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错误!未定义书签。3.4 评标结果错误!未定义书签。笫四章合同条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工程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6、二、合同工期错误!未定义书签。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错误!未定义书签。五、项目经理错误!未定义书签。六、合同文件构成错误!未定义书签。七、承诺错误!未定义书签。八、词语含义错误!未定义书签。九、签订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十、签订地点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一、补充协议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二、合同生效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三、合同份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错误!未定义书签。1 .一般约定错误!未定义书签。2 .发包人错误!未定义书签。3 .承包人错误!未定义书签。4 .监理人错误!未定义书签。5 .工程质量错误!未定义书签。6 .安全文
7、明施工与环境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7 .工期和进度错误!未定义书签。8 .材料与设备错误!未定义书签。9 .试验与检验错误!未定义书签。10 .变更错误!未定义书签。H.价格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错误!未定义书签。13 .验收和工程试车错误!未定义书签。14竣工结算错误!未定义书签。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错误!未定义书签。16 .违约错误!未定义书签。17 .不可抗力错误!未定义书签。18 .保险错误!未定义书签。20.争议解决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错误!未定义书签。1 .工程量清单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2 .投标报价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3 .其他说
8、明错误!未定义书签。4 .工程量清单(另附)错误!未定义书签。笫六章图纸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错误!未定义书签。2 .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4 .其他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错误!未定义书签。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错误!未定义书签。(一)磋商函错误!未定义书签。(二)磋商函附录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授权委托书错误!未定义书签。三、磋商承诺函
9、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巳标价工程量清单错误!未定义书签。五、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错误!未定义书签。六、项目管理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一)主要人员简历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三)项目经理无在施工程承诺书错误!未定义书签。七、资格审查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其他应附材料错误!未定义书签。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错误!未定义书签。九、其他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1、中小企业声明函错误!未定义书签。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错误!未定义书签。3、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错误!未定义书签。4、近年获奖情况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10、。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磋商公告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办公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办公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O”,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9月26日10时OO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3-162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办公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514793.34元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
11、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 基本概况: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办公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古须北路,主要包含室外拆除、外立面拆除及改造等内容。5.2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方案范围内的全部内容。5.3 工期:30日历天;5.4 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6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
12、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担任项目经理;3 .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13、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7 .地点: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采购文件8 .方式:供应商凭CA密钥登录“
14、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采购文件及资料9 .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3年9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10 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3年9月26日10时OO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O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供
15、应商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竞争性磋商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请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
16、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响应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二轮报价等活动。4、各供应商可查看“关于实施在线磋商谈判的通知”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磋商谈判)、供应商多轮报价操作手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手册O八、对本次磋商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古须北路联系人:杨杨联系方式: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与民生路福晟国际2号楼IlF西联系人:秦峰、翟永允、田艺联系方式:3 .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秦峰、翟永允、田
17、艺联系方式: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内容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采购人名称: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古须北路联系人:杨杨联系方式:1.2.2代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与民生路福晟国际2号楼IIF西联系人:秦峰、翟永允、田艺联系方式:1.2.3项目名称及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办公楼外墙修缮工程项目项目类别:工程1.4.1采购范围和包段划分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方案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段划分:划分为一个包段,主要包括室外
18、拆除、外立面拆除及改造等内容1.4.2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1.4.3工期30日历天1.4.4安全控制目标执行国家及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1.4.5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5.1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能力见磋商公告第二款,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5.2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1.10.1响应预备会不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时间2023年9月19日17时前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提出L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1.11.1踏勘现场组织,2023年9月19日9时整在郑州市惠济
19、区古须北路郑州市笫三看守所大门口集合。联系人:秦峰,电话:。注:供应商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不了解现场施工难度而增加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2分包不允许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除磋商文件外,采购人在嗟商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3.3.1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7.3签字盖章要求响应性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须加盖供应商的CA
20、签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CA签章);若无法使用CA签章的,可在纸质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生成上传所需的响应文件3.7.4响应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ZZtf格式)4.2.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提交截止时间前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Bid0pening)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专家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
21、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确定方式:磋商前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候选人数:2-3人11.2收费对象由中标人支付口由采购人支付11.3收费类型口按照货物类口按照服务类按照工程类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采购限价最高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2514793.34元。供应商一次、二次及最终磋商报价都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及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作废标处理12.2类似业绩合同本项目类似业绩合同是指工业、民用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项目均可12.3磋商最终报价本项目磋商最终报价仅提供总价,成交供应商结算时单价以总价下浮比例调整相应单价。12.4
22、说明(1)根据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2)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3)所有供应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须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响应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12.5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郑州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
23、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人口”查询联系。12.6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
24、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本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文件未尽事宜,参照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等执行。1 .总则1.1 适用范围1.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本项目磋商文件。1.2 采购项目说明1.2.1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 本项目名称及类别: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 定义及解释1.3.1 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3.2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代理备案,受采购人委托组
25、织采购活动的社会中介组织。1.3.3 工程:系指是指除货物和服务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3.4 供应商:供应商是响应磋商文件、参加磋商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1.3.5 响应文件:指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1.3.6 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临时机构。1.3.7 偏离:响应文件的响应相对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偏差,该偏差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劣于的,为负偏离。1.3.8 “日期”或“天”:指日历天。1.3.9 合同:指依据本次服务采购结果签订的协议或合约文件。1.3 .10磋商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
26、磋商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1.4 采购范围及包段划分、质量要求、工期、安全控制目标和质保期1.4.1 本次采购范围及包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 本项目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4 本项目安全控制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5 本项目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 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能力1.5.1 供应商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1.6 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7 保
27、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 采购预备会1.10.1 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参加。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28、。1.10.3 采购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踏勘现场1.11.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11.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1.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1.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2 分包是否允许分包:见供
29、应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文件2.1 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方法;(4)合同条款;(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响应文件;(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 磋商文件的澄清2. 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3. 2.2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
30、止时间5天前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中回复,一经回复视为所有供应商均已收到,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系统中的信息。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3.1 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3.2 磋商报价3. 2.1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按要求填写报价。所有报价及有关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竞争性磋商响应人认为应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磋商报价,税费等亦包括在磋商报价中,如因疏漏而未报或故意不报,采购人均按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已计取这些费用对待。4. 2.2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的磋商报价应结合自身能力,现行标准、市场价格和
31、项目最高限价自主进行报价。5. 2.2磋商报价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相关规定,磋商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响应人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按照磋商文件、图纸、有关造价文件的要求进行,依据响应人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管理水平和现行市场价格信息,合理自主报价。1.3 磋商有效期3. 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始终有效。除磋商小组提出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4. 3.2出现
32、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性文件失效。1.4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5 资格审查资料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符合磋商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 .6备选方案无3.7响应文件的编制3. 7.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供应商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竞争性磋商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使
33、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4. 7.2响应文件应参照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5. 7.3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7.4响应文件一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zztf格式)。4 .响应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4.
34、2 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磋商首次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ZZTF格式)上传至系统。4.2.2供应商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电子响应文件(.ZZTF格式)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4.2.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5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4.2.6供应
35、商对同一项目多个包段进行投标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包段分别提交。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 .3.1在规定的首次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5 .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上传德响应文件的,应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相关操作要求进行。5.磋商5.1 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首次提交截止时间和规定的地点进行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磋商程序5. 2.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确认。5.2.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5.2.3磋商开始后,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
36、件的资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进行审查,以确定竞争性磋商响应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5.2.4技术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在技术、服务等方面是否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评审打分。5.2.5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竞标人磋商的具体内容。5.2.6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5.2.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业主)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
37、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标。若磋商小组没有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5.2.8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2.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通过
38、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5.2.10根据需要进行二次甚至多次磋商。6 .评审6.1 磋商小组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 磋商原则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39、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将依序确定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单位,若排名在前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磋商。7.2 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7.3 签订合同7.3.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40、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予以赔偿。7.3.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废标和重新磋商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I)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磋商:(1)磋商文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
41、则,影响潜在供应商磋商的;(2)磋商程序不符合规定的;(3)磋商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注: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该办法笫三条笫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有8.1条(1)、(2)、(3)项情形的。9.纪律和监督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
42、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部吏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
43、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询问、质疑和投诉9. 5.1供应商在磋商中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10. 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磋商小组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磋商小组结束之前当场提出;供应商对其他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相关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1. .3除了对磋商小组过程提出的质疑以外
44、,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2. 5.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0.政府采购政策10.1为贯彻落实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购201314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郑财购20199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郑财
45、购(2021)12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为依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0.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