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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篇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关于印发xx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XX市教育局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
2、神,推进我县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工作,提升全县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下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自治区和XX市具体要求,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环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3、坚持教育法制建设和教育改革同步协调推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导向;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三)工作目标2023年上半年,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全面启动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工作;2023年下半年,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实现依法治校达标校建设,指导和创建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选单位,并按教育部的有关条件和标准推荐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二、组织机构为确保全县中小学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县教育局成立全区中小学校依法治校
4、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教育局安全办(法建办),办公室主任由XX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XXXXXXX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教育局行政办公室、安全办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指导开展全区中小学校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和本县全国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遴选推荐工作。三、组织实施阶段(一)全县依法治校达标建设期(2023年1月一2023年8月底)2023年1月至6月,各学校根据依法治校达标学校建设有关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的建设标准开展依法治校达标建设
5、。2023年7月至8月县教育局、司法局及协同单位将加强对各学校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二)各校依法治校达标验收期(2023年9月一10月底)2023年7月各学校根据依法治校达标学校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报送县教育局办公室(法建办)。由县教育局统一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2023年9月由市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学校依法治校达标工作开展验收抽查。各学校于2023年8月15日前提交相关达标验收材料。由县、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全县中小学申报材料进行全覆盖评审,按不低于x%的比例开展达标工作实地抽查。(三)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及评估推荐(2023年11月)1.评估主体及推荐方式。在前期
6、达标建设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各学校申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市教育局复核上报,自治区审核上报的方式进行。2 .评定标准及流程。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认定结果设置五个等级。其中达标(60分)、合格(6169分)、良好(7079分)、优良(8089分)、优秀(90分及以上)。评定结果在95分以上的学校可以申请评定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推荐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专家评议、问卷调查、统计数据对比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评审结束后,自治区教育厅、司法厅负责对拟向教育部推荐的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交申诉材料至自治区教育厅政
7、策法规处。自治区教育厅、司法厅将对申诉异议展开调查、讨论并作出处理结论。公示结束后,通过文件形式公布推荐结果。3 .常态化核验抽查(2023年,以后每3年开展一次)。自治区教育厅、司法厅组织专家对全区各地各学校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示范校进行定期抽查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的,撤销原认定结果并直接认定为不达标;已被认定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将上报教育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全区通报。4 .结果运用对依法治校达标创建中未达标的中小学校,由县教育局进行通报批评;对未按期实现依法治校达标建设的学校,自治县教育局将在当年政府履职督导考评和绩效考评中进行相应的扣分,对按期完成达标建设工作和获评全国依法治校示
8、范校的学校给予加分奖励。5 .条件保障。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由各乡镇各学校根据职责组织实施,并将相关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南宁市相关工作要求,及我县工作实际为深入推进我县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工作,提升全县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决定开展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2023年,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实现依法治校达标校建设,优
9、秀率%,指导12所学校作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候选单位。二、组织机构县教育局、司法局联合组成XX县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工作机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县本级复核推荐工作。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稳股,具体负责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示范校创建日常工作。三、创建对象全县持有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的XX所中小学校。四、评定标准评估指标主要包括“依法治理”“制度完备”“管理规范”“全面施教”“校园平等”“公正评价”“充分保护“安全有序”“和谐友好”“救济顺畅”
10、10个方面,认定结果设置五个等级,其中达标(60分),合格(6169分),良好(7079分),优良(8089分),优秀(90分及以上)。五、实施步骤(一)依法治校达标建设阶段(2023年3月一6月)1.即日起至5月底。各学校制定本校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示范校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安排专人按照全区中小学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示范校创建评定标准自评表项目指标,收集2022年以来依法治校相关工作台账。2.6月上旬。各学校根据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填报全区中小学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示范校创建评定标准自评表,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分类立卷,以备查验。3.6月中下旬。县教育局组织工作
11、组对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示范校创建评工作台账进行校际交叉检查,各学校要根据反馈问题,于6月底前完成工作台账整改工作,2023年6月26日前将自评报告加盖公章的PDF版发至县教育局安稳股邮箱。(二)依法治校达标建设评估阶段(2023年7月一8月)1.县级评估。县教育局司法局组织评估组对各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全覆盖评审,并按不低于x%的比例对学校开展实地抽查(实地抽查通知另行印发)。2.迎接市级评估。各学校要根据县级评估反馈清单,继续做好工作台账查漏补缺工作,迎接市级复核抽查。(三)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推荐阶段(2023年9月一11月)1 .申报及推荐方式。在前期达标建设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各学校申报,
12、县教育局遴选推荐,市教育局复核上报,自治区审核上报的方式进行。2 .评定标准和流程。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示范校创建评定结果在95分以上的学校可以申报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9月为各学校申报和县遴选阶段,10月为市级复核推荐上报自治区阶段,遴选推荐通知另行印发。(四)常态化核验抽查(2023年,以后每3年开展一次)县教育局、司法局将不定期对各学校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示范校工作台账进行不定期抽查复核,各学校要做好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工作台账日常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区市抽查不出问题,如区市抽查相关学校被认为弄虚作假,撤销原认定结果或并直接认定为不达标。县教育局将对相关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机制。六、工作
13、要求(一)统一思想,凝聚创建共识。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书记、校长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进落实,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推进本校依法治校达标建设相关工作。(二)对标对表,抓实创建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开展好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要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实际问题,引导学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进改革。(三)总结经验,增强创建实效。县教育局参照区市相关工作要求,将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示范校创建列入对年度绩效考评中。对未按期实现依法治校达标建设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当年学校绩效考评中相应的扣分。各学校要突出依法治校建设工作的引领性、创新性和实效性,形成具有显著影响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整体提升学校依法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