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825960 上传时间:2023-12-14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5.9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2023年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2023年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2023年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3年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2023年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成效,坚决遏制直排,强化运维长效常态,保障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助推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省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是指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过程中所需的沉淀、过滤、净化等设施、设备,包括过滤坝、生物膜、生态浮床、生态湿地、曝气增氧设备等。第二章管护责任第三条各镇(街道)职责(一)责任主体。各镇(街道)是所属辖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和运行管护的责任主体。

2、负责所属辖区的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设备的建设、维修、保养、运行、管理等工作。(二)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落实专职管护人员,开展日常巡查管理。(三)负责监督养殖户日常管护工作。第四条区农业农村局职责(一)负责制定全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总体方案,开展尾水治理技术指导工作。(二)负责养殖尾水抽检和监督考核工作。(三)依职能对水产养殖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第五条区生态环境分局职责(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养殖尾水直排按相关规定处罚。(二)对区农业农村局和属地镇(街道)通报反馈的尾水直排问题,及时跟踪处理,发现擅自直排养殖尾水、损坏尾水治理设施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第六条五水共治办职责在日常巡河中要把养殖

3、尾水排放情况列入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属地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第三章管护内容与日常运行第七条管护内容(一)场地保洁。按照美丽田园等相关标准执行,包括清扫尾水处理区域道路,打捞水面漂浮物、枯萎或者多余的水生植物,清理枯枝杂草,保持处理区及周边环境清洁美观。(二)尾水处理设备维护。1曝气设备。发现设备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尾水排放期间,保持24小时曝气处理。2.生态浮床。定期检查框架和浮板的破损情况,发现破损及时修补。冬季严重霜冻期要做好遮盖或者暂时移位,可补种。台风季节将易冲毁浮床进行加固保护或移位。日常检查时发现植物死亡,要及时补种。生长茂盛的植物需一年修剪一次。3.生物膜设施。定期检

4、查框架和生物膜材料的破损情况,发现框架破损及时修补,生物膜破碎及时替换。每半年洗刷或者清理生物膜表面的附着生物或者颗粒物。4.过滤坝。过滤坝填充物每年清洗一次。5.毛刷。发现老化脱落及时更换。(三)清淤。每年尾水排放高峰期后,及时开展一次处理区域清淤工作,确保正常处理容量。(四)标识牌维护。将老化脱落的功能区指示牌和标识牌进行更换。第八条建立运维管护记录制度,主要包括: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记录、设施设备故障、维修、改造记录和水质监测记录等。第九条尾水治理接受社会监督,治理点设置标识牌,主要包括治理点名称、区域分布、治理流程、维管人员电话等。第四章经费保障第十条运维经费保障。沿海镇(街道)按照养殖面

5、积每亩每年100元的标准进行运维经费保障,其他镇(街道)每年安排1万元的运维经费保障。如遇强台风等极端天气,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受损特别严重的,协同区财政局采取一事一策”执行。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联合检查。农业农村、财政、环保、五水共治办等部门及镇(街道)应定期联合组织对水产养殖尾水设施设备及运维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工作。第十二条工作考核。水产养殖尾水运维管理工作纳入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第十三条对恶意破坏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四条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维护资金要专款专用,对存在弄虚作假、挪用维护管理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权限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