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886620 上传时间:2024-01-07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5.9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北京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北京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北京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北京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北京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事故责任,认真总结事故教训I,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火灾事故,政府授权消防救援机构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的,适用本规定。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火灾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火灾事故

2、调查处理应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依法依规、科学严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第二章事故调查第四条重大火灾事故和较大火灾事故由市政府负责调查处理;一般亡人火灾事故由区政府负责调查处理。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其他火灾事故,市、区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市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提级调查处理。第五条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应由市、区政府批准成立调查组。根据火灾具体情况,调查组成员可由消防救援机构和有关部门派员组成,属地政府应派员参加并配合工作。调查组可根据火灾事故涉及的行业管理情况确定其他成员,可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调查组应通过书面形式及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开展追责问责

3、审查调查工作。第六条调查组组长由政府领导或授权消防救援机构主要领导担任。调查组成员应在组长领导下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相关政策和技术支持,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完成调查组指派的工作。调查组成员应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专业知识,遵守调查组纪律,保守秘密,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无直接利害关系。第七条调查组主要履行下列工作职责:(一)制定部署调查方案和任务分工,组织推进各项工作;(二)调查火灾发生、发展、蔓延、造成人员伤亡和损失的事实,认定火灾事故原因,确定火灾事故性质,形成技术调查报告,作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专业支撑;(三)统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确定火灾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四)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五)形成并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督促落实事故处理。第八条事故调查过程中,需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调查组根据客观情况,可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第三章事故处理第九条调查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职权依法作出处理。第十条火灾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调查组应按程序由调查组组长批准后将有关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应及时立案侦查,并将立案决定书抄送调查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但调查组认为依法应当立案的,也可建议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第十一条火灾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违反党的纪律或职务违法犯罪的,调查组应及时

5、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参与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人员履行职责、秉公用权等情况进行监督,对事故调查过程和结果进行全程监督。第十二条调查组应自火灾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调查处理的政府批准,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40B0技术鉴定时间不计入调查时限。第十三条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般由基本情况、事故原因调查情况、事故责任认定情况、责任处理意见和建议、事故防范措施等内容组成。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应经调查组全体会议讨论形成,调查组成员应签名确认。讨论情况应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应如实载明,调查组组长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第十四条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应报请负责调查处理的政府批准同意。调查组收到批复后,应向调查组成员单位下发结案通知,以正式函件形式送纪检监察机关,并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对外公开。第十五条消防救援机构负责调查资料的归档保存。第十六条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后一年内,由负责调查处理的政府或授权本级消防救援机构成立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调查组原则上统一使用“市政府某某火灾事故调查组或某某区政府某某火灾事故调查组名称。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