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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总部抓总、区域做实、基层强基”三级管控体系的要求,明确公司与各项目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夯实精品工程建设基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应围绕实现国家“双碳”目标,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决策部署,立足
2、公司转型发展新阶段目标要求,抓好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等管控,差异化推进精品工程建设,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和投产后持续健康稳定运行,以高质量新能源工程建设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第三条本办法结合公司目标要求、四川省新能源工程特点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基础上提出了新能源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要求,未能涉及的内容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公司现行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或控股(含间接控股)新建、扩建、改建新能源工程。第二章管理目标第五条总体目标新能源工程建设应以精品工程建设为抓手,从优质、创新、绿色、效益、数字和廉洁六个维度,争创精品、示范性工程,实施全过程全
3、要素管控和依法合规建设,确保安全及环保水保、质量、进度、造价可控在控,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和投产后持续健康稳定运行。第六条安全及环水保管理目标(一)杜绝一般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设备或机械(风机倒塔、吊车倾覆等)、火灾、垮(坍)塌等事故;杜绝同等及以上责任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不安全事件;杜绝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杜绝群体性上访事件;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实现本质安全目标。(二)不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件,不发生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等事件,不发生环水保违法违规(涉及生态红线等)等影响企业形象的事件;环水保各
4、项措施落实到位,设施建设优良,满足环保“三同时”要求,高标准实现竣工验收。第七条质量管理目标(一)实体质量可靠,外观质量精美,设备稳定高效,确保达标投产,大型项目争创优质工程。(二)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有效控制一般质量事故和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质量规程规范要求,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风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期全场风电机组的平均可利用率不低于98%;光伏发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期系统效率达到可研水平;工程档案数字化率达到90%;专项验收一次通过率达到100%。第八条进度管理目标接入系统、用林用地、项目招采等建设条件及时落实,满足连续施工
5、需要;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送出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年度进度目标按时完成,里程碑节点如期实现;整体工期不超过批准工期。第九条造价管理目标通过精益管理,提升收益率,增强项目可持续价值创造能力;及时开展工程建设过程结算,在项目全部并网后12个月内完成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总投资控制在投资决策总投资范围内;工程竣工结算单位造价不高于四川省同时期同类型工程平均水平,其中精品工程竣工结算单位千瓦造价要达到四川省同时期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工程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及索赔等投资调整应做到程序合规、手续完备、依据充分。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十条按照集团”总部抓总、区域做实、基层强基”三级管控要求,公司负责集团公司各项要
6、求落实,抓好所辖项目单位管理、协调、服务。第十一条公司本部按照“区域做实”管控要求履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考核职能,具体职责如下:(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新能源工程建设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研究决策,根据年度责任目标考核项目单位。(一)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应金额范围内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重大事项研究。审查批准属集团公司决策项目且未超出决策总投资的投资调整或属四川公司决策项目且未超出决策总投资的投资调整(增加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单项变更及索赔);(三)工程管理部是公司新能源工程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I.负责制订本单位新能源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督导所辖项目落实关于新能源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
7、、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2 .负责组织策划、审批并督导实施所辖项目创建精品工程方案;3 .负责督导所辖项目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等过程管控;4 .负责组织所辖新能源工程达标投产验收,其中100OMW以上新能源项目经公司验收后报集团公司验收。负责组织新能源工程设计优化审查、阶段验收、启动试运和竣工验收;5 .具体负责管理对应范围内所辖新能源工程的投资调整,对未超出集团公司或四川公司决策总投资的,增加金额200万元(含)至300万元以内的单项变更及索赔进行审批;合同执行期间,所辖各新能源工程若累计结算金额超过签约合同金额90%及以上时,或累计变更和索赔金额增加超过合同金额15%及以上时调整
8、项目单位审批权限,单项变更及索赔增加金额50万元及以上变更索赔由四川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6 .组织所辖项目接入系统方案预审,并下发审查意见,其中500MW及以上的经公司预审后报集团审核;7 .负责审批所辖新能源工程工期计划;8 .负责审批、督导所辖新能源工程尾工项目;9 .负责督导项目单位开展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审批并上报集团备案所辖新能源工程竣工结算总报告;10 .负责审批及向集团备案所辖新能源工程主体工程开工IL负责所辖项目的采购管理,监督指导项目单位统筹采购策划、优化采购方案、把控采购时机、实现优质保供,降低采购成本和工程造价;12 .负责所辖新能源项目基建工程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督导项
9、目单位填报集团公司新能源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13 .负责公司新能源工程用地管理,负责协调发展项目用地手续、权属证办理;14 .负责公司在建新能源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实施、检查和考核工作;15 .负责组织策划、审批并督导项目单位实施创建精品工程方案和环保水保“三同时”方案;16 .组织上报需集团公司审查、审批及备案的事项,并履行本级审核、决策程序。(四)规划发展部负责新能源项目项目竞配、备案、用地预审、接入系统、送出工程核准等前期建设条件,督导项目单位排查涉及生态红线等安全环保相关敏感性因素。负责工程建设投资计划落实、调整及报批管理。(五)安全环保部负责新能源项目建设过程施工安全、环水
10、保“三同时”监督及组织项目环评、水保、环水保“三同时”报告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新能源项目环水保设施竣工验收。(六)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及协调公司本部及项目单位新能源工程建设人才队伍培养,负责建设期间管理外包服务审批,审批后按照工程建设服务采购程序实施,负责落实激励考核方案。(七)生产技术部负责新能源工程项目生产准备,会同工程管理部落实设备设施投运前性能检查,保证项目顺利接产。(八)公司其他部门按照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电力基建工程管理办法、四川公司本部部门职责履行相关新能源工程建设管理职责。第十二条项目单位职责项目单位是新能源工程建设的实施主体,按照集团公司“基层强基”管控要求履行职能,是
11、现场全过程工程建设直接管理者,负责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发挥业主”服务、协调、督促、管理”作用,组织项目实施和精品工程建设,着力抓好现场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用地、环保、水保、科技创新、数字化和档案等关键要素的管控,主要职责如下:(一)落实项目各种批复文件要求,执行集团公司和公司工程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及要求,根据需要制订新能源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单位管理职责、流程、管理要求等相关内容;(一)具体负责协调新能源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用地、移民、环保、水保有关事项;(三)负责“精品工程”策划,编制达标投产实施规划和细则,抓好工程建设过程管理和年度达标投产自检工作,配合上级公司做好
12、年度达标投产复检及竣工达标投产检查;(四)直接负责新能源项目的设计管理;组织开展相关设计工作;负责项目单位管理权限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并按规定备案;做好设计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五)具体负责新能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体系,履行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并督促各参建单位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要求组织或者配合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六)具体负责新能源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履行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并督促各参建单位履行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配合参与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大活动;按照要求组织或
13、者配合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开展达标投产相关工作;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自评,申报优质工程奖项;具体负责各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七)负责落实主体工程开工条件,完成项目单位本级开工决策后,向上级单位备案主体开工情况,上报主体工程开工备案表(附件3),编制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里程碑节点计划,负责工程年度、月进度计划组织实施,分析进度偏差原因落实纠偏措施,研究项目进度调整方案;(八)负责新能源项目的造价控制;负责新能源工程投资决策总投资(概算)的准备工作,参加工程总投资的审查与收口,落实总投资要求,做好工程投资控制;负责及时处理合同变更、索赔,审批投资决策造价范围内小于200万
14、单项变更、索赔,负责初步设计及概算、执行概算、执行概算风险储备金的使用、重大设计变更、重大合同变更及索赔编制及初审;负责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竣工结算总报告并报集团公司备案;(九)负责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审批和备案,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十)负责新能源项目用地手续和权属证办理;(十一)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和环保“三同时”的实施,按规定组织或参与环保水保验收;(十二)负责建设项目期间施工区社会稳定;(十三)负责公司安排的工程建设其他事项落实。第四章设计管理第十三条新能源工程应坚持“设计是龙头”的理念,紧跟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趋势,综合市场需求和资源开发条件,
15、以项目全寿命期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用最优的设计方案,并从降低造价、减少损耗、节约资源、优化工期、提高收益率等方面,做好全过程设计优化。第十四条新能源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与行业设计标准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工程设计导则和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光伏发电工程设计导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第十五条项目设计中应落实数字电厂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和工作要求,以“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远程集控、分级诊断”为目标,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具有华电特色的数字工程。第十六条优化设计应以风机选址选型、光伏方阵布置
16、、升压站选址及布置、场内道路设计、设备及线缆选型、风电机组和支架基础形式等作为重点方向。第十七条优化设计收口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图纸交付进度应满足工程连续施工进度要求。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特殊地形、地质、气候条件下的防洪、抗风、抗冰冻、防腐蚀等要求。第十八条接入系统方案报电网公司前应按管理权限由集团公司或公司组织审查。第五章安全及环水保管理第十九条新能源工程要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等要求,按照安全“三管三必须”、环水保“三同时”的原则,对安全及环水保实施分级管理。第二十条公司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监督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导项目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
17、度;公司工程管理部牵头,公司安全环保部配合,负责所辖新能源工程安全生产、环水保重大事项,组织开展集团公司与各级政府规定的安全、环保水保检查、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辨识;督导所辖新能源工程一般及以上等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对一般及以上隐患进行鉴定确认、挂牌督办;组织或参与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一般及以上环保事件的调查。第二十一条项目单位应贯彻落实公司及各级政府安全、环水保管理要求,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环水保工作进行全面管理,严格履行安全、环水保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并保证安全、环水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建立考核与奖惩机制,定期对项目安全、环水保自查自纠,全面做好新能源工程安全
18、、环水保各项工作的实施与管理。第二十二条新能源工程应结合各自项目特点针对性编制沙戈荒项目防风沙、低洼地区项目防洪防涝、山地项目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高海拔极端天气安全施工、电化学储能和氢能项目防爆等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做好相应措施,加强安全演练。第二十三条新能源工程安全检查重点关注基坑开挖、爆破、临时用电、大件运输、风机吊装、高处作业、设备调试等环节,配套储能、氢能等部位和极端天气、特殊环境作业等;环水保检查重点关注山地、高海拔、环境敏感或生态脆弱区的新能源项目。各级检查发现新能源工程存在设计不合理、建设不规范或存在重大风险和隐患时,项目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予以整改,经复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复工。Zr
19、r、*arpT*F=1AZ-r第六早质重官理第二十四条新能源工程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管理理念,按照安全可靠、性能优良、节能减排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加强过程质量管控,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第二十五条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督导项目单位新能源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对新能源在建工程开展质量专项检查,并对项目单位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组织、协调行业及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的申报工作。组织或参与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内部调查、分析和处理。第二十六条公司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履行本级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责任,并督导
20、项目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定期组织质量专项检查,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督导项目单位对专项检查、质量监督等各类质量管理活动提出的问题按期整改闭环。组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第二十七条项目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项目单位应定期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履行合同约定,做好施工质量控制,监督参建各方按合同要求投入足够的技术力量、设备和其他资源,确保满足施工需要。第二十八条新能源工程建设应加强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以及主
21、要试验检验等各个环节、各个工序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规范验收程序。新能源工程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做好质量管理及监督,重点把控风电机组基础施工质量、回填土分层夯实、风电机组、光伏组件和变压器等主要设备的制造及安装质量、接地焊接工艺质量、盐雾地区防腐质量等。项目单位新能源建设应参照公司印发的山地高海拔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管理指导书、山地高海拔风力发电工程建设管理指导书做好施工质量管控。第二十九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型结构及设计优化等应以保证工程质量为前提,充分考虑施工技术水平对工程安全质量的影响,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重大技术应用须进行多方案比较论证,选择最优方案。第三十条采购文件及合同中,
22、应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精细化管理要求、双方的质量责任及质量管理人员配置、创优目标、精品工程创建、达标投产等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第七章进度管理第三十一条新能源工程建设要牢固树立“工期就是效益”理念,按照“科学合理制订、过程刚性管控、滞后及时纠正、严格控制调整”原则开展工作,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第三十二条新能源工程工期计划由项目单位编制,经公司审批后,原则上不做调整。新能源工程参考工期见附L第三十三条新能源工程项目单位上报并经公司审批后,方可主体工程开工。主体工程开工标志为:(一)陆上风电工程:首台风电机组基础浇筑第一方混凝土。(一)光伏发电工程:光伏阵列(升压站)基础或桩
23、基开始施工。第三十四条工程里程碑节点(一)陆上风电工程:首台风电机组基础浇灌第一方混凝土、首台风电机组开始吊装、全部风电机组基础完工、全部风电机组吊装完成、集电线路施工完成、升压站反送电、首台风电机组并网发电、全部风电机组并网发电。(一)光伏发电工程:光伏阵列(升压站)基础或桩基开始施工、光伏支架开始安装、全部光伏组件安装完成、集电线路施工完成、升压站反送电、首个光伏发电单元并网发电、全部光伏发电单元并网发电。第三十五条项目单位应及时在集团公司新能源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对工程建设信息上报,新能源项目前期立项、投资决策和项目实施阶段的决策信息及节点信息应在3天内完成更新,工程投产信息、达标投产验收报
24、告应在完成后1天内上传,工程建设周报应在每周四完成更新。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督导项目单位信息填报。第三十六条公司负责定期分析所辖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开展工程进度预测,提出纠偏措施,督导项目单位按期完成整改。项目单位应做好自查自纠,确保进度计划刚性执行。第三十七条新能源工程尾工项目及费用管理(一)尾工项目是指批准的建设方案(包括收口可研、批准的设计变更、专项验收提出的整改要求等)在上报竣工结算总报告前尚未完成的建设内容,预留尾工项目费用不得超过投资决策静态投资的5%。(二)公司负责指导项目单位严格按批准的尾工方案及预留费用进行实施,不得利用尾工项目实施未经批准的建设内容O(三)尾工项目应
25、在竣工结算总报告上报备案后的一年内建设、验收并完成结算。第八章造价管理第三十八条新能源工程建设应牢固树立“造价控制就是价值创造”的理念,从工程设计、招标、建设实施至竣工等各阶段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和管理,提高项目竞争力。第三十九条新能源项目通过投资决策后开展项目实施阶段的招标采购工作。根据发展需要,在完成前期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后,经公司审批同意,可开展主设备、施工预招标和框架采购适配,投资决策通过后合同生效。第四十条项目建设宜采用Pe或EPC方式,标段划分应科学、合理。建设规模在100MW及以下的原则上设置一个标段;IoOMW以上的可设置两个及以上标段;对于建设工期紧且暂不具备主
26、体工程招标条件的,道路、升压站及送出工程可分别设置标段,并先行开展招标。第四十一条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一)新能源工程施工类标段应设最高投标限价,其他标段可根据情况选择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一)最高投标限价应以招标范围和项目边界条件为基础,参考近期同区域类似工程已招标项目投标报价水平编制。第四十二条由集团公司负责的集中采购设备适配工作,公司会同物资公司共同提出适配方案,并组织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结果由项目单位执行。物资公司负责做好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设备的监造及保供工作,公司负责组织做好其他设备的监造及保供工作。第四十三条合同管理(一)合同签订时,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采购文
27、件和投标(应答)文件内容一致。(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结算款项支付,不得超付、提前支付或拖期支付;严禁无合同付款;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三)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并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切实维护农民工和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四)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五)有处罚措施或综合考核奖励措施的,应在合同中细化和明确具体管理要求、处罚标准和奖励兑现条件。第四十四条新能源工程应依法合规开展合同变更和索赔管理,变更索赔应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涉及工程安全的应急抢险
28、项目,可先组织实施,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变更索赔工程量及相应费用应随合同工程量同期开展结算工作O第四十五条对集团公司决策项目,超出决策总投资的投资调整,由公司复核项目投资收益率,完成本级决策后报集团公司,按照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对应的投资决策权责范围,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长专题会、董事会履行决策程序;未超出决策总投资的投资调整,由公司审批。对授权公司决策项目,超出决策总投资的投资调整,公司复核项目投资收益率后,按照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对应的投资决策权责范围,属公司决策的由公司决策并报集团公司备案,超出公司决策权责范围的履行集团公司决策程序;未超出决策总投资的投资调整,由公司审批。第四十
29、六条工程竣工(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开展结算工作。全容量并网后12个月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可合并)完成竣工结算总报告(附2),经公司决策并批复后,与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一并报集团公司备案。竣工结算总报告格式见附2。第四十七条公司于每年一季度对上一年度区域内新能源项目投资控制情况及造价水平进行分析,形成报告上报集团公司。项目单位配合公司做好分析报告编制。第九章验收管理第四十八条新能源工程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集团公司管理要求做好过程验收和专项验收(电力质监站监检、电网公司涉网验收、消防、环水保、档案、职业卫生等)、达标投产验收等工作。第四十九条公司和项目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权限,对工
30、程验收进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将监督并检查工程验收情况。第五十条各类验收要编制验收实施大纲,详细制定验收计划、验收内容和目标要求,明确组织分工、实施措施等,并在完成相关验收工作后出具验收文件。第五十一条通过达标投产验收为新能源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工程建设所有的招标、合同签订和工程实施中均应体现达标投产的要求。第十章科技创新管理第五十二条新能源工程应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的理念,按照创建精品工程的要求争创科技创新工程。要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数字化智能化等,强化创新驱动意识,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探索、积极应用工程建设“五新”
31、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和新材料),培育行业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第五十三条公司将紧密跟踪新能源产业技术动态,组织开展相关技术、指标等调研工作;严格落实集团公司科技创新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实施本单位的科技创新规划和年度计划;规范使用科技研发经费,做好预算额度的落实与分解,组织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查、组织实施和验收管理,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统计项目月度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组织项目单位积极参与学会、协会活动,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技术和经验,培育电力工程建设科技人才队伍;及时总结和提炼科技项目、QC.工法、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等创新成果,积极申报国家、省(部
32、)级、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QC小组成果奖等奖项。第五十四条项目单位应督促工程设计单位树牢勘察设计创新理念,体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思路;督促各参建单位深化创建精品工程的价值导向和内生动力,针对项目特点、难点、科研攻关点,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策划,确定科技创新方向和技术路线,积极推广应用电力建设五新技术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结合工程建设特点围绕智能化关键技术开展系统研究,推动形成智能化规划设计、智能建造、智慧运行管控和智能化运维管理等成套技术与设备,全面提升新能源工程智能化建设、智慧化运营的创新能力和水平。第十一章考核评价第五十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电力工程建设、采购等管理制
33、度。对违反有关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形,采取约谈、通报、考核等方式予以处理O属于电力基建工程业务监督办法规定有关情形的,按其规定执行。第五十六条项目单位全面或超额完成新能源建设任务,未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所属新能源工程竣工结算结余多,设计优化成效显著,经公司研究通过可设置专项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第五十七条对于项目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不限于),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一)发生安全、质量事故且造成不良影响;(一)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三)违反合同约定超额支付、提前支付、拖期支付、无合同付款等;(四)未按规定履行投资调整相关程序;(五)工程竣工结算总投资超投资决策总投资;(六)工程
34、竣工结算总报告未按规定期限报备;(七)未按规定组织达标投产验收工作,或达标投产验收未通过;(八)尾工项目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超批复内容建设(九)新能源工程接入系统方案未经公司预审即报电网公司;(十)新能源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中多次出现填报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情况;(十一)新能源项目投资控制情况及造价水平分析报告未及时上报;(十二)农民工工资管理不规范,对社会稳定、企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十三)各类合同未经严格审查存在重大疏漏、未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擅自签订或变更、擅自扩大供货范围或提高标准、签订的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不符、违反合同约定等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或影响;(十四)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
35、程序,擅自开工建设或扩大建设规模;(十五)竣工阶段各类专项验收不及时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十六)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同或类似问题被公司相关部门多次通报;(十七)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第五十八条对于下列情形,取消项目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或质量事故;(一)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不到位而受到国家主管部门通报;(三)公司及集团决策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总投资超投资决策总投资且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未达到集团公司规定标准的。第十二章附则第五十九条项目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O第六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第六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
36、19年5月29日印发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工程建设综合考核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华电川工制20191号)和2019年6月28日印发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公司水电与新能源工程设计优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附:L新能源工程参考工期(试行)2 .新能源工程竣工总结算报告(模板)3 .新能源工程主体工程开工备案表新能源工程参考工期(试行)表1陆上风电工程参考工期序号里程碑节点参考工期1首台风电机组基础浇灌第一方混凝土项目开工(第0月)2首台风电机组开始吊装1.5个月3全部风电机组基础完工3个月4全部风电机组吊装完成5个月5集电线路施工完成5.5个月6升压站反送电6个月7首台风电机组并网发电6
37、个月8全部风电机组并网发电7个月注I:本参考工期以一期工程、10万千瓦及以内、北方、平原地区的风电工程为基准制定(未考虑外部影响因素)。注2:项目容量每增加10万千瓦,工期增力口1个月。注3:南方地区项目,工期增力口1个月;山地项目,工期增力口1个月。注4:11类寒冷地区有冬季施工的项目工期增力口0.5个月;11I类严寒地区有冬季施工的项目工期增力口1个月;IV类酷寒地区有冬季施工的项目工期增力口2个月。注5:本参考工期不考虑送出工程工期影响,送出工程应确保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注6:本参考工期不包含储能、制氢等配套工程建设。注7:本参考工期适用于境内单体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含)
38、以下的项目。说明:若同时触发多个工期调整项,以工期增加最多的两个调整项为准。表2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参考工期序号里程碑节点参考工期1光伏阵列(升压站)基础或桩基开始施工项目开工(第0月)2光伏支架开始安装1个月3全部光伏组件安装完成4个月4集电线路施工完成4.5个月5升压站反送电5个月6首个光伏发电单元并网发电5个月7全部光伏发电单元并网发电6个月注1:本参考工期以一期工程、备案容量10万千瓦及以内、陆上、平原地区、升压站电压等级IIOkV的光伏发电工程为基准制定(未考虑外部影响因素)注2:项目容量每增加10万千瓦,工期增力口1个月。注3:采用22OkV电压等级升压站的项目,工期增加1个月;采用
39、33OkV电压等级升压站的项目,工期增力口2个月;采用50OkV电压等级升压站的项目,工期增加3个月。注4:南方地区、山地项目,工期增力口1个月;南方山地、鱼塘、滩涂项目,工期增加1.5个月。注5:II类寒冷地区有冬季施工的项目工期增力口0.5个月;III类严寒地区有冬季施工的项目工期增加1个月;IV类酷寒地区有冬季施工的项目工期增加2个月。注6:本参考工期不考虑送出工程工期影响,送出工程应确保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注7:本参考工期不包含储能、制氢等配套工程建设。注8:本参考工期适用于境内单体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含)以下的项目。说明:若同时触发多个工期调整项,以工期增加最多的两个
40、调整项为准。新能源工程竣工总结算报告(模板)XX公司XX工程竣工总结算报告一、项目概况简要说明项目建设地点、项目性质、特点及装机容量,集电线路、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情况,投资主体,竣工结算完成时间。二、建设基本情况(一)工程重要节点完成时间(二)项目审批情况(三)主要参建单位(含主设备供货单位)(四)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情况三、竣工结算情况(一)概算完成情况工程投资决策静态投资万元,动态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竣工结算静态投资万元,动态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较投资决策总投资结余(超概)万元,节资(超概)率%o详见下表:单彳立: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决策总投资竣工结
41、算总投资竣工结算总投资-投资决策总投资一施工辅助工程1施工交通工程2施工供电工程3施工供水工程4其他施工辅助工程二设备及安装工程1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升压变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3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4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三建筑工程1发电场工程2升压变电站工程3房屋建筑工程4交通工程5其他工程四其他费用概算1项目建设用地费2项目建设管理费3生产准备费4勘察设计费5其他一至四部分投资合计五基本预备费龄态投资单位千瓦静态投资(元/千瓦)六价差调备费七建设期利息A工程动态投资单位千瓦动态投资(元/千瓦)九特殊项目送出工程+工程总投资单位千瓦总投资(元/千瓦)(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情况1 .项目单位(造价
42、咨询单位)审核情况2 .结算审计单位审核情况(三)单项费用结余或超概额度及原因分析1 .施工辅助工程2 .设备及安装工程3 .建筑工程4 .其他费用5 .建设期贷款利息(四)合同与结算管理1 .简要说明重大设计变更、重大合同变更及合同争议的处理情况。2 .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与结算管理方面成功经验及好的做法。四、预留费用情况说明详细说明预留费用的具体用途、额度和完成计划安排O预留费用必须为可研概算中所计列费用,严禁预留可研概算外项目所需费用。五、其他有关问题说明附表:L风力发电工程竣工结算总报告附表2.光伏发电工程竣工结算总报告附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新能源工程主体开工备案表一、项目基
43、本情况简要说明项目建设地点、装机容量、备案时间、通过四川公司投资决策时间、完成项目单位本级开工决策时间。二、主体工程开工前置条件落实情况序号前置条件开工标准是否完成如未完成请简述原因及进展1投资决策已取得投资决策批复,取得投资计划。2项目用地取得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风电项目通过用地策划审查。施工区征地、租地、拆迁工作基本完成,能满足开工需要。3环水保项目环水保已取得批复,涉及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已取得环评、水保变更许可。环保、水保监理单位已确定。环水保三同时方案编制完成。4送出工程接入系统已取得批复或已取得消纳意见,且接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4、。若未取得批复(意见)需确保送出工程不影响新能源工程按期并网投产,且接入方案已报送电网公司审查。5主体施工主体EPC或者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已签订,相应的工程组织机构已成立,人员、施工机具按计划到位,分包已批准并报四川公司备案,可满足工程连续施工要求。主体工程的施工图纸可以满足开工后连续1个月施工的需要。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并通过监理审查。6设备供应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风机机组及塔筒)、主变、GIS.箱变、电缆等主要设备、材料合同已签订。施工用原材料及大件设备运输条件已落实,能保证连续施工需求。7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方案已落实,已签订贷款协议或取得授信说明等同等效力文件。8经济评价判断项目投产后市场
45、可行。经济评价指标满足集团公司要求。投资环境与投资决策时相比无较大不利变化和不确定因素。投资风险可控,无重大外部条件制约。9项目单位组织机构项目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已确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台帐已建立,工程管理人员按需要足额到位,人员熟悉并能胜任所承担的工作,满足开工需要。10项目里程碑计划工期目标及工程里程碑节点计划已确定。11质量保障项目质量体系已建立,质量目标已确定,相关质量管理文件编制、审批完成。12安全保障项目安全委员会已成立,安全管理协议已签订,安全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已建立。13精品工程实施方案需要开展精品工程创建的项目精品工程实施方案已编制审核。20万装机以下工程不涉及。14项目单位本级开工决策已通过项目单位本级开工决策。注1:公司工程管理部收到备案文件后,5个工作日以内不反馈意见,视同备案通过。注2:分布式光伏项目按实际情况报送第2、3、4项,由备案管理部门综合评估。项目单位:申报日期:(盖章)附件:L项目通过四川公司投资决策批复文件2.项目单位本级开工决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