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跨境出口运输代理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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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跨境出口运输代理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受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运输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国际航空/海洋/快递货物出口运输业务及相关单证交接、报关、境内陆路运输、货物跟踪查询、保险等辅助业务。服务价格应以乙方提供的报价单为准,报价中不包含国内段运输、关税和查验费(如有产生)等。除非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同意本合同,即同意乙方给出的运费报价等信息。1 .双方约定合作内容LI.委托事项:乙方负责联系正规承运商提供国际航空/海洋/快递货物出口运输业务,包括海运/空运订舱、报关、海运/空运干线、清关和目的

2、国境内派送等服务。承运商对国际航空/海洋/快递货物出口运输服务承担承运人责任。2 .权利与义务2.1. 合同签订前甲方须向乙方提交营业资质复印件供其审查,同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电子邮件、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真实有效。若因甲方未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信息不准确所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2.2.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服务时应向乙方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文书材料。若甲方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或具误导性的资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2.3. 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国、货物中转国、货物目的国的规定,在所托运货物中不得夹带任何危险品和

3、法律规定的违禁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易燃、易爆、易碎品,侵犯知识产权的物品,毒品及其相关工具,以及承运商、相关行业协会和法律规定的禁运物品等。2.4. 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货物,乙方将有权抽查内部物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发现有任何违禁品或限制出运的物品,乙方有权拒绝运输,违反相关强行性法律的,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2.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指令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并有权知悉业务进展情况及服务过程;在未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2.6. 如果甲方发运的物品被起运港或目的港海关、相关政府部门或其他执法部门查验、扣货、销毁等,相关损失由甲方

4、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所有损失。2.7. 甲方负责将货物出运所需要的所有信息,如收货人、品名、品种、规格、数量、申报价值、包装、件数和标签等按照乙方操作要求完成录入并提交发货预报,甲方应及时并准确地提供给乙方操作过程中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关资料,清关资料,提单信息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文件完整、真实和提供及时、如甲方未及时准确提供所需文件而造成的任何责任风险以及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2.8.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将以合理的努力将货物退还甲方,因此额外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2.8.1. 按照本合同约定,该货物被认为是不能承运的货物;2.8.2. 海关认为发件人低报了货物的价值

5、;无法合理确定或找到收件人;2.8.3. 收件人拒绝接收货物或支付关税或其他费用。如不能退还,可以对货物进行放弃、处置或变卖,且不就上述行为向甲方或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所得收入将在扣除关税、快递费、相关管理费以及处理费用后返还甲方。若法律禁止将货物退还发件人或货物属于危险物品,则乙方有权销毁货物,因销毁货物产生的任何责任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2.9. 甲方自行提供物流包装时,有义务按目的地国家有关承运货物包装标准进行包装,若包装未符合目的地国家标准或者承运商要求的,服务期间因包装所发生的货物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乙方从承运商提取货物时发现货物破损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及时指示并配合乙方向承运商索赔

6、。2.10. 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作为运输代理人,代理甲方处理相关事宜的后果由甲方承担。3 .保险与赔偿3.1. 甲方同意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将委托运输的货物转托第三方代理订舱或运输,但因使用第三方代理造成延误派送、货物丢失、破损或因第三方原因造成货物查验、扣货等情形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3.2. 甲方应自行购买保险,乙方可代为购买保险,金额为保价的千分之五。乙方应保证运单上海关和承运的申报价值应与托寄物的实际现金价值相等。如需要,乙方应当可以提供证明托寄物申报价值的真实有效的商业发票或收据,如甲方放弃购买保险,不会以此免除乙方对应承运的责任。3.3. 若发生保险事故,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

7、,由保险公司理赔甲方,乙方本身不负责赔偿。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足额投保或因甲方无法提供或提供的理赔资料没有达到保险公司要求而导致保险公司不足额赔付或拒赔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此部分损失。如保价货物发生丢失或破损(不包括短少等)按货物成本价赔偿,最高赔偿额不得超过保价金额(即申报价值)。3.4. 因下列原因造成甲方发运的货物毁损灭失、延误派送、无法派送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4.1.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测、无法控制或无法避免的客观因素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大雾等恶劣天气;罢工、恐怖事件、意外交通事故、法规政策的修改、政府、司法机关的行为、决定或命令;抢劫

8、、飞车抢夺等暴力犯罪。3.4.2. 因货物的自然性质、内在缺陷或合理损耗造成的。3.4.3. 因甲方、收件人的自身过错造成的,如甲方没有如实申报货物资料,甲方交付的货物属于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禁止运输或限制运输的,收件人迟延受领货物等情形。35乙方收到甲方的货物之后,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货物;如货物发生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处置方案;如遇不可抗力导致的紧急情况(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外,如纵火,仓库员工操作失误,乙方与他人纠纷等),可能危及仓储场所或其他仓储货物安全的,乙方应立即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处理,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因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而产生的相关处理费用

9、由甲方承担。乙方因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直接损失(直接损失一般是指对损失商品按商品出厂价计算)。3.6. 若因乙方处理不当造成甲方货物丢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货物本身的成本价格或损失,不包括基于货物可能获得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市场机会等任何直接、间接损失,或特殊商也价值损失。3.7. 除非与相关适用法律冲突,任何索赔必须在乙方接收快件后的30天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乙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若所有运输费用尚未被支付,乙方无义务受理任何索赔。索赔金额不可用该运输费用抵消。若收件人在签收卜时没有在快递记录上注明有任何

10、损坏,则该快件被视为完好送达。作为理赔的条件,乙方有权对原快件和包装材料进行检查。3.8. 由于乙方原因错发到货地点的,乙方无偿运到甲方规定的到货地点。3.9. 当甲方不购买保险时,若因乙方处理不当造成甲方货物丢失的,包括在揽收后、境外上网前,未有下一步转运状态或者丢件的,乙方按照以下情况较低值进行赔偿:单个包裹赔偿不超过人民币500元整:3.9.1. 按照运费3倍赔偿;3.9.2. 按照单个包裹甲方采购价赔偿,需提供有效采购证明。3.10. 乙方所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快件丢失、破损或短缺及清关服务的责任,仅严格限于实际直接损失且不超过所规定的限额。乙方不承担乙方基于托寄物可能获得的收益、

11、实际用途损失、商业机会等任何间接损失,无论这些间接损失是特殊的或是乙方是否知晓存在这些损失或损害的风险。4.费用结算与保证金41.乙方将基于市场行情及航运成本波动制订基准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定期进行修订。甲乙双方同意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并确认的国际出口跨境运输服务价格表作为对账、结算的依据。报价表如有更新,乙方应与甲方沟通并以书面或邮件形式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告知。4.2. 甲方如有本合同之外的服务需求,应先向乙方询价,在双方确定报价之后,乙方开始提供服务。4.3.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及其它款项。在甲方延迟支付相关费用或款项时,乙方有权通知中止、延迟、终止提供相关服务

12、。4.4. 甲方应按照预充值方式方式进行结算:4.4.1. 海运结算要求:甲方同意在货物进入拼箱仓库并完成尺重复核后确认账单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次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暂停出货。到达目的港后,甲方应按照乙方出具的账单确认并在乙方派送目的地(FBA)之前完成第二次付款,缴清关税和查验费(如有产生)等,否则乙方有权暂停派送。4.4.2. 空运结算要求:i.货物的运费将按照每件货物实际重量计算标准和体积重量计算标准两者中较高的计算,乙方可以对任何一件货物重新称重和测量以确认其计算数据。甲方应支付由乙方自身收取或代表发件人、收件人所发生的所有快递费、其他费用、关税等税费。在货物派送前,乙方有权要求支付

13、关税。ii.甲方应主动向乙方账户充值预付运费款,充值金额不限。乙方将在其仓库收到货物核验完体积重量后对该票货物的运费款和预估税金进行冻结,直至货物到达目的地清关结算完成后再从冻结金额中做实际扣除,多退少补。乙方预计甲方预付款余额将不足以让其发运货物时,立即通知甲方补足预付款额,如甲方未能及时补足,乙方可在甲方把预付货款的余额用尽时,停止为甲方提供发运服务。4.2月结方式:(1)海运结算要求:甲方同意在货物进入拼箱仓库并完成尺重复核后确认账单。(2)空运结算要求:i.货物的运费将按照每件货物实际重量计算标准和体积重量计算标准两者中较高的计算,乙方可以对任何一件货物重新称重和测量以确认其计算数据。

14、甲方应支付由乙方自身收取或代表发件人、收件人所发生的所有快递费、其他费用、关税等税费。ii.甲方享有乙方给予的每个账号每个自然月人民币元的赊销业务额度,但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单票货物进行结算或预付部分运费。若甲方超出赊销业务额度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出现乙方认为账号使用不当的行为,乙方有权取消、更改甲方所享有的信用安排或要求甲方立即付款或暂停向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或采取其他合法的救济措施而不必提前通知甲方。iii.乙方应在每月5号之前出具上月账单,甲乙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账单。甲方应在确认乙方每月出具的账单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出具账单的金额及时缴清所有的费用。在甲方完成支付后,乙方根据

15、甲方实际发生的费率向甲方开具发票(零税率普通发票)。如甲方逾期未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停止所有服务。甲方超过30日未付款,甲方默认放弃货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适当宽限。5 .保证金: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如果双方续约,则保证金自动由上期合同转入本期合同。乙方有权从保证金中优先扣除甲方应付款及违约金、赔偿金,甲方应及时补足保证金,否则乙方有权中止发货、派送。合同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6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人民币收款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美元收款账户

16、:户名:开户行:账号:*默认以人民币结算,如需使用美金结算,则以人民币账单金额为准,结算时的美金汇率以结账日前一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银行现汇买入价为准,结算手续费由付款方全部承担。五、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六、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2 .由本合同产生或者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签约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7、3 .在上述磋商或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争议部分之外的本合同项下各自义务。七、知识产权1 .乙方拥有双方合作中的电子商务运营系统及其操作规范的所有知识产权,由乙方提供的包括不限于项目运营信息系统、仓储物流的有关规范、流程、图表、说明等文字知识产权属乙方独自所有,甲方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予以篡改或侵犯;2 .任意一方需在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后,方可使用对方的商标、标识。任意一方并不能因为本合同自动获得对方商标、标识的使用权。八、保密责任1 .双方对本合同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接触到的双方的经营情况、商业信息、客户名单、技术资料等将严格保密,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和合同正常履行之需,不得向第三方泄漏。2 .

18、甲方承诺不披露或公开费率、条款和价格方案等,除非法律强制要求对此做出披露或公开。3 .双方应保证本方雇员履行上述义务。4 .本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九、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在合理的时间内纠正违约行为,并对违约造成的损失索赔。如违约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2 .甲方违反本合同费用结算和支付约定,未能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及其他款项时,乙方有权按照第四条约定采取救济措施。十、免责事由1 .因不可抗力或由于罢工、战争、自然灾害、海关因素、政府行为等造成的损失导致货物延误、损毁、遗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

19、任。2 .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全、不清晰、有误或由于甲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海关进出口要求而造成的延误、损毁、丢失,甚至被海关扣查、没收或罚款,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 .因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发生变化,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4 .因网络应用服务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如网络提供商、黑客原因)造成电子数据传输及系统无法运行或运行错误,双方对此均不承担责任。5 .由于甲方选择无法提供查询的运输方式,乙方不承担一切货损或晚点责任。IL合同联系方式11.1.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联系人:_地址:_手机:_微信:_电子邮箱:_(2)乙方联系方式联系人:一地址:_手机:_

20、微信:_电子邮箱:_11.2. 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11.3.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视为有效送达;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11.4.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15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1.6.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12 .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3 ,附则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3.3.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签署时间:年月曰甲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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