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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关于印发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市创建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先行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科技支撑,突出分类指导,根据省农机化“两大行动”精神,加快推
2、进高效、绿色、智能农业生产装备与技术全程全面示范应用,大力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高质J三,4E三里反展。二、建设目标在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期内,建设一批高水平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智能化示范点,推广一批智能绿色低碳农机装备技术,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农机与农艺、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成果,推进机械化由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向全过程延伸。到2023年,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特色农业机械化率达到72%以上,高水平建成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三、建设内容(一)粮食生产机械化提档升级。在巩固国家级主要
3、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成果的基础上,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的原则,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和装备配套,尽快突破种植工序集成、油菜和花生机种与机收等机械化生产技术“瓶颈”,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提质增效。到示范县创建期末,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和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率达到95%,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达到90%,机械化烘干能力达到85%,秸秆处理机械化率达到90%o(二)特色农业机械化全面提升。强化全市规模特色主导产业机械装备支撑,大力开展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以点带面、以面带全,重点突破蔬菜种收、文蛤采捕和“四青作物”种收等难点,全面提升设施农业、果茶桑、水产养殖、畜牧养殖、
4、农产品初加工等特色农业产业农业机械化水平。到示范县创建期末,全市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72%以上,其中规模设施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规模果茶桑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规模畜牧养殖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规模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规模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三)信息化智能化应用创新。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卫星定位、自动导航、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在农业机械化生产和管理服务中的应用。推广新型智能农机装备与技术,建设“无人化”农场等智能农机示范基地,加快传统农机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快建设农机信息化管理网络系统平台,推进智能农机装备与技术信息化管理,实现农机
5、作业服务管理“一图统揽”“一网统管”。到示范县创建期末,全市智能农机装备保有量达到630台,“无人化”农场数量达到6个。(四)绿色化农机应用转型。鼓励开展绿色农机化和配套装备推广应用,对水稻密苗机插、水稻机插秧侧深施肥、水稻机插同步化除、生态型犁耕深翻、精量播种、高效施肥、精准施药、绿色烘干、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农机装备与技术,提高绿色低碳农机装备应用水平,助力农业生产“碳达峰、碳中和”。到示范县创建期末,水稻规模育秧面积占比80%以上,新增水稻侧深施肥插秧机占新增乘坐式插秧机总量比例60%以上,清洁热源烘干机占粮食烘干机总量比例80%以上。(五)“宜机化”设施改造推进。
6、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力度,有序推进土地流转、散户搬迁、沟塘平整、线路重建等工作,合理布局农用仓库、农产品产地烘干等服务配套设施,按照机械化要求拓宽道路、建设机耕桥和涵闸,实现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档升级。加强蔬菜、水产、畜牧等各条线协调沟通,加大对设施大棚、水产畜牧养殖场和农业园区等设施的“宜机化”建设和改造力度。到示范县创建期末,全市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园数量达到8个,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例达到80%,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数量达到4个。(六)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在继续做好粮食作物“一站式”服务主体培育的基础上,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支持、技能培训等措施,积极培育各类特色农业服务主
7、体。加快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为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培训咨询及贮藏加工、产销对接等产前产中产后“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力度,培育特色农业机械化经营服务主体,积极探索特色农业机械化社会化服务模式,提升农机全产业链全领域服务能力。到示范县创建期末,全市市级以上“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达到6个,培育特色农机服务组织3个,农机原值100万元及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占比达到80%。(七)“平安农机”建设持续推进。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打造全面、实时、高效、安全、实用的农机监管信息系统。根据要求赋权基层农机监管职责,实施全机具、全人员、全天候、
8、全覆盖监管,做到应管尽管,不落一机、不落一人,整体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推进“铁牛卫士”农机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经检验“两无一未”等违法行为。深化“平安农机建设”,对照创建新标准新条件,提高示范建设质量,推进提档升级。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发展目标,落实工作任务,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责任机制,成立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D,统筹负责全市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调度、绩效考评等工作,各镇(园区)要加大推动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技术指导小组,细化并落实包括项目申报、方案制
9、定、机械选型、宣传培训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二)加大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在落实好省财政创建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启东市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用于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并整合农机购置补贴等其他涉农项目资金用于示范县建设工作,相关补助政策另行公布。同时,各镇(园区)也要根据本区域发展需要,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推进示范镇(园区)建设。相关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农机智能化信息化、绿色化应用、“宜机化”配套、农机服务能力提升、农机农艺融合示范以及农机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等工作。(三)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要配合协作、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为示范县建设牵头部门,负责申报和具
10、体实施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的投入和监管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烘干中心等用地规划和指标安排;市统计局负责市统计年鉴、农机化统计年报外的统计数据认定;各镇(园区)负责辖区内的示范县相关建设工作,重点负责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特色农机示范基地和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等建设以及其他相关指标的推进。(四)强化宣传培训。要加强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的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现场会、培训等方式,持续开展宣传,壮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
11、调动村集体、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民群众共同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的积极性。各相关部门、各镇(园区)也要通过组织召开会议、开展培训、现场观摩、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示范县建设工作。(五)严格督查考核。将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考核体系和乡村振兴考核并适当提高考核比重,将示范县建设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各镇(园区)评价指标中。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督查指导组,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查。各镇(园区)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和分解的目标任务(另行公布),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责任目标具体化、工作指标定量化、进度要求序时化、督促检查定期化,确保如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