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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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公司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工程开工(1)分包方必须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及我方进场通知书所指定时限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不得耽误。遇特殊情况必须向分公司经营科通告并由分公司经理批准同意。(2)项目经理必须将分包方人员进场情况及时与分公司沟通,出现进场延迟、人员配置与约定不符等意外情况必立即向分公司报告。(3)项目部于正式开工前按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分包方若在施工中发现图纸有问题,必须尽快与项目部技术员联系,技术员可以解决的须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即时与分公司总工、技术质检科联系,研究解决方案,必要时须立即与业主进行协调,不得延误工作。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

2、0500元。2、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1)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按公司规定由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审批及审核,项目技术员负责编制分包工程进度计划,分包方有足够理由时可对其提出修改意见,但该建议未被采纳前,分包方必须完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和分包工程进度计划。项目部必须严格进行监控。(2)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分公司总工审批。3、施工进度计划(1)分包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经营科提交一份根据总包方总体进度计划要求编制的详尽的进度计划。进度计划交由分公司总工、生产经理和技术质检科审核。审核后的进度计划将被视为合同的组成部

3、分,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该计划组织施工。(2)分包方根据审批后的进度计划编制月度、周、日施工进度计划和月度材料需求计划(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分包方编制日施工计划)。项目技术员接到月计划后5天内提出修改意见,分包方在2日内修改完毕,再次提交给技术员审核。分包方必须在每月25日分别向项目技术员和预算员提交次月施工计划和甲供材料需求计划,每周五向技术员提交下周施工进度计划。(3)项目部须严格监控分包方的计划完成情况,如因分包方责任致使计划完成在80%以下,总包方将缓发分包方当月进度款的8%,如当月计划只完成80%90乐总包方将缓发分包方当月进度款的5%,如当月计划只完成90席95乐总包方将

4、缓发分包方当月进度款的3%;若分包方通过努力,在完成本月进度计划的基础上将上月未完成计划部分完成的,总包方对缓发进度款部分予以补发(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O项目经理应根据分包方当月计划完成情况,在分包工程预(决)算书上明确签署有关付款意见。(4)若项目部发现分包方实际进度明显滞后于计划时,必须书面要求分包方加快施工进度并对下阶段计划进行调整。分包方必须立即整改以满足总包方要求,如分包方接到通知后3天内未采取任何措施或15天内仍不能满足总包方要求,视为分包方违约,总包方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可自行或另请其他分包商进场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分包方的付款中扣除。(5)对分包方的工期违约行为,由分公司经营科

5、按照合同条件中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必要时由法律服务部提供法律支持。(6)项目部须督促分包方代表及相关职能人员按照总包方要求,参加每日生产例会及项目部认为分包方应当参加的其他会议,通过会议有效协调各施工队伍之间的生产安排,确保工作质量、效率及总体工期目标的实现。4、材料与机械料具计划(1)分包方于每月23日前向项目预算员及时提交甲供材料需求计划,预算员审核整理后及时上报分公司材料科,材料科整理汇后于25日前向贸易公司提交。预算员应督促分包方及时提交计划,不得因计划延误而影响生产进度。(2)若分包方无自备的机械和周转料具,必须优先向总包方租赁。租赁价格比照当地市场同期价格,租金由项目预算员结

6、算后在每月付款中扣除。分包方机械和周转料具使用计划必须提前10天交项目预算员。(3)为保证施工生产活动的有序开展,分包方应根据其作业计划向项目经理每周申报垂直运输计划,项目经理协调各种因素后以书面形式给予合理安排,分包方应根据安排做出作业计划的适当调整,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延长工期或赔偿的要求。5、印鉴资料管理51、印鉴管理(1)项目部公章由总公司办公室统一刻制项目部进行保管,资料专用章一律由分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刻制并由项目部保管使用,分包方不得私自刻制带有公司字样的任何印章。(2)分包方自行对外发生的采购、质押等经济行为与公司无关,不得使用公司的名义、印章、信笺纸、介绍信及证明书等,项目部对此须

7、严格控制,若发现分包方有骗用、盗用、伪造公司印鉴资料的行为,须立即制止并向分公司经营科报告,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关系并追究分包方的法律责任。重大情况须及时向法律服部务部通报。(3)分包方确需以公司名义开展某些活动时,必须提前向总包项目部书面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开展且不得超越限定范围。较为重大的事情必须由分公司或项目部出面办理。52、工程资料(1)施工图纸的提供:项目部按照约定的日期及份数向分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并监督分包方不得私自用于第三方或转送给第三方。(2)分包方有关施工及技术人员须按照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填写施工日记、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测温记录等技术资料,项目部技术员、质量员对

8、此负有督促和指导责任。(3)分包方必须按项目部的要求,每月把工程资料上交总包方资料员,由资料员按IS09001:2000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进行系统整理归档。(4)分包方试验人员必须按项目部的要求,将各类材料送至指定的检测部门认真复试,并将复试资料及时归档。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等异常状况,分包方须立即上报项目部技术员或质量员。若项目部发现分包方有隐瞒欺骗行为的,可对其处以每次2000元以上罚款,并对主要责任人有权清退出场。项目技术员及质量员应及时检查、询问有关检测情况,若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而技术员、质量员不知情的,对技术员、质量员各罚款300元,对项目经理罚款200元。(5)总包方因工

9、作需要,可向分包方就有关资料提出查询、索取要求,并督促分包方尽快提供,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隐瞒。(6)工程竣工或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方须按照当地政府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有关规定及总包方所规定的技术资料要求向项目部提供其分包范围内的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的份数及提供时间必须按照协议条款的约定,不得少交与迟交。若项目部技术员、资料员发现竣工资料达不到质量要求,须及时责成分包方重新整理,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对分包工程,竣工资料由我方组织整理,分包方须按照总包要求,积极参与、配合。6、安全、文明施工及后勤管理61、安全管理(1)分包方驻现场代表是分包方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下属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检

10、查、监督的责任。分包方必须设专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2)分公司对项目部必须指定一人负责项目整体安全管理工作,对分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约束和指导。分包方安全员必须接受我方项目安全员及分公司环境安全设备科的归口管理。(3)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项目部必须与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若同一区域内还有其他队伍同时交叉作业,项目安全员还须组织签订安全管理补充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项目安全员对各单位的生产活动进行全面控制与协调。(4)分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过程中教育培训计划”对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实施安全知识及相关法规

11、、管理制度的教育培训,确保所属人员具备相当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项目安全员对分包方的培训内容及效果进行检查与监督。(5)项目部须严格检查分包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若在特定岗位上发现有无证上岗人员,对分包方罚款200元/人,并立即将无证人员清退出场。若有关检查监督部门发现分包方有无证上岗人员的,对安全员罚款200元/人,对项目经理罚款100元/人。(6)公司企业管理制度、职工手册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处罚条例”,对分包方同样适用,项目部有权按照上述条例对分包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分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制度的规定。(7)分包方安全员必须坚持对施

12、工现场进行全面巡查,确保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及机械设备处于受控状态,力争把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若发现其他作业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也应当及时向项目部通报。对安全管理表现突出的人员,项目部可酌情给予50500元奖励。(8)项目部于每周一组织召开由全体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总结一周来生产过程中及安全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与督导。分包方员工必须全部参加。(9)项目安全员必须督促分包方安全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及劳保用品落实到位,同时须确保对操作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若因安全员监督管理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参照公司有关

13、制度对安全员进行处罚。(10)对因分包方安全管理措施不力而引发的分包方操作人员的安全事故,一律由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分包方安全管理失职使他人(包括我方及业主方人员)的人身或财产受到伤害的,由分包方全面承担赔偿责任。分公司经营科负责对分包方的责任追究事项,必要时征求公司法律服务部的协助。(11)分包方安全员必须按总包方要求,按时参加分公司组织的月度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互检等活动,需要分包方整改和填补的安全漏洞,分包方须尽快拿出方案并予以落实。(12)项目安全员须督促分包方安全员按照规范认真做好各类安全资料,确保项目部需要时能及时提交。(13)分公司、项目部对分包安全管理必须作为分包管理的重点切

14、实抓好,切勿因为是分包而放松管理。分包单位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公司将视同我们自己施工的项目,对有关责任人按制度规定同等处罚。62、文明施工(1)分包方驻现场代表为本单位文明施工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分包方须指定一名文明施工检查员并报总包项目部备案,对现场文明施工负具体管理责任。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及总包方企业形象战略的有关管理要求。(2)项目经理(或安全员)负责对分包方文明施工的对口管理工作。(3)分包方文明施工工作的保证项目:无因工死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重大违法犯罪事件;无严重污染、扰民;无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现场管理中的工完场清、工完料清等工作;施工作业

15、面应做到每日清理。(4)分包方文明施工的管理项目:安全防护;料具管理;环境卫生;环境保护。(5)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组织各分包单位文明施工检查员每天对现场进行巡查,分包方检查员必须准时参加。项目经理(或安全员)根据巡查结果向分包方提出整改要求,分包方必须及时落实整改。对严重违反文明施工规定或整改不力的分包单位,可给予20(11000元/次的罚款。63、后勤保卫(1)分包方须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后勤管理员并报项目部备案,分包方后勤管理人员须能熟练掌握并遵守执行我公司后勤管理制度。总包方项目部安全员及分公司书记负责对分包方的后勤工作进行协调与管理。分包工程,分包方可不设后勤管理员,视同施工班排接受项目

16、部统一管理。(2)在分包方人员正式进场之前,分公司书记应与分包方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就工地后勤管理工作进行筹划,对分包方的合理要求应予以支持。(3)分公司或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后勤管理制度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项后勤保卫管理细则,并督促分包方在适当地点予以张挂明示。(4)分公司和项目部必须督促分包方不断加强后勤管理力度,确保在职工餐饮、洗浴、住宿、医疗等方面提供较为完备的保障,切实为职工着想,改善职工的工作与生活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5)分包方在后勤管理工作中,须重点抓好以下事项:抓好环境消毒和食堂卫生,严防食物中毒事件;重视职工宿舍配置,切实做好防暑防寒工作;严禁违章

17、用电,宿舍内不得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引发触电和火灾事故;严禁在施工现场、木工房及躺在床上吸烟,禁止随地乱扔烟头;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严禁有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和其他治安事件的发生。提高警惕,加强监管,严防偷盗事件的发生。(6)分包方应定期进行后勤工作检查,分公司和项目部对分包方的后勤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分包方认真予以落实。(7)工地保卫人员由总包方委派,直属于总包方管理。(8)总包方及分包方施工人员不得翻越工地围墙及大门,出入现场必须佩带本人上岗证,接受门卫的检查。(9)分包方人员携带物料出门必须凭项目部仓库保管员(或预算员)开具的出门条,门卫须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18、。(10)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必须持有效证件到门卫处办理来客登记。未经项目部允许严禁私自容留外人住宿,特殊情况需留宿的,必须经项目安全员批准并进行登记。(11)项目部须督促分包方加强对己方人员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施工人员外出必须遵守当地治安管理条例,不得寻衅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项目部须及时向分公司汇报并严肃追究分包方责任。7、材料物资管理71、材料设备采购(1)若根据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由分包方采购的,分包方必须提供材料样品及总包方要求的一切证明并得到总包方认可,证明资料及时交资料员归档。(2)分包方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其他对外经济活动一律以其自己的名义进行,与总包方无关。

19、72、质量检验(1)项目质量员在材料设备进场时监督或组织、协助分包方进行验收。分包方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一天通知项目部验收。项目质量员在到货后须及时组织项目技术员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2)项目部对分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有怀疑时须随时责成分包方,在制造、装配地点、施工现场或在合同可能规定的任何其他地点进行检验。不得麻痹大意而影响工程质量。(3)总包方代表对质量、规格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材料设备有否决权,由分包方按照总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并承担为此造成的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73、材料保管及使用(1)分包方对物资材料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2)对由总包方供应的

20、材料,项目部对分包方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分包方有关人员凭限额领料单方可到仓库领取材料。(3)分包方代表须指定固定的一人或几人到总包方仓库领取材料,该书面指定文件必须交项目部存档。被指定者须将本人签名字样交总包方仓库备案。(4)对分包方可实行材料核算承包制:分包方根据材料使用量及材料的技术性能进行报价(即量价分离),材料由总包方供应,根据报价后发放使用,超额照价赔偿,节约则按总包方40%、分包方60%的比例分成。(5)对分包方也可根据材料清单对价格和数量一次性包死,所进的材料由总包方验收把关,如发现偷工减料,对节余材料予以没收,同时对分包方按分包工程总造价的10%进行罚款。(6)项目部须督促、引导

21、分包方加强成本控制力度和现场材料使用管理,厉行节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减小材料损耗率,降低工程实际成本。(7)分包方仓库必须做到每日核清出入帐目,帐、卡、物相符。(8)现场物料堆放须整齐有序,分类堆放,并注意抓好防潮防火等安全措施。(9)分公司材料会计每两月对现场材料进行一次盘点,分包方必须全力配合盘点活动。(10)其他未作说明处执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8、技术质量管理81、管理体系(1)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分包方必须设专职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2)项目技术人员(技术员、质量员、资料员)及分公司技术质检科是技术与质量工作的对口管理者,对分包方的技术、质量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与约束。

22、(3)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是按照有关法律、规范及1S09001:2000版程序文件的要求建立的较为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分包方必须在这一体系下开展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82、施工方案与技术交底(1)分包方管理人员进入现场一周内,项目技术员必须将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前期策划方案转交给分包方技术员,并组织进行学习交底。(2)分包方技术员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前期策划方案进行编制施工方案,并交我方技术员进行审核,我方技术员必须在2天内审核完毕,并转交分包方技术员,分包方技术员完成修改后,由我方技术员根据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中规定进行上报审核。(3)每天项目进行施工前,分包方技

23、术员在前一天必须编制施工技术交底,并经过我方技术员进行审核后方可进行交底。(4)项目技术员、质量员负责督促分包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行施工。(5)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原方案存在问题或缺陷,必须及时向项目技术员提出改进方案并经项目经理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项目部必须严格进行监控。83、工程质量检验(1)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质量员须督促分包方执行“自检、互检、专检”三检制,严格进行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2)项目技术员要督促分包方技术人员对工程重点部位及关键点进行技术复核并详细填写技术复核记录,项目技术员进行监督把关。(3)分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24、:执行协议条款规定的质量标准。若协议条款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执行国家标准。(4)中间检查、工序检查:项目部可随时对分包工程进行检查,分包方应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并按项目部的要求返工、整修并承担其费用。在分部分项工程未通过项目部质量员验收前,分包方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上述检查和验收并不免除分包方的质量责任,分包方仍须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并赔偿总包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若公司发现分包方分部分项工程未通过验收而进入下一工序的,对质量员罚款200元/次,对项目经理罚款100元/次。(5)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对工序交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等及时进行,不得延误分包工程进度。84、隐蔽工程验

25、收(D对需要隐蔽的的部位,分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前书面通知项目质量员、技术员进行验收,通知中应包括分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工程质量验收符合分包合同要求后分包方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对无正当理由缺席或拖延对分包方的隐蔽验收的,给予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2)我方验收通过后,项目质量员及时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提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正式隐检验收,如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参检人员应及时办理签字手续。85、完工验收(1)单位分包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分包方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向总包方代表(或项目经理)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验收报告和竣工图各三套。(2)总包方代表(或项目经理)

26、收到报告后7天内组织分公司技术质检科(或总工)、项目技术员、质量员进行预验,完全达到验收条件后,项目部将全套资料送交业主/监理,由业主/监理组织基础、主体或竣工验收。86、成品保护(1)项目部须督促分包方对总包方、其他分包方及本方工程、成品、半成品、材料设备进行保护,分包方须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87、保修(1)分包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保修,保修金原则上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5%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保修期限同总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中所约定的保修期。(2)办理完结算手续后,分公司经营科须与分包方签订保修合同,合同约定期间若出现由于分包方的原因需处理的质量问题

27、,分包方须立即予以落实,否则总包方有权自行处理,相关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3)保修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将保修金的全部或剩余部分一次性返还分包方。返还时须由项目三人领导小组、分公司技术质检科长、分公司财务科长、分公司经理逐级签字批准。9、分包管理检查、监督管理规定9一1、分公司检查监督(1)分公司对分包项目须严格执行每月检查考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对项目有关管理人员实施相应处罚。(2)分公司每月对分包单位进行考核,根据分包单位的现场表现及分公司的提供的评价进行评分(见附表分包单位检查评分表),若连续两次考评不满70分,向分包方发出警告,责成整改。若再出现低分,将取消其分包资格

28、,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再合作。(3)以上检查考核规定须写入分包合同。9一2、总公司检查监督:(1)总公司市场经营部、检查组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和不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检查。(2)检查内容:不正之风:(1)有否存在暗箱操作;(2)对结账、付款等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及其他受贿索贿现象。程序履行:(一)是否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有否越级越权或不作为现象;(二)是否严格按程序规定的时限完成各阶段工作。工作方法:(一)工作中的计划性如何;(二)对分包队伍是否给予应有的尊重,是否存在傲慢、怠慢、诋毁、辱骂等粗暴表现;(三)在计划、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是否给予足够的关心、支持、引导和控制;(四)工作中是否存在较大随意性,对分包方是否存在任意扣减工程款、任意处罚的现象。(3)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总公司市场经营部、检查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5000元罚款,对于特别严重的问题必须上报总经理、董事长。9一3、年度考核:(1)每年年底总公司经营管理部组织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经营科长、总工、技术质检科长、项目经理等人对分包队伍进行综合评审,经营管理部分包主管负责填写年度分包队伍考核评审表。(2)如果评分低于70分的分包队伍删除出合格分包商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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