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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翠区202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 行为,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从源头上确保 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围绕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总目标,针对水 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法 监管,巩固多年来的整治成果,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 制,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稳步提升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工作目标(一)对辖区内水产育苗和养殖单位进行“拉网式”普查登 记,建立健全企业动态数据库,及时更新,海参、大菱鲜等重点 品种育苗与养殖企业入库率达100%。(二
2、)严格落实苗种生产许可制度,符合条件的水产苗种生 产单位全部持证。(三)与辖区内所有水产育苗和养殖单位签订水产品质量 安全责任书。(四)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水产健康养殖“五项制度、三项记 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原良 种场及规模化育苗企业等生产单位全部落实。(五)落实合格证主体企业对食用水产品合格证使用情况。(六)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以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保证举报受理率达到100%,违法线索及案件查处率保持100%, 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 件移送率达到100%。三、整治重点(一)重点品种:海参、鳏蝶类、对虾等水产育苗及养殖品
3、种。(二)重点企业:试行食用水产品合格证主体名录企业、无公害水产品认证企 业、增殖放流点、水产原良种场、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各级认证或 财政扶持的育苗及养殖企业以及近年来被查出使用违禁药品的 企业。(三)重点养殖模式:工厂化养殖模式和海区养殖模式。(四)重点打击行为:养殖及育苗过程使用硝基吠喃类代谢 物、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以及 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五)重点内容:落实“五项制度”、“三项记录”执行情况, 渔业投入品采购、出入库和使用的记录情况、食用水产品合格证 开具情况、是否违法存放和使用违禁药品等行为。四、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根据我区水产行业的实
4、际情况,制定环翠区2020年水产 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和工 作重点,细化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全面启动水产品质量安全专 项整治工作。(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上旬11月底)。1 .开展调查摸底。对辖区内水产育苗与养殖单位进行全面摸 底调查,摸清各企业全年的养殖、育苗品种及规模,建立健全企 业动态数据库。对已有水产育苗与养殖单位数据库,实行动态监 管,实时监督,实时更新。2 .强化责任主体。与辖区内所有水产养殖及育苗企业签订 环翠区202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渔业乡镇(街道) 职责及企业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主体地位,强化企业主体 责任意识,全面建立以食用水产
5、品质量合格证为核心内容的产地 准出机制,提高养殖水产品追溯质量和水平。3 .做好隐患排查。对水产育苗与养殖单位数据库、食用水产 品合格证主体名录实施动态管理。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 环节、重点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落实“五项制度” 和“三项记录”执行情况,渔业投入品采购、出入库和使用的记 录情况,是否违法存放和使用违禁药品等行为,我们将实行分级 督办,确保整改到位。4 .加强日常巡查。重点检查“五项制度”、“三项记录”落实情 况,按照各级工作部署,开展渔资打假“春雷”行动,对是否储 存和使用硝基哄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国家禁用药品及 原料药;休药期的执行情况;加强渔业投入品管
6、理,排查主要渔 用投入品种类、品牌、来源及其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对在现 场检查和药残抽检中查出的违规企业,根据违法性质、危害程度, 依法查处或移交公安等部门,确保案件查处率、移送率达到100% O5、强化宣教培训。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积 极开展对水产品质量监管执法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水产品质 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每人每年接受各级水产品质量安全 培训不少于40小时,提高主动宣传意识,通过各类媒体和宣传 手段,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活动,宣传普及水 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6、加大产品抽检。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国家、省、市三级水 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加
7、大水产品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率和 数量,扩大抽检覆盖面,对违禁药物采取“零容忍”态度。7.狠抓执法办案。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于巡查检查、 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坚持“四个不 放过“(即禁用药物和采购渠道未查清的不放过,药残超标产品 未处理的不放过,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教 育的不放过),对企业进行严格处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无害化 处理。要按照与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 要求,深入推进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 食安办等部门的综合协调,确保案件查处率、结案率达到100%, 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依法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8、。8、推动社会共治。积极引导、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水产品 质量监督行列,设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完善举报 奖励制度,健全问题发现机制,营造强大的社会和舆论压力,形 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共筑放心水产(三)总结整改阶段(12月)。根据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水产养殖及育苗企业,要认 真做好分析总结工作,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立即实施;针对管 理规范、效益良好的公司,引导各水产企业前往观摩学习,吸取 其生产管理中的有效方式方法,取长补短,弥补不足。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 育苗、养殖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本次整 治
9、活动具体的安排。要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以法人责任制为主要 形式的管理机制,生产过程中,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将谁管理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的责任机制落到实处。(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涉及 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此次整治活动将在相关执法部门配合下, 由监管部门和渔政执法部门合力开展。整治过程中,各企业要高 度配合,以积极态度迎接各部门的督查、监测,切实提高企业安 全生产能力。对发现的违禁药物使用行为,我们将坚决予以查处, 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邀请媒体全程参 与执法活动,对违规企业的违规行为予以曝光,最大限度保护消 费者知情权。(三)明确责任,加强督导。各育苗、养殖企业要明确其责 任主体地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积极配合监管部 门开展执法工作,对整治过程中不配合的企业、违规使用和存储 违禁投入品的企业、以及抽样检测不合格的企业,我们将其列入 环翠区海洋发展局重点监管名单,根据环翠区海洋与渔业重点 监管名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重点监管和考察,取 消其本年度相关渔业补助项目、示范项目等各类项目的申报资 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