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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不是当场制作。例如,笔录第一行时间显示为2023年3月24日,现场检杳情况表述为3月17日,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投诉来到X地现场检查。该现场检查笔录明显不是在现场制作,而是事后的回忆录。2.与询问笔录时间重合。出现询问笔录的时间被包含在现场检杳笔录的时间范围之内,且执法人员故意为之,认为询问笔录也是在现场制作,属于现场检查的一部分内容。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任何人不可能在同一时间踏入同一条河流。评查人员还发现,在某个案卷中,现场检查笔录时间与询问笔录时间相差为十分钟,检查地点与询问地点并不在同一地点,经查询百度地图,两地相距三十公里。3 .当事人列错。现场笔录的当事人与案件处罚决定书中的当事人一致。
2、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列字号为当事人,应当写营业执照上的全称,并不能因为现场检杳笔录应当由当事人到场并签名,就在当事人栏记录为到场的负责人个人。某个案件中,当事人为个人,在快手平台销售兽药,没有营业执照,则现场检查笔录中当事人处也应当为个人,并不是这个人在平台中为自己起的店铺名称。个案中出现实际经营者与营业执照经营者不一致(原经营者已死亡),建议说明情况。4 .现场检查情况中直接对违法行为定性。现场检查笔录应当全面客观记录现场状况,不能出现主观定性描述。案卷中,有的表述为当事人涉嫌经营假农药”该产品是涉嫌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现场检查笔录中不能出现违法擅自涉嫌非法等主观定性词语。5,现
3、场笔录中记载情况与其他证据矛盾。现场笔录中记载兽药产品已经超过保质期(没有记录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多久),但询问笔录显示,该产品目测并没有超过保质期,经执法人员仔细核对和当事人自认,该产品为当事人涂抹原有生产日期后重新喷码形成。现场笔录中记载涉案农药没有登记证号,案件处理意见书中认定涉案农药冒用他人登记证号,现场笔录没有说明该产品到底有没有标注登记证号,如果标注了是什么、标称的生产厂家是什么等信息。6 .现场检查情况记载过于简单。有的案卷中,现场检查情况过于简单,基本没写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仅表述为当事人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现场发现6种兽药。还有的表述为“在现场发现X药品,已经超过质量保质期,没有记
4、载标称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是多久。7 .数量记载出现大概”。出现“一扎长的鱼X条“皮皮虾一百多斤”。现场检查笔录应当准确、客观、全面记录对有违法嫌疑的物品或者场所进行检查的现场情况,不应出现大概左右等不准确的词语描述物品数量。8 .其他在场人员将签名写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当事人不在现场,委托其他负责人员到现场配合调查,案卷中有授权委托书,但是其他人员到场将当事人签名处的名字,签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认为到场之后签字应当代替法定代表人签名。9 .没有记载当事人是否在场。如当事人在场可以写明,如当事人不在现场,应写明经执法人员联系,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指派XX配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字样。1
5、0 .没有写明出示执法证件。现场检杳情况中应当由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的记载。建议记载采取登记保存的情况。如现场对涉案产品采取了登记保存则应当写明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情况。IL一名执法人员、或笔录上写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但签字只有两名执法人员。法律规定,进行现场检杳,必须是两名以上持有有效执法证的人员开展执法,一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还有就是,有时是多人一起开展执法,且笔录上也写了相应执法人员的姓名和执法证号,但是签字人员,只有两人,其他人未签字。这种情况,要么都签字,要么只写两名执法人员姓名和执法证。12 .现场检查不是事实性客观描述,带有主观判断的定性描述。如现场查见当事人没有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直接描述成当事人无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规范描述应为,执法人员于何时现场杳见当事人在何处从事何种经营活动,现场未查见当事人持有住所为某处的营业执照,且也无住所为他处的营业执照。因为现场未查见当事人有营业执照,不代表当事人就没有,也有可能是放在家里或他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