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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出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35篇)个人出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精选35篇)个人出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篇1合同编号:合同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编委托代理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编买受人住所(址)国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国籍住所(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
2、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一日止。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商品房。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1、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机关:;编号:;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O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1、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出卖人已于年月日向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备案。2、该商品房作为预售商品房,已取得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核发的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开管预售口号
3、。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一(幢)(座)单元层一号房。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层高为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房厅厨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个(见附件一)。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如无特别约定,该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车库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四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基本情
4、况1、绿地率%,道路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2、停车场建筑面积平方米;3、会所建筑面积平方米;4、其它: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4、o出卖人不再向买受人收取该商品房房价款外的费用。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
5、付款: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贷款方式付款。4、其他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六。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向买受人退还累计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
6、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单元)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进行处理: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
7、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二产权登记面积一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_100%因设计变更造
8、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2、该商品房单价不变,以产权登记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3、o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中公共部位、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不含本数)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第九条交房期限及条件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将符合下列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完成规划、单体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燃气等专项验收;2、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按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3、供电、给水、排水等设施按设计要求建成,并经有关行业单位认可达到正常使用条件;4、完成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相关手续;5、供电:;6、给水:;7、;8
9、、;9、;10.o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10、,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 o第十一条交接商品房达到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等内容书面通知买受人。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有关税费(含物业服务费)作为交接
11、该商品房的条件。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O第十二条规划、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三条出
12、卖人保证该商品房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时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见附件四)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2、3、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
13、,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o第十六条保修责任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列明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
14、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第十七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O第十八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1、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1) ;(2) ;(3)所有权使用权。2、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1);(2) ;(3) 所有权使用权。3、出卖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1);(2) ;(3) 所有权使用权。4、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
15、约,履行出卖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见附件五)。第十九条出卖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按原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将买受人已支付的房价款全额退还买受人。如遇房价上涨,出卖人还需向买受人支付按照新价格计算的房价款与原房价款的差额。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按原房价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支付的房价款全额退还买受人。如遇房价下降,买受人还需向出卖人支付原房价款与按照新价格计算的房价款的差额。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16、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见附件六)。第二十二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份。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五条商品房为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年月日个人出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篇2合同编号:北京市商
17、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出卖人:买受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五年十二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商品房现房买卖。商品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
18、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J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
19、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出卖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委托销售代理机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买受人:个人出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篇3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租用甲方坐落在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用期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
20、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六、乙方所租用的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年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九、违约责任:1 .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元人民币(自违约
21、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2 .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1/30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十三、甲方
22、已声明本合同所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是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同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十四、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十五、本合同一式份。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
23、月日个人出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篇4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买受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甲方同意将座落于号,建筑面积11f的.商品房,出售给乙方。第二、商品房售价每平方米元,总计人民币元整。第三、买受人的商品房仅作商住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第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本合同一式份,出卖人份,买受人份。第七、
24、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出卖人:买受人:签于年月日个人出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篇5工商备案号: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苏房商合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二O一四年印制特别告知一、本合同文本是示范文本,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适用于苏州市新建商品房买卖。二、本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销售(预售)和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买受人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查阅。三、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当事人
25、可以通过补充条款的形式进行调整。四、商品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在苏州市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查阅,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合同条款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必要时可向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专业机构咨询。合同签订并网上备案后,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应该向房屋所属区域房产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五、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K3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26、选定的内容显示“,或“K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额应当公平对等。六、预售的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建设中的或已建成但未经初始登记的房屋,该商品房的面积、交房日期、质量等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房屋买卖双方在签约前,应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了解。七、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对本合同每份原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八、出卖人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九、出
27、卖人在出售商品房时,有义务告知买受人顶层有可能安装无线基站等事项。十、本合同网签密码分为草稿密码和合同密码,草稿密码和合同密码均由买受人设貉,由大小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单一或交替组成,密码字符7-20个,密码中间不得出现空格或其他符号。买受人设貉草稿密码,表示买卖双方对草稿合同全部内容的认同,如有错误可以修正。买受人设貉合同密码,表示买卖双方对电子合同全部内容的认同。合同密码一经设貉,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自动禁止对电子合同内容进行任何更改。十一、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经备案后,可利用合同编号及当事人持有的密码,在苏州市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合同的真实性及备案情况。十二、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前
28、,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本合同电子模板中空白部分预先拟定的条款,以及合同附件预先拟定的补充条款内容向房屋所属区域的工商管理部门备案。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主管部门提示: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买受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封面之特别告知!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国内其他有关城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的先进理念,结合我市实际,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本合同示范文本。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29、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主体出卖人: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销售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代理机构备案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邮政编码: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出生日期:国籍/地区:【身份】【机构】证照名称:证照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签订合同时】【产权登记时】约定共有方式合同约定共有方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份额:法定代理人(一):国籍:【身份】【机构】证照名称:证照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理人(二):国籍:【身份】【机构】
30、证照名称:证照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机构):【身份】【机构】证照名称:证照号:联系(注册)地址:联系电话:(买受人若为成年人,填写以下信息:)配偶:【有】【无】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未成年子女:【有】【无】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姓名:国籍:身份证照名称:证照号:个人出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篇6卖房方(甲方):身份证号码:购房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市区的房屋(房屋权证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整)出售给乙方。已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31、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国银行分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二、甲方承诺: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4、自签订购房协议书范本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三、乙方承诺: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
32、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四、购房协议书范本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
33、关规定。六、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八、本购房协议书范本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九、本购房协议书范本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有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十、约定: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曰个人出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篇7甲方(出卖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乙方(买受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
34、系电话:根据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一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O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第三条价格按总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币)元整。第四条付款方式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
35、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种:(1)现金;(2)支票;(3)汇款o第五条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2、逾期超过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
36、,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第七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
37、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第九条保证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第十条税费的交纳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缴纳。第十一条声明及保证甲方: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
38、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乙方: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第十二条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个人出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篇8甲方:乙方: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
39、房地产权证号)为O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原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如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土%(不包括%)时,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土%(包括土%)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3.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该房屋
40、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第四条价格。按该房屋的总建筑面积计算,该套房屋售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元整。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第六条交付期限。甲方应于乙方交付定金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在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应按
41、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金额付款,如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逾期超过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利息,利息按计算。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个月内按利率计算;自第个月起,月利息则按利率计算。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1 ,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
42、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2 .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3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第十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
43、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执一
44、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日期:个人出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篇9合同编号:房屋买卖合同出售方:购买方: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房地产买卖合同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制定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居间方(丙方):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甲乙双方通过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二)房地产座落:(三)房地产建筑面积
45、: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四)随该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见本合同附件O(五)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交房、租赁、户口等其他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第二条甲方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无争议,在将房地产出售前,已经与其配偶及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协商一致,若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并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若与到产权处和地税局申报的过户价格有冲突的,以本合同协定的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
46、。第四条甲乙双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给乙方。第五条甲乙双方的交房方式和交房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明确,甲方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第六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七条甲、乙双方确认,在年月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向小河区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若遇特殊原因延长5个工作日),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若到期未前来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按定金协议上的违约条款处理。第八条上述房地产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与该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其他费用的承担和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