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问题.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尽管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制定一些保护政策,开展了一系列的保护活动,但是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我国5000年的古老文明,及56个民族多元化的文化生态,许多种类或世界独有,或世界第一。2000年,我国开始为非遗项目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据统计,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近87万项,进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非遗项目有7万项之多,其中1028项“国家非物质
2、文化遗产名录”,7109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8186项“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3776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文化部公布了3488名国家级项目传承人,各省、市、自治区公布了6332名地方项目传承人。此外,我国还建立闽南、徽州、四川羌族等10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有520多座专题博物馆,197座民俗博物馆。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不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其实是我们文化认同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于中华民族宝贵文化创造力的珍重和关切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总体规划,相关一系列问题得不到系统性解决,更有甚者认为非物质文化
3、遗产的消失是一种客观必然,主张任其自生自灭,无须保护。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了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的昆曲名列第一位。当时进入这个名录的,还有日本的能乐,但是当时我们所有的新闻媒体,只是用一个很小的篇幅报道了这件事情。而日本却是用通栏的大标题,把能乐进入联合国的非遗名录当成他们国家一个非常大的荣誉来报道。足以说明我们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没有一个足够的认识。这个观念上的差距比2001年中国和日本经济上的差距还要大。文化遗产是城市的“根”和“魂”,是城市的精神源头。近年来常州市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形象,深挖城市文化底蕴,作为有悠久历史文化底蕴的常州青果巷成为重点提升对象,2007年常州市
4、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对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修缮,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整体建成后,将是一个集文化遗产保护、经营创新于一体的城市人文会客厅,实现文化繁荣、产业发展、百姓受惠。“将把本地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教育相结合,致力于经典文化的传承、家教家训家风的传播、非遗文化的弘扬,一定记录好文化的发展,守护好文化底蕴,让文化一代代传承”。2、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的培养和传承渠道不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人员短缺,出现断层。在我国众多的大学中很难找到与文化遗产相关的学科与选修课程,不能培养提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需的社会人才。教育领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重视,导致与非物质化遗产保护、传承脱节。“非物质文化遗产大
5、多是口耳相传,很难进行记录和固态化,常常是转瞬即逝的、不可再生的。一旦消亡或流失,基本无法恢复或再生。有些非遗传人是些上年纪的老人家或者是在一些偏远地区的人,想传承文化都很困难,更别提在学校开设相关的课程了,有些非遗已经只能存活在我们的记忆里了”。在充斥着选秀、洋节日等环境中,年轻一代的越来越远离本民族的传统文化,5000年绵延不断的民族民间文化将面临断裂的危险。“现在的电视节目基本都被各种真人秀、各种娱乐节目霸占。真正用来讲述我们国家的历史文化的少之又少。我做过一个统计,在收视黄金时间段晚7:00-9:00之间,我随机选择了35个电视频道,只有2个频道在播放与文化相关的节目,只有不到6%的播
6、出率,而我一个在日本留学的朋友告诉我这个数字在日本至少35%以上”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正确的认识,普查、申报工作也相对滞后。我国是进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最多的国家。昆曲、古琴艺术等有26个项目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轻视民间文化在主流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在认识和实践中,对于“文化遗产”与“文物”相混淆,“文化遗产”保护被等同于对“文物”的保护,这些认识上的偏差对有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得不到足够重视。由于民间文化历史悠久、种类繁多,普查工作力度加大,导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状况、存在种类、数量和消失的状况认识不清,缺乏深
7、入和广泛的了解,如青海同仁的热贡艺术、新疆哈萨克族的“姑娘追”、苗族的姊妹节等等,在数量上明显占有世界总量的很大份额,但仍没有申报成功。4、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尚不健全。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起步较晚,制度性因素对文化遗产保护影响很大,致使许多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文化遗产不能得到明确的法律保护。而在国外:1950年,日本颁布文化财产保护法;1960年,韩国颁布无形文化财产保护法;1966年,突尼斯颁布文学和艺术产权法等等用法律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现在世界上以知识产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国家已有50个左右,民众对于其文化遗产的认知、认可程度也较高。“去年文化遗产日期间我们在网上发放过
8、一份调查问卷。调查显示:有45%的市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一定的了解,只有不到10%市民没有听过,其中大部分的是中年人。但从调查结果看来有一点是可喜可贺:虽部分市民并不了解非遗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对于非遗走上法治轨道表达了相当高程度的期待”。三、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议1、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人是一个主导作用,个人的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受保护程度的高低。就我国目前情况来说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可以说是举步维艰。很多学校不大注重学生传统道德品质,民族意识的培养。相反外来文化在中国社会流传开来,现在的学生流行的是过洋节日,对国外的东西
9、十分推崇,在接受外来文化时,不要忘记自己的文化。可以通过进行文化节的形式,将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向全国。2、加强立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仅仅依靠“立档、研究、保护、弘扬、传承和振兴”等保护措施已远远不够。必须加强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的保护。现阶段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尚不健全。立法工作是一个复杂过程,我们必须加大对一些基本问题的深入研究,在实践经验中总结提炼出相关的法律原则并通过立法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制度。3、切实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的、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