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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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一一年九月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规划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规划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规划期限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规划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规划背景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区域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利用指导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

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区(县)土地利用调控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土地综合整治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统筹安排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优化配置

3、城乡建设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构建土地利用生态安全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加强生态工程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模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中心城区空间管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重点项目用地安排错误!未定义书

4、签。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加强土地利用规划总体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完善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深化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能力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加强规划宣传,提高规划的社会影响错误!未定义书签。前S马鞍山市位于安徽省东部、长江下游南岸,紧邻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近年来全市经济社会稳步快速发展,多项人均指标位居安徽省之首。马鞍山市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1996年规划基期年,于1999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对促进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

5、,取得了极其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杰效益。自2003年以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推进,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到2006年底,主要规划目标已经实现,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也基本完成。为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的阐明未来全市土地利用战略,制定符合现代城市发展需求的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按照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有关要求,结合马鞍山市实际,编制新一轮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

6、62020)(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是指导马鞍山市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目的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保障发展,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改善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编制本规划。第二节规划依据1、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9)中

7、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0)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规程(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4)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5)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0-2010)3、相关计划和规划(1)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

8、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3)马鞍山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规划(4)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5)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6)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第三节规划期限规划基期: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近期:2006-2010年规划远期:2011-2020年第四节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马鞍山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三区一县(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当涂县),土地总面积168574公顷。第二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区域概况马鞍山市位于长江下游南岸、安徽省东部,地处北纬31463117,与东经118o21z11852,之间,东

9、临石臼湖,与江苏深水县、高淳县相邻;西濒长江,与巢湖市相望;南与芜湖市接壤,北与南京市毗邻。市区北距南京市区45公里,南距芜湖市区40公里,205国道、宁芜铁路纵贯全市,长江马鞍山段41公里。具有临江近海,紧靠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的优越地理位置。地处亚热带北部,属于北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季风显著。地处长江中下游冲积平原的芜湖-马鞍山丘陵水网平原区,经漫长的地质时期形成了以冲积平原为主的湖积、丘陵岗地相互交织的地貌类型,地势较平缓,略有东北高西南低趋势,平原、丘陵呈现带状平行分布,大致与北东一南西构造线平行。位于长江下游宁芜一罗河成矿带,是我国七大铁矿区之一。马鞍山市现辖三区一县,即

10、金家庄区、花山区、雨山区和当涂县,下设19个乡镇,其中市区辖5个乡镇,当涂县辖14个乡镇。2005年总人口130.14万人,地区生产总值(GDP)371.3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3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40.6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13.3亿元。2005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511元。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一、上轮规划取得的成效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加强土地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和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1、土地利用效益明显提高。规划实施以来,兼顾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三统一。全

11、市农业用地产出率由1996年的0.82万元/公顷提高到2005年的1.41万元/公顷,全市建设用地地均GDP从1996年的44万元/公顷提高到2005年的154万元/公顷Q2、各级政府和用地部门的规划意识不断加强通过建设用地预审、年度计划调控、建设用地管理等手段,加大规划实施管理和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加强土地资源跟踪管理、引导和规范土地利用,使全社会特别是各级政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认知度不断加深,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明显增强,土地利用规划的地位明显提高。3、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在规划的规范和引导下,有效保护了湿地等自然资源,在水源涵养地、沿江等生态敏感区适度增加了生态建设用地。2005年底全市绿

12、化覆盖率由1996年的26%上升到39%o二、上轮规划存在的不足1、规划的前瞻性不足规划实施期间,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以及全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用地需求大幅度增加,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难以满足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需要。2、规划科学性不强上轮规划指标刚性强,未预留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空间,随着实施东向发展战略及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战略,建设用地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程度有所降低,上轮规划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形势的需要。3、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薄弱指标控制是上轮规划编制的主要指导思想之一。由于上轮规划具有“重方案、轻措施”的特点,导致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

13、耕地、耕地等指标都提前实现或突破。4、规划统领作用有待加强由于没有权威的土地规划法规作支撑,规划的龙头地位得不到保障,各行业规划常强调自己的特殊性,加之各部门统计口径、规划期限的不同,造成城乡、交通、水利、能源等各专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不密切,没有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领各项建设规划的作用。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一、土地利用现状到2005年底,全市土地总面积168573.80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17公顷)的1.20%。农用地123148.0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3.05%;建设用地24130.47公顷,占14.31%;其它土地21295.32公顷,占12.63%。农用

14、地中耕地81275.0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6%;园地733.4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0.60%;林地15233.1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12.37%;其他农用地25906.3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21.04%o建设用地中城镇建设用地9049.8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7.50%;农村居民点的用地IoO74.3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1.75%;采矿用地1292.0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35%;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15.0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48%;交通运输用地941.3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90%;水利设施用地2554.3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0.59%;其他建设用地103.55公顷,

15、占建设用地的0.06%。二、土地利用特点1、建设用地比重较大马鞍山是资源密集型新兴工业城市,我国十大钢铁工业基地之一,工矿用地较多,建设用地比重较大。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占土地面积的14.31%,高于安徽省U.60%的平均水平。2、土地生态环境较好马鞍山临江、依山、环湖,享有“九山环一湖、翠螺出大江”的美誉,自然环境优美,2005年全市生态绿地达985.22公顷,土地生态环境较好。3、土地利用区域差异明显与本市地形、地貌特点相适应,土地利用布局表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异。市域西部和西北部,濒临长江,交通条件极为优越,属于沿江经济带,是市域生产力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也是城镇工矿用地的集中分布地区;南

16、部属于平原好区,土地利用现状以耕地为主,是基本农田的主要分布地区;东北部属于丘陵岗地,土地利用现状以林地、旱地为主,也是矿产资源(主要是铁矿资源)集中分布区。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土地利用结构有待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未能体现各类用地之间的相互协调,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较高,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205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49.07%,占建设用地的41.75%,交通用地仅占建设用地的4.33%o2、耕地后备资源较为贫乏,补充耕地能力不足目前,全市可供开发的后备资源非常有限,主要为荒草地、沼泽地、苇地、滩涂,且分布零散,开发难度大。可复垦的土地多为矿山、窑厂废弃地,投入成本高。农村居民

17、点整理潜力较大,但农民普遍存在多占宅基地的传统思想以及进城农民两头占地现象,整理难度大。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2005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64平方米,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146.93万元/公顷,低于长江三角洲地区2005年平均水平(148万元/公顷),与周围发达地区相比,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1、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带来的机遇。马鞍山市是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会员城市,是安徽省东向发展的桥头堡、融入长三角的先导区,面临着省委、省政府实施东向发展战略带来的一些极好机遇。通过东向发展,逐步成为长三角地区支柱产业的配套基地,扩散产业

18、的吸纳基地,有利于吸纳资金、技术、人才,扩大投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2、皖江城市带发展带来的机遇。皖江城市带发展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马鞍山是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的第一站,在承接产业转移、建立示范区方面具有优势,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1、工业化、城镇化和旅游业的发展,建设用地需求量大。马鞍山市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随着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推进和马鞍山“工业主导”战略的不断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将进一步加快。预计到2020年城市化水平将由2005年的60%增加到80%,各类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工矿用地和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

19、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旅游业的发展,也将带动交通、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用地及商贸、食品加工等配套产业用地的增加,建设用地需求量大。2、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任务艰巨。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城镇用地比较集约高效,农村建设用地相对粗放,农村居民点整理难度大,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任重道远。3、城市转型压力大。矿产资源经多年开采,将逐渐枯竭,采掘业面临萎缩的局面,其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从1999年的8.06%降到2007年的3.1%,矿区基础设施落后,改造搬迁压力大,安置任务重。4、城市发展空间不足。市域土地面积小,在安徽省内仅比铜陵市略大,是省会合肥市的1/4,芜湖市的l2o东部为低山丘陵

20、,南部为河网好区,西北部受长江阻隔,隔江发展受行政区划因素制约,可调配的土地资源少,城市发展空间受到限制。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土地利用指导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制度,正确处理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关系,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立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共进的土地利用模式,为马鞍山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1、严格保护耕地从维护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数量与

21、质量保护并重,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城乡建设占用耕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2、节约集约用地依据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政策引导,落实“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3、统筹安排城乡各类用地按照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整合主、副城区及各城镇的用地布局,协调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用地,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促进新增建设用地与产业升级、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转移相协调。4、统筹协调与周边城市的土地利用加快全面融入南京都市圈和长江三角洲的步伐。结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

22、,促进土地利用布局与城市发展功能定位相协调、与长三角地区产业用地布局协调。5、改善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严格限制生态脆弱地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土地开发利用。加强水土资源的协调利用,涉及取水的建设项目积极开展水资源论证;结合城市转型,从严控制矿业用地,注重矿区土地生态恢复,加强矿区土地复垦;适当布局生态用地,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一、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战略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贯彻理性增长与精明增长理念,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盲目扩张。推行集约利用、集约布局、节约发展,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量,各业用地走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展相

23、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的发展道路,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进一步转变,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对产业发展空间、城乡居住空间、基础与公共服务设施等基本要素进行整合和控制,划定规划建设范围和近期发展方向,促进城市地区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二、农用地保护与持续利用战略坚持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与基本农田的战略,耕地等农用地的利用以“节约资源、提高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障国家战略利益”作为指导方针,通过保护耕地,实现农地资源保护从单纯的耕地数量平衡向数量、质量保护和生态管护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耕地质量水平,实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改善农村人地配置关系。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

24、关系,促进土地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一、耕地与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保护好现有耕地与基本农田。遵照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适当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空间布局,促进集中连片保护。加强对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2006到2010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845.67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8896.13公顷以内。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80829.98公顷以上,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80257.20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65353.98公顷以上。二、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7636.58

25、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2751.7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2793.55公顷以内。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4744.55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4685.0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5029.69公顷以内。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效益明显提高。2006到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954.74公顷以内,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2785.28公顷以内。2005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64.16平方米,到201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降低到132

26、.63平方米,2020年降低到126.05平方米。到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GDP由2005年146.93万元/公顷提高到390万元/公顷以上。四、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推进规划期间,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途适宜、经济可行的要求,加快闭坑矿山以及采矿塌陷、挖损压占、灾害损毁等历史遗留废弃土地的复垦,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进一步加强复垦耕地的管理,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2006到2010年通过土地复垦补充耕地245.00公顷,到2020年通过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232.00公顷。全面推进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和优化用地结构为核

27、心的土地整理,重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集中连片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2006到2010年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506.84公顷,到2020年土地整理补充耕地4157.76公顷。合理利用盐碱地、荒草地、沙地等其他土地,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其他土地进行适度开发。2006到2010年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093.83公顷,到2020年土地开发补充耕地3506.37公顷。故2006-201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2845.67公顷,2006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8896.13公顷。五、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协

28、调发展严格保护林地、湿地、滩涂、水域等基础性生态用地,加强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和建设,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合理的生态用地规模。规划期内,通过进一步加大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构筑有效的生态屏障,发展合理的绿地格局,逐步改善城市景观。到2020年绿地率达到4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主要用地调控指标见附表Io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1、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农业用地内部优先安排耕地;林牧渔业用地需扩大的,应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水、荒滩地,除改善生态环境的必要用地外,其他均不得占用耕地。2、节约集约利

29、用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需扩大的,应尽量占用劣等地,特别应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用地;非农建设用地内部优先安排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民生用地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项目用地;一般建设项目用地按供地政策安排。3、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在保护土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二、农用地结构调整规划期内,农用地结构调整主要是切实保护耕地资源、不断提高耕地质量,适当降低园地面积,适当增加林地面积,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增强农地生态系统的功能,不断提高农地生产力。2005年农用地面积123148.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05%;2010年农用地面

30、积减少到121479.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06%;2020年减少到117479.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69%。(一)耕地2005年面积81275.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21%;2010年面积为80829.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95%,比2005年净减少445.10公顷,比重下降0.26%;2020年面积为80257.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61%,比2005年净减少1017.88公顷,比重下降0.60%o(二)园地规划期内适当降低园地面积。2005年面积733.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4如2010年面积为727.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3%,

31、比2005年净减少6.37公顷,比重下降0.01%;2020年面积为723.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3%,比2005年净减少9.80公顷,比重下降0.01%。(三)林地2005年面积15233.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4%;2010年面积为15520.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1%,比2005年净增加287.81公顷,比重增加0.17%;2020年面积为15895.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3%,比2005年净增加661.92公顷,比重增加0.39比(四)其他农用地规划期内适当减少其他农用地面积。2005年面积25906.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37%;2010年面积

32、为24401.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48%,比2005年净减少1505.35公顷,比重下降0.89%;2020年面积为20603.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22%,比2005年净减少5303.25公顷,比重下降3.15虬三、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规划期内,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主要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生产条件、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原则,不断优化用地配置结构,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建设用地安排优先保障城镇发展用地需求,集中资源培育经济增长极。2005年建设用地面积为24130.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31%;2010年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27636.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3

33、9%;2020年增加到34744.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6设。(一)城镇建设用地2005年面积9049.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7%;2006-2010年增加2511.87公顷,2010年面积为11561.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6%;2006-2020年增加4772.87公顷,2020年面积为13822.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0%。(二)农村居民点用地2005年面积10074.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8%;2006-2010年减少116.17公顷,2010年面积为9958.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1%;2006-2020年减少419.00公顷,2020年面

34、积为9655.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3%。(三)采矿用地2005年面积129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7%;2006-2010年减少230.31公顷,2010年面积为1061.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3%;2006-2020年减少400.00公顷,2020年面积为89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O.53%o(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005年面积115.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7%;2006-2010年增加55.17公顷,2010年面积为170.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0%;2006-2020年增加200.00公顷,2020年面积为315.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

35、.19%o(五)交通用地2005年面积941.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6%;2006-2010年增加669.11公顷,2010年面积为1610.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6%;2006-2020年增加3372.63公顷,2020年面积为4314.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6%o(六)水利设施用地2005年面积2554.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1%;2006-2010年增加590.00公顷,2010年面积为3144.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7%;20062020年增加2991.14公顷,2020年面积为5545.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9%o(七)其他建设用地20

36、05年面积103.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6%;2006-2010年增加26.45公顷,2010年面积为13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8%;20062020年增加96.45公顷,2020年面积为20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2%o四、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05年其他土地面积为21295.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63%;2006-2010年减少1837.10公顷,2010年面积调整为19458.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4版2006-2020年减少4945.07公顷,2020年面积调整为16350.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0%。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一、设定国

37、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以现有的石臼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长江沿岸湿地等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加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水源保护地的保护力度。优先实施生态城建设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种植业清洁生产工程、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工程、生态农业工程、采石河综合整治工程、慈湖河综合整治工程、大公好水系治理工程、八大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等。逐步构建山水一体、人与自然、利用与保护相互交融、相得益彰的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二、优先安排耕地和基本农田坚持以耕地保护为中心,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区域生态环境为前提,对耕地进行改造和标准化建设,积极设立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三、协调基础设施

38、用地逐步完善中心城区、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集聚区、山水兼备的宜居新城区。加速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加快城乡快速通道建设,完成314省道、205国道升级改造,推进313省道、围乌路升级改造和芜太公路等道路建设,加快县乡村公路改造升级,推进城市公交向农村延伸,形成更加快捷的交通体系。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站、社区服务中心和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河道疏浚和河好整治,大力整修水库和当家塘,提高防洪排涝和抗旱能力。四、优化城乡用地统筹城镇建设用地扩展和农村居民点整理,统筹规划中心城区

39、、集镇、中心村建设,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构建现代化网络型城乡聚落体系;统筹城乡土地生态建设,城镇与工业发展区加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平原好区加强人工湿地景观维护和生物多样保护,加强矿区生态恢复;加强城乡产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的对接,建立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型的城乡土地利用一体化模式。(一)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根据马鞍山市现代化大城市发展战略,合理调整城镇和产业用地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1255”城镇和产业用地布局格局,即由1个主城区、2个副城区、5个中心镇和5个产业功能区为主共同构成的城镇和产业用地空间布局体系。继续发展主城区,由中心城区向东部的秀山地区和西部的滨

40、江地区拓展,形成设施更加完备、功能更加完善的主城区;建设好姑孰副城区、丹博副城区;加快建设雨山区向山镇和当涂县石桥镇、黄池镇、太白镇、年陡乡等5个中心乡镇;打造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省马鞍山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慈湖港口物流加工区、江心洲生态旅游区、濮塘休闲度假区等5个错位发展的产业功能区。(二)推动农村居民点优化布局综合分析村庄地理位置、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状况和交通运输条件,合理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鼓励和引导农民迁村并点,发展中心村,改造旧村庄,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基本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格局。五、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充分发挥农用地的生产

41、、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拓展绿色空间。依托现有格局,因地制宜地布局园、林等生产基地,推进特色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规划期内,园地利用和保护的重点是内涵挖潜,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林地布局基本维持现状,主要分布在青山林场、霍里林场、围屏山林场等地区;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用地,新建畜禽场(小区),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探索利用其他土地发展畜禽养殖的模式。逐步实现马鞍山大公好牙区畜牧业产品规模化、集团化生产。六、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稳定具有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的自然景观用地,顺应自然地貌形态,预留乡土植物群落生长和培育的用地空间,有效保护、合理利用自然景观资源,发挥自

42、然景观用地的多重功能,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景观风貌。加强湿地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促进城乡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加强矿山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工作,逐步恢复矿区生态系统,不断改善矿山生态面貌。加强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切实提高森林的生态质量和防护功能。加快城乡绿色生态建设,大力实施绿色通道、绿色单元、绿色家园工程,开展“森林进城”、“园林下乡”,不断提高绿化造林水平和质量。第五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按照区域发展战略和土地资源优势相近性、土地利用问题和管理措施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保持行政区划相对完整性的原则,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综合分区,明确各区域土地利用方向。根据全市自然、经济、社会状况及区

43、域发展差异,将全市划分为:西部沿江经济区、中东部丘陵坪皈综合产业区、南部大公好农业发展区。规划期间从各区域的土地利用特点出发,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为原则,明确各区域土地利用调控方向,提高全市土地利用的整体功能,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一、西部沿江经济区本区位于市域西部和西北部,包括马鞍山市区、当涂姑孰镇以及年陡乡、银塘镇、江心乡、太白镇,占地面积73054.45公顷,约占马鞍山市土地总面积的43.34%o本区2005年耕地面积31284.16公顷,园地面积354.48公顷,林地面积8909.1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9350.5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4638.72公顷。该区濒临长江黄金水道,交通

44、条件极为优越,人口密度大,产业集中,是市域生产力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规划期内要依托中心城区,积极接受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和技术扩散,围绕主导产业、发展产业集群,并合理控制城市和外围组团城镇用地规模,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经济一社会一生态综合效益并重的园林化城市区域和产业走廊,建立城郊蔬菜等副食品生产基地。二、中东部丘陵珏皈综合产业区本区位于市域中东部,包括当涂县丹阳镇、新市镇、博望镇3个乡镇,占地面积33640.04公顷,约占马鞍山市土地总面积的19.96%。本区2005年耕地面积19838.35公顷,园地面积0.00公顷,林地面积4847.72公

45、顷,城镇工矿用地747.7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904.52公顷。该区为丘陵好区,属综合产业区,交通较发达,是市域经济发展较强的地区。规划期间加强同马鞍山市及江苏省的经济联系,发展钢铁、机械等工业和为马鞍山市配套服务的乡镇企业,同时加速发展建筑、商贸科教等第三产业,继续加强经济作物、林业和畜牧业生产,建立蚕桑、芝麻、林果、畜牧生产基地,并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三、南部大公好农业发展区本区位于市域南部,属大公好好区,包括当涂县湖阳乡、石桥镇、黄池镇、乌溪镇、塘南镇、大陇乡、护河镇7个乡镇,占地面积61879.30公顷,约占马鞍山市土地总面积的36.71%o本区2005年耕地面积30152.57公顷

46、,园地面积379.00公顷,林地面积1476.2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358.5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3531.09公顷。该区属平原好区,为全市粮棉油、水产养殖、家禽饲养等的主要生产基地,是耕地和基本农田主要集中区。规划期间该区要加大投入,努力提高农作物单产。农业以粮食和棉花为主,建立优质棉花、稻米、油料、蔬菜生产基地,突出“种、养、加”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粮一经一饲”种植业三元结构;保护石臼湖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商贸服务业的同时,发展高效创汇农业。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为合理利用土地,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主要功能,依据区域土地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

47、市域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等类型。一、基本农田集中区本区主要分布于马鞍山市东南部,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本区面积64153.9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8.06%。土地利用方向:1、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2、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3、严格控制区内的农田转变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擅自转为非耕地;区内的耕地应注重培肥地力,防止污染和退化。4、除规划期内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外,严格控制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二、一般农业发展区本区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外围、当涂县城及各乡镇驻地外围地区,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本区面积525.0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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