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运营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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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昌平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昌平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以下简称驿站)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健全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试行)(京民福发(2018)412号)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试行)(京民养老(2020)171号)和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京民养老发(2021)15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驿站是指在昌平区建设并运营,经区民政局备案、市民政局公示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或农村幸福晚年驿站。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是

2、指下列具有北京市户籍的且实际居住在昌平区范围的老年人:(一)城乡特困老年人;(二)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四)其他家庭失能、失智、重度残疾老年人。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是指为责任片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养老顾问、呼叫服务四项基本养老服务。政府通过购买驿站服务的方式,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第五条按照“区级统筹、镇街主责、社会运营、资源共享”原则,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就近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采取“政府提供设施、市场负责运营”方式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推动驿站可持续健康发展。第二章规划建设第六条各镇街应按照

3、“七有”“五性”考核指标、辖区常住人口数及服务半径,科学规划驿站建设,单个驿站按常住人口20000人进行设置。第七条驿站建设应坚持政府无偿提供设施原则,所提供养老服务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社会力量利用自有设施运营驿站的,各镇街应予以支持。第八条驿站内外部装修及布置需符合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设施设计和服务标准(试行)文件要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纳入驿站建设范围。1 .驿站运营场所为地下或半地下室(“物业服务+养老服务”不受此条限制);2 .驿站经营面积低于100平方米;3 .无房产归属证明及第三方机构安全检测报告;4 .无消防安全检测报告。第三章备案管理第九条驿站的运营主体应为具有法

4、人资质的专业团队,并严格依据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试行)(京民养老(2020)171号)第五条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驿站建成并具备运营条件后,驿站运营服务商于1个月内向区民政局提交经镇街审核通过后的备案材料,驿站运营服务商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备案材料包括:1 .驿站运营服务商及法定代表人信息资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2 .不动产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租期不得少于3年);3 .房屋安全检测报告(有不动产登记证可不用提交此项);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或房屋消防检测报告;5 .电气防火检测

5、报告;6 .委托运营协议;7 .驿站运营工作方案(包括:地理位置分析、内外部设施建设及设备配置计划、周边服务对象分析、服务团队情况、服务项目及定价、整体驿站经营投入计划、运营成效预期等);8 .驿站运营制度类文件(按星级评定标准提供,包括:管理类制度、保障类制度、服务类制度、流程类文件等);9 .驿站运营扶持政策申请表;10 .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书;IL备案承诺书。第十一条驿站运营过程中发生法定代表人、地址、名称等重要信息变更的,要及时报告相关镇街,镇街提前1个月向区民政局申请变更备案。第四章责任片区第十二条驿站责任片区是指按照养老服务区域无缝衔接、服务人群全覆盖的原则,各镇街应统筹考虑区域

6、内老年人分布密度、驿站及养老照料中心的分布、驿站规模等因素,科学划分每所驿站服务的责任片区。驿站未能覆盖的社区,镇街可采取统筹协调附近的养老机构和驿站,通过拓展服务范围、延伸服务半径等方式达到服务区域全覆盖,或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覆盖。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的,由各镇街制定年度购买服务工作方案,经区民政局及区财政局备案后,各镇街执行。市场化养老服务不受驿站服务责任片区的限制。第十三条责任片区管理(一)镇街应督促指导驿站做好“三个清单”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所属社区公示驿站主体清单;在驿站服务场所内醒目位置公示驿站责任清单;以签订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协议书、发放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养老服务清单公示等形式告知老年

7、人驿站服务清单内容。(二)驿站应严格按照镇街划分的责任片区开展基本养老服务工作,完成责任片区所属社区和驿站站内的驿站主体清单公示工作;在驿站服务场所内醒目位置公示驿站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工作,并向驿站责任片区内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家庭签订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协议书、发放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养老服务清单等形式告知老年人驿站服务清单内容。第十四条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管理驿站每月月底前完成基本养老服务对象认领工作。驿站认领后需在当月和老人完成签约工作,并于次月按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开展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服务,不能提供的服务,可转介其他服务资源。第五章服务规范第十五条驿站应具备巡视探访、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助洁服务

8、、助浴服务、助医服务、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等基础服务功能,重点为责任片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养老顾问、呼叫服务四项基本养老服务。基本养老服务按照自愿原则,服务对象与驿站签订服务协议后,方可无偿享受基本养老服务。驿站开展基本养老服务应严格按照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养老服务清单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四项基本养老服务工作导引实施。第十六条驿站应规范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公示责任片区范围以及所提供养老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营业时间、监督电话等信息,并按要求定期更新公示信息。同时驿站为老年餐桌助餐点的,按老年餐桌核验标准公示相关内容。第十七条各镇街要监督驿站,将驿站地址、联系方式及所提供的为

9、老服务内容、收费明细、监督电话等信息在责任片区的社区进行公示。第十八条驿站应主动与责任片区对应的居(村)委会对接,建立责任区域内老年人服务电子档案并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做到“一人一档第十九条驿站应当向责任片区内老年人公开承诺营业时间,采取电话、微信预定等基于互联网多种预约方式合理安排上门服务时间,鼓励为责任片区内老年人提供24小时应急援助服务。第二十条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在镇街统筹协调下,加强与周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对接,并签订医养服务合作协议。第二十一条每个驿站应根据需要设站长、社会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安全员、工勤人员各1名(可兼职),加强养老顾问队伍的培训培养。连锁

10、化、品牌化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可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配人员。第二十二条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购买相关综合责任保险,并与长期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知情同意书,主动出示安全须知,鼓励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降低运营风险。第六章临时托养老年人第二十三条驿站应根据服务情况设定床位数,床位数如有变化应及时报备区民政局,每床占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第二十四条收住临时托养老年人的驿站,应参照执行养老机构管理相关标准,并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养老护理员。第二十五条收住临时托养老年人的驿站应完善驿站基础服务功能区域,预留出足够区域服务非托养老年人,不得以托养为由侵占其他老年人服务区域。第二十六

11、条托老服务包含日间托养、短期全托和农村幸福晚年驿站的全托照料。具体标准如下:日间托养服务每天照料时间不少于6小时且不超过24小时;短期全托养服务时间不少于1天且不超过15天;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全托照料服务时间为一个自然月。第七章扶持资助第二十七条驿站运营扶持补贴包括基础补贴、托养补贴、连锁补贴和运维支持。第二十八条基础补贴标准参照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执行。区级养老家庭照护床位覆盖老人,不再重复享受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基础服务内容。第二十九条托养补贴标准参照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执行。驿站应使用“京养老”小程序上传托养服务协议,并每日完成签到。第三十条连锁运营及运维支持参照北

12、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执行补贴核算及发放。第三十一条驿站应向区民政局提交享受驿站运营扶持申请O驿站运营扶持补贴获取资格被取消或中断的,驿站需重新提交享受驿站运营扶持申请。第三十二条驿站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可申请享受驿站运营扶持政策。(一)驿站与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二)按规定购买综合责任险等相关保险。(三)未有驿站管理负面清单及相关禁止性规定情形。(四)按规定为责任片区内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四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五)执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六)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上。新开业运营的驿站,可享受自开业运营之日起一年内的运营补贴。开业运营一年后仍未取得星级资格的,取消驿

13、站托养补贴、连锁运营补贴及星级叠加部分基础补贴获取资格。第三十三条驿站运营扶持补贴原则上实行后补制,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基础补贴、托养补贴每半年拨付一次;连锁运营补贴每年拨付一次。第三十四条基础补贴、托养补贴审核发放流程(一)驿站需于每月10日前在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确认上月完成基本养老服务情况;(二)属地镇街每月11日开始在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审核驿站已确认的基本养老服务数据;(三)镇街核对无误后,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于每年9月底、次年3月底前发放驿站基础补贴、托养补贴资金。第三十五条连锁运营补贴审核发放流程(一)新建连锁驿站运营满一年后向属地镇街申请连锁运营补贴;(二)镇街对其运营状况

14、进行审核,确定其正常运营且无违规行为后报区民政局;(三)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于每年11月底前将连锁运营补贴拨付至镇街,由镇街发放到驿站备案方法人账户。驿站连锁运营补贴分三年发放到位,运营满一年、二年、三年的分别按照1万元、1万元、3万元予以发放。第八章监督管理标准第三十六条区级相关部门、属地镇街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驿站综合监管,按照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及相关政策执行。第三十七条区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驿站的监管工作,并依法做好养老服务驿站市场监管、日常检查监督、服务质量监管、老年人权益维护、处理投诉举报以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工作,促

15、进行业自律。具体包括:(一)负责驿站运营扶持资金日常监督管理;(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驿站常规服务开展监督考评;(三)负责驿站主体信息公开,监督服务质量完成情况,开展满意度回访;(四)围绕驿站管理标准及服务要求,组织常态化培训I;(五)细化区级驿站服务管理与补贴核定标准;(六)指导镇街落实驿站属地管理责任。第三十八条各镇街负责落实辖区内的养老服务驿站监管,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支持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部门监管职能,对所发现的机构日常运行重大问题及时协调、督促解决。具体包括:(一)选址布点、房屋提供、服务商遴选;(二)科学划分驿站服务责任片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认领及动态增减;(三)督促指导驿站做好

16、“三个清单”(驿站主体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的信息公开工作;(四)驿站运营、服务监管、定期检查;(五)基础补贴、托养补贴、运维支持补贴的审核、发放;(六)安全监管和矛盾纠纷处置;(七)监督驿站法人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第三十九条驿站服务管理与监督(一)驿站应认真履行法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及感染防控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营。(二)驿站应主动接受区民政部门和属地镇街的检查监督,积极配合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包括基础环境干净整洁,制度建设落实完善,按时报送

17、区民政局的各类信息表,疫情防控码、消杀、登记,按时提交监管报告等。(三)各驿站应加强人员管理,定期组织人员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明确员工自身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掌握为老服务的知识和技能,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第四十条区民政局负责委托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定期对驿站归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核查,对驿站服务过程、服务质量、运营情况、补贴核算等内容开展全流程监督管理;每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驿站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补贴获取情况进行审计。第四十一条驿站应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和运营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为运营补贴资金设立单独核算科目。驿站要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及委托的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的检查监督。第四十二条

18、区民政局按季度对驿站运营综合情况开展考评,考评结果与驿站享受的相关补贴政策挂钩,具体考评标准及处理方式详见细则附件。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四条如遇市级相关政策调整,依据评估结果适时优化政策。第四十五条本办法实施后,昌平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实施细则(昌民政发(2018)49号)、昌平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实施细则第一次修订版(昌民政发(2020)9号)等相关文件废止。第四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区民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按照各自职责解释。附件:L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主体清单2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责

19、任清单3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服务清单4 .昌平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监管办法5 .昌平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考核方案6 .养老服务驿站委托运营协议(范本)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主体清单驿站名称驿站地址驿站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责任片区范围覆盖社区(村)名称社区(村)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此表由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与街道、镇协商填写)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责任清单驿站名称驿站地址驿站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责任片区范围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姓名所属社区名称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类型备注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包括:“城市特困老年人等托底保障群体”;“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高老年人等困境保障群体”和“失能、失智、

20、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重点保障群体”。具体名单由街道提供。(此表由街道、镇提供服务对象情况,由驿站填写)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服务清单尊敬的长者:您好,我们是驿站,位于-O您属于政府(托底/困境/重点)保障对象,我们将于每天一点至点在驿站为您提供站内服务,同时根据您的需求,可提供上门服务或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援助。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如下:类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元/人/次)备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巡视探访服务摩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不良情绪干预、精神慰藉服务和服务需求调查服务。每周入户探访1次(每次入户探访原则不少于20分钟)。城乡特困家庭老年人;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高龄老年

21、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其他家庭重度失能老年人、失智老年人、重度残疾老年人免费。个人清洁服务每月安排理发1次。对于无理发需求的老年人,在老年人书面表示放弃服务的前提下,可丰富拓展服务内容,如剃须、洁面、擦体、剪指甲、老年人衣物清洁等。/养老顾问服务提供养老服务政策咨询服务、代缴咨询、供需对接服务,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养老服务困难和需求及时响应。城乡特困家庭老年人;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其他家庭失能老年人、失智老年人、重度残疾老年人免费。呼叫服务对老年人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呼叫及通过智能设备获取的老年人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响应;可为行动不便、家中确实无

22、人取餐的基本养老对象家庭提供免费代为取餐服务。类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阮为备注健康监测在驿站对外公示的营业期间内,根据老年人及其陪同人员要求,协助老年人开展测量心率、血压、血糖、体温等自查免费所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方便服务提供“喝口水、歇歇脚、解内急”等服务。免费解难服务提供恶劣天气临时避险、应急雨具借用、问路指引和走失临时联络服务。免费文化娱乐提供读书看报、棋牌娱乐、健康教育、智能技术应用培训。免费助急服务提供应急上网、应急充电、应急电话服务。免费助餐上门助餐服务城乡特困家庭老年人;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其他家庭失能老年人、失智老年人、重度

23、残疾老年人支付部分费用,驿站运营商低偿服务。集中助餐服务代为取餐服务助浴助浴服务擦浴服务助洁室内清洁服务晨间护理服务晚间护理服务协助如厕服务清洁排泄物服务洗衣服务理发服务剪甲服务类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阮/人/次)备注修脚服务助医就医陪诊服务健康教育服务养老辅具租赁服务血压服务心率服务体温辅助监测服务市服务清单(注:驿站按公示备案服务价格自行填写可开展服务清单)我们承诺:在服务中严格依法开展养老服务,不欺老骗老虐老,不泄露老年人隐私信息,不发生其他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孝老敬老的行为,诚请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服务电话:,(24小时)服务监督电话:89741724(区民政局)(*镇街)昌平区

24、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监管办法一、监管依据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京民养老发(2021)154号);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四项基本养老服务工作导引。二、监管范围基础补贴、托养补贴、连锁运营补贴、房租补贴、日常服务监管三、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昌平区已完成在昌平区民政局备案的全体养老服务驿站以及享受相关补贴的照料中心、养老机构。四、监管方式(一)线上监管线上监管分为网络平台实时监管和电话调查回访两种方式,由第三方监管单位进行监管工作。网络平台实时监管根据线上平台中驿站的备案信息以及开展养老服务的实时状态,随时开展监管工作;电话回访率每个月不低于服务老人的5%。(二)线下监管线下监管由第三方监管单位成

25、立两个工作小组,按照实际经营驿站总数的20%每个月走访并建立走访台帐。台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驿站基本信息(包括安全管理、服务管理、巡查管理(驿站巡查)、驿站功能区完善情况),日常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服务内容:按照驿站所备案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逐一排查是否存在违规项目及行为。2 .服务质量:驿站需要建立老人一问题一档、一家庭一册,记录问题诉求,发现及解决的全过程;服务形式及服务标准上墙;入户时服务人员要注意自身的仪容仪表及驿站工牌的佩戴;驿站所签约的老人数量要与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数据一致。3 .服务满意度、服务真实性:每月将针对每个驿站的服务对象开展不低于5%的服务真实性及服务满意度调查

26、。驿站在开展所有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老人名单进行基本服务并如实上传。4 .疫情防控:驿站应严格执行市、区两级防疫等级标准,主动接受区民政局、属地镇街及相关部门督导检查。建立驿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熟知防疫工作“四要点”,按要求上报核酸、疫苗等统计报告。5 .消防安全:消防设备必须完好且在有效期内,工作人员会使用;消防指示标识齐全,设备周边不能堆放杂物;每日消防、用电、用气检查记录完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226 .房屋安全:驿站房屋不得出现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房屋漏水等情况。7 .食品安全:驿站需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

27、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油异物或其他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五、监管内容(一)基本养老服务(针对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依据服务过程数据作为结算依据,严格监管驿站按要求完成对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次数。巡视探访服务指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精神慰藉服务和服务需求调查服务,原则要求每周入户探访1次,每次入户探访原则不少于20分钟。个人清洁服务指养老驿站每月免费为责任片区内基本服务对象理

28、发1次。对于长期不需要理发的或特殊情况不需要理发的老年人,在老年人书面表示放弃服务的前提下,可自行丰富拓展服务内容,如剃须、洁面、擦体、剪指甲、老年人衣物清洁等。养老顾问服务指提供养老服务政策咨询服务、代缴咨询、供需对接服务、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养老服务困难和需求及时响应。呼叫服务指对老年人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呼叫及通过电话、微信、微信群或者智能设备获取的老年人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响应,可为行动不便、家中确实无人取餐的基本养老对象家庭提供免费代为取餐服务。(二)日常服务监管(含活力老人)针对养老驿站开展的日常养老服务项目,监管方面如下:1.所开展的养老服务项目必须在民政局进行备案。2 .服务项目价格合

29、理,不得高于市场价格。3 .服务设施良好,不得存在安全隐患。4 .开展助餐服务的养老驿站,须根据昌平区养老助餐点核验标准5 .每日的日常服务工单数据必须上传“昌平区养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备案。6 .驿站运营方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驿站运营十类禁止行为管理。7 .针对老人进行满意度调研。(三)托养流量服务过程数据作为结算依据,驿站需要上传与老人签订的托养协议至京养老小程序中并完成每日签到工作。1 .日间托养服务:时长不少于6小时,低于6小时不计入补贴的范畴。2 .短期社区全托服务:每24小时为1天,每次服务不超过15天,排除整天数外,超过6小时按日间托养计算补贴,未满6小时不计算,例:服务7

30、7小时的短期全托服务,5小时未满足6小时要求,故按3天的短期全托计算;79小时的短期全托服务,按3天的短期全托和1次的日间托养计算。3 .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全托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全托照料服务的,每30天为1个月,每人补贴IoOO元,超出整月部分或未满30天的按照短期全托方式计算补贴;农村幸福晚年驿站日间托养服务同社区标准一致。4 .每家驿站享受托养流量补贴床位数量不得超过19张,超过19张的标准将取消驿站备案,上报区养老工作科等相关部门处理。5 .驿站必须与托养服务对象签订托养服务协议,建立明确的法律关系,并通过主动接送和子女接送等方式,提供托老服务。六、其他注意事项1.第三方监管机构每月将针对

31、每个驿站的服务对象开展不低于5%的服务真实性和服务满意度调查,调查的方式分为电话调查和实地访谈。6 .根据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京民养老发(2021)154号)文件,驿站责任片区内基本养老服务对象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监督电话就下列情形进行投诉、且经查证属实的,自投诉行为认定之日起取消运营扶持补贴获取资格一年。(一)未按规定的服务频次和服务协议约定事项提供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二)违规收取四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服务费用。7 .各驿站应加强人员管理,定期组织人员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明确员工自身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掌握为老服务的知识和技能,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8 .第三方社会专

32、业机构,定期对驿站归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核查,对驿站服务过程、服务质量、运营情况、补贴核算等内容开展全流程监督管理。9 .驿站要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及委托的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的检查监督。七、其他本办法未尽之处,以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为准。昌平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考核方案一、驿站常规考核标准(一)驿站基础设施1.驿站基础环境不达标;10 “三统一”标识缺失损坏;11 功能区分标识缺失或不明确;(驿站未应具备巡视探访、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助洁服务、助浴服务、助医服务、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等基础服务功能);12 公示栏缺失或公示信息不全;13 ,制度建设和落实不完善;(二)驿站安全

33、管理14 .消防安全管理;15 .用电安全管理;16 .食品安全管理;17 疫情防控安全管理(未按疫情防控等级要求佩戴口罩、扫码、消杀、登记、张贴入院小程序、按期核酸检测);18 .应急安全管理;19 .安全工作自查及整改情况;(三)驿站服务管理20 .托养服务未按规范录入;21 .未按公示、备案价格收费,违规收取四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服务费用;22 .驿站存在服务人员冒充服务对象/家属、虚假服务、录入服务与真实服务不一致的情况;23 .月度抽查服务满意度低于90%;24 .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签约及服务情况;25 .未按规定的服务频次和服务协议约定事项提供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四)驿站日常工作管理2

34、6 .驿站未及时签收区民政局或其他业务部门的通知要求;27 .驿站未及时上报区民政局或其他业务部门的各类信息表和报告;28 .员工未接受培训或培训不达标;29 .驿站运营补贴资金未设立单独核算科目;30 .有违反驿站管理负面清单的行为。二、驿站安全运维考核标准驿站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1人(含)以上死亡、且驿站对安全责任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取消驿站运营资格,情节严重的纳入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名单,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安全责任事故的判定,由所在区政府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三、驿站常规考核方式考核部门:区民政局考核和属地镇街考核考核时间:按驿站补贴发放时限每半年考核考核评分:区民政局占

35、比60%,属地镇街占比40%考核处罚标准:1、考核评分9195分的,提出警告处理;2、考核评分86-90分的,扣除半年基础补贴总额的20%;3、考核评分81-85分的,扣除半年基础补贴总额的40%;4、考核评分不足80分的,取消运营扶持补贴获取资格一年四、驿站考核表2022昌平区养老服务驿站绩效考核评审表评分说明,满分IOM%基本合格:80分;合格:85分;良好:90分;优秀:98分。指标条目指标分类评分内容评分备注驿站基础设施(25分)驿站环境(3分)口养老服务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干净卫生且有专人维护,无乱堆杂物情况得3分;口养老服务设施设备部分无法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相对整洁卫生且有专人

36、维护,有杂物堆放得2分;口养老服务驿站基础环境不达标得0分。三统一标识(3分)按市民政局文件要求悬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三统一”标识,且符合要求得3分;口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三统一”标识损坏或擅自修改标识的图案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得1分;口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三统一”标识缺失或未悬挂得0分。功能区划分(10分)口巡视探访口呼叫服务口助餐服务助洁服务助浴服务口助医服务口日间照料口文化娱乐口驿站基础功能齐全但功能区分标识缺失或者不明确得5分;口驿站基础功能不齐全且功能区分标识缺失或者不明确得0分。公示信息(4分)口运营商资质和简介口工作人员身份信息口规章制度口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服务流程监督、投诉电话

37、号码口逃生路线图诚信自律公约口三个清单清单(责任清单)工作人员职责口“七个承诺”口“十类严禁”口公示信息齐全得4分;口缺少一项得2分;口缺少两项及以上得0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5分)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口财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口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健全且落实较好得5分;口缺少一项工作制度或一项落实情况不好得3分。口缺少两项及以上工作制度或两项及以上落实情况不好得0分。驿站安全管理(35分)消防安全(5分)口站内配有应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标识、安装烟感、喷淋等设施;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灭火器在安全有效期内;有消防演练照片及记录;工作人员会使用消防器材得5分;口站内应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标

38、识、安装烟感、喷淋等设施不齐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不规范;灭火器未在安全有效期内;工作人员使用消防器材不熟练得3分口站内无应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标识、安装烟感、喷淋等设施;无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不规范;灭火器未在安全有效期内;工作人员不会使用消防设备得O分。用电安全(5分)口站内线路连接规范整洁,不存在私拉电线隐患,且站内建立员工触电/插座起火应急预案得5分口站内线路连接不规范,存在个别私拉电线隐患,站内员工触电/插座起火应急预案不齐全得3分;口站内线路凌乱,存在漏电隐患,且站内未建立员工触电/插座起火应急预案得O分。食品安全(5分)口驿站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与第三方供餐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及第三方机

39、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食品出餐有详细记录、有留样;有老年人助餐满意度调查表得5分;驿站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与第三方供餐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及第三方机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食品出餐详细记录不全、留样不全;老年人用餐满意度调查表不全得3分;口驿站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与第三方供餐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及第三方机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食品出餐无详细记录、无留样;无老年人助餐满意度调查表得。分疫情防控(5分)口站内设立进门检验台、测温记录、健康宝扫码、人员出入登记、消毒记录,服务期间,员工坚持佩戴口罩,防疫四要点清晰得5分口站内设立进门检验台、测温记录、健康宝扫码、人员出入登记、消毒记录,服务期间

40、员工偶尔佩戴口罩,防疫四要点知晓不全得3分;口站内未按疫情防控等级要求佩戴口罩、扫码、消杀、登记、张贴入院小程序、未按期核酸检测得O分。应急安全(5分)口制定了应急方案,应急方案覆盖了主要危险源,应急管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应急预案完备,每年至少举办2次消防培训和演练得5分口制定了应急方案,应急方案覆盖了大部分危险源,应急管理分工基本明确;有应急预案,每年进行1次安全应急演练得3分;无应急方案,或应急方案未覆盖大部分危险源未进行应急演练得0分。安全自查工作(5分)口安全责任分解到位,每月进行安全自查记录、照片齐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至少次;现场未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得4分;口安全责

41、任基本分解,每月进行安全自查记录、照片不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排查安全隐患至少1次:现场未发现较大安全隐患得2分口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或现场发现2处以上安全隐患得0分。安全整改(5分)对外部安全监管和内部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有效整改,有相关记录得5分;口对外部安全监管和内部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够有效整改,但整改记录不完整得2分:口对外部安全监管和内部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有效整改得0分。驿站服务管理(20分)工单录入(3分)口录入服务照片符合要求、服务时长在30分钟之内,驿站未存在冒充服务对象/家属情况,工单真实有效得3分;口未按规范录入工单信息得0分。违规收费(5分)口服务项目及收费标

42、准(上门巡访、电话巡访、个人清洁)得5分口未按公示、备案价格收费,违规收取四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服务费用得0分。满意度抽查(2分)电话月度抽查服务满意度不低于90%得2分;口服务满意度不足90%得0分。基本服务对象签约情况(5分)口涉及基本服务对象签约率达到100%得5分口涉及基本服务对象签约率达到95%得3分口涉及基本服务对象签约率不到95%得0分基本服务完成情况(5分)能够按规定要求,按时完成所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得5分;未按规定服务频次和服务协议约定事项为老人提供服务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得0分。驿站日常工作管理(20分)数据签收情况(3分)口能够按照工作要求,按时完成监管公司日常发布的通知签

43、收、及时参会、数据上报工作(三项指标达标率达到100%)得3分;口按照工作要求,仅部分通知签收、及时参会、数据上报工作(接收及上报率达到90%)得2分;日常工作通知签收、参加会议、数据上报拖沓、不及时为常态(接收及上报率低于90%)得0分。员工培训(2分)口提供以上专业服务项目的所有从业人员,定期接受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行业规范培训;培训资料、记录完整真实;持有资格证书或接受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得2分;口提供以上专业服务项目的驿站工作人员,定期定期接受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行业规范培训;培训资料、记录完整真实;持有资格证书或接受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得1分;提供以上专业服务项目的从业人员,未定

44、期接受培训,岗前培训率未达到100%得0分。驿站补贴设立账目情况(5分)口驿站运营补贴资金按要求设立单独核算科目共5分。口驿站运营补贴资金未按要求设立单独核算科目得0分。驿站管理负面清单落实情况(10分)驿站无违反驿站管理负面清单内容共10分驿站违反驿站管理负面清单任意内容之一得0分。检查人:检查日期:负责人:驿站名称:附件6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项目委托建设运营协议书(范本)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项目委托运营协议甲方:(委托方全称)街道办事处/乡(地区办事处)乙方:(服务商全称)驿站设施地址:驿站设施面积;驿站设施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45、致的基础上,依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设施设计和服务标准(试行)等的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现就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以资共同遵守执行。第一章委托建设运营内容第一条设施基本情况。根据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文件内容,甲方确认社区养老服务站的类型为_(A型驿站、B型驿站、C型驿站)。第二条建设标准。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按照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设施设计和服务标准(试行)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统一使用北京养老服务标识的通知等建筑标准的规定设施设计,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并通过评估专家组的验收。第三条服务内容。根据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对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功能定位,乙方至少应提供日间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和心理慰藉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应符合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和社区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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