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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清楚不干;不完善不干;未配备不干;不合格不干;不具备不干。人本执行干预“五想五不干”一想安全风险,二想安全措施,三想安全工具,四想安全环境,五想安全技能,目录一、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4二、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条款及员工违纪处分规定12三、集团公司及中联公司相关内容27四、安全环保相关名词解释36五、钻完井相关名词解释40六、地面工程相关名词解释42七、高风险作业管理要求48一、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一)安全生产方面1、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2013年6月6日,总书记就做好安全
2、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 党政同贡、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2013年7月8日,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3、“四个到位”“四不两直”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中央企业要带好头做表率。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采用不发通
3、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要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2013年11月24日,总书记在考察青岛中石化“1122”东黄输油管线爆燃事故现场时强调。4、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牢牢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隐患、防微杜渐,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5年5月26日,总书记就河南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特大火灾事故作出重要指示。5、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必须牢牢记取。各生产单
4、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015年8月15日,总书记对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6、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安全稳定工作连着千家万户,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面对公共安全事故,不能止于追责,还必须梳理背后的共性问题,做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2016年1月4日至6日,总书记在重庆市调研时强调。7、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
5、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2016年7月20日,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8、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贯彻安全发展理念,甘于奉献、扎实工作,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作出了重要贡献。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
6、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10月31日,总书记在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发表重要讲话。9、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 2019年1月21日,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10、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生命重于泰山。
7、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20年4月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11、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2018年5月18日至19日,习近平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
8、讲话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绝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 2014年3月7日,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贵州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中国明确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2013年9月7日,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重要演讲。12、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2018
9、年5月18日至19日,习近平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标志着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表明了我们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植树造林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今天,我们来这里植树既是履行法定义务,也是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民生福祉的具体行动。2018年4月2日,习近平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
10、13、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2015年3月6日,习近平在参加全国两会江西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2018年5月18日至19日,习近平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14、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
11、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2018年5月18日至19日,习近平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13年4月8日至10日,习近平在海南考察工作时指出。15、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2
1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长江经济带建设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是说不要大的发展,而是首先立个规矩,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保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不能搞破坏性开发。2018年4月24日,习近平在湖北宜昌考察时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建设生态文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从自己、从现在做起,把接力棒一棒一棒传下去。2019年4月28日,习近平在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上的讲话。16、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
13、态环境质量。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2018年5月18日至19日,习近平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生态文明建设已经纳入中国国家发展总体布局,建设美丽中国已经成为中国人民心向往之的奋斗目标。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快车道,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将不断展现在世人面前。-2019年4月28日,习近平在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上的讲话。17、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2018年5月18日
14、至19日,习近平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18、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2018年5月18日至19日,习近平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15、19、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形成世界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2018年5月18日至19日,习近平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我们应该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寻求永续发展之路。要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平衡推进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出席“共商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高级别会议并发表主旨演讲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2017年10月1
16、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20、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建设美丽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面对生态环境挑战,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唯有携手合作,我们才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生物保护等全球性环境问题,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只有并肩同行,才
17、能让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全球生态文明之路行稳致远。-2019年4月28日,习近平在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上的讲话。我们要坚持“绿色共识”,坚定不移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共同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为今年联合国第二十六次气候变化缔约方大会和第十五次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成功举办作出贡献。2021年2月9日,习近平在中国一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21、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一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和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斐然。黄河三角洲自然
18、保护区生态地位十分重要,要抓紧谋划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科学论证、扎实推进。扎实推进黄河大保护,确保黄河安澜,是治国理政的大事。要强化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提升水旱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黄河沿岸安全。习近平强调,解决油气核心需求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要加大勘探开发力度,夯实国内产量基础,提高自我保障能力。要集中资源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提升能源供给质量、利用效率和减碳水平,他指出,石油战线始终是共和国改革发展的一面旗帜,要继续举好这面旗帜,在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再立新功、再创佳绩。2021年10月20日,总书记在山东东营考察时的讲话22、加
19、强陆海统筹,把生态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海南要坚持生态立省不动摇,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对热带雨林实行严格保护,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向世界展示中国国家公园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丰硕成果。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要推进城乡及垦区一体化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完善天然橡胶产业扶持政策。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和岸线开发管控措施。要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是国宝,是水库、粮库、钱库,更是碳库,要充分认识其对国家
20、的战略意义,努力结出累累硕果。2022年4月10日至13日,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的讲话23、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六、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十、鲜出击开展“打治违。+-、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
21、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24、五落实五到位五落实(1)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2)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3)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4)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5)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五到位(1)安全责任到位;(2)安全投入到位;(3)安
22、全培训到位;(4)安全管理到位;(5)应急救援到位。二、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条款及员工违纪处分规定1、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贡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主要负
24、责人未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
25、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26、(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刑法相关条款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
27、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危险作业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
28、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危险物品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
29、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环保法规相关条款环保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30、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第六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重点
31、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一)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
32、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第六十四条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第六十五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九条规划编制机关违反本法规定,未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或者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时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
33、失实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条规划审批机关对依法应当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而未编写的规划草案,依法应当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而未附送的专项规划草案,违法予以批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需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34、;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有本条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罚。第三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
3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编制单位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36、,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一)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二)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并公开污染排放数据的;(三)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
37、人使用的;(四)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五)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未经批准的;(六)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的;(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八)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九)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
38、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十一)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其他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七项行为,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对前款第十一项行为的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本法规定,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
39、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百零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4、工程建设相关条款建筑法相关条款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第三十八条建筑施
40、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
41、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第四十五条施
42、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0第四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
43、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第四十九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第五十条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第五十一条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
44、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
45、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5、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纪处分规定(1)对违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1)违
46、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情形:在生产管理方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a)违反操作规程或流程,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b)违反计量、检验、分析等管理规定的;C)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产品的;d)故意毁坏机器设备、公司财物,破坏生产经营的;e)有其他违反公司生产管理规定的。2)违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情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a)未按规定开展相关证照手续办理、安全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估及未
47、履行开工许可审批的;b)在工程设计阶段,未经审核擅自批准工程设计,或违反规定擅自变更设计方案的,违反设计规范作出错误设计,造成严重后果的;C)在工程施工阶段,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d)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相关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e)对监管人员检查出的问题拒不整改或谎报整改完成的;f)对监理、安全、质量、环保管理人员施加影响,导致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环保严重问题的;g)在验收过程中,未按规定验收或验收后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擅自投入使用的;h)违反政策、规定,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工程估概算,或违反项目预结算管理规定,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i)未严格履行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要求报审、审批和报告程序,造成一定影响的;j)擅自修改或不严格执行批准过的工程项目实施策略,造成一定后果的;k)对经批准过的工程项目重大施工资源擅自调整,造成一定后果的;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中对工程建设单位及人员资质要求规定,造成一定影响的;m)其他违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的o3)违反采办招投标和物资管理规定的情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