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及室外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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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叶县农村公路昆东中心养护道班办公楼及室外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叶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向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0期:2022年4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磋商评标办法17第四章工程量清单21第五章合同条款22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22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22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30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33第七章告知供应商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4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叶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关于叶县农村公路昆东中心养护道班办公楼及室外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2-82、项目名称:叶县农村公路昆东中心养护道班办公楼及室外配套工

2、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904416.93元,最高限价1904416.93元5、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内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6、工期:9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D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

3、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 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3.4、 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且需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3.5、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惩戒对象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4、,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2年4月28日00时00分整至2022年5月10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024:00)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链接地址:hltp:WWw.PdSWgZy.Coinfwznl1020.jhlml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nItzgg10814.jhtml4、售价:O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2年5月11日9时OO分(北京时间)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

5、2022年5月11日9时OO分(北京时间)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注: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心网站)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1、监督部门: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统一信用代码:41042200548215XM联系电话:0375-23162082、各投标人可

6、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叶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叶邓路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75-8626369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向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马庄新村13号楼804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方式:0375-2315886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女士联系方式:155375133372022年4月27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叶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

7、县叶邓路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75-8626369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向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女士电话:15537513337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马庄新村13号楼804室3项目名称叶县农村公路昆东中心养护道班办公楼及室外配套工程4建设地点叶县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6承包方式总承包7工期要求90日历天8质量标准合格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

8、程项目(出具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且需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5、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惩戒对象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得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9、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5天前12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除磋商文件外,采购人在磋商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和其它有效内容均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14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中所有签章均为电子签章。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15投标有效期60个日历天(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日算起)16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7踏勘现场不再统一组织,如需要可自行踏勘18响应文件份数不接受

10、纸质文件,电子文档不再提交,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请投标人认证阅读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重大紧急项目交易服务的公告”。19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2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L时间:2022年5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心网站)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注:本次开标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心网站)注: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

11、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12、。21招标控制价供应商自主报价。招标控制价为1904416.93元,供应商报价高出招标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不予评审。22磋商小组的构成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磋商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可根据标段及评标工作量大小,组建多组评标委员会,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2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24磋商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25中标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由中标单位按中标价现的标准向代理机构一次性

13、支付26供应商须知前后不一致处,以本附表为准L总则1.1定义1.1.1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1.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采购人的委托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1.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 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

14、2 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 采购内容、质量、工期、保修期等1.4 .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 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 工期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 合格的供应商1.5.1 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条件详见供商须知前附表。1.5.2 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IJ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

15、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张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1.6 联合体供应商(本项目不适用)1.5.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5.2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

16、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5.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1.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 .5.5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磋商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17、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家数;2 .5.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1.6 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7 现场考察及答疑会(不组织)2 .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2.1.1磋商文件由下列章节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规范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九章附件2.L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磋商内容及要求等,并按照

18、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变动2.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交易系统中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2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义,需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在交易系统

19、中提出疑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将在交易系统中进行答复。如答复内容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将按照第2.2.1项执行。3 .响应文件的编制3. 1磋商的语言与计量3.1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文件均以中文文字书写。3.2 .2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3 响应文件的编写供应商应按照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磋商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4 磋商价格3.3.1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及采购人给出的项目采购内容填报磋商价格。磋商价格应包含磋商内容和要求

20、中列明的项目所有产生的费用;除非有特别声明或磋商达成一致的,未列明的将视为包含在磋商价格中。磋商的报价方式及最高限价(或其他控制条件)应在供应商前附表中明确。3.3.2磋商价格中不应含有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磋商过程中不予核减。3.3.3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磋商内容要求在分项报价表上列出分项价格和总价(若有)。3.4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3. 4.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4. 4.2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成交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含(但不仅限于)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的内容。5. 4.3供应商资

21、格条件如有变动或者更新,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3.5 供应商提供服务项目中涉及的产品、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本项目不适用)3.5.1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1.1.2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3 产品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产品的制作工艺方案,拟投入的组织管理人员,技术力量等,以及管理者和技术人员的经验。1.1.4 证明产品和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可以是产品的制造工艺,管理方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的经验,技术团队人员的履历和相关证件。3.6 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3.7 磋商有效期3.

22、7.1响应文件应自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响应将被拒绝。3.8响应文件的编制3.8.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3.8.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一一组件下载一一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3.8.3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

23、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3.8.4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4.响应文件的递交4.1.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o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4.1.2 供应商

24、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4.2.2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 2.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5. 磋商会议6. 1磋商5.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和磋商工作。6.评审6.1磋商小组6.1.1磋商和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

25、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o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执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四条规定)。6.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4磋商小组将首先按照本须知

26、6.2.1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本须知第6.3款和第6.4款对应的磋商和评价程序进行磋商和评审。6.1.5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磋商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交。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6.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2评审程序6.2.1响应文件的初审包含形式评审、资格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具体的评审因素见第三章评审办法。6.2.2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

27、补充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不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的;(3)供应商的磋商函、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磋商文件要求的;(4)同一供应商首次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方案或者磋商价格的,但磋商文件有要求的除外;(5)磋商价格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控制价(或最高限价)的;6.2.3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

28、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6.2.4算术更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磋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磋商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可能被否决。6.2.5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磋商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

29、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6.3磋商事项1.1.1 3.1磋商小组将按照供应商签到的逆顺序分别依次与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授权代表进行磋商。磋商内容为价格,磋商小组与供应商授权代表仅能针对除磋商内容和要求中不得偏离部分以外的条款进行磋商。1.1.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1.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 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

30、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7. 3.5最终报价(即第二次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供应商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

31、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将对该供应商不予推荐。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

32、)124号)相关规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6.4 比较与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5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6.5 .1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

33、须知第6.3.5项第三款情况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6 .2评审报告将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6成交供应商1. 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 6.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

34、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 6.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6. 6.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将依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若第一成

35、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磋商。7.合同授予7.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

36、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7.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

37、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7.5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8.纪律和监督1.1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1.2 参与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进行

38、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扩散,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3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9 .质疑投诉9.1 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按规定的程序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9.2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

39、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9.3 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评标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签字盖章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信用查询其他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0、第7项规定质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综合评分部分(满分IOO分)2.2.1分值构成投标报价:30分;技术标:60分;综合标:10分2.2.2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1 .磋商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且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2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最终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二(磋商基准价/最终报价)X30。注:本项目属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建筑业;依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符合办

41、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按附件1规定的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2.3技术标(60分)1、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方案总体安排全面合理,技术可行性强的,得10分;方案安排全面较合理,技术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方案安排不完整,技术可行性差的,得2分。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的,得8分;质量保证措施较完整、安全、基本可行的,得5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的

42、,得2分。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方案科学合理、先进可行的,得8分;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基本健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技术方案基本可行的,得5分;有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管理制度,技术方案一般的,得2分。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8分)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科学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与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得8分;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整,得5分;安全公明施工:支术措施基本一般,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完整,得2分。5、工期保证措施(8分)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工程进度计划科学合理的,得8分

43、;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工程进度计划基本合理的,得5分;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一般,工程进度计划一般的,得2分。6、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6分)机械投入计划与工期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先进,劳动力与物资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很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6分;机械投入计划与工期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劳动力与物资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分;机械设备配置一般,劳动力与物资调配投入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2分。7、施工进度表或网络计划图(6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6分;

44、关键线路基本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基本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4分;关键线路基本完整,计划编制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2分。8、确保报价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6分;完成项目建设的技术措施(6分)技术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基本可行的,得4分;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况,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2.2.4综合标服务承诺(10分)根据供应商对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保修期外的优惠承诺、服务承诺及技术措施等进行打分。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全面、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10分;有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的,得6分;优惠及服务承诺内容一般、技术措施可行

45、性较差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按评审办法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供应商排名。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供应商拟定的实施方案优劣顺序推荐。2.评审标准2.1磋商响应文件初审2.1.1资格性检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2.1.2响应性检查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

46、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响应性检查评审标准:(1)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2)首次提交报价唯一,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方案或者磋商价格;(3)磋商价格不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控制价(或最高限价)。2.2澄清有关问题2.2.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回复,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比较与评价2.3.1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见评审方法前附表。2.3.2磋商小组按规定的量化指标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审得分。2. 3.3汇总全体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打分并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3. 3.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评审程序3. 1响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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