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全文及解读.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226237 上传时间:2023-02-28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28.0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全文及解读.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全文及解读.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全文及解读.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全文及解读.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全文及解读.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全文及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全文及解读.docx(1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职称改革,加快推进全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省农业系列各专业领域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第三条农业技术人员设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农业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农艺师(畜牧师、兽

2、医师),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或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针对长期在县乡及以下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的人员)。第四条农业技术人员职称根据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分3个专业类别:农艺专业、畜牧专业、兽医专业。(一)农艺专业。包括从事农学、园艺(含蚕桑)、植保、土肥、农业综合(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水产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二)畜牧专业。包括从事畜牧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三)兽医专业。包括从事兽医(含中兽医)

3、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纳入农业系列评审的专业,可根据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并结合本地实际,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相关评审专业予以动态调整,促进专业设置与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相适应。第二章基本申报条件第五条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二)热爱“三农”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4、。()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技术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四)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可由所在工作单位书面说明。(五)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1 .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2 .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3 .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4 .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

5、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一)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二)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6、。(三)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四)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五)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

7、)、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本系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第七条能力、业绩条件(一)技术员1 .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2 .具有完成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二)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1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 .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3 .具有指导农业技术员或农户的能力。4 .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三)农艺师(

8、畜牧师、兽医师)1 .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2 .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情况,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3 .具有指导本专业助理级职称技术人员或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的能力。4 .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参与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三农”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成绩突出。(2)参与行业发展规划编制、

9、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3)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四)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1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2 .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 .具备指导研究生工作和学习,或指导本

10、专业中级职称技术人员、种养大户、种养基地的能力,在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4 .取得相应中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承担研制开发或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2项以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得到一定规模的应用。(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3)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目1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4)主要承担完成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

11、用、“三农”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受到广泛认可和肯定。(5)主要参与制(修)订本专业的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发布实施。5 .取得相应中级职称后,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独著(或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且著作已正式出版。(2)未发表论文的,应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业绩,且由主管部门证明系本人主笔撰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条例、法规、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产业调研报告、技术方案、技术分析报告、咨询报告、田间试验研究报告等2项以上。(五)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

12、师)1 .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2 .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3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和推广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4 .能够指导本专业副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在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

13、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在本专业领域内为种养大户、种养基地、农业企业等作出了突出的技术支撑。5 .取得相应副高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研制开发或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新工艺等3项以上,通过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得到大规模应用。(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作为排名前3位完成人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以(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4)主要参与完成国家级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目

14、等1项以上,或主持完成省部级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目等2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市厅级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目等3项以上,并通过验收,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5)在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三农”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做出重大贡献,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或表扬。(6)主持或主要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主持制(修)订地方标准2项以上,并发布实施。(7)获得省部级以上专家称号或被纳入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6 .取得相应副高职称后,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

15、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独著(或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著作己正式出版。(2)未发表论文的,应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业绩,且由主管部门证明系本人主笔撰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条例、法规、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产业调研报告、技术方案、技术分析报告、咨询报告、田间试验研究报告等4项以上;或行业技术培训教材8万字以上。(六)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1 .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技术推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2 .具有较为全面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领域前沿发展动态,能够创造性地解决农业生产中复杂的实际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

16、3 .在指导、培养农业技术推广骨干方面,或在技术指导种养大户、种养基地、农业企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指导本专业副高级职称技术人员的工作。4 .取得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新工艺等3项以上,通过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得到大规模应用,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2)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以上。(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本专业及其相关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4)指导实施的农业农村技术推广重大工程、计划、项目等2项以上,通过市厅级以上相关业务部门验收,在本领域

17、被广泛认可。(5)能够为农民生产生活、农村社会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三农”重大课题研究等方面,提供关键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在农业转型升级、农村发展繁荣、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或表扬。(6)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主持制(修)订地方标准1项以上,并发布实施。5 .取得相应副高职称后,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独著(或合著)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著作已正式出版。(2)未发表论文的,应提供反映本

18、人专业技术水平或业绩,且由主管部门证明系本人主笔撰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条例、法规、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产业调研报告、技术方案、技术分析报告、咨询报告、田间试验研究报告等3项以上;或行业技术培训教材5万字以上。第八条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一)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二)“四大片区”外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

19、职称。(三)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期满1年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年帮扶期满,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四)对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五)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脱贫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第九条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第十条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

20、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第十一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第十二条取得非农业系列职称或农业系列中非对应专业类别职称,从事相关农业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根据专业能力和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相关成果,申报评审相应农业系列职称,申报等级不得高于其现职称等级。该类人员平级取得相应农业系列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可根据申报基本条件,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原专业职称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第三章破格申

21、报条件第十三条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二)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农业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并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第十四条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项。(二)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农业技术方面发明专利2项以上,并经推广应

22、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第十五条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发展难题,在农业专业技术岗位上业绩和成果特别突出,作出重大贡献,且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一)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3),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排名第1)。(二)作为主研人员,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且获得本专业农业技术方面发明专利3项以上,并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第十六条国家和我省有其他相关职称申报评审破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23、第四章答辩第十七条为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确保评审质量,我省农业系列实行副高及以上职称全员答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行中级职称全员答辩制度。部分免答辩人员政策另行规定。第五章附第十八条本条件作为申报四川省农业系列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不作为评审结果的直接依据,有关市州、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根据各地、各单位产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研究制定适用于本地、本单位的职称评审或推荐标准条件,但不得低于本标准条件和国家标准条件。第十九条本条件中词(语)的特定解释:(一)本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凡冠有“以上”者,均包含本级。(二)研制开发或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新工艺的

24、应用证明,可由相关新型经营主体和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共同认可出具。(三)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或表扬的,可提供在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期间获得的“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农技员”等证明材料。(四)指导实施的农业农村技术推广重大工程、计划、项目的,可提供证明本人主持或参与项目的资料或证明。(五)本条件中的“主持”是指课题(项目)负责人;“参与”是指在课题(项目)中承担次要工作或一般性工作,或配合开展工作;“主研人员”是指课题(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问题的研究人员。(六)国家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

25、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七)省级科学技术奖,是指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省级科学技术奖励(包括科技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部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农业农村部设立的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等部级奖项。(八)市厅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市级政府或省政府相关部门设立的科技成果奖。(九)科学技术奖以获奖证书为依据,不含项目主持单位颁发的二级证书、证明等。(十)专著译著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十一)专业刊物是指公开发行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专业学术技术刊物。(十二

26、)基层指全省乡镇、脱贫县、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民族地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各县(市)和其他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待遇县)所属有关单位。(十三)四大片区是指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第二十条本条件自发布30日之后施行,有效期5年。2020年9月7日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农(2020)97号)同时废止。本条件中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本条件由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解释。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政策解读近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7、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自2023年2月28日起施行。为便于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基本条件有关内容和要求,现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2020年农业农村厅、人社厅联合出台了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因两年试行期已到,按照有关规定,农业农村厅会同人社厅对申报评审条件进行了研究修订,并在充分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正式修订出台。二、制定依据基本条件主要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

28、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等文件精神。三、主要内容基本条件共分五个章节,二十一条规定。第一章“总则”,阐释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农业技术人员专业职务名称;第二章“基本申报条件”,从思想政治、学历资历、业绩能力、继续教育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第三章“破格申报条件”,明确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相应职称;第四章“答辩”明确了全员答辩和部分免答辩政策;第五章“附则”,主要为解释性条款,对条件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及关键表述进行阐述,减少理解偏差。四、主要特点一是扩大了职称评审覆盖专业。增加了“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农村能源”等专业范围,将研究“三农”重大课题等工作纳入业绩成果。二是对正高职称申报人员更加严格。量化业绩成果和论文论著各项指标,严格破格条件,着力提升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质量。三是单独明确了转系列申报条件。参照部分已修订出台的工程系列职称条件,按照人社厅统一口径,明确了非农业系列或农业系列中非对应专业类别职称的申报人员,可平级转评到相应系列或对应专业,1年后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原专业职称年限可合并计算。吸进更多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三农”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