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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馆陶县应急管理局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登记表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科室及联系方式备注修改意见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拟订、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的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办公室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拟订、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的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工作。2组织拟订烟花爆竹经营点、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专项规划。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综合监管科组织拟订烟花爆竹经营点、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规
2、划和科技专项规划。3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监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指导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救援科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监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科室及联系方式备注改见修意4根据县政府授权,负责工矿商贸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上级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事故企业整改落实情况。承担工矿商贸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监管科由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具体实施配合上级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查处和
3、责任追究、事故企业整改落实情况。5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建材、机械、轻工、电子、纺织、烟草、电力、电信、贸易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承担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建材、机械、轻工、电子、纺织、烟草、电力、电信、贸易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综合监管科我县没有非煤矿山和建材,建筑、电力、电信由主管部门监管,贸易改为商贸负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闭工作。6牵头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4、同时投产使用工作。牵头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综合监管科监督检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科室及联系方式备注改见修意7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综合监管科8指导企业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办公室9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相关职责。承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综合监管科职生已至健,已该局卫能转生局局有责我业职划卫康我没职承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及备案工
5、作。承担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审查工作。承担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信息的汇总、分析。承担职业病危害的举报、投诉的查处。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违法行为。10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相关事项行政许可审批,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相关事项的登记、备案、审核、审批、认定、核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综合监管科0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划转至行
6、政审批局。企业自行组织竣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科室及联系方式备注改见修意工验收11负责安全文化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综合监管科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工作。12负责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的发布。负责在主要媒体上发布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办公室13灾情核查、评估、上报对灾情进行核查,损失进行评估,争取上级救灾资金,组织协调救灾物资调拨、分配和监督使用。应急救援科新增职责14防汛救援,抗御工作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调度水量,台
7、风防御工作应急救援科新增职责15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负责起草防震减灾政策措施,制定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地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制定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科新增职责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相关案例修改意见1农药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局负责办理属于
8、化学危险物品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2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某公司是一家农药经营企业,经营杀菌剂、杀虫剂、杀鼠剂、蚊香等农业、自然资源和规划、卫生用药。县政府农资打假小组组织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生产假农药的违法行为。部分食用林果产品生产企业、群众随意购买,使用相关农药的情况。经执法人员集体会商,决定以市场监管局名义对经营假农药行为进行查处;以应急管理局名义对经营杀鼠剂未办
9、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进行查处;以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义对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农药的行为进行查处;以生态环境局名义责令该企业经营的假劣农药、过期农药、废弃农药及其包装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县政府农资打假协调小组名义通告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生健康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用药、卫生用药、储粮用药的安全、使用的指导。许可已划转审批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用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指导。市场监管局查处农药质量违法行为,并依照规定将有关情况记入该企业信用信息。生态环境局负责假农药、劣质农药、过期报废农药、禁用农药、废弃农药
10、包装和其他含农药的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加强对储粮用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指导。卫生健康局加强对卫生用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指导。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2014年8月,某A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承接某B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业务,为某B公司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液氯。一运输车辆途径某路段时,槽罐发生破裂,导致液氯外泄,部分液氯流入路边河流,随车押运人员有中毒迹象。公安机我局只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职费分工相关依据相
11、关案例修改意见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关接到报警后,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立即落实县应急办牵头,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生态环境局负责划定剧毒物品液氯污染区域,对事故现场的水域开展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的环境危害程度进行鉴定和风险评估,依法开展剧毒危险化学品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等工作的调查;公安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调查剧毒化学品的许可证和道路运输通行
12、证情况,配合生态环境局开展事故的调查工作;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泄漏液氯的毒性鉴定,组织开展对事故中有中毒迹象人员的抢救工作;交通局负责对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资质进行调查。综合工作,其他职责归属上级单位办理公安局(交警队)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法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
13、境监测。交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的资格认定。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职费分工相关依据相关案例修改意见卫生健康局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14、3烟花爆竹的监管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经营、储存的监督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2015年春节前,县公安、市场监管食药监、市场监管金门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执法l查。喇艮在某乡留运输烟花爆饰展箱车,哪缴获能E250箱,哪稣Il峻瓜在另夕TA住房内,叉簸llf存粉240箱。谢团骷烟骤属夕梢一臃T生产,其中包含国家早就明令禁止个人燃放的A类沏8单280箱,内筒最大&径达12厘米,在这些A类羽8釉饱装h生产厂家却打上B级产品标识,严重误导消费者。县公安局对第却版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对指去遏的驾驶员实施了治安拘留;县应急管理局相骷经营储存当事人实施没收全需留烟
15、花爆竹产品,并处行罚款2万元;县市场监管食药监局对磷户经营烟花爆竹非去行为进行查处县市场监管局对产品生产及包装进行了健,并对生产企际亶自改变酗!辘去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市场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经营、储存的监督管理。市场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检查。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职费分工相关依据相关案例修改意见4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市场监管局负责生产、购买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审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县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食药监、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对一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发现该企业
16、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已由应急管理部门进行过审批;购买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公安部门进行过审批,但没有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生产、购买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没有进行过审批。针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公安局对没有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进行查处,市场监管食药监、市场监管对企业生产、购买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没有审批手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改正。公安局负责购买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审批:负责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审批。应急管理局负责生产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
17、学品的审批。己划转行政审批局商务局负责进口或者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审批。5职业病防治应急管理局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实施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的管理,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应急管理总局第47号令);职有人向应急管理部门举报,他在某电镀企业长期工作过,得了某种职业病,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应急管理、人社、卫生等部门联合进行了调查,卫生健康局对该人进行了职业病诊断鉴定,人社局发现企业已
18、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应急管理部门发现该企业没有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在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给予2万元的罚款。通过本次检查,该企业依法进行了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已划转卫生健康局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职费分工相关依据相关案例修改意见人社局负责落实劳动合同、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和职业病人保障等工作。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国家应急管理总局第48号令);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卫生健康局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认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医疗救治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进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查处无生态环境排污许可
19、证等的环境污染行为。7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发改局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监督、检查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查处违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印我县超限运输检测站在执法过程中查到一辆疑似非法改装并运载剧毒危险品的非法超限运输车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过程中,遭到了该车驾驶员的殴打,该站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公安局、发改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联合执法,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依法对该车辆的驾驶员和车主进行了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发改局指导和监督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制定超限超载车辆卸载
20、、货物保管、停车管理等收费标准。公安局(交警队)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配合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职费分工相关依据相关案例修改意见市场监管局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定期公布整治验收合格的承压类汽车罐车充装站单位名单7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杜绝无标生产行为: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
21、96号)市场监管局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职费分工相关依据相关案例修改意见交通局组织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派驻运管人员深入货站、配载站及大型工程建材、大型化工产品等货物集散地,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负责治超检测站点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及信誉档案,登记、抄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企业等信息,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处罚;调整运力结构,采取措施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采用封闭厢式货车和多轴重型车运
22、输;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职费分工相关依据相关案例修改意见应急管理局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载、混装;选择主要公路沿线的大中型化工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的超载车辆卸载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特别重大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8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交通局督促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联网:组织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的督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路面执勤中发
23、现某客运公司车辆经常超速行驶且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工作不正常,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对超速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同时,将该信息通报属地交通和应急管理部门,交通和应急管理部门分别依法对该企业予以处罚。公安局(交警队)利用共享平台信息,将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纳入上牌查验和定期检验范围: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依法查处。应急管理局利用共享平台信息和动态监管手段,做好重点车辆综合安全监管工作。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职费分工相关依据相关案例修改意见教体局负责少数民族学生中考、高考优惠政策落实。公安局负责少数民族户口变更。9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大队负责组织调查涉及到纠纷的火灾
24、事故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4、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2007第17号)。某单位发生重大火灾,公安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实施火灾扑救,并将火灾事故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法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应急管理部门,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牵头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县公安消防大队参与火灾原因调查。应急管理局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火灾事故,县应急管理局按照规定牵头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序号服务事项主要内容活动时间承办机构联系电话修改意见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作安
25、全生产专题片,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全年办公室2“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以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6月办公室3安全培训服务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县政府的有关规定,针对一般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为企业员工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全年办公室企业自行组织对员工
26、的培训4安全生产信息发布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发布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和预警信息,同时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的发布。全年办公室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管理(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核发后续监管(三)规范案件查处(四)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一)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管理为了加强重点行业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政府监管责任,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全县危化、烟花爆竹、建筑、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二、监督检查内容全县危化、烟花爆竹、建筑、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主要检查下列事项:(一)危险
27、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二)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情况;(三)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四)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六)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七)从业人员是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使用情况;(八)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
28、人员情况;(九)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合格证书情况;(十)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情况;(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三、监督检查方式(一)全面检查:根据县政府批准的年度执法监察计划组织实施,具体为: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有储存的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单位每季度检查一次;2、烟花爆竹批发单位每季度检查一次;3、建筑、建材、涉粉尘企业等一般性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60家次。(二)专项检查: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春节、国庆等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执法
29、检查。(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开展检查。(四)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五)原则上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四、监督检查措施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措施实施。五、监督检查程序(一)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收集相关材料和信息,制定检查方案);(二)部分检查下发检查通知,部分检查实行随机抽查;(S)持有效执法证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人;(四)实施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等;(五)根据检查情况,视情处理各类情况;(六)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七)对需要纳入行政处罚的,移交法规科审查;不需要移交的,相关材料总结归档。六、监督检查处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
30、事故隐患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并书面通知:(一)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二)存在较大事故隐患危及安全生产的,发出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三)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隐患排除后,生产经营单位须将整改情况报作出整改指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中,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法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五)有关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安全生产违
31、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使用规则、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核发后续监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是应急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为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改变“重许可、轻监管”局面,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馆陶县应急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单位。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一)监督检查内容: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单位许可证年度执行情况,主要核查是否非法储存和超范围经营等相关情况。(二)监
32、督检查指标:1、日常执法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检查面5版2、春节重点时段专项检查:检查面5%。三、监督检查方式(一)每年按照县政府批准的年度执法监察计划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单位实地检查:1、日常执法检查;2、重点时段专项检查;3、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4、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交办。(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四、监督检查措施现场检查企业经营情况。五、监督检查程序(一)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收集相关材料和信息,制定检查方案);(二)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
33、场)方式实行随机抽查;(S)持有效执法证进行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人;(四)实施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等;(五)根据检查情况,视情处理各类情况(对需要纳入行政处罚的,依法办理)。六、监督检查处理有违法行为的,由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警告;罚款;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关闭。构成犯罪的,移送
34、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使用规则、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三)规范案件查处馆陶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法定属于县本级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并行使协助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职责。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通知(应急管理总政法(2011)158号)要求,制定本制度。一、立案标准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以外,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在下列范围内存在依法应当给予
35、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应当立案查处:(一)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二)生产经营单位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三)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非法违法行为。二、报告程序一般案件查处按本制度第三条查处流程执行。经审查确定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制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告,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和邯郸市安全监管局备案。三、查处流程(一)发现违法行为1、安全生产执法机关指派2名或者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发生现场进行检查或者勘验,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并交被检查人签名。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执法人员签名,并交当事人签名。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36、二)立案阶段1、立案。执法人员于案发之日起七日内制作立案审批表,并将已制作完毕的文书及掌握的案件来源相关材料一并上报承办机构负责人审核。2、审核。由承办机构负责人负责认真审核立案审批表中填写的内容,核对相关文书及材料,填写意见。3、批准。安全生产执法机关负责人认真审核立案审批表中填写的内容,核对相关文书及材料,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作出立案决定的,并制定2名以上执法人员为案件承办人员。(三)调查取证阶段案件承办人员完成相关证据的收集,确认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四)处罚决定审批阶段1、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案件承办人员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列明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提出拟给予行政处
37、罚的种类、数额。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计算出罚款数额。2、承办机构审核。承办机构负责人认真审核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的内容,核对上报的相关文书及证据资料,并填写意见,报法制机构负责人审核。3、法制审核。法制机构负责人认真审核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的内容,核对上报的相关文书及证据资料,并填写意见。4、集体讨论。符合重大案件情形的,进行集体讨论。制作案件集体讨论笔录,列明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参加讨论人员的主要观点和意见,最终作出结论意见。(五)行政处罚告知送达阶段1、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审批表,报承办机构、法制机构和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2、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当事人签收,当事
38、人拒绝确认或者签名的,由2名以上案件承办人员注明情况。(六)陈述申辩或者听证阶段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依据进行复核。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由法制机构组织听证。(七)处罚阶段1、制作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报法制机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同意。2、制作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签收,当事人拒绝确认或者签名的,由2名以上案件承办人员注明情况。(A)执行。(九)结案。四、违法案件查处考核将案件承办情况列入馆陶县安全生产监督科年度行政执法责任书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考核主要内容和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进行事中检查,每半年对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进行评
39、查;发生错案的,依照邯郸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邯郸市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处理。(四)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邯郸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邯郸市人民政府第139号令)等文件精神,为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为,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一、主要内容对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等情形进行细化,并归纳、分类;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或并用行政处罚种类的,根据违法行为的事
40、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和违法当事人主观过错、消除违法行为后果或影响等因素,确定适用该行政处罚种类的具体标准及单处、并处的行政处罚的标准;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有自由裁量幅度的,根据上述因素,细化具体的行政处罚幅度;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行政处罚罚款的裁量阶次和幅度的,可以按照比例原则匡算出相对科学、合理的裁量阶次和罚款幅度,但均不得超过法定罚款限度。二、标准规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应急管理总局第13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总局第15号令)、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使用规则(应急管理总局31号令)、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41、作为全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的标准规范。本规则所称的行政处罚承办机构,是指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三、有关措施(一)县安全生产监督科在市应急管理局和县法制办的指导下,对本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以及经济形势、社会情形等变化作相应调整和完善。(二)县安全生产监督科结合本县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具体标准,并组织实施。也可以直接使用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同一行政处罚行为制定的裁量标准。(三)县安全生产监督科在建立和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公开信息、说明理由等程序规定和执法投诉、案卷评查、教育培训、案例指导等配套制度。(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