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六项制度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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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文件市高速(2017)87号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六项制度的通知各部门、各项目:根据公司制度修编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集团最新的管理要求和工作实际,修订了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现场核定管理细则统一采购供应材料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计划、进度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以上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公司工程技术部反映。特此通知。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明确责任、规范流程、控

2、制造价,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关于加强我省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公路工程重(较)大设计变更文件编制指南及集团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建设及实际管理的高快速路工程项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或使用财政资金项目需结合财政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执行。第三条变更管理实行分类审批、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管理文件所进行的

3、修改、完善等活动。第五条工程变更的分类定义本办法所称变更包含设计类变更及合同类变更。合同类变更是指自施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依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内容进行的修改、补充和完善等活动。因进度、质量等原因对某项工程的分割,原则上应按合同变更处理,相关文件送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并经公司专题会议审查。设计类变更是指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设计单位对工程数量勘误或工程量清单错漏更正,而未调整设计方案且有可套用清单单价的,按合同变更类处(力、)理。本办法主要针对设计类变更制定。合同类变更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并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处(办)理。第六条工程变更采用两阶段的

4、管理制度,即工程变更立项阶段(各项目内部为“工程变更意向“)及工程变更申请阶段。公司对变更工作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第七条工程变更立项(意向)申请报告、工程变更申请报告等文件编号统一采用型式如下:项目代码一合同段号1X(或BG)单号,如广明高速第9合同段发生的第n号立项(意向)申请和第n号变更,其变更编号分别表述为GM-SG09-LX-n(GM-SG09-YX-n)和GM-SGO9-BG-n(立项或意向申请与变更的单号相对应)。第八条各项目公司(管理处)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变更管理办法或细则,报公司备案后实施。第九条公司对变更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专项检查制度,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变更,公

5、司召开会议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通报;对违规操作的变更,对项目公司(管理处)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将追究责任。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十条公司对工程变更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公司工程变更管理部门为工程技术部、机电设备部和计划合约部。职责分工如下:(一)工程技术部(机电设备部):负责对费用总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变更的原因和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协调或组织工程变更的现场勘查;协助或组织有关单位或专家对变更立项(意向)、变更文件(方案)进行经济、技术论证;督促完善设计变更服务函;审查核实变更技术方案和工程数量;牵头组织召开变更立项审查会。(二)计划合约部:做好变更依据的核实,

6、按合同条款界定是否属于工程变更,确定变更类别;审批单价;配合造价管理部门开展造价监督检查等。第十一条项目公司(管理处)职责(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施工单位所申报的变更资料进行严格把关,对变更的建议和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做到变更依据充分、基础数据准确、资料齐全真实,确保“工程完工、变更完结”;(二)组织有关单位或专家对工程变更现场进行勘查,召开现场变更会议;(三)按照审批权限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四)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变更会议纪要及变更设计图纸实施;(五)建立、更新变更管理台账,配合造价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六)定期对变更管理工作开展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办法,杜绝违规操作的行为。

7、第三章变更前期工作第十二条设计阶段,公司工程技术部、机电设备部应督促设计单位加强现场调查、地质勘探、设计复核,尽量做到设计文件与现场条件相符,减少因现场地质情况勘探不准确而引起的工程变更。尽量减少设计文件的差、错、漏、碰现象,把因设计原因引起的变更减少到最低程度。第十三条项目招标阶段,公司计划合约部在招标文件中应制定严谨的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变更定义予以明确,并明确处理方式和责任划分。第十四条项目开工前,为便于施工过程管理及严格变更程序,项目公司(管理处)应组织监理、承包人对施工图纸和施工现场进行复核、校对,对征地红线和桥梁等构造物进行放样,以确保与沿线河流、水利、道路、电力、通讯、环保以及

8、其他设施的良好跨越和平顺衔接;对征地边线认真复核,与地方政府和相关产权部门联系和协调,以确保征地范围应征不漏、多用不征;组织监理、承包人复核工程量清单。督促设计单位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第十五条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因图纸差、错、漏等原因导致工程数量与施工合同清单有较大差异的,可按0#变更处理。0#变更后的清单作为后续变更发起的基础。第十六条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公司(管理处)应严格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办法(试行)(粤交基函2003)212号)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工程造价标准化管理)(粤交基2011)15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管理情况,建立包括概算台账、

9、施工图台账(招标清单台账)、合同清单台账、变更设计台账、计量支付台账、总造价和概算对比台账等的动态台账,以控制整个工程造价。并督促总监办及各承包人建立各自相应台账。第十七条工程变更的基本原则(一)不降低技术标准;(二)节约资金或其他资源;(三)加快或保证工程进度;(四)提高或确保工程质量;(五)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及环境的要求。第四章工程设计变更分类第十八条设计变更按设计方案和规模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一)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且变更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1 .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 .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

10、变化的;3 .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4 .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5 .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6 .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且变更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1 .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 .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3 .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4 .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5 .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6 .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7 .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8 .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9 .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11、10 .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IL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1)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造成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机电、房建等工程中,单位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或同一个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变化累计超过500万元的;(2)由于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如岩溶、滑坡、采空区等,造成工程处理费用超过500万元的。12.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三)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设计变更。第十九条设计变更按费用分类根据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粤交基2007)1241号)规定,结合集

12、团及公司变更管理要求,公司工程变更按变更费用总额(变更金额的绝对值)分类如下:A类变更:重大变更、较大变更或费用总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B类变更:一般变更且变更费用总额在50Ioo万元(含50万元);C类变更:一般变更且变更费用总额在10万元50万元(含10万元);D类变更:一般变更且变更费用总额在10万元以内。第二十条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一)A类变更立项,项目公司(管理处)按内部管理程序完成审查后报公司审核,由公司组织的变更立项审查会审批。A类变更申请,项目公司(管理处)按内部管理程序完成审核,报公司审批。(二)B类变更立项、申请,项目公司(管理处)按内部管理程序完成审核,报公司

13、审批。(三)C、D类变更,项目公司(管理处)按项目管理程序审批,公司备查。第二十一条凡清单单价的变更须经公司审批。第二十二条设计变更的外部审批对于属于重(较)大类的设计变更须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文件和变更申报。(一)重大设计变更1.交通运输部批准初步设计的公路工程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由公司审查并经集团审查同意后由各项目公司(管理处)转报市交委、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审查意见后报交通运输部审批;2.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初步设计的公路工程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由公司审查并经集团审查同意后由各项目公司(管理处)报市交委、省交通运输厅审批。(二)较大设计变更公司审查并经集团审查同意

14、后由各项目公司(管理处)报市交委、省交通运输厅审批,交通运输部批准初步设计的公路工程项目报交通运输部备案。第五章变更单元划分及定价原则第二十三条变更单元是指各分部分项工程变更申报及审批的单元,原则上按“一事由一变更“划分。第二十四条变更单元的划分原则(一)软基处理:同一处治方案的软基处理连续路段为一变更单元,有构造物(桥梁、涵洞)段落则可以构造物为界限划分变更单元。(二)高边坡:高边坡以处为一变更单元,边坡地质情况复杂或工程规模较大的多级边坡可分级划分变更单元。(三)桥涵工程:单位工程结合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进行划分,分部工程以桥梁基础、下部结构、上部结构、桥面系及附属工程为划分单元。对于非常规

15、预制结构的特大桥、大桥的主桥可按每个桥墩的基础、下部构造为一变更单元,常规预制结构的特大桥、大桥以一联为一变更单元;中桥以一联为一变更单元;匝道桥、小桥、涵洞及通道以每座为一变更单元。(四)隧道工程:洞口工程以单幅一个洞口为变更单元;因围岩变化引起的开挖、支护方式及辅助措施施工的变化,以单幅围岩级别连续变化的段落为一变更单元;隧道路面面层、装修工程及附属设施以整座隧道为一变更单元;车行、人行横洞以处为一变更单元。(五)机电、交安工程:主要材料、关键设备应在合同文件中明确品牌及型号。合同文件中确认的主要材料、关键设备品牌型号如在工程实施中发生变化的应按一般变更处理,变更等级按所涉及金额确定。(六

16、)绿化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划分,也可按路段13公里划分,具体情况:一个边坡和取弃土场绿化以每处为一个变更单元;中央分隔带和路侧绿化以13公里为一个变更单元;互通立交和服务区以设计图纸上一个区域为一个变更单元。(七)其他工程:按照行业要求或专业特点进行划分。上述原则确定的为变更划分的最小单元,原则上项目不得在此单元基础上再进行拆分,如工程现场情况复杂或施工难度较大,按上述原则划分变更单元难以确保变更审批的时效性,需对变更单元进行调整的,应提前报备公司。第二十五条分别由几个承包人实施但属于独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可由项目公司(管理处)作为一个整体申报变更立项,批复后各承包人分别单独

17、申报变更申请。第二十六条工程变更增减费用的计算、计价原则工程变更费用按合同规定进行计算,核减变更前的工程费用后作为变更费用总额。变更费用的核算应全面、真实、合理,不应漏项少计或多项重计。新增单价计算原则如下:(一)原则上采用原合同单价;(二)本标段内没有相同或适用合同单价的,可套用同一项目内相同或相近的平均合同单价进行合理推算;(三)对确实无法合理推算的变更新增单价,则按交通运输部现行的概预算编制办法、定额和本省的相关规定,以招标时采用的工料机预算单价、费率编制变更工程预算(新增分部工程以上的变更项目原则要求由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预算),并按定标时本标段中标价与业主预算价之下浮率下浮;(四)如变

18、更工程无适当定额可套用或双方对价款有争议,则应由有资质的咨询公司按招标时采用的工料机单价、费率等编制预算并按本标段投标时的下浮率确定变更工程单价。若对咨询公司确定的单价仍存在争议,则请交通运输行业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第六章变更立项(意向)审查及审批第二十七条变更提出:工程变更可由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及第三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如由业主提出的变更,应具备经过业主内部讨论形成的会议纪要或其他书面文件)。所有变更须由项目公司(管理处)对变更理由进行初步审查,界定是否属于工程变更,分清工程变更类别。第二十八条变更的初步审查及现场勘查:变更提出后,变更意向报告申报前,项目公司(管理处)应组织设计、监理、

19、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充分研究,并组织现场勘察,A、B类变更须邀请公司相关领导(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或集团等相关人员参加。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或签署工程变更论证及现场勘查意见表或地质现场确认报告单(附件1、2)作为同意开展变更设计的依据。项目公司(管理处)据此向设计单位下发变更设计任务单(附件3)作为设计单位编制变更设计方案或设计文件的任务依据。第二十九条变更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一般由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但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也可选择其他具有相当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第三十条开展工程变更设计:项目公司(管理处)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开展变更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若变更方案或依据比较明确,两个设计阶段可同步

20、开展,或直接在立项(意向)申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若变更方案复杂,可两阶段开展设计,立项(意向)申报前完成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第三十一条变更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变更设计文件应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主要内容包括:(一)概述: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技术标准等)、设计变更原因、原设计方案、主要数量及概预算文件;(二)设计变更文件:采用的技术标准、设计变更工程方案及工程数量、设计变更概预算(一般套用合同清单单价),与原设计方案相对应的工程量和概预算对比分析情况等(一般套用合同清单单价对比);(三)其他:有关分析试验、测量数据、地质资料、造价估

21、算等技术经济资料。第三十二条变更设计文件的审查:项目公司(管理处)在收到设计单位提交的变更设计图纸后,若需召开技术经济审查会议的,根据变更类别和方案的具体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审查(分阶段设计的,可分阶段审查)。(一)C、D类变更方案,由各项目公司(管理处)组织变更设计方案审查工作。(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变更方案须由项目公司(管理处)上报公司,或经公司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公司分管领导(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或上级有关部门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审查:1.A、B类变更;2 .虽属一般变更但涉及结构配筋受力变化或技术标准有重大变化;3 .对质量或安全有重要影响的方案。(三)变更设计审查意见、会议纪要

22、或专家咨询意见原则上在审查结束后定稿,并由主持审查的单位签发,设计单位在按照审查意见对变更图纸进行修订和完善后,应将审查意见作为附件装订到变更设计图纸中。第三十三条承包人在收到项目公司(管理处)下发的变更设计确认单(附件4)、变更设计图纸以及变更建议和理由的相关批复文件后,即可开展变更意向的申报工作。第三十四条申报的变更意向文件或变更立项文件(指项目公司(管理处)上报公司的A、B类变更)应依据充足,方案可行,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请示文件:简单说明变更工程的位置(合同段、桩号范围)、设计变更的理由、依据、主要内容、造价增减、设计变更类别等内容(见附件5);(二)工程变更立项申请报告(见附件6

23、,一式两份,用于A、B类变更);(三)经项目内部审批的意向报告或其他审批报告;(四)变更前后的工程数量对比,变更后的单价取价原则或依据;(五)工程变更的设计方案及原设计图纸(A3纸图幅);(六)同意开展设计变更的通知书或会议纪要等;(七)其他附件资料。第三十五条项目公司(管理处)在收到经监理审查的变更意向后,根据变更意向的具体分类,按照变更的审批层次规定,对于A、B类变更由项目公司(管理处)组织填报变更立项申请上报公司。第三十六条A类变更立项由公司组织召开由集团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集团相关业务部门、监督部门以及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处)参加的工程变更专题审查会议,会后由公司出具会议纪要,以会议纪

24、要的形式同意批准变更立项申请。变更立项正式文件及电子文件应在变更会议前7日报送公司、集团初审。网上申报的A类变更立项亦按该流程审批办理。第三十七条项目公司(管理处)应在A类变更立项审查会议前准备齐全涉及变更的汇报资料,并在变更会议前7日报送公司审查。汇报资料包括:(一)变更项目的位置(合同段、桩号范围)、主要内容、类别、造价增减等主要信息;(二)设计变更理由,相关依据资料,对设计变更的调查核实、合理性论证情况;(三)变更设计方案(重要变更应有比选方案),说明变更的理由、工程规模变化、方案技术经济比较、设计变更费用变化等。第三十八条对初步判定为A类的变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细则的要求若须省交通运输

25、厅或交通运输部审批的,原则上待上级单位同意设计变更后再批复变更立项。第七章变更申请审查及审批第三十九条承包人对变更工程按照经批复的变更立项(意向)实施完成后,或经监理和项目公司(管理处)同意,认为具备工程变更申报条件的,承包人应及时按程序办理工程变更申请。第四十条变更申请审批程序(一)A、B类变更申请,项目公司(管理处)按内部管理程序完成审查后报公司审批;(二)C、D类变更,项目公司(管理处)按内部管理程序审批。第四十一条申报的变更申请文件应能全面、真实的反映变更内容,数量要准确,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请示文件:说明变更工程的位置(合同段、桩号范围),设计变更的理由、依据、主要内容(包括变更

26、前后工程量的变化情况)、造价增减、设计变更类别等内容(见附件7);(二)工程变更申请报告(见附件8,一式两份,用于A、B类变更);(三)经审批的立项申请及项目内部审批的意向报告或其他审批报告;(四)变更前、变更后合同工程量清单,变更前、后工程量清单单价及单价审批;(五)工程量计算书:详细列明工程量清单数量的来源(图纸编号或现场确认数量的证明文件),要求项目公司(管理处)代表、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确认;(六)设计变更施工图纸及原设计图纸(A3纸图幅);(七)新增单价确定的依据(预算文件或市场价格来源),要求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确认;(八)变更设计确认单等;(九)其他附件资料(参考附件9)。第四

27、十二条A、B类变更立项批复后,变更申请时变更金额超出变更立项A、B类限额的,应补办相关手续;变更申请金额未达到A、B类的,变更申请应报备公司或集团公司。第四十三条工程变更申请的审批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变更立项的审批金额。若变更申请的审批金额超过立项批复金额的10%时,则需重新申报变更立项程序,其中A类变更应重新召开工程变更专题审查会议。第四十四条业主对变更的审核或审批仅为中间结果,所有变更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或审计结果为准,所有变更工程数量和单价不得超过上级造价管理部门和审计单位最终审定的数量和单价,承包人需按最终批复的结果对变更进行确认并完善有关资料。第四十五条项目公司(管理处)认为必要时,可

28、将变更送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查,该变更工程数量和单价不得超过咨询单位最终审定的数量和单价,原则上待咨询单位审查后再批复变更申请。第四十六条对初步判定为A类的变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细则的要求若须省交通运输厅审批的,原则上待省交通运输厅批复同意后再批复变更申请。第八章变更实施第四十七条除紧急抢险工程或特殊规定外,变更意向或立项申请未经审查、批准的变更工程不得实施。第四十八条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变更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经审批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不得再次变更。第四十九条变更工程的施工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原施工单位不具备承担变更工程资质条件的,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选择施工单位。第五十条工程变更根据所属类型

29、完善审批程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第五十一条项目公司(管理处)应督促承包人接受监理和设计单位的指导,全面熟悉变更设计意图及有关实施要求,及时组织变更工程的实施。第五十二条用于施工的变更设计文件与交通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经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或设计代表按其权限签章。第五十三条所有变更设计文件实施前须有以下文件,否则不予认可:(一)设计变更有关会议纪要或其他文件;(二)项目公司(管理处)签发的变更设计任务单或业主专门委托设计单位开展变更设计的函件;(三)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工作联系单或变更设计图纸;(四)项目公司(管理处)下发的变更设计确认单。第九章动态设计变更管理第五十四条

30、隧道围岩及支护类别改变,边坡分级防护,桥梁基础基底标高确定,涵洞和通道位置、交角的局部调整,软基处理深度等作“动态设计”处理。项目公司(管理处)可组织有关单位现场勘查并签署有关文件后先行实施。(一)桥梁基础标高调整桩基嵌岩深度以及在钻桩过程中地质偏差引起的桩长调整,应由项目公司(管理处)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填写桩基调整确认单(见附件10),设计单位据此进行设计调整。(二)隧道围岩及支护类别改变隧道围岩及支护类别改变,按不超过10米/段且不超过50万元/项来控制;连续段落发生变化的,由项目公司(管理处)组织设计、监理、监测、施工等单位召开现场会议,公司工程技术部参加,必要时报请公司相关部门

31、及集团公司人员参加。会议确定设计变更处理方案,核实工程量,形成会议纪要或签署工程变更论证及现场勘查意见表或地质现场确认报告单。隧道围岩及支护类别改变,承包人可不再申报变更立项,直接发起变更申请。(三)边坡分级防护由项目公司(管理处)组织设计、监理、监控、施工等单位召开现场会议,必要时报请公司工程技术部或相关部门及集团公司人员参加。经现场勘察,检查核实,形成会议纪要或签署工程变更论证及现场勘查意见表或地质现场确认报告单。边坡分级防护的,可分级上报变更意向或立项文件,整体上报变更申请文件。(四)软基处理软基处理的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粉喷桩、CFG桩和预应力管桩等工程项目在正式施工前应通过试桩确定

32、长度。第五十五条对于软基处理、清淤、换填、挖除非适用材料等以现场核定数量进行变更及计量的工程项目,结合公司现场数量核定办法执行。第五十六条紧急抢险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险情或技术性质要求必须及时处理的,项目公司(管理处)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并由项目公司(管理处)组织设计、监理、监控量测、施工等单位召开现场紧急变更会议,确认应急措施发生的工程量,讨论设计变更处理方案,形成会议纪要。紧急抢险类的不再申报变更立项,可直接开展变更申请,并附相关影像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况。第十章其他第五十七条业主、总监办、承包人等均可在不降低工程技术标准、使用功能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能节约投资的合理化建议

33、,并提出优化设计变更方案。优化设计的建议及相关审批流程同变更设计。优化设计未经审查、批准,严禁实施。第五十八条项目公司(管理处)应督促承包人及时申报工程变更,若未及时申报导致无法进行检查、复核的,项目公司(管理处)对该项变更不予以计量。第五十九条变更工程的计量按照公司计量支付管理办法执行。第六十条各项目公司(管理处)应根据计量周期在每月15日前更新变更台账,包括由项目公司(管理处)、公司或集团公司等审批的累计全部变更。每年6月、12月按要求编写设计变更(含造价)自检报告,编制公路工程造价台账表和设计变更情况统计表(附件11),汇总后上报公司。第六十一条为规范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工程变更的申报、

34、审批等工作都在网上完成,除公司另有批准外,未网上进行申报的变更不予受理。承包人、总监办及项目公司(管理处)应做好变更设计文件(设计服务函、设计联系单)和会议纪要或现场确认资料的登记工作,及时在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更新。第六十二条各项目公司(管理处)、承包人须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整理、归档变更资料(网上审批完后,打印纸质文件并签署)。第六十三条费用索赔或措施费补偿等参照本办法规定的流程按合同变更处理。A类变更,项目公司(管理处)按内部管理程序完成审查后报公司审核,由公司组织专题审查会审批。B类变更,项目公司(管理处)按内部管理程序完成审核,报公司审批。C、D类变更,项目公司(管理处)按项目管

35、理程序审批,公司备查。相关文件送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查。第十一章附则第六十四条项目公司(管理处)有以下行为的,应及时整改,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一)不按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报批工程变更的;(二)有意将工程变更整体肢解,化整为零并规避审批的;(三)未经审查批准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实施设计变更的。第六十五条施工单位不按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项目公司(管理处)应当责令其返工、修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向有关部门通报并降低其资质等级,甚至吊销其市场准入资格。第六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修订和解释。第六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

36、起施行。工程变更论证及现场勘查意见表地质现场确认报告单编号:日期:年月日合同段里程桩号及分项工程名称原设质情况实际地质情况确认情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代表:业主单位:其他人员:备注:集团、市高公司参加的,在业主栏签署;市高公司须2人签署。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设计任务单编号:SJRW-2016-01日期:项目名称主送设计单位抄送设计单位经办人审核人事项:根据业主(会议纪要或现场勘查意见表或地质现场确认报告单)文件要求,请你单位尽快组织人员调整或优化设计。具体事项及时间要求:1、2、项目盖章:附件:注:若变更方案较确定,两个设计阶段可同步开展,在立项阶段开展施工图设计;若变更方案复杂,在立项

37、前完成方案或初步设计;在施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变更设计确认单编号:SJQR-2016-01日期:项目名称主送单位抄送单位经办人审核人事项:根据业主(会议纪要或现场勘查意见表或地质现场确认报告单)文件要求,设计单位完成了设计并报送了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名称或设计单位的修改通知单等)。同意设计单位的修改意见,经内部程序后,准予下发。其他事项及时间要求:1、2、项目盖章:附件:设计文件注:若变更方案较确定,两个设计阶段可同步开展,在立项阶段开展施工图设计;若变更方案复杂,在立项前完成方案或初步设计;在施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附件5关于上报项目合同段工程变更立 项文件的请示市高公司:

38、我项目第一合同段(桩号或部位),由于原因,根据会议纪要等文件作如下设计变更立项:主要内容和过程:;变更增加(或减少)费用元。根据公司变更管理办法,现将该变更立项申请上报公司,请审批。表格地质现场确认报告单工程变更立项申请表工程变更论证及现场勘查意见表工程变更意向报告书设计任务单附件口设计调整确认单工程变更费用估算表变更方案设计图纸、现设计图纸变更工程数量表计算书地方要求变更函件工程图片XXX高速公路XXX变更方案会议纪要其他相关材料(联系人:电话:)部门负责人(签字):项目(盖章)H程变更立项申请表项目名称:编号:申报日期:工程名称、桩号项目公司(管理处)(盖章)原设计图名称、图号涉及标段工程

39、变更类别A类B类原工程造价(元)预计变更方案造价(元)工程变更性质一般口较大重大预计工程造价增减(元)变更原因(内容摘要附件名称):变更整体立项,涉及多个标段的,应注明标段各自估算费用)部意见工程技术(机电设备)部口变更立项不成立,不予立项;符合变更立项要求,但资料不齐,退回修改再报;符合变更立项要求,资料齐全,同意启动立项程序。签字:计划合约部不满足合同条款要求,不予立项;满足合同条款要求,单价无误,同意立项;签字: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集团审批意见注:本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工程技术(机电设备)部各存档一份。其中A类变更填写会议纪要名称及文号;B类变更最后一栏不填。关于上报项目合同段工程变

40、更申请文件的请示市高公司:根据会议纪要(或方案)文件要求,我项目第一合同段(桩号或部位)工程变更立项已批复(批复号),现已实施完成,具体如下:本次变更立项批复总费用元,实际变更方案总费用元,与原方案相比增加(或减少)费用元。目前,已按照公司变更管理办法完成变更设计及现场施工,现将该变更申请上报公司,请审批。表格工程数量现场核定意见表工程变更申请表设计任务单工程变更申请单设计调整确认单附件变更前、后设计图纸变更工程量清单申请/批复表计算书工程变更单价申报审批表工程图片工程变更数量申报审批表新增项目单价分析计算表工程变更数量计算书其他相关材料桩基终孔/桩长调整确认单(联系人:电话:)部门负责人(签

41、字):项目(盖章)H程变更申请表项目名称:承包人:合同段:编号:变XXX号申报日期:工程名称、桩号项目公司(管理处)(盖章)原设计图名称、图号变更立项申请编号变更设计图名称变更图号工程附件变更类别A类B类原工程造价(元)变更工程造价(元)工程变更性质一般较大重大工程造价增减(元)变更原因方案及主要工程数量变化情况变更单价的确定情况附件部门意见工程技术(机电设备)部变更资料不齐,数量有误,退回修改再报;变更资料齐全,数量准确,同意申请。签字:计划合约部不满足合同条款要求,退回;满足合同条款要求,单价无误,同意申请;签字: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注:本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工程技术(机电设备)部各存

42、档一份。各类变更所需附件资料(参考)序号变更类型应附资料必备资料辅助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隧道围岩调整支护结构1 .变更立项申请表或变更申请表;2 .项目公司(管理处)处内部审批表;3 .申报审批表及申请批复表;4 .费用分析表;5 .发起变更的来往文件、会议纪要或工程变更论证及现场勘查意见表或地质现场确认报告单6、若属设计变更须包含:向设计单位下发的函件或设计工作联系单;变更LL涉及变更部位变更前后图纸12超前地质预报(封面和结论页)13会议纪要、现场查勘意见表、地质现场确认报告单2清淤换填2.1.原设计平面图、纵断面图、路基断面图2.2.原设计工程数量表23变更前后地质资料(或有

43、测量深度的照片)2.4.作为变更以及的会议纪要等相关发文2.5.换填联测平面图(若换填深度减小换填体积反而增大,应将联测平面图导入原平面图中)26换填数量核定表,联测表(可附首页和尾页)3桥梁桩基调整3.1.原设计平面图、桥型布置图、桩位布置图32变更前后工程数量表3.3.设计调整确认单3.4.工程量计算书及汇总表4软基、桩基处理类4.1.平面图、加固处理设计图(包括带地形的桩位平面布置图)42原地质资料与实际地质资料43试桩报告4.4.桩基检测报告5设计类变更(1.设计与实际不符;2.优化设计)5.1.原设计图5.2.变更后设计图(包括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后服务函)5.3.设计调整确认单5.4.

44、变更部位平面图6由赶工期或更改施工工艺引起的变更图纸等。6.1.设计调整确认单6.2.变更前后设计图纸6.3.变更部位平面图6.4第三方审查报告7因地方要求引起的变更(如增减涵洞、改路、改渠)7.1.地方发文(镇街及以上单位的正式函件)7.2.设计调整确认单7.3.变更前后设计图纸;7.7.变更部位平面图;桩基终孔/桩长调整确认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桩号及范围桥梁名称墩台编号桩基编号桩基类型设计桩径设计桩长顶高F设计嵌岩深度桩底设计标高或钻情述计前质描设超地况终孔地质情况描述实际入岩标高终桩底标高嵌岩深度终孔桩长钻渣是否留样施工单位意见总监办意见设计单位意见说明1 .正常终孔,施工单位与驻地监理工

45、程师签字即可终孔;2 .施工时若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需提前终孔或其他非正常终孔,由业主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核实确认,方能终孔。设计单位重新调整桩长设计,超出调整后桩长的不予认可。3 .本表一式三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各存1份;4 .本表只对终孔事项确认有效,不代表对钻孔质量的认可;5 .本表单位为m,6 .后附桩基成孔实际钻进资料。抄送:业主工程部变更台账统计表项目名称:年月日序号标段立项编号名称变更主要内容及原因申报金额审批金额办理进展情况申请编号申报金额审批金额办理进展情况备注立项审批总金额申请审批总金额4合同总价合同总价立项总金额占合同总价的百分比=/变更总金额占合同总价的百分比6二3/注:立项未审批完成的的或变更未审批完成的,统计时审批总金额暂按申报金额列计。多个立项对应一个申请的,申请栏多栏合并以相互对应。现场核定管理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现场核定管理,明确责任、控制造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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