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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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中原公开-2023-29征集人: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三年七月第一章征集公告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错误!未定义书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1 .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2 .征集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3 .响应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4 .响应文件的递交错误!未定义书签。5 .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评审错误!未定义书签。6 .授予框架协议错误!未定义书签。7 .纪律和监督19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评审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

2、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仅供参考)28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3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参考)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征集公告项目概况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2023年度选定中介服务机构(造价咨询、预算绩效管理及土地增值税清算)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3年8月14日10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中原公开-2023-292、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2023年度选定中介服务机构(造价咨询、预算绩效管理及土地增值税清算)框架协议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5800000元;最高限价:5

3、8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A包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6000002600000是2600000,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6000002B包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12000001200000是1200000,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2000003C包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0000002000000是2000000,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简要说明:为满

4、足政府相关工作的需要,现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购买第三方中介机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造价咨询服务、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及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其中,通过框架协议采购造价咨询服务机构20家,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机构10家,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机构5家。5.2包段划分: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2023年度选定中介服务机构(造价咨询、预算绩效管理及土地增值税清算)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共分为三个包段,具体包段划分如下:A包为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B包为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C包为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5.3采购范围:A包:郑州市中原区财

5、政局造价咨询服务;B包: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C包: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5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5.6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A包及B包: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及局属二级机构;C包: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及局属二级机构、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中原区税务局。5.7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郑州市中原区。5.8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生效日起12个月。5.9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中原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5.10报价方式:A包:参照(豫发改收费20082510号文件,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折扣率报价不得高于50%单个项目委托造价咨询费不足20

6、00元的,按2000元计取。B包:本项目按折扣率进行报价。以关于省级绩效评价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标准的规定(试行)(豫财办(2020)34号)费率法为基准进行折扣,折扣率报价不得高于100机C包:本项目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收费标准依据河南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河南省涉税鉴证服务收费标准(试行)(豫发改收费(2010)2号)为基准进行折扣,折扣率报价不得高于100%o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7、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A包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由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保;C包供应商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C包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保;3.2 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8、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2.1 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系统查询的,须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3.2.2 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存。3.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三、获取征集文件1 .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 .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O。3 .方式:网上下载,凭企业CA锁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征集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征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可能无法上传,其响应将被拒绝。4 .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3年8月14日10时。分(北京时间)5 .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O电子交易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时

10、间及地点1.时间:2023年8月14日10时。分(北京时间)6 .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O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征集公告期限本次征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征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A包预算为2600000(以实际结算额为准),包最高限价(折扣率)50%;B包预算为1200000(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包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11、C包预算为2000000(以实际结算额为准),包最高限价(折扣率)100%。前“一”款第4条中“最高限价”为公告固定格式,不一致之处,以本条为准。3、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登录后,须先进行签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响应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政府采购专区中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 .征集人信息名称:郑州市中

12、原区财政局地址:中原区桐柏南路239号联系人:樊老师联系方式: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层联系人:刘洪豪张驰电话:/639765503 .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驰联系方式: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歹IJ内容1.1.2征集人名称: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联系人:王哈星电话: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tit: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层联系人:刘洪豪张驰电话:/639765501.1.4包段名称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1.1

13、.5框架协议类型封闭式框架协议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单个项目完成后,根据采购人对供应商工作质量的考评结果,支付不同比例的合同价款。考评结果为优(得分290分)的,支付合同价的100%;考评结果为良(90分得分280分)的,支付合同价的90%;考评结果为中(80分得分-60分)的,支付合同价的80%;考评结果为差(得分V60分)的,支付合同价的70%。考核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1.3.1本包段简要说明择优选择5家依法设立的独立于委托方和涉税企业的第三方机构,向委托方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具备接受委托资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对项目开

14、展有关工作。1.3.2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1.3.3服务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1.3.4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征集公告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入围供应商数量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5家。征集人将根据评审小组推荐的供应商确定排名前5名为入围供应商。如满足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7家,选定数量以淘汰后剩余的实际数量为准。确定入围供应商的淘汰率确定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1.7分包不允许1

15、.8.1实质性偏差不允许负偏离2.2.2澄清或修改征集文件的时间、形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5日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供应商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征集文件2.3.2供应商确认收到征集文件修改供应商自行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查看,无需确认3.3.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入围保证金无4.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电子响应文件加密要求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均用供应商的CA锁进行电子签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用法定代表人的CA锁进行电子签章。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委托

16、代理人没有CA锁的,则响应文件需上传有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加密要求:系统中提交的响应文件需使用供应商CA锁签章并进行加密后上传(.ZZTF格式)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10时。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电子交易平台。4.2.2响应文件提交及方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4.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文件不允许4.5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回否5.1.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ZZ5.3.1评审

17、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构成:7人,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5人,征集人代表2人。经济、技术类专家确定方式: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3.4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一)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相互串通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响应文件或开标(

18、报价)一览表的;7)视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二)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征集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否决,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评审小组将视为重大负偏离或非实质上响应,包括但不限于:1)响应文件有效期未响应征集文件规定的;2)框架协议期限不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3)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报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4.1履约保证金无6.6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单个项目结束后,征集人将根据“涉税鉴证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业务质量考评表”结果,作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

19、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征集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及下一年度框架协议征集的参考。6.7.1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选定E直接选定,征集人根据入围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自主从入围供应商中选定成交供应商授予采购合同的方式。6.8.2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

20、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D入围供应商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约定的;2)入围供应商有违反合同约定或其职责、义务的行为,在征集人指定期限内未予以纠正或补救的;3)入围供应商泄漏委托方的秘密或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征集人利益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咨询方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4)征集人针对项目完成时限、质量有权提出要求,由于入围供应商原因,项目完成时限超出委托时限或贷量不合格的;5)入围供应商将征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丢失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入围供应商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21、,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6)入围供应商提供服务时,需按委托人要求时限完成,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将解除合同。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6.8.3入围供应商的补充规则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其他相关事项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有关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获取征集文件后,请供应商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

22、中下载最新版本的“郑州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征集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ZZTF格式)须在开标前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3、所有供应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后,须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响应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4、自解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起30分钟内未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资格,如遇网络或供应商家数较多情况征集人有权延长解密时间,未在规定响应截止时间递交文件及供应商自身原因的情况除

23、外。2项目划分包段说明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2023年度选定中介服务机构(造价咨询、预算绩效管理及土地增值税清算)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共分为三个包段,A包为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B包为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C包为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包段为C包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3采购代理服务费每家入围供应商采购代理服务费陆仟元,由入围供应商在领取入围通知书前缴纳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户名: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账号:7583719026998101054质

24、疑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2、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采购程序环节分为:征集公告、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入围结果)5征集文件解释构成本征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征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的规定,按征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

25、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征集人负责解释。6报价说明本项目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收费标准依据河南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河南省涉税鉴证服务收费标准(试行)(豫发改收费(2010)2号)为基准进行折扣,折扣率报价不得高于100%。注: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或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7本包段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包段标的为郑州市中原区财政局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8其他未尽事宜,

26、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9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10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郑州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郑州市政府采

27、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入口”查询联系。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1.1.2 1.2征集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 采购包段名称及包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 框架协议类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1.2.1 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 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 采购范围、框架协议期限、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

28、象范围、服务需求等1.3.1 项目简要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 框架协议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 服务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 服务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 供应商要求1.4.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供应商资格;(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9、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MCreditC)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2)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 入围供应商数量具体入围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 入围费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入围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7 分包

30、不允许。1.8 响应和偏差1.8.1 供应商的服务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征集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 8.2供应商应根据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征集文件作出响应。1.9 语言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10 货币结算货币为人民币。1.11 保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征集文件2.1 征集文件的组成本征集文件包括:(1)征集公告(2)供应商

31、须知(3)评审办法(4)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木(仅供参考)(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征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2.2 征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征集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征集人,要求征集人对征集文件予以澄清。2. 2.2征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2、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 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通知征集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3. 2.4除非征集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征集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征集文件完全认可。2.3征集文件的修改2. 3.1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3. 3.2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征集文件,在原公告媒介发布变更公告。修改

33、征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4. 3.3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自行在电子化交易系统查看。3.响应文件3.1 响应文件的组成3. 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部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2响应报价1. 2.1收费标准:本项目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收费标准依据河南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河南省涉税鉴证服务收费标准(试行)(豫发改收费(2010)2号)为基准进行折扣,折扣率报价不得高于100%。3. 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响应报价的其他要素。4.

34、 2.3合同价包括完成征集人指定的项目的所有费用,征集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5. 2.4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3.3 响应文件有效期3. 3.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响应文件。4. 3.2响应文件应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未响应而予以拒绝。5. 3.3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

35、绝这种要求。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3.4 入围保证金本次征集不收取入围保证金。3.5 5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依据征集文件中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响应和有能力履行合同。3.6 供应商技术证明文件3.6.1供应商响应的服务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3.6.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6.3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3.7响应文件编制3. 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报价表在

36、满足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征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征集人的承诺。4. 7.2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5. 7.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征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 .1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当按

37、照征集文件和电子化交易系统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 .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盖章的响应文件,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4.2 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通过下载征集文件的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化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提交回执通知。提交时间以提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4.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1在本章第4.2.

38、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按照本章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4.3.3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

39、应文件有效期满期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4.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文件:不允许4.5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评审5.1 响应文件开启5.1.1 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开标。开标由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供应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电子唱标,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框架协议的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开标结束。5.1.2 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记

40、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制作记录。5. 1.3供应商未当场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2资格审查工作开标结束后,由征集人委派资格审查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评审。5. 3评审工作5. 3.1评审小组(1)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评审方法规定的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2)评审小组由征集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评审专

41、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征集人代表参与评审,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情形除外。(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5)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5.3.2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3.3符合性审查(I)评审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审小组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征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没有负偏离。实质性

42、响应是指响应符合征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负偏离和保留。负偏离和保留是指对征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产生负的偏差,或限制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任何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3)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应基于响应文件本身内容。(4)重大负偏离须经评审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属于重大负偏离或非实质性响应的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4。(5)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4o(6)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征集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否决,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

43、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7)符合性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 3.4评审(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征

44、集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入围供应商名单。5.4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5 .4.1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评审小组内独立进行。6 .4.2评审小组将遵照规定的评审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5.4.3在开标、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5.4.4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框架协议,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5. 4.5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评审人员之外。6.授予框架协议6.1 入围结果公告6 .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入围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省级

45、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征集文件应当随入围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 .1.2入围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征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公告期限及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6.1.3入围通知书发出后,征集人不得违法改变入围结果,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入围。6.1.4入围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入围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接受社会监督。入围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入围结果公开入围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6.2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解除框架协议的情形6.2.1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征集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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