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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数字政府建设暨数字住建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建(科)发(2023)27号)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园林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数字政府建设暨数字住建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8月9日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数字政府建设暨数字住建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2、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及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规划(建办(2022)7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宁政办发(202Dl(H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23)1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宁建计发(2022)12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数字
3、政府建设暨数字住建三年行动。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盯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将“数字住建”建设作为引领性、战略性工程,按照“强基础、补短板、谋全局、稳推进”的总体思路,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深度融合,加快构建数字住建,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数字化治理能力,打造服务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便民利民数字应用场景,为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城镇、塞上乡村乐园提供强劲动能和数字支撑。(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
4、急用先建。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规划,对标数字政府发展方向,搭建数字住建总体框架,按照统一布局、急用先建原则,分步梯次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补齐行业信息化建设短板。统一标准,数据共享。强化标准支撑,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的标准规范,打通数据壁垒,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的协同管理和服务,以数字技术创新推动流程再造、规则重构、方式重塑。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坚持业务工作和信息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充分考虑全区数字政府建设和住建行业数字化发展现状特点,找准各领域信息化工作重点,坚持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整体推动原则,积极推进数字化建设。紧盯关键、保障安全。坚守“防风险、保安全”底线,紧
5、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突出做好以燃气为重点的城市安全运行监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房屋安全管理等方面信息化保障工作,着力提升安全隐患监测预警“技防”能力。强化网络安全防护技术保障,提高数据安全管理水平。(三)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构建形成全区统一的数字住建发展框架,初步完成既有信息系统数据整合,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重点信息化项目投入使用,并实现与国家平台的互联互通。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建成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住建领域安全监管“技防”能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数字工程、数字住房、数字
6、城市、数字村镇四大板块重点业务模块和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完善,住建行业数字化监管能力显著提升,业务协同体系日趋完善;数据治理不断深入,数据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系统的数据共享基本实现,数据分析和辅助决策得到深入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lM)技术、城市信息模型(CnO基础平台、城市运行感知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得到有效应用,房地产市场和住房管理、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综合管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和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等数字化“一网统管”水平显著提升。二、重点任务积极推进数字住建建设,在统一标准体系指导下,搭建“114N”总体框架,即建设1个住建业务数据资源管理系统
7、,1个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设立数字工程、数字住房、数字城市、数字村镇4个业务板块,对应建设N项应用模块,确保数字住建建设在统一框架下实施。服务层 门户网站新媒仲数字住房地市管房产场理房积管 住公金程全 工质安筑场理务建市曾服程设目批工Il项审业务应用层图1数字住建总体框架(一)强化基础支撑能力1.建设行业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在自治区政务大数据中心基础上,依托“智慧住建综合监管平台”搭建“住建行业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围绕“一套编码管到底”“数据一数一源”,全面汇聚数字工程、数字住房、数字城市、数字村镇各系统模块数据资源,构建形成住建行业企业、人员、项目、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和建筑市场
8、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房地产市场管理、住房管理、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等主题数据库,推动形成住建领域全业务数据链,打破“数据孤岛”。厘清全区住建领域信息资源,推进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深化数据治理,加强数据分析算法模型管理,围绕住建行业发展需求,提供分析研判功能,加强科学决策能力。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大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责任单位: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2 .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依托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在国家统一时空基准下,打造行
9、业基础底图,充分发挥房普数据在自建房排查整治、城市危旧房屋排查、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等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基于统一基础底图,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lM)基础平台建设试点,形成城市三维空间数据底板。整合城市地上地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多维多尺度信息模型数据和城市感知数据,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城市体检、城市生命线等领域CIM+应用示范。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探索推进自治区和城市CIM基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ClM基础平台应用场景,全面赋能城市治理。(责任单位: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3
10、.构建共用支撑体系。在全面应用全区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自治区数字政府共性应用支撑系统基础上,针对业务实际需求,建设数字住建统一服务界面,为社会公众、行业用户提供办事、信息查询等服务,推动住建部门数据向社会安全高效开放;建设统一工作界面,作为住建部门管理人员访问各个业务系统的统一入口,为每名工作人员赋予相应访问权限。建设统一专家库,对住建类各领域专家实行统一管理。厅系统各处室、单位开展本业务领域信息化项目需求分析、设计方案编制,应将共性应用支撑系统纳入基础支撑体系,并根据需要深化应用,不单独设计、建设。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推进本级相关信息化项目时,应遵循自治区和本地
11、区数字政府建设共性应用支撑系统要求,避免重复建设。(责任单位: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信息中心负责)4 .健全数字住建标准体系。在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基础上,立足我区实际,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数字住建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等领域地方数据标准研制。推行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统一信息编码标准、物联感知及数据接入应用等标准规范。加大标准推广执行力度,建立标准规范执行评价机制,将标准执行与行业信息化项目立项、设计、建设和验收等各重要环节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中心、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12、二)完善数字应用体系1 .数字工程完善建筑业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工程项目审批、建筑市场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的联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技防”能力。深入推进BIM应用,提升建筑设计、施工、运维协同水平,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数字化应用。加强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提升建筑业全产业链、全过程、全要素的数字化水平。专栏1数字工程重点工程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升级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系统,深度对接融合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改造施工图审查、消防审验、竣工验收功能,实现BIM模型轻量化浏览审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工程项目、市政公用服务、信用信息等互联互通和数
13、据共享,不断提升全程网办便捷化、审批服务智能化、审批业务协同化,优化住建行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智能化辅助审批模块,构建第三方评估评价体系,完善各部门基于电子报建材料的系统辅助审查和审批功能,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审批数据内循环,让服务对象少“跑腿”,数据多“跑路”。(责任单位:厅办公室、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强化建筑市场一体化监管:升级完善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加强与工程项目审批系统、从业人员综合管理系统、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互联互通,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与项目审批、
14、招投标活动有效衔接,推动形成信用评价为重要抓手的住建领域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机制。拓展资质动态管理、业绩核查、勘察设计行业监管、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监管功能建设。建设数字工程造价管理模块,构建全区工程造价数据库,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实现“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工程造价指标指数”“造价纠纷调处”等功能,强化建设各方造价管控责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厅建筑管理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提升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能力:在全区规模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全面推行“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实现对施工现场人员、机械设备运行、物料生产、环保等各关键要素进行全面感知和实时互
15、联,并对安全风险进行预警预报,强化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场履职情况进行记录,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加强与气象等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不良天气等实时预警。拓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各类核查、抽查任务数字化功能,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加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数据质量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厅建筑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推进BIM技术应用:在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基础上,指导相关专业力量建立完善BIM技术应用地方标准规范体系。坚持政府引领、企业主导,加快推进全区建筑信息模型(
16、BIM)技术在勘察、设计、建造、管理、运维等领域的应用广度和深度,2023年底前实现BlM城建档案归档,不断提高BIM档案覆盖范围和资源利用水平,为CIM基础平台提供数据支撑。积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软件系统国产自主可控工作。(责任单位: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积极推进建筑领域智能建造试点,推动工程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与升级改造,实现建筑构件生产自动化、智能化。鼓励探索实施智能施工试点建筑机器人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引导施工企业积极创新智能施工工艺工法。在建筑产业和数字产业优势地区组织开展试点探索,建立基
17、于BIM的标准化部品部件库,利用传感器、无线射频、近场通讯及二维码识别等建筑物联网技术,逐步构建形成具有工程设计标准化、部品部件生产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体系。研究、探索符合我区建筑产业现状的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模式,积极构建区域性建筑产业互联网的创新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2 .数字住房强化住房和房地产领域信息化建设,不断充实完善住房基础数据库,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以信息化手段进一步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持续优化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服务,不断扩大智慧物业服务平台覆盖面,深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进
18、社区、进小区、进家庭,助推“完整社区”“数字家庭”建设取得实效。专栏2数字住房重点工程强化房地产市场信息化管理:升级完善智慧房产系统,加强与自然资源、金融、税务等单位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共享,探索对全区新建商品房项目建设、销售、归属以及存量房二次交易、归属等环节进行数字化管理。搭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模块,全面采集、汇聚房地产领域各类业务数据,利用大数据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为政府和主管部门开展房地产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经纪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等管理数据库,开展行业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探索应用电子签章,推动预售许可、网签备案、预售资金审批等业务“不见面”办理。(
19、责任单位:厅房地产管理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提升住房保障信息化水平:持续优化“全国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强化与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的数据开放共享,丰富线上业务功能,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在全区推行住房保障APP“掌上办”“网上办”经验,力争实现公租房申请、配租、缴费、物业服务、网上投诉、退出等工作全程“掌上办”,积极对接“我的宁夏APP,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住房保障自治区全域“掌上办”。(责任单位:厅住房保障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纵向畅通住房城乡建设部、自治区、市住房公
20、积金数据循环通道,横向拓宽各部门间数据共享范围,推进数据深度对接,提高业务协同效率,实行全区住房公积金业务“一套标准、一个流程”,实现住房公积金服务“全城通办”“全区通办”,逐步向“全国通办”延伸。强化公积金数据治理,持续提升数据质量,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创新服务应用场景。进一步完善移动端业务办理平台功能,丰富公众查询内容,拓展数据赋能深度和广度。(责任单位:厅公积金监管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房公积金中心配合)提升住宅小区智慧化服务能力:不断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物业管理服务中的应用,指导各地积极搭建监管物业行业、物业企业诚信评价、服务居民业主为主,兼顾对
21、接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生活服务等内容的一体化智慧物业管理系统。指导各地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联合建设通用、开放的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鼓励大型物业服务企业开放自有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拓展服务范围,为中小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平台支撑和技术支持。引导各类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与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互联互通。利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进行信用信息收集、整理和利用,加强信用管理和信用评价,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厅房地产管理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深入推进“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实施居民小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积极开展基础公共设施故
22、障、消防隐患、高空抛物、环境隐患等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积极拓展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内容,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积极稳妥推进“数字家庭”试点,完善相关标准,以房屋火灾预警、燃气泄漏止断、漏水报警和“一老一幼”安全防护等智能化设备为重点,不断丰富应用场景,逐步推进“数字家庭”与智慧物业管理服务系统、智慧社区平台的互联互通,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市政部门配合)强化房屋安全管理:充分运用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农村房屋隐患排查、“两违”清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等现有数据成果为基础,建立房屋安全综合管理
23、信息平台,对全区房屋建筑基本情况及安全使用相关要素实现全面汇聚,“一房一码”建档立卡,形成对房屋隐患类型或问题的排查-鉴定-整治-巡查全流程闭环管理。探索建立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对存量房屋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鉴定、及时解除危险,对新建房屋从立项审批阶段即纳入监管流程,强化城乡房屋设计、建设、使用、经营等全链条管理,实现房屋安全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以数字化为保障,实施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厅建筑管理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依托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加快推进城市危旧房屋调查摸底,建立摸底台账,坚持边查边改,坚决守住不发生城市危旧房系统性
24、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厅住房保障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3 .数字城市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实行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安全预警与应急响应,逐步扩大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安全运行监测覆盖范围。深入开展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探索建立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监管体系。加快建立集感知、分析、指挥、监察等为一体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专栏3数字城市重点工程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搭建综合性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管系统。结合燃气等“四类管线”更新改造、城镇老
25、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建设,聚焦燃气场站、燃气管线、用户末端等关键环节,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对其燃气管网及相邻地下空间、燃气场站、用气餐饮场所、小区接入点及终端用户等关键部位安装监测设备,尽早实现燃气行业关键部位管道压力、流量、温度以及重点区域的气体浓度等实时监测和预测预警,大力推进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自闭阀和金属波纹管。加快建立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向供暖、供水、排水、桥梁、管廊等领域延伸。(责任单位:厅城市建设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市政部门配合)搭建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与气瓶充装、配送等管理系统相连通,实行“一码统管、分级应
26、用”,推进充装、销售、配送、使用各环节线上监管,保障液化石油气气瓶“本质安全”。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5G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构建精确感知、动态监测、实时反馈、远程操控的燃气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责任单位:厅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市政部门配合)提升城市建设数字化管理能力:加快建设自治区级和市级城市体检评估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与国家级城市体检评估管理信息平台对接。探索推进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政设施数字标识和编码标准规范,全面掌握市政基础设施现状底数,建立覆盖地上地下的城市基础设施数据库,为开展城市体检、实施城市更新、搭建CIM基础平台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
27、:厅城市建设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市政部门配合)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认真落实住建部“一指南、两标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建设自治区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督促指导各城市在既有“数字城管”系统基础上,整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汇聚共享数据资源,建设标准统一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引导各城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探索创新城市运行管理智慧化应用场景,全面对接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数据、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数据和社区管理服务数据,增强社会态势全面感知、风险及时预警、资源协同调度能力,推进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
28、”。加快推进国家、自治区、市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加强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状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责任单位:厅综合执法监督局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城管、市政部门配合)4 .数字村镇推动农房建设和村镇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乡村集镇数字化建设管理水平,建设“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现代宜居农房。专栏4数字村镇重点工程加强农村房屋信息化管理:汇聚整合全国房屋普查系统、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数据,构建全区农房基本情况、安全状态和危房改造数据库,有效支撑农村房屋建设、农房安全管理、危房改造、农村抗震房
29、改造等工作。建立健全农房动态巡查机制,及时收集汇聚相关数据,确保农房使用安全。(责任单位:厅村镇建设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推进村镇建设数字化管理:升级村镇建设数字化综合管理系统,构建乡村建设工匠管理、重点小城镇、村庄建设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基础信息库,完善各项工作填报、村镇建设项目管理功能,强化村镇业务管理全过程数据分析、可视化,推动乡村建设评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工作呈报、日常调度、建设管理、综合评价和辅助决策的有机整合。(责任单位:厅村镇建设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和各市县(区)住建部门配合)(三)夯实网络安全根基1 .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探索建立网络安全
30、监测预警通报机制,提升全区住建领域各类信息系统防护能力。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完善数据容灾机制。持续开展各级网络安全演练,通过攻防对抗、应急预案演习等方式,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响应水平。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制度建设,对资产管理、技术运维、安全巡检、应急处置等领域相关制度、预案进行深化细化,保证制度条款的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2 .加强网络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开展常态化网络安全检查,落实住建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健全各类数据全生命周期的保障制度,加强数据收集、汇聚、存储、流通、应用、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落
31、实关键数据使用的审计、脱敏机制,科学规范数据采集范围、访问权限、存储周期和共享方式,降低数据安全风险。稳妥推进应用具有自主核心技术和安全性满足要求的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产品,保障信息化建设中的供应链安全。(责任单位: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四)提升数字服务能力1 .推进信息数据公开。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查询和互动交流为宗旨,落实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要求,持续优化完善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丰富公开形式和公开内容,提升政务信息的可读性和传播力,增强政务服务的多样性、多渠道和便利化。逐步推进住建领域公共数据向社会安全高效公开,为企业提供高质
32、量数据共享查询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责任单位:厅办公室、科技与标准定额处、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2 .数字赋能政务服务。引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政务服务系统和数据资源整合,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集成自治区级企业资质审批、人员资格管理等政务服务事项,融合对接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力争实现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类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覆盖率100%。以自治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基础,向下延伸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覆盖面,努力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实现审批业务协同,推进审管联动。(责任单位:厅法规处、科技与标准定额处、行
33、政审批办、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3 .数据支撑辅助决策。按照“数据一数一源”原则,厘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据资源,以数据全量化汇聚为辅助决策分析提供基础保障。挖掘数据资源潜力,着重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建筑业发展、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房屋安全数字化监管等涉及经济发展、安全生产、民生保障领域的数据治理和分析模型,为宏观决策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配合)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把数字政府建设和推动行业数字化发展与落实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谋划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四五”规划有
34、机统一起来,坚持把信息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明确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牵头部门统筹推动、各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模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推进“数字住建”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对应4大业务板块设立数字工程、数字住房、数字城市、数字村镇4个工作组,推进相应领域信息化建设。各市、县(区)住建等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数字住建工作的组织保障。(二)优化实施路径。综合考虑全区信息化建设资金和各地住建部门信息化工作实际,对于工作流程基本一致的业务系统宜采取自治区统建,区、市、县三级共同使用的方式实施。对于综合性强
35、的城市级信息化项目,由各市县结合实际分别建设,实现全区数据互联互通。项目实施中,按照“统一规划、急用先建”原则分步梯次推进,对于业务需要紧迫的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列入“项目新建类”抓紧建设;对于既有系统需要优化功能的,列入“功能完善类”,通过系统升级逐步增加新功能、满足新需要;对于自治区层面暂时没有系统,但有关市县和企业具备基本条件、建设积极性高的,列入“试点推进类”,以点带面推进实施,汇聚相关数据;对于业务需要但短时间内缺乏资金保障的,列入“谋划储备类”,待条件成熟后实施。(三)加大政策引导。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立足行业信息化发展实际,通过出台激励政策、增设诚信加分等方式,鼓励房地产、建
36、筑业、市政公用等领域企业积极探索行业数字化融合,激发自主创新活力,助推市场主体数字化转型,在全行业营造谋新求变良好氛围。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建筑施工、燃气、供暖、供水、排水等企业加大信息化投入,配置必要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智能感知设备,增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四)强化资金保障。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争取信息化建设财政资金,加快重点项目立项审批进度,保证既定项目早审批早建设早运行。在住建领域各类财政预算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要统筹考虑信息化、智能化资金投入,安排一定比例项目资金用于信息化建设,保障信息化投入。要拓展多元化、多渠道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37、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产业数字化项目建设,探索建立规范有序、市场运营、持续发展的城乡建设数字化良性生态。(五)重视人才培育。加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水平,确保各级住建部门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工作有效落实。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业务和技术培训,提高信息化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在系统使用中做到能用、会用、用得好。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和行业协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完善人才培育体系,大力培养具有新一代信息技术、工程建设、城市管理等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组建全区数字住建专家咨询库,为住建领域信息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六)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
38、展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相关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和交流合作,及时梳理总结行业信息化工作新进展、新成效,提炼创新成果,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形成良好示范引领效应。通过互观互检、经验推广、业务培训、论坛研讨等方式,积极为全区住建部门、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创造学习交流条件,推动数字领域新标准、新技术、新应用在我区住建行业落地见效。自治区、市、县(区)住建部门加强工作联动,鼓励支持试点选定和申报,力争每年培育1-2个住建领域信息化应用示范或创新场景,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数字住建建设和创新行业数字化。附件:L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数字住建”工作领导机构设置2.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数字
39、政府建设暨数字住建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任务参考清单附件1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数字住建”工作领导机构设置为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数字住建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推进“数字住建”工作领导机构。具体如下:一、成立推进“数字住建”工作领导小组(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马汉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李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副组长:袁京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有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隋峰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成员:薛宝忠
40、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处长王振成厅办公室主任刘金龙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处长徐梅厅法规处处长李军厅计划财务处处长刘建国厅住房保障处处长马楠柯厅房地产管理处处长杨军厅建筑管理处处长赵玉军厅城市建设处处长田刚厅村镇建设处处长张小霞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赵连峰厅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刘军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处长刘兵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孙中宁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党支部书记孙超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站长李金保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党支部书记杨夏云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杨学武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乔静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主任韩利钧自治区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主任高荃自治区
4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赵建明自治区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厅信息中心)主任周慧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中心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薛宝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1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自治区信息化法律法规和规划文件,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安排,研究部署全区住建领域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住建发展工作。2 .制定完善全区住建领域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住建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文件。3 .负责厅系统重大和综合性信息化项目的立项申报、方案编制、系统建设、项目验收等工作。4 .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
42、部署下一阶段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住建推进工作。5 .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每季度通报工作情况,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对工作推进慢的地区和部门予以点名。二、设立四板块专题工作组(一)工作组组成人员1 .数字工程工作组责任领导:李有军牵头部门:厅建筑管理处参与部门:厅办公室、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行政审批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厅信息中心)、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标准管理中心。2 .数字住房工作组责任领导:袁京平牵头部门:厅房地产管理处参与部门:厅住房保障处、公积金监管处、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43、建筑管理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中心、信息中心。3 .数字城市工作组责任领导:李有军、杨普牵头部门:厅城市建设处、综合执法监督局参与部门: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中心、信息中心。4 .数字村镇工作组责任领导:杨普牵头部门:厅村镇建设处参与部门: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中心、信息中心。(二)工作组职责1.各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区数字住建工作整体部署,统筹推进本业务板块信息化工作,研究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督促指导各市、县(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信息化工作任务。2 .各工作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起
44、草并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本板块信息化预算编制和资金支出工作建议。3 .各工作组根据本板块业务发展需要提出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并及时报厅网信办统筹实施。4 .各工作组负责本板块行业内部业务协同、数据整合、数据共享、数据公开等工作的协调推进。有对外数据共享需求时,及时向厅网信办提出。5 .各工作组至少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总结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和本板块数字化建设成果等情况,并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安排对各市、县落实情况做出评价。附件2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数字政府建设暨数字住建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任务参考清单类别任务描述责任处室j任导实施层级71成限一、基础支撑数据资源管理系
45、统数据接入对住建内部数据、相关单位共享政务信息、感知数据以及互联网采集信息等多源异构数据,采用不同的接入方式和接入技术实现数据接入。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峰自治区级2023年年底数依托自治区数据中台自2据治理服务将数据接入系统采集汇聚的不同类型的数据(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非结构化),运用数据处理组件,提供提取、清洗、去重、转换、标准化、关联、比对、标识等一系列数据规范化处理功能。治区级024年年底数据资源目录围绕“数据一数一源”,实现信息资源目录的动态更新管理。完善数据日常管理和更新机制,保证及时性和完整性,实现系统间信息交换、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自治区级2024年年底数据资源池汇集全区住建行业
46、数据,建立数据资源池。根据业务需求进行数据建模,形成各类基础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数据质量,满足数据上自治区级2023年年底报、共享、分析等需要。数据共享交换通过统一接口标准和安全运维机制,纵向与国家、市、县(区)住建部门实现安全有序的数据共享交换,横向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交换。自治区级2024年年底CIM基础平台CIM基础平台在具备一定条件、积极性高的地区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nO基础平台建设试点,探索以房屋普查数据为底座,搭建轻量化、低成本CIM基础平台,不断丰富应用场景,支撑智慧城市应用建设与运行。在试点示范基础上,总结经验,探索推进自治区和城市级CIM
47、基础平台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峰自治区、市两级2025年年底共性应用支撑统一身份认证对接自治区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登录页面及单点登录、单点登出、认证中心业务对接等功能,支撑公众/企业身份的统一认证,实现一号登录数字住建应用系统和政务服务网。对接政府工作人员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支撑管理人员身份的统一认证,实现一号登陆数字住建应用系统。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F峰自治区级2023年年底电子证照服务对接自治区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实现电子证照的签发、使用、共享等功能。自治区级2023年年底电子签章服务对接自治区统一电子签章系统,实现已办理电子签章企业及个人在线签章。支持使用申请、审核备案、身份识别、委托授自治区级2023年年底权、使用确认、使用日志等功能;提供电子印章认证、鉴别、提醒报警、更换等后期管理。统一界面建设服务界面,依托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结合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要求,建设服务界面,为社会公众、行业用户提供办事、信息查询服务等。建设工作界面,整合住建相关应用系统,通过用户管理、权限管理,实现工作人员对各个业务系统访问入口申请的统一处理。工作界面支持个性化的定制功能,包括定制页面菜单、显示风格、布局、集成的各种业务系统等。自治区级2023年年底统一专家建设统一专家库,对原有专家库表进行更新,自治区2023库增加勘察设计、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等住建各专业领域划分,满足不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