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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与教学方法创新指导委员会制定的高等学校慕课建设与应用指南,结合学校实际,以加强学校专业、专业群建设,促进高职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深化教学改革、彰显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为做好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第一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范围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均可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已取得校级立项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立项。第二条校级精品在线
2、开放课程立项分类1.资助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己立项建设的校级以上品牌(培育)专业、专业群项目中,列入建设规划的精品课程;(2)经立项评审认定,建设基础良好,己取得较突出建设成果的课程;(3)同一批次立项建设课程中,资助建设类课程占比约60%。2.自筹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其他获得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第三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立项与建设1 .立项基础(1)课程具备一定的前期建设基础,已在专业课程平台开设一个学期以上,课程知识点/技能点配套视频资源不少于30个(总时长2150分钟),每个知识点/技能点至少配套一个教学课件,课程配套试卷库2套。资源与试卷库建设标准参考精品
3、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建设标准执行。(2)课程建设中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课程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能够及时更新与完善课程内容。2 .申报立项(1)立项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上一批次课程完成结项验收工作后,组织下一批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2)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按照下列程序申报:填写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请表;学院组织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查;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 .建设与实施(1)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负责人根据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指标要求,制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总体规
4、划和阶段性规划,拟定建设方案,按照建设项目指标撰写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任务书,并报教务处备案。(2)课程团队根据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指标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建设标准,对课程内容进行一体化设计、结构化梳理,对课程资源进行颗粒化制作。(3)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建设过程中,课程所在学院每学期末(第1618周)组织自查,并提交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阶段性总结,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教务处);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中期检查。(4)课程建设期间若发生相关信息变更,课程团队应填写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批表,经批准后执行。4.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验收校级精品
5、在线课程凡建设期年满两年,按下列程序验收:(1)课程组填写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经课程所在学院初审后,送交教务处。(2)学校验收。按照课程建设团队自评、会议终审的方式进行。在学院组织课程建设团队自评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课程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进行初审,按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指标进行考核,逐项打分,给出评定结论,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3)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专家组的评定结论与评定等级进行审定,验收分为优秀(290分)、合格(270分)、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合格以上者发给“项目建设合格”证书。一般情况下,验收课程中优秀等级课程占比约20机(4)逾期未完成建设的,最长可申请延
6、期一年验收。申请延期后仍不能完成建设目标的,撤销立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5)建设期满一年的课程,可以申请提前进行结项验收,验收标准与正常结项课程一致,验收环节专家评审费、评审会务费等由申请提前验收课程团队承担。第三章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经费管理第四条专业课程平台运行经费学校以购买、租用等形式,提供专业课程平台,供课程团队选择使用。平台运行经费按年度纳入学校预算,专项支出。第五条课程建设经费1 .对资助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2 .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基本建设,可用于购置图书资料、制作教学视频、进行课件开发、课程标准编写、课程整体(单元)设计、教材
7、和教参资料建设、题库建设、参加学术会议及组织课程检查评估、劳务费等有关开支,未按课程建设计划进行者停止资助,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建设经费中,交通费占比不超过10%,餐费占比不超过10%。3 .资助标准资助建设类课程获得立项后,拨付启动建设经费2000元/门,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第二批建设经费2000元/门。第六条课程结项奖金资助建设类与自筹建设类课程一同参与结项验收,结项奖金以课程验收等级为依据下发。验收等级为优秀的,结项奖金为4000元/门;验收等级为合格的,结项奖金为2000元/门。以课程团队为单位下发奖金,由团队进行分配,主要用于课程后续建设与升级、资源更新替换等。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不再给予结项奖金。第四章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