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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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22年10月1总贝!|1Ll编制目的1L2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工作原则2L5应急预案体系31.6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41.7 风险分析52组织指挥体系72.1组织指挥机构72.1.1县应急指挥部72.L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82.2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92.3现场指挥部132. 4应急救援工作组143预防、预警173. 1预防174. 2重要信息报告173.3预警183.3.1预警级别183.3.2预警信息发布183.3.3预警信息内容193.3.4预警响应193. 4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204应急响应213.1 事故信息报告214. Ll事故信息报

2、告时限215. L2报告内容214.L3事故信息续报224.2先期处置224.3应急响应234.3.II级、II级应急响应234.3.2III级应急响应244.3.3IV级应急响应244.4指挥协调254.4.1抢险救援264.4.2现场监控264.4.3医疗救护264.4.4安全防护264.4.5群众疏散274.4.6工程抢险274.4.7调集征用274.4.8信息发布274.5响应升级274. 6社会动员284. 7应急结束285后期处置295. 1善后处置295. 2社会救助295. 3保险305. 4调查评估305. 5恢复与重建315.6惩罚和责任追究316保障措施326. 1应急队

3、伍保障327. 2应急资金保障328. 3应急医疗保障326.4应急物资保障326.5交通运输保障336.6应急通信保障336.7应急装备保障336.8人员防护保障346. 9应急避难场所保障347. 10技术力量保障347其他事项358. 1应急宣传357.2应急培训357.3应急演练357.4预案管理367.5预案解释367.6预案实施时间368附件371总则Ll编制目的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规范XX县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及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性

4、事故灾难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属地责任。L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县机构改

5、革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XX县生产安全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1)发生在行政区域内,由县政府负责先期处置应对的生产安全事故;(2)发生在行政区域内,受省政府授权或委托处置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3)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超出事发地乡镇政府(农场)处置能力的,或者跨乡镇行政区、跨两个以上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4)乡镇政府(农场)请求,或县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5)需要县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各行业(领域)已有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处置事故。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

6、第一。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好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应急委下设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属地乡镇政府为主,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有关部门应当与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

7、挥指导协调作用。(4)科学决策,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利用先进技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日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注重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L5应急预案体系XX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县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乡镇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四大类组成。(1)县级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XX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事故灾难领域其他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其中,XX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是全县预防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性文件,是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子预案。(2)县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和其他有关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乡镇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镇应建立完善乡镇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乡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其他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处置方案以及各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根据乡镇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专项预案制定的应急行动方案。(

9、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相关行业专项应急预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应急预案。L6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11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I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III级):造成3人以上10

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IV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以及100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L7风险分析XX县位于北纬18。531930、东经10838SIo9。17之间。地处海南岛西部,东与白沙XXXX县毗邻,南与乐东XXXX县接壤,西南与东方市以昌化江为界对峙相望,西北濒临北部湾,东北部隔珠碧江同信州市相连。随着国际旅游岛的建设,XX县旅游生产安全事故和运营车辆交通事故预防尤为重要。此外,工矿企业生产事故、建筑施工事故也

11、面临多发局面;台风造成的供电、供水、供油和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发生概率较高;经营、使用、运输和储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也是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的重点。XX县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如下:(I)旅游行业事故:随着XX县旅游业的发展,游客增多,旅游行业发生事故的概率也随之增加。XX县主要旅游景点为霸王岭自然保护区、斧头山自然保护区、燕窝岭、昌化岭、棋子湾潜在事故为人员溺水、火灾、触电、运营车辆交通事故等,需引起重视。(2)陆上交通运输事故:车辆交通事故主要是运营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撞车、翻车等事故。从事危险物品运营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还可能引起危险品泄漏、火灾甚至爆炸事故。(3)危险化学品事故:主

12、要是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主要事故类型为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中毒和泄漏等。(4)烟花爆竹事故:主要是烟花爆竹在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主要事故类型为火灾、爆炸。(5)建筑施工事故:主要是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6)特种设备事故:主要是各类电梯运行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爆炸、特种车辆的车辆伤害、起重设备的起重伤害等事故。(7)非煤矿山事故:XX县的非煤矿山主要为露天采石场、地下矿为铁矿、金矿,非煤矿山容易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为:物体打击、坍塌事故、坠落事故、爆破事故、触电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车辆运输事故、冒顶

13、片帮及尾矿库溃坝。(8)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爆炸事故: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娱乐场所等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以及衍生的楼房倒塌事故。(9)其他安全生产事故。2组织指挥体系2.1组织指挥机构成立XX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包括县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当生产安全事故同时涉及两个以上行业(领域)的,或者发生次生、衍生灾害涉及其他行业(领域)的,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县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相应类别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各乡镇政府(农场)根据实际,可组成由乡镇政府相关负责同

14、志、有关部门参加的乡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辖区(本乡镇、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与应对工作。2.Ll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资规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旅文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县总工会、县水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

15、XX中队、海南省公路管理局XX公路分局、南方电网海南分公司XX供电局、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红林国营农场、霸王岭林区分局、海南海钢集团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I)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根据事故级别和救援情况,启动或终止本预案;(3)负责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前期处置应对,并协助上级指挥部做好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4)负责处置一般生产安全和较大事故及省政府授权委托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5)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6)完成上级

16、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县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依据本行业(领域)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建,并认真履行职责。2. L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应急工作的指示精神,承办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2)负责县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和指导县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专项指挥部和各乡镇政府(农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3)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情

17、况和建议,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负责编制和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组织指导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6)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保障生产安全;(7)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人武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组织民兵应急队伍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媒体报道、网络言论引导等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群众性活动、剧毒化学品使用和烟花爆竹燃放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

18、故现场治安、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受政府授权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办理工作;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县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和演练工作。县发改委负责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负责县级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组织、指导新能源汽车充电行业(除道路交通范围内、社会停车场、住宅区以及交通场站外

19、)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县工信局:负责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参与工业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协调通信、信息网络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通信保障。县资规局:对非煤矿山因自然因素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参与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县财政局:按照规定落实政府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负责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所辖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教育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

20、防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和课时等工作。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废弃危险化学品事故和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一调集、协调县、乡镇道路运输车辆,组织县、乡公路抢修与维护,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运输通道畅通,做好县、乡镇道路运输,公路建设等领域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建设行业领域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施救所需的施工机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种设备;负责指导全县燃气、房屋建筑和物业管理从业单位、建筑废弃物收纳场的安全生产应急管

21、理工作;负责燃气事故抢险、工程抢险专业保障工作等。县旅文局:负责组织、指导网吧、娱乐场所、旅游景区、酒店、公共文化服务单位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旅游景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指导、监督公共文体活动举办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提出特种设备事故现场的处置措施。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等提供气象数据。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救助站、福利院、殡葬行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结合事故实际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受害人

22、员的后期处置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生活垃圾行业单位、已封场建筑废弃物收纳场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行使生态环境、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县人社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类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与生产安全事故有关的工伤保险工作。县司法局:负责监督、指导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县卫健委:负责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及时抢

23、救受伤人员,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传播。县总工会:参与协调做好事故抢险期间的职工稳定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企业对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督促事故发生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县水务中心:负责提供生产安全事故所在地河流、水库的水情、险情及泄洪等信息;参与组织协调水库运行、水利工程建设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人员搜救、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会同行业专业抢险队伍进行现场应急抢险工作。武警XX中队:负责根据县政府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

24、人员参与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海南省公路管理局XX公路分局:负责所管辖国、省干道等桥梁、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抢险工作。南方电网海南分公司XX供电局:负责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国电信XX分公司、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负责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各乡镇政府、红林农场集团有限公司、霸王岭林业局、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发生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并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应对措施,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25、工作,为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提供保障。县有关部门根据县政府或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协调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保障。2.3现场指挥部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启动HI级以上应急响应时,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县有关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担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事发地乡镇政府(农场)及县相关单位负责人、救援队伍负责人、事发单位负责人、救援专家等为成员,负责制订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2.4应急救援工作组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可成立相关专业应急救援工作组,应急救援工作组负责人可根据实际处置工作需要,增减相

26、关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参与单位。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牵头单位要结合应急处置特点和应急资源情况,预先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日常演练,提高应急组织协调能力和反应时效。(1)综合协调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事发地乡镇政府(农场)及事故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联络各专业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县有关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专业组完成事故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情况的汇总、实时记录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对外联络;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协调会;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7、(2)专家技术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根据发生事故的行业特征,抽调相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根据提供的应急救援现场的各项数据、指标和事故的种类、事故源等,制定施救方案和突发情况的处置对策、措施,界定危险区域,向指挥部报告;指导应急救援技术工作,提供应急救援技术咨询,参与现场指挥;协同现场指挥部制定应急结束后的恢复计划,参与事故调查工作。(3)抢险救援组:由现场指挥部指定行业主管部门或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事发地乡镇政府(农场)、专业救援队伍等涉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实施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施救方案,营救、搜救、疏散被困人员;排险、灭火、消除危险源;工程抢

28、险、加固;封闭、控险、洗消、排除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隐患等。(4)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应急管理局、事发地乡镇政府(农场)有关部门、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统一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客观公布事故进展、政府举措、公共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5)医疗卫生组:由县卫健委牵头,县、乡镇卫生部门、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等工作;组织协调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工作。(6)警戒疏散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农场)、事故单位牵头,县公安局、武警XX中队等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警力

29、对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实施警戒,维持治安秩序,实施交通管制,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7)后勤保障组:由县发改委、事发地乡镇政府(农场)牵头,县卫健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南方电网海南分公司XX供电局以及事故单位配合成立。主要职责:组织运送救援人员、受灾人员,开设“绿色通道”,保障应急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运输通畅;及时提供资金、物资、装备、食品、供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方面的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8)环境监测组: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及县卫健委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和气象资料的提供,为专家技术组提供现场各项

30、数据、指标,负责水质、土壤、空气、农畜产品、食品和环境污染的控制、处置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9)善后处置组:由县应急管理局、事发地乡镇政府(农场)牵头,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总工会、事故单位等单位和社会公益组织组成。主要职责: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等工作,安置受灾人员,处理遇难人员善后事宜,调拨、发放应急款物,接收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和司法援助;预防和解决因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矛盾和纠纷。3预防、预警县应急管理局建立全县范围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防机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完善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

31、灾难预测预警体系。3. 1预防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农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事故防范、隐患排查和整改,以及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等制度,实现安全生产总体状况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协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事故风险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

32、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备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3.2 重要信息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相关乡镇政府(农场)、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1)地震、雷电、强降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及生产安全、可能引发次生生产安全事故;(2)重大危险源监控存在严重隐患,可能引发较大生产安全事故;(3)发生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他险情。3.3 预警3. 3.1预警级别生产安全事故预警级别由高至低划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11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

33、示,进行预警。I级预警(红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事态仍在蔓延。11级预警(橙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In级预警(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IV级预警(蓝色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事故隐患仍然存在。4. 3.2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息发布按照预警级别和可能影响的范围,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分区、严格审查、授权发布的原则,由县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在特定区域内发布,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

34、会发布预警信息。(1)红色预警由县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政府提出预警申请,县应急局按规定报经省应急厅审批同意并视情况决定,以省政府名义发布,或授权县政府发布。(2)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由县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填写XX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审批表,向县应急办提出预警申请,县应急办报请县应急委审批同意,以县政府或县应急委名义对外发布,并报省应急厅及省相关部门备案。(3)对于仅需在行业内部发布的警示性信息,可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在本系统、本单位自行发布。预警信息主要通过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县气象局)、县政府网站发布。各级政府应当充

35、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采用公开播送、派发传单、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医院、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3.3.3预警信息内容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预警区域或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有关预防预警措施及工作要求、咨询电话和发布机关等。3.3.4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预防事故发生。黄色以上预警公告发布后,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进入应急

36、状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有关应急救援人员要加强应急值班,建立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启封、检修、补充应急装备和物资;制订应急响应行动方案,开展战前应急训练。蓝色预警公告发布后,有关应急救援人员要加强应急值守和联系,关注事态发展。3.4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县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和解除警报,并按程序重新发布、报告或通报有关情况。4应急响应4.1 事故信息报告1 .1.1事故信息报告时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事发

37、地乡镇政府(农场)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值班电话:0898-26698126)。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事发地乡镇政府(农场)、县应急管理局和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农场)、县应急管理局和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分别向县政府值班室报告,由值班室核实事故情况后分别向省应急管理厅和省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通报县公安局、县人社

38、局、县总工会等部门。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事发地乡镇政府(农场)、县应急管理局和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在确认事故级别后,应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省应急管理厅和省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县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省政府报告。4 .L2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现场处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的有关事宜。1.1 3事故信息续报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事故信

39、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补报、续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并根据事故发展及救援情况及时续报,在应急响应期间,要及时汇报事故情况。1.2 先期处置(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农场)、县应急管理局和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事故影响可能超出本单位范围的,要及时将险情通报给周边单位和人员。(2)事发地的村(居)委会、社区工作站

40、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3)事发地的乡镇政府(农场)应当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和工作人员营救受伤害人员,搜寻、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信息。(4)当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及时向省政府或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临时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特别

4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由上级决定启动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经省政府授权或委托后,按照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1.3 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原则,根据事故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采取或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等级从高至低依次为I级(一级)、11级(二级)、11I级(三级)、IV级(四级)四个等级。I级响应、11级响应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11I级响应由县应急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或县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W级响应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或县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4.3.11级、11级应急

42、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取I级或11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上级政府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启动I级或级应急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I级、11级应急响应行动由上级政府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实施。I级、级应急响应时,县政府按照本预案全力以赴组织事故的先期处置和救援,并及时向省政府、省应急管理厅指挥中心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情况紧急时,向省政府、省应急管理厅指挥中心请求支援;上级政府有关应急预案启动后,按照属地原则,积极配合做好救援处置工作。4. 3.211I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取In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县应急指挥部或县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11I级应

43、急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In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县应急指挥部或县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并及时向省应急管理厅、省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对事故及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综合评估,并按程序报请启动In级应急响应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事发地乡镇政府(农场)和县有关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全力以赴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5. 3.3IV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取W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县应急指挥部或县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W级应急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跨乡镇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事发地乡镇

44、政府(农场)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难以控制事态,需要县政府增援的生产安全事故。W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各乡镇政府(农场)为主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或县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县应急指挥部或县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导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救援需求,提供全县应急力量予以支持。6. 4指挥协调现场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应当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发地乡镇政府(农场)或事故单位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启动In级以上应急响应时,现场指挥部根据县应急指挥部或县有关专项应

45、急指挥部的指示,具体指挥协调以下内容:(I)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成立应急救援工作组,指挥各部门参与事故救援;(2)组织制定应急救援和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向各应急救援工作组下达工作任务;(3)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按照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各部门(单位)应服从工作组牵头单位指挥,工作组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救援工作情况;(4)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如环境污染),适时通知相邻地区政府;(5)根据处置需要,决定依法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6)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或县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落实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县领导批示和

46、指示;(7)必要时,提请县应急指挥部或县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协调解放军、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参加应急救援。4.4.1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尽快分析事故原因,查明伤亡情况,制定施救方案,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尽一切努力抢救遇险人员,减少财产损失。4.4.2现场监控现场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加强对事故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链,防止次生事故发生。4.4.3医疗救护现场指挥部在组织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人员救治工作的同时,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引发其他疫情伤害。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救援需要,组织公安部门对事故现场采取交通管制,加

47、强事故现场安全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为事故救援提供便利条件。4.4.4安全防护现场指挥部对救援环境和作业条件进行科学评估,根据救援需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4.4.5群众疏散事态严重需要组织群众疏散时,现场指挥部要会同乡镇政府(农场)及时确定应急避险场所,有序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并做好安置,同时要重点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治安管理工作。4.4.6工程抢险现场指挥部组织工程抢险力量,对事故毁损公路、桥梁、电力、水利、通讯等重要设施进行抢修,为事故救援和当地正常生产提供保障。4.4.7调集征用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救援需要,紧急调集人员、资金、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4.4.8信息发布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发布消息负责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伤亡人数、救援进展等情况,凡涉及重大、复杂、敏感事项不经授权不允许个人对外发布信息和接受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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