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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共15篇)目录篇一、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3篇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行动方案8篇三、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3篇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21篇五、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7篇六、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36篇七、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44篇八、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56篇九、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63篇十、工贸领域、专业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79篇十一、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工作方案84篇十
2、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93篇十三、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96篇十四、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IOl篇十五、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107篇一、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局关于切实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县安委员会、县减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重点行业隐患的通报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事件教训,全面加强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根
3、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从即日起,在全县市场监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目标要求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制定整治台账,明确整治责任,细化整治措施产格按程序实施闭环管理,挂牌督力、,综合施策,实现风险有效管控、隐患整改归零。通过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隐患,防范一批风险灾害,堵塞安全漏洞,改进薄弱环节,推进重点工作,提升监管水平,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二、排查整治内容1.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传达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减灾防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安委会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县安委会会议及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排查隐患问题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加强应急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科学处置突发安全事件。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对审批事项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定条件依法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县安委办、县减灾委关于防汛、防震及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工作部署,指导监管企业落实相关职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各股、室、所、队,局属各事业单位2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天然气管道、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
5、械、电梯等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管、分类监管,全面排查关键风险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全力推动落实长输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强化特种设备监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气瓶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特监股、各镇监管所3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餐饮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和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以及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对学校、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重大活动保障等予以重点监管和保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持续推进“食安甘肃”“互联网+食品”以及“陇上食安”,落实“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食品
6、股、执法队、各镇监管所4 .加强药品化妆品监管。严查药品医疗器械进货查验、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处方药销售、阴凉药品存储风险;加强对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销售管理,加强疫苗储存、运输(配送)全过程“冷链”管理和特殊药品管理。加强化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口化妆品必须有中文标签;严厉打击虚假和夸大宣传化妆品功效,误导消费者行为。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药化股、执法队、各镇监管所5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要求,推进重点工业产品分类监管,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车载罐体等重要工业产品及容器等产品获证企业的
7、监督检查,加大对燃气灶、家用电器、电线电缆、烟花爆竹、消防等产品抽检力度,强化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质量股、市场股、执法队、各镇监管所6 .加强消防安全整治。按照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生产、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场所及相关产品整治工作。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质量股、市场股、各镇监管所7 .加强道路、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整治。扎实开展对职责范围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用信息公示、产品召回、执法查处以及涉及危险运输监管工作以及对非法货车改装、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
8、等方面的监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市场股、登记股、执法队、各镇监管所8 .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对单位内部的水、火、电、气、暖等重点方面以及库房、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办公室、质检所、检测中心、各镇监管所三、排查方法此次专项整治采取企业自查、监督检查、综合督查的方式开展。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治内容细化监管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计划方案,明确检查范围、检查重点、职责分工,并深入组织开展自查、检查,积极配合参加综合督查检查,确保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一)企业自查。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的安全自查,并按照行业
9、专项整治计划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扎实组织相关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基础。(二)开展检查。各镇监管所、综合执法队及相关股室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以及涉及本单位消防、道路、交通等有关整治工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组织实施好业务范围内检查工作。对企业检查时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重点就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自报、落实管理制度、整改消除隐患、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隐患整治台账和责任清单,落实闭环管理措施。(三)综合督查。各股、室、队,要按照县政府及县安委办统一部署,积极
10、参与相关单位组织的综合性督查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强化排查整治效果。四、具体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勇于担当作为,压紧压实责任,扎实开展自查、检查,确保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抓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隐患整治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
11、改时限,具体责任到人,确保整治到位。(三)加强应急值守,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发生险情应及时报告、迅速行动、积极避险、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各责任单位于6月12日前上报本领域监管工作计划;同时,从即日起,以各所、各监管组为单位,确定专人负责,于每日15:00前填报当日隐患大排查风险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表(见附件2);6月27日前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材料报送至县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207室)。篇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行动方案2023年3月9日上午7时30分许,我区*厂宿舍楼发生火灾事故,教训极为深刻,给我们敲响了安
12、全生产工作的警钟。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通报火灾情况,要求立即开展全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发生。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全面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决策部署,以全区消防工作存在问题为导向,以落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为抓手,按照尊重历史、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紧盯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消防安全突出
13、问题,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切实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工作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31日。三、工作职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领导统筹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消防经费投入,重点做好镇街消防网格化管理实体运作、“三小”场所和“三合一”违法行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清理整顿小档口违规住人、防盗窗网未开设逃生口、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推动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安全宣传、违建拆除等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
14、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依法监管责任,摸清行业单位场所底数,准确分析掌握突出火灾隐患,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各类场所逐一建立档案,形成隐患单位一场所一对策,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并针对性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消防部门: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推动开展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同时,负责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四、重点任务(一)火灾隐患重点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整治对象:省、市政府挂牌的火灾隐患重点区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镇、街道、村级工业园区。整治重点:按照关于印发火灾高风险区
15、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符合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条件进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对各镇、街道、村级工业园区形成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落实治理措施。(二)“三合一”、三小场所违规住人、防盗窗网未开设逃生口、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宿舍和群租房疏散通道不足、违规用火用电等重大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公安分局)整治对象: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商业网点、群租房、居民小区、村民自建房等场所。整治重点:按照“七类场所,十一项必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局“打通生命
16、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和2023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持续针对各类场所存在违规住人、防盗窗网未开设逃生口、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疏散辅助消防设施未能保持完好有效、安全疏散宣传培训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三)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宾馆、旅店、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建筑工地、商场、市场、养老服务机构、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场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安监局、文广新局、旅游局、教育局、卫计局、住建局、商务局、工商局、民政局)整治对象:上述场所。整治重点:重点排查上述场所违规
17、住人、消防设施停用、不足、疏散通道不畅、电气线路设置不规范、违规停放电动车、违章搭建、安全疏散宣传培训不到位等火灾隐患。按照澄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职能划转完成之前,要严格按照现有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机构改革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省政府1月30日进一步做好全省火灾事故防范工作会议精神、我市“落实发展年”工作要求及3月9日区政府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消防安全专
18、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位置,迅速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快速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二)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现有职责分工,根据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要求,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辖区、本行业的重点隐患区域、重点隐患类型、重点隐患场所,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调查摸底,建立健全的基础台账;要做到工作有部署、整治有方案、检查有记录、隐患有登记、整改有措施、落实有结果。对整治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当地
19、政府,落实挂牌督办。区委、区政府将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巡查、督查活动,对于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三)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渠道,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火场逃生自救知识,以及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格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成效,形成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各镇(街道)、管委会以及各责任部门按照附件2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按时上报信息。其中责任人和联络员名单(附件1)请于3月10日下午5:00前上报,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于3月10日起至3月31日每天下午5:00前上报,并于3月31前报送相关工作总结。
20、(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篇三、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市燃气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
21、识、底线思维,堵漏洞、补短板、强基础,举一反三、压实责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把燃气安全生产责任放在重要位置,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安全良好氛围。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夯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围绕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坚持即查即改,彻查彻改,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细化整治措施,严格“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复查”的程序,实施挂牌督力、综合施策、闭环管理,实现风险有效管控、隐患整改归零。通过集中消除一批安
22、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改进薄弱环节,提升监管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推进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三、排查范围、重点和职责分工(一)排查范围1 .我市境内所有燃气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2 .天然气管道输送企业3 .燃气使用单位(用户)。(二)排查重点1 .排查燃气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2 .排查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是否按要求设置符合规定的远程监控、报
23、警联锁、紧急停车、安全仪表系统等设施,是否健全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企业人员操作技能、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情况。3 .排查燃气经营企业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截断阀室内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管道、罐体及附属设施是否按规定开展检验检查,是否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安装防雷、防静电设施,液化气储罐区是否设置了喷淋、高低液位报警装置,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出入口是否设置了警戒线和值班室,是否严格执行门禁制度,1.PG、CNG.1.NG等运输车辆进出场所是否有防火、防爆等装置。4 .排查燃气运输车
24、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车辆及罐体的安全性、燃气运输警示灯具安装使用、安全告知牌及警示标志、车辆灭火器具的配备等内容,是否应用GPS监控平台作用,实现对危运车辆全过程安全监控,准确掌握车辆行驶状况,是否存在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5 .排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协助用户确认燃气使用场所的安全条件,指导用户按正确方法安全使用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燃气壁挂炉等各类燃气燃烧器具,用户是否对室内燃气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盗用燃气、擅自改装、安装、拆除管道燃气设施和改变燃气用途等违章行为。6 .按照高后果区分级分类,排查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
25、高后果区数量、级别、主要风险等基本情况。天然气管道输送企业是否认真落实管道完整性管理相关要求,开展油气管道环焊缝质量排查整治,对高后果区进行实时视频监控。7 .排查燃气企业是否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所排查的安全隐患是否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整改、隐患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辖区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管线等事故隐患是否得到有效处置。8 .排查燃气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是否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预案具有较强针对性、适用性和操作性;是否建立健全管道燃气应急救援抢险的专业队伍,定期开展供、用气应急救援演练,有效提高燃气企业应急突发事故处置能力;是否建立燃气设施事故和反恐应急救援队伍,相关抢险设
26、备、器材和设施配备储备是否符合救援要求。9 .排查无证经营、无证施工、无证运输、黑气点、气贩子和给老旧不合格钢瓶充气整治打击情况。辖区燃气安全风险分布“一图一表”建立落实情况。10 .排查燃气安全使用常识“七进”宣传、入户安全检查落实和媒体宣传报道情况。(三)职责分工1 .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把燃气生产企业准入关,强化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实行安全条件审查,指导燃气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生产和储存场所及装卸站(点),严格审查购买、承运单位资质,严格查验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检验证明和持证上岗。2 .市场监管
27、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办理充装气瓶的使用登记情况、充装前后对气瓶的安全检查和记录情况、超期气瓶定期检验送检或报废情况;检查液化石油气瓶检验站气瓶的检验流程和检验质量、以及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气瓶;大力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严查充装“黑户瓶”(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气瓶,以及“螺丝瓶”,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阀门;要加大对市场销售的燃气器具质量安全的检查,严厉查处制假售假、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无照
28、经营等违法行为,并对在市场上发现的质量问题线索进行追根溯源。3 .住建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排查城镇燃气管道、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液化石油气储配(供应)站,各类城镇燃气管网等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加强燃气设施周边地下设施和地下空间检查排查,严格执行燃气设施维修抢修和供气服务程序规定;严查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汽车加气站、商业用户燃气设施、营业服务网点等场所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制度。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加强燃气安
29、全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用气意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4 .交通运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查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的车辆;严查燃气道路运输车辆未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或者未随车配备押运人员的违规行为。5 .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市内和过境燃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划定燃气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并设置明显标志,从严管控;加大道路交通路面执法管控力度,从严查处燃气运输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6 .能源部门:
3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负责燃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督促燃气长输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7 .商务部门:按照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尤其是对瓶装液化气使用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否与燃气经营企业签订供气协议、燃气使用器材是否合格、输气管道是否存在老化腐蚀、液化气瓶放置处是否安装燃气报警器和排风设施、是否配置相应的消防灭火器等内容。8 .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燃气生产经营企业的
31、防火监督检查,依法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泡沫灭火系统、冷却水系统、消防喷淋、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企业消防力量、装备配备及灭火药剂准备情况,提醒企业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加强火灾事故防范,强化安全检查、防火巡查工作,发现隐患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尤其是火灾风险较高的部位和装置,逐项、逐环节细致排查,严密火灾防范措施。四、时间安排从2023年6月17日开始至7月17日结束,安排1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7日到6月20日)。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和行业特点,对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
32、题部署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各县区、各相关部门于6月25日前将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报市安委办备案。(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21日到7月5日)。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全面、彻底、深入的检查,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6日至7月13日)。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对照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四)总结评价
33、阶段(7月14日到7月17日)。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区、各相关部门于7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总结报市安委办。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精心筹划、周密部署,成立专班、制定方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找真问题、查真隐患,确保责任
34、、工作和效果三落实,坚决做到组织调度到位、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监管执法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二)全面细致排查,严肃追究问责。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短板弱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目标,坚持“小题大做”、眼见为实,突出“全”、体现“细”、聚焦“改”,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开展多部门综合执法。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按照“四个一
35、律”要求,从重处罚,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问题整改不到位、安全管控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要及时约谈、通报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事故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从速追责问责。(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件警醒、燃气安全生产使用常识和政策宣传,营造多方合力、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有效促进全市燃气生产安全。篇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政府安委会总体
36、部署,区管委决定,从即日开始到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确保工作实效,现制定如下方案。一、行动时间从2023年1月14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二、工作目标深刻汲取*公司笏山金矿“1.10”事故教训,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运行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春节和全国“两会”提供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三、实施范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覆盖全区所有行业领域。四、职责分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三个必须”的总体
37、要求,贯彻落实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突出属地、生产经营单位两个层次,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结合辖区产业实际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细化行动方案,夯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推进,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检查“全覆盖二(二)生产经营单位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并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时上报主管行业部门。经济开发区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区内企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8、治理,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不留死角的“诊断式”检查。五、检查内容及重点行业领域(一)检查内容1 ,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人员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资质、资格等条件的情况;2 .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涵盖本单位生产经营全过程、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情况;3 .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和标准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4 .生产经营单位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情况;5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全员(含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6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
39、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7 .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8 .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情况;9 .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淘汰国家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情况;10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及时修订和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规定进行预案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器材及装备情况;11 .有限空间、动火、临时用电、登高、吊装等危险作业审批、落实专门教育培训和安全防护、危险有害因素及防控措施告知、
40、现场监护和应急处置等情况;12 .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其他方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二)检查重点行业领域1 .危险化学品。强化化工企业冬季安全管理,督促企业配置并定期检测、维护避雷、防静电设施,切实做好“冬季四防”(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配备相应应急救援物资;强化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开展危化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建立并严格落实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遵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强化落实安全仪表系统设计、安装、调试、操作、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液位、温度、压力等重要运行参数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油罐液位超低、超高报警和自动联锁设置及运行管理,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
41、系统的配置和运行管理。2 .金属冶炼。把防范冶炼高炉平台炉身炉顶、煤气氧气等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发生事故作为重点,切实做好高温熔融金属(含熔渣)爆炸、喷溅和吊运钢包脱落有煤气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风险的防控措施。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经济开发区和各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和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这次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作为防控风险、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时刻保持思想警醒,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坚决杜绝思想麻痹和走过场现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
42、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二)全面落实责任。各企业要结合辖区、行业实际,按照“五个一”要求,认真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各自具体行动方案。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区内企业安全问题。三要开展一次集中执法检查行动。1月25日前,各企业完成自查自纠工作;2月10日前,要对属地和行业领域内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3月10日前,要对企业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回头
43、看”。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对责任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重大安全问题久拖不决,重大隐患长期不能有效整改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要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要结合全市部署开展的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和企业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全社会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三)严格执法检查。对照权力清单,以强有力的执法监察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为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提供执法保障。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顶风作案的“顽固派”作为此次攻坚重点打击
44、对象,重拳出击,该停产整顿的一律停产整顿,该关闭的一律提交政府依法关闭。要加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和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四)实行销号管理。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整改,督导企业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建档、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逐条督促彻底整改,做到整改一个反馈一个、达标一个销号一个。七、领导小组发区设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副组长:成员:(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组织、指挥、协调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45、(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应急处置意见;(3)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对区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急处置的指示;(4)向人民政府报告区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应急处置情况;(5)承担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按照职责分工要求,落实职责分工。篇五、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做好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深刻吸取“712”*酒店辅房坍塌事故教训,切实消除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根据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46、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压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构建覆盖政府、社会、企业、个人的既有建筑安全全链条责任体系。在巩固“一年小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712”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将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确保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到位。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动态发现和问题解决机制,着力破解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
47、装修工程的监管难题,以硬责任硬作风硬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硬成效。二、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通过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完成所有既有建筑排查,形成隐患建筑清单,确保排查不漏一房、隐患建筑不漏一处;编制完成隐患建筑三年整治计划,确定年度整治项目清单,建立既有建筑隐患动态发现机制。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力争完成全镇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各地既有建筑安全管理持续加强,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全镇既有建筑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一)排查范围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整治”要求,对全镇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既有建筑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充分利用国家统一
48、开展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回头看”成果,开展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排查。(二)排查重点1 .既有公共建筑,特别是经营性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包含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体育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民宿、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2 .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危险房屋和老楼危楼等,包含居民住宅、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屋,以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自建房等。3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建筑,包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等;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包含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公共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改为其他功能用房等。4 .无项目审批、无用地和规划许可、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施工许可、无(交)竣工验收的建筑。5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房屋。(三)排查内容1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