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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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第一章保护基础1第一节资源现状1第二节保护成效3第三节保护形势7第二章总体思路11第一节指导思想11第二节基本原则11第三节发展目标12第四节总体布局14第三章主要任务19第一节完善湿地保护体系19第二节加强湿地保护20第三节推进湿地修复23第四节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27第五节加强湿地科普宣教28第六节加强能力建设3()第七节健全湿地保护机制31第八节健全湿地保护支撑体系34第四章环境影响评价37第一节环境影响分析37第二节环境保护措施38第三节影响评价结论40第五章保障措施41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41第二节加强资金保障41第三节加强合作交流42第四节加强

2、实施监督42附表附表1重点项目一览表44附表2湿地公园建设任务规划表49附表3重要湿地建设任务规划表50附表4小微湿地示范点建设任务规划表51附图附图1广西湿地资源现状分布图52附图2广西现有各级重要湿地位置示意图53第一章保护基础第一节资源现状广西地处云贵高原东南边缘、两广丘陵西部,南临北部湾。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地貌总体由山地、丘陵、台地和平原构成。属中亚热带、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和北热带季风气候,得天独厚的地貌和气候条件形成了分布广泛、类型多样的湿地,孕育了丰富的湿地动植物资源。一、湿地类型多样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和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3、湿地保护法定义以及“全口径湿地范围”统计,广西湿地有13类,湿地总面积为918606.18公顷,其中:红树林地9617.45公顷;森林沼泽0.14公顷;灌丛沼泽6.49公顷;沼泽草地240.29公顷;沿海滩涂95398.94公顷;内陆滩涂20889.50公顷;沼泽地97.24公顷;河流水面264790.69公顷;湖泊水面92.30公顷;水库水面193430.76公顷;坑塘水面(不含养殖水面)121330.02公顷;沟渠68080.91公顷;浅海水域”44631.45公顷。二、水资源丰富2021年,全区地表水资源量1540.5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349.2亿立方米。入境总水量418.5亿立方米

4、,出境总水量1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定义,浅海水域指的是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界线由海洋基础测绘成果中零米等深线及5米、10米等深线插值推算。1745.6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3065立方米。全区河流总长度约5.24万千米,河网密度平均0.22千米/平方千米,水域面积约9586平方千米,占陆地总面积的3.9%。境内河流分属珠江、长江、桂南独流入海、百都河等四大水系。珠江水系流域面积20.24万平方千米,占广西总面积的85.2%,其干流西江在广西境内总长1239千米。西江红水河段长658千米,滩多水急,水能资源丰富,被誉为中国水电资源的“富矿”。三、湿地动植物资源丰富广西已

5、知湿地野生脊椎动物884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9种,包括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5种和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04种。广西处于东亚一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通道上,是众多候鸟的越冬地及停歇地。广西已知湿地鸟类185种,包括勺嘴鹤、黑脸琵鹭、小青脚鹤、白腰杓鹤、大杓鹤等涉禽以及中华秋沙鸭、栗树鸭、青头潜鸭等游禽。广西鱼类资源丰富,已知鱼类609种,其中淡水鱼类38()种,海洋鱼类229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鱼类有中华鳍和鲍,列入中国物种红色名录的濒危鱼类有10种。广西特有洞穴鱼类有无眼平酗:、广西金线艇、凌云金线艇、东兰金线艇、宜山金线杷、田林金线杷等40种。广西湿地植物可分为两栖植物、半

6、湿生植物、湿生植物和水生植物(挺水植物、浮叶植物、漂浮植物和沉水植物)等多种生态类型。广西共记录湿地高等植物901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8种,包括中华水韭、水松2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稻、海菜花、靖西海菜花、灌阳水车前、高雄茨藻、水蕨等16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广西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铁杉、银叶树2种;广西特有湿地植物有短喙狐尾藻、上林楼梯草、合苞挖耳草、贵港水蓑衣、靖西海菜花、出水海菜花、橙花水竹叶、广西隐棒花、广西裂果薯等9种。四、滨海湿地特色鲜明广西滨海湿地有红树林湿地、沿海滩涂、浅海水域等多种类型,湿地类型及生物多样性在全国具有典型性和稀有性。北海英罗湾分布有全

7、国连片面积最大的红海榄林;北海铁山港湾分布有全国连片面积最大的白骨壤林;茅尾海七十二泾分布有全国面积最大最典型的岛群红树林;溷洲岛是我国为数不多的三大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红树林、海草床和珊瑚礁)共存的区域,具有较高的保护价值和科学价值。广西本土真红树植物有木榄、红海榄、秋茄、桐花树、白骨壤、榄李、海漆、老鼠筋、小花老鼠筋等9种;广西海草床已知有卵叶喜盐草、贝克喜盐草、日本鳗草等3种海草;广西珊瑚礁已知有蜂巢珊瑚、菊花珊瑚、鹿角珊瑚、牡丹珊瑚等46种造礁石珊瑚。第二节保护成效广西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部署要求,切实抓好湿地保护修复体制机制建设,加强湿地

8、和红树林保护修复,湿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不断增强。一、湿地保护体系日趋完善以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海洋公园等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全区现有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2处,国家湿地公园24处(含试点),国家海洋公园2处,建成南宁市那考河湿地公园等一批城市湿地公园。湿地分级管理体系逐步建立,截至2021年,全区有国际重要湿地2处,自治区重要湿地34处。受各种形式保护的湿地面积309908.15公顷,湿地保护率33.7%。二、湿地保护法制不断健全我区颁布并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

9、道采砂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等法规,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名录认定和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深化“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湿地管理体制。制定大王滩、西津等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稳步推进“一园一法”。三、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稳步推进实施湿地保护修复、红树林保护修复、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百色、崇左、南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试点建设,累计完成投资9231亿元,有效解决跨界水体和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实施“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和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20162021年,营造红树林626公顷

10、,修复现有红树林655公顷,全区红树林面积逐年增加。粤桂两省区九洲江流域跨界水环境保护合作成功实施,成为全国跨省流域生态补偿的示范,区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成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典型案例。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构建五级河长体系,深入开展江河湖库“清四乱”专项行动。四、湿地生态质量逐步改善典型湿地生态状况总体良好。珍稀物种以及候鸟迁徙、繁殖和越冬栖息地等得到有效保护,生态脆弱和湿地退化的生态状况得到改善,逐步形成滨海、河流、库塘等多种湿地类型的

11、保护和恢复示范模式,对重要湿地生态保护和恢复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红树林湿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类活动干扰有所控制,有害生物治理和管控持续推进,红树林生态系统总体呈健康状态,红树林群落稳定,底栖物种数量多,质量总体较好。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1年全区112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8.2%,无V类和劣V类水质断面;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92.6%,持续保持“优”。在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水质排名中,广西有1()个市进入前30名榜单,其中6个市进入前10名,柳州、桂林市地表水水质分别为全国第1名和第3名。五、湿地多种功能效益逐步展现国家湿地公园成为生态旅游的网红景点和打卡

12、胜地,一批湿地公园和红树林湿地被列为生态研学或科普教育、教学、实习基地。北海滨海、荔浦荔江、龙胜龙脊梯田、南宁那考河等众多湿地公园已成为传播湿地生态文化和开展自然教育的主阵地,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同时,国家湿地公园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发挥独特的助农增收作用,湿地公园的建设带动周边区域价值的提升,有效带动旅游产业发展。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获生态环境部命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带动近万名当地村民实现脱贫。六、社会保护意识日益增强依托世界湿地日、世界海洋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利用互联网、移动媒体等媒介,面向公众开展

13、湿地科普宣传教育,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保护和爱护湿地的良好氛围,社会各界对湿地监督意识显著增强。深入开展建设项目前期研究,使建设项目在立项阶段就考虑避免或减缓对湿地、红树林占用影响。“十三五”以来,组织专家论证17个建设工程项目对湿地和红树林的生态影响评价工作,有效保护了湿地和红树林资源。钦州市龙门大桥避让广西茅尾海红树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减少占用红树林面积约2.3公顷。我区湿地保护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资源利用和保护之间矛盾依然存在、对湿地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湿地保护资金投入不足、湿地生态修复科学性和系统性不够强、湿地资源监管能力较薄弱、湿地生态状况监测与评价体

14、系建设滞后、湿地保护机构能力不强等方面。第三节保护形势一、重大机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湿地保护提供了科学指引。湿地作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与人类的生存、繁衍、发展息息相关,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储碳库”等,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保障国家生态、粮食和水资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增进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生存福祉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湿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湿地保护法规体系为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2

15、022年6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作为湿地保护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确立了“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夯实了湿地保护管理的法律基础。2014年,广西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2018年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广西湿地和红树林保护法规体系日益完善健全,实现湿地、红树林保护修复有法可依,为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扎实有力的法治保障。湿地保护列入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为湿地保护提供强大动力。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强化河湖长制,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实施好

16、长江十年禁渔。2021年,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明确,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及海岸带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2022年,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明确,“强化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区和重要水源地保护,保护提升漓江流域特色生态,推动共建珠江一西江千里绿色生态走廊、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坚持水资源、水生命、水环境系统治理,加快水网建设,巩固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工党的十八大以来,湿地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已成为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湿地保护修复进入快车道。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和支持为湿地保护提供了有利条件。湿地惠

17、民、湿地利民、湿地为民,湿地能有效提供更多更丰富的优质生态产品,从而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广西湿地类型多样,红树林资源面积居全国第二位,有基础有条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湿地生态产品。新时代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是职责所在,也是民心所向。二、面临挑战湿地保护综合协调机制亟待落实强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确立的“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湿地管理体制,滨海湿地、河流湖泊、沼泽、城市湿地等不同类型湿地的保护管理,涉及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理念不同、信息沟通交流不畅、对湿地的管理对象认识不清、执

18、法监督未能形成工作合力等问题。新时代对系统治理和科学修复湿地提出严格要求。滨海湿地、河流湖泊、沼泽、城市湿地保护修复涉及不同行政主管部门,需符合多行业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十三五”以来,我区在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修复过程中,存在对湿地退化机理把握不准、湿地保护修复各行其政、保护修复措施系统性不强等问题,导致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效果不够显著,湿地生态功能未能有效发挥,湿地资源仍面临各类污染、外来物种入侵等多种威胁。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我区湿地保护修复应纳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谋划实施。统筹向海经济发展和滨海湿地生态保护难度加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

19、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即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加快工业现代化是广西现代化进程中绕不开躲不过的重大现实问题,是高质量发展必须翻过的山,是实现“十四五”奋斗目标必须啃下的“硬骨头广西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提出的关于发展向海经济重要指示精神,加大向海经济建设力度。广西海岸线长1628.59公里,滨海湿地保护率38.73%,红树林地面积占滨海湿地面积的3.85%,间断距离小于2公里的红树林岸段占海岸线总长度超过75%,在空间上向海经济布局不可避让红树林湿地,滨海湿地保护与

20、利用协调面临严峻挑战,统筹湿地保护与向海经济发展任重道远。第二章总体思路第一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壮美广西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以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为核心,以促进湿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湿地永续利用为目标,以重要区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湿地生态功能提升为主线,以科学实施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为抓手,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和协同配合,着力提升湿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广西湿地保护高质量发

21、展,切实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为筑牢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壮美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奠定坚实生态基础。第二节基本原则系统保护,科学修复。实行严格的湿地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完善湿地保护体系,从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出发,多措并举、科学开展湿地保护修复,恢复重建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湿地生态过程,优化生态服务功能,精准提升湿地生态质量。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依据湿地资源分布、功能特点,实施湿地保护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工程,以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以及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江河湖库为重点,并根据生态承载力和环

22、境保护要求分期分步推进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将湿地保护纳入绩效考评、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林长制、河湖长制、湾长制等考核范围,各级政府承担湿地保护管理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区域湿地政策制定,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研究创新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湿地保护。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公开湿地保护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处理好湿地保护与资源利用、当前与长远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湿地资源利用规则。引导和促进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第三节发展目标到2030年,全区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优势明显

23、提升,山更绿、水更清、滩更净、湖更美、湾更蓝、海更碧,湿地保有量达到国家下达的管控目标,湿地保护率提高到36%以上,地表水、近海海域优良水质满足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主要实现以下规划目标: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全面形成。以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等为主体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有量不降低,湿地保护率稳步提升,重要湿地、一般湿地名录规范确认和公布,湿地分级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湿地生态系统质量有效提升。湿地生态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固碳能力得到提高,湿地生态效益进一步显现。湿地生态系统恢复与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湿地生物多样性和重要湿地物种种群得到有效保护,湿地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提升。水鸟与海洋珍稀动物种群

24、数量上升、栖息地质量改善。红树林面积增加,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提升。湿地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林长制、河湖长制、湾长制等制度对湿地保护的考核效用进一步增强,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和部门协调机制更加健全。湿地分级管理、湿地保护修复相关配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基本建立,湿地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有序推进。湿地综合效益充分体现。自治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利用活动分类指导规则基本形成,建立一批湿地生态种养、湿地观光体验、湿地生态旅游、湿地休闲运动等可持续利用示范基地。湿地资源科学利用模式得到推广,湿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一步显现。湿地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湿地普法、科普宣教、生态文化创作、自然教育

25、体验得到加强,公众对湿地保护的法治意识明显提升,行为习惯基本养成。专栏1广西湿地保护2022-2030年规划主要指标序号指标单位2021年2025年2030年指标属性1湿地保护率%33.73536%以上预期性2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川类水体比例%98.298.2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约束性3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92.693.0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预期性4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处384047预期性5重要湿地处344959预期性6新造红树林公顷870870预期性7修复红树林公顷30803580预期性备注:1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HI类水体比例卜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来源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的广西生态环境

26、保护“十四五”规划。2.湿地保护率:湿地面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湿地定义,根据国土“三调”及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进行统计。保护形式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海洋公园、地质公园、石漠公园、湿地保护小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生态保护红线等13种。3.规划指标具有延续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新造和修复红树林的规划指标均为规划期末累计数值。第四节总体布局以落实国家生态安全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为指引,以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体系、关键生态区等为重点,依据位于国家生态保护修复“三区四带”中的南方丘陵山

27、地带和海岸带的生态保护修复格局以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等因素,结合广西生态现状、湿地资源特色、湿地保护利用方式和治理方向一致性,划分岩溶湿地区、丘陵山地湿地区和沿海湿地区三个区域(图1)。图1广西湿地保护20222030年规划分区示意图一、岩溶湿地区区域现状:涉及河池市全境,以及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贵港、百色、贺州、来宾、崇左等9市部分区域。区域岩溶地貌广布,发育典型,地下河广泛发育,湿地类型多以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为主,除河流外零星分布,岩溶湿地生态系统地上地下相连的双层结构非常独特。主要问题:该区域缺土缺水,岩溶结构漏水透水,土

28、壤和植被保水能力差,湿地生态系统脆弱。该区域总体湿地生态系统原真性较强,但由于居民点密布,局部区域人类活动对湿地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干扰,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易受到破坏威胁。主攻方向:结合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加大石漠化治理克难攻关,促进石漠化修复困难区域生态修复;推广节水保水新技术,开展湿地植被恢复,对低效的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林进行修复,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和水污染监测防控,防止地下河水质污染;加强湿地动植物栖息地保护,扩大野生珍稀濒危湿地动植物种群。重点开展西南岩溶国家公园创建区湿地修复工作,挖掘湿地文化资源,打造国家公园岩溶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良好典范。二、丘陵

29、山地湿地区区域现状:涉及玉林市全境,以及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防城港、钦州、贵港、百色、贺州、来宾、崇左等11市部分区域。该区包含桂东南丘陵、桂西山原和桂北山地等三部分,其中桂东南丘陵为区域的主体,是珠江一西江经济核心区域和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前沿。区域内的湿地以河流和水库为主,是珠三角地区在内的珠江下游区域水质水量的重要保证和水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主要问题:该区域是广西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其中西江是广西的黄金水道,航运发达,沿江居民集中、经济活动频繁。河流湿地的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局部区域因水库、水电站等工程建设,导致自然湿地面积减少,湿地生态系统被阻隔,且存在养殖污染、工业排污、生活污水

30、等威胁。主攻方向:以主要江河、重要湖库、国家湿地公园、重要湿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为重点,依托国家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开展流域管理和综合治理,实施主要江河源头和水库周边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江河沿岸植被保护和恢复,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水源涵养功能,防范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开展主要江河、城市水系治理和生态修复,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和栖息地保护和修复,重要鱼类及鱼类“三场”保护恢复,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提升城市湿地生态质量,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引导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创新流域湿地生态补偿机制

31、,探索湖库生态养殖,规范湿地生态旅游,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三、沿海湿地区区域现状:涉及北海市全境,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东兴市,钦州市钦南区等3个市8个县(市、区),分布有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等三大海洋生态系统,其中红树林湿地是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区域分布有大面积的近海与海岸湿地,也是桂南诸河入海区域,湿地面积大,鸟类资源丰富,是东亚一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中的重要区域。主要问题:该区域海洋资源丰富,向海经济发展潜力巨大,是广西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北部湾经济开发区已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随着经济开发区建设的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空间与利用空间矛盾突出,湿地生态系统面

32、临巨大压力,受工程建设、滩涂围养、海洋垃圾、水体污染、过度捕捞、外来物种等影响,自然岸线逐年减少,滨海湿地局部出现消失、功能退化。主攻方向:加强沿海自然保护地建设和重要湿地管理,开展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专项保护与修复,保护近海与海岸湿地、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和鸟类迁徙通道;加强北仑河、南流江、钦江、大风江、防城江、南康江、茅岭江、西门江等桂南沿海诸河的生态治理,减轻入海污染;实施“退围还滩,“退塘还林”,开展受损海岛、海岸线的植被修复,修复受损湿地生态系统;严格管控占用湿地,加大外来入侵物种治理力度,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第三章主要任务第一节完善湿地保护体系一、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完善以湿地公

33、园等类型自然保护地为主体,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生态保护红线等其他湿地保护形式为补充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针对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空缺,新建一批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优化湿地保护空间范围,到2030年,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达47处。继续加强现有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以及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完成试点建设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工作,不断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重点支持桂林会仙、北海滨海、横县西津、大新黑水河等国家湿地公园提质升级,打造一批精品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海洋公园勘界立标和总体规划修编或编制,科学精准界定范围和管控分区,纳入广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34、1.促进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健康发展。二、健全湿地分级管理体系落实湿地分级管理和名录制度,按照生态区位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将全区湿地划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定期更新。申报认定一批国际、国家重要湿地,继续开展自治区重要湿地名录认定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一般湿地名录认定发布工作。到2030年,重要湿地数量达59处。专栏2湿地保护体系建设重点1.湿地公园建设。新建湿地公园9处以上,完成试点建设国家湿地公园验收8处。2 .勘界立标。重点推进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0处、海洋公园2处和国家湿地公园24处勘界立标。3 .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重点推进现有和新建湿地类型自

35、然保护地总体规划修编或编制。4 .湿地分级管理。根据资源禀赋,在科学评估论证基础上,新认定自治区重要湿地25处;新增国家重要湿地10处、国际重要湿地5处。第二节加强湿地保护一、加强内陆湿地保护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实施主要江河源头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沿岸及源头区域水土保持,强化河流、湖泊、沼泽和重要水库、干渠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水源涵养,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筑牢流域生态安全屏障。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湿地、河湖水生态空间管控,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建立健全河流湖库休养生息长效机制,加大对适宜开展生态旅游的重要江河湖库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保护。

36、提高湿地环境风险防范和灾害应对能力,加强对湿地水土污染的防治、监督和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饮用水水源安全利用情况,不断优化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成果,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城市湿地管理和保护,实施城市水系治理和生态修复,提升城市湿地生态质量,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城市湿地公园,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以自然保护地为依托,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强化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等重要栖息地保护。充分考虑整体性,候鸟迁徙通道上重要湿地,特别是在迁徙季节,统筹把握水资源的调配及保护政策,健全统一管理的机制体制,实行联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推动迁徙路线上湿地保护,恢复和增强停歇

37、地、越冬地、繁殖地的湿地生态质量,改善栖息地生境及景观要素。加强中华秋沙鸭、黑鹳、鳄蜥、童、中华鳍等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栖息地和中华水韭、水松、野生稻、靖西海菜花、灌阳水车前、广西隐棒花等湿地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及生境保护。开展小微湿地资源本底调查,摸清小微湿地的分布、湿地类型、生态状况和保护受威胁现状,建立小微湿地资源数据库。挖掘乡村优质特色小微湿地资源,结合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推进小微湿地建设试点,开展小微湿地生态景观功能提质和湿地生态旅游、研学、科普教育,提高湿地利用价值,促进小微湿地保护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加强小微湿地修复,重点强化小微湿地水源涵养和净化功能,从源头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净化水

38、质,提升湿地生态环境质量,建设一批小微湿地修复示范点。二、强化滨海湿地及红树林保护全面推行湾长制,加强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加强入海江河河口生态系统以及澜洲岛、斜阳岛等海岛生态系统保护,强化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等重要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保护。规范矿物仓储堆放、水利设施、海岸修复、深海排放等项目管理。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加强转产转业规划安排,合理调整优化沿海村组村民生产方式与布局,统筹沿海生产生活行为与滨海湿地生态保护。严厉打击盗采海砂、违法倾倒废弃物、偷排污水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清洁海滩行动。加强海草种质资源保护,强化北海、钦州和防城港市沿海滩涂以及水鸟潮间带觅食地和高潮停歇地保护。加强勺嘴鹤、黑

39、脸琵鹭、中华白海豚、江豚、中国赏、文昌鱼等珍稀濒危海洋生物及栖息地和小花老鼠赣、榄李、银叶树等珍稀濒危红树、半红树植物及原生境保护,推动重要生态廊道建设,强化鹤鹤类等鸟类主要迁徙通道保护。严格落实法律要求,将红树林湿地列入重要湿地名录,其中符合国家重要湿地标准的优先申报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三、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管理严格控制占用湿地。禁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国家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保护设施项目等除外。经依法批准占用重要湿地的单位应当根据当地自然条件恢复或者重建与所占用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没有条件恢复、重建的,应当缴纳湿地恢复费。加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多部门协同,引导建设项目选

40、址、选线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审批或者核准时,涉及国家、自治区重要湿地或者一般湿地的,严格按法律规定征求相应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禁止占用红树林湿地,经评估确因国家重大项目、防灾减灾等需要占用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手续,并做好保护修复工作。对相关建设项目改变红树林所在河口水文情势、对红树林生长产生较大影响的,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不利影响。专栏3湿地保护建设重点1.内陆湿地保护。开展重要河流、湖泊、沼泽和重要水库等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开展城市湿地保护;开展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2,滨海湿地保护。开展滨海湿地、

41、入海江河河口、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海岛等重要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开展海草种质资源保护;开展沿海滩涂以及水鸟潮间带觅食地和高潮停歇地保护;开展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红树和半红树植物保护;开展海岸线和海岛保护修复、海岸带整治修复。3 .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建设.将合浦党江、钦州大风江等区域位于现有自然保护地周边较大面积连片分布的红树林纳入自然保护地管理;在防城港东湾和钦州红树湾新建红树林湿地公园2处。4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北海市洪潮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治理项目;实施柳州、桂林、北海、贵港、河池等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在钦江流域、茅岭江流域、大风江流域、金窝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

42、水源涵养林、湿地系统建设等项目;实施来宾、崇左、防城港等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示范项目;加强县级及以上区域的母亲河等重要河流源头为中心的湿地保护。5 .小微湿地保护修复。采用水道疏浚、植被恢复、水质净化和水岸修复等措施,开展小型湖泊、坑塘、人工湿地以及小型河道等小微湿地修复,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等县开展25处小微湿地修复示范点建设。第三节推进湿地修复一、加强内陆湿地修复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探索生态保护修复最佳解决方案,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提高湿地生态系统质量。采取水体治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动物保护等措施,提升水环境质量,修复生态系统结构,增加生物多样性

43、,增强湿地生态功能和碳汇功能。强化大型河流、湖库和沼泽等功能退化的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开展重要江河水系廊道建设,推进不符合水域岸线功能区划建(构)筑物清退整治,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协同增强流域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实施城市水系治理和生态修复,提升城市湿地生态质量。开展重大工程项目区湿地修复。实施栖息地恢复、污染治理、微地形修复、水系连通、湿地生态补水、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植被恢复和增殖放流等修复工程。开展凤眼莲、大藻、空心莲子草等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危害性评估,探索湿地外来入侵物种预防及防治工作策略,构建湿地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完善湿地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防控体系。专栏

44、屋内陆湿地修复重点1.重要河流湖库生态系统修复。重点开展西江、郁江、左江、柳江、洛清江、桂江、贺江、南流江、钦江、九洲江、湘江和青狮潭、大王滩、龟石、澄碧湖等河流、湖库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在右江、郁江、邕江、柳江、明江、北流河等重要江河两岸修建绿色生态廊道林带。2 .重大工程项目区湿地修复。开展平陆运河湿地植被恢复和部分岸线绿色生态廊道林带建设,连通牛飘湖与主河道水体,开展牛飘湖湿地植被修复和生境营造;开展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重要水源区及周边湿地修复。3 .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查清我区湿地生态系统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情况,建立数据库,开展风险

45、和危害评估,提出预防及治理策略。4 .西南岩溶国家公园创建区湿地修复。采取退耕(养)还湿、水生或湿生植物种植、有害植物清除等措施,恢复和重建湿地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推进湿地集中分布区有机农业生产,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施生活污水治理。修复湿地自然景观,适度开展自然教育和生态旅游。二、强化滨海湿地及红树林修复加强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修复,积极推进“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和美丽海湾建设,开展茅尾海、钦州湾、廉州湾、铁山港湾、防城港湾和大风江口等滨海湿地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实现河海联动、陆海统筹治理。实施海岛修复、防护林建设、沿海水鸟栖息地修复、退围还滩、退塘还林、岸线岸

46、滩修复、海堤生态化建设以及河口海湾、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等生态系统生态修复工程,提高入海江河河口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加强修复湿地后期管理和动态监测,开展修复效果后期评估。开展互花米草等有害生物普查和危害性评估,构建有害生物数据库,探索防治方法,完善监测防控体系。实施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科学有序推进互花米草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我区滨海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力争到2025年,全区互花米草基本实现清除。将现有红树林和红树林适宜恢复区域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20202030年)广西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

47、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5年),整体改善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加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有序清退自然保护地内的养殖塘。建设红树林繁育和修复示范基地,实施宜林滩涂造林和宜林养殖塘退塘还林,以中央财政“蓝色海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为主要抓手,科学营造红树林和实施退化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提高红树林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建立红树林资源定期调查监测制度。构建红树林资源监测监管平台,完善保护监管机制,实行红树林网格化管理。到2030年,全区红树林保有量稳定在1万公顷以上,纳入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红树林比例稳定在50%以上。专栏5滨海湿地及红树林修复重点1.红树林造林。结合海岸带保护修复、湿地保

48、护修复、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工程,在沿海红树林宜林滩涂科学营造红树林870公顷。2 .红树林生态修复。对人工纯林、有害生物入侵、生境退化的红树林,采取污染防控、补植补造、树种改造、有害生物清除等措施,修复红树林3580公顷。3 .退塘还林。结合“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和美丽海湾建设,全面清退非法占用红树林的毁林造塘养殖项目;在其他适宜恢复红树林的养殖塘,采取有偿征收的方式,实施退塘还林。4 .红树林良种繁育和生态修复示范建设。提升改造广西北海红树林良种繁育基地,新建半红树采种母树林基地,建设国家红树林良种繁育中心、生态修复示范样板及红树林科普宣教中心。5 .互花米草专项治理。因地制宜科学精准开展综合防治,完成100O公顷互花米草治理。6 .滨海湿地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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