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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度海曙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沥青热拌混合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24NBHSWT122招标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代理单位:宁波中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0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9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2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8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度海曙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沥青热拌混合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编号:2024NBHSWT1222 .项目名称:2024年度海曙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沥青热拌混合料采购项目3 .预算金额(元):150000004 .最高限价(元):150000005 .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4年度海曙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沥青热拌混合料采购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1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沥青热拌混合料的采购及摊铺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招标文件”查看采购需求。注:(1)本项目由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供货单位,每家单位累计供货金额达到500万元止,全部累计合计金额不超过15
3、00万元。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2)投标折扣率最高限价为100%(含),投标折扣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注:投标折扣率报价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6 .合同履约期限:与三家供货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各合同履约期限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累计供货结算金额达到500万元止。7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4、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三、获取招标文件1 .时间: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3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
5、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 .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14:00(北京时间)。2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3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6日14:00(北京时间)。4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
6、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木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 .其他事项:2.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
7、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
8、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2.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3.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3.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4电子招投标的说明: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
9、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一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文件后缀为:jmbs):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0、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前附表第八项一“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
11、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5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2.6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7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
12、p2.8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4011websitehome)。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曹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7778质疑联系人:舒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7794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中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邺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传真:0
13、574-88107620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小民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68040808质疑联系人:竺远韬质疑联系方式:0574-88309136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传真:/联系人:王老师投诉电话:0574-8729754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项目采购需求内容1
14、采购内容详见本章内容2单位及数量详见本章内容3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本章内容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本章内容5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如有)6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本章内容7物理特性要求详见本章内容8质量、安全要求质量要求:货物的制造安装、验收标准及技术规范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采购人认可的其它标准。安全要求:合格。9服务标准、期限、效率详见本章内容10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1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
15、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2演示时间及地点无13样品要求无14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无一、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项目要求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具体交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要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供货。2、分配方式本项目由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供货单位,每家单件累计供货金额达到500万元止,全部累计合计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3、付款方式1 .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
16、第一笔任务单暂估费用的40%作为预付款(因本项目为零星采购项目,采购次数较多,周期较长,且各中标人的结算金额均不相同,如采用预算金额40%作为预付款可能有超付的风险。为确保采购人资金安全,故按照第一笔任务单的费用支付预付款),同时中标人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等额预付款保函给采购人,担保期限为整个合同周期。2 .货到工地,完成摊铺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后的28日内扣除预付款后支付至任务单金额的80%,经采购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核定确认后28天内支付至审定价款的100%o注:每次进度款(预付款除外)支付前,中标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采购人不予支付。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
17、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3 .合同价款的调整:固定单价,数量按实调整。4、履约担保1 .履约担保金额及形式:合同金额(按单个合同的最高限价500万元计取)的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以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2 .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供货验收完毕后两个月内无息退还(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相应补偿)。5、质保期任务单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6个月。6、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无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
18、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并罚没中标人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二、采购清单(一)沥青热拌混合料序号技术参数或规格预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沥青铳刨(0-5cm)137250平方米1216470002沥青铳刨(6-10cm)12405平方米192356953混凝土铳刨(O-IOcm)1230平方米36442804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型号规格AC-BC(SBS)4431立方米175077542505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型号规格细粒式级配SMA-13(玄武岩)1198立方米218026116406中粒式改性
19、沥青混凝土(型号规格AC-20C(SBS)1261立方米16102030210掺力口0.4%抗车辙剂7乳化沥青(0.51.m2)137400平方米2.5343500底油8热沥青1.01.m266685延米5333425灌缝封边合计(万元)1500备注:1、除注明外报价均含摊铺等所需所有费用,采购人可以对所中标的沥青混凝土随机取样检测,检测不合格两次以上,取消中标资格。(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书)2、除已注明采购材料的沥青原料外,所报沥青材料单价均含摊铺、运输、清扫、交通管理、安全管理等合同规定的一切工作。(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书)3、铳刨所报单价含铳刨、清扫、垃圾外运及合同规定的等工作。
20、(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书)4、以上各项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采购人实际确认的数量为准。单个规格的材料采购量超出,但合同总价不超出,中标人不得拒绝该规格材料的供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书)5、如清单第4、5、6项作业的当月市场信息价与2024年3月市场信息价(第4项原材料含税价1550元、第5项原材料含税价2040元、第6项原材料含税价1330元)之差大于(含)5%,则按施工当月信息价与2024年3月市场信息价差值相应增减4、5、6项合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书)6、采购内容中的数量为采购预估数量,交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要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供货,并不得拒绝
21、采购人小批量供货的要求。结算时以中标综合单价为依据,中标综合单价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数量按实结算,每家单位最多结算至500万元。(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书)三、技术指标要求(一)沥青铳刨技术要求1、中标方应保证设备工作良好,并负责按设备的检修规程及时做好铳刨机的维护。2、在采购方发布任务计划并提供具备现场施工条件,中标方2天内机械设备进场完成施工准备。3、中标方不得拒绝甲方小面积铳刨或摊铺的要求,不得以铳刨或摊铺量少为理由要求增加进退场费用。4、中标方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提供的施工图(如有)中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施工要求及工作内容。5、中标方负责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并报送采购方审
22、核批准执行。6、中标方负责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并按采购方要求指定现场施工安全员o7、中标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8、中标方做好现场设备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采购方和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查。(二)混合料的运输1、热拌沥青混合料宜采用较大吨位的运料车运输,但不得超载运输,或急刹车、急弯掉头使封层造成损伤。2、运料车运输混合料宜用苫布覆盖保温、防雨、防污染。3、运料车进入摊铺现场时,轮胎上不得沾有泥土等可能污染路面的赃物,否则宜设水池洗净轮胎后进入项目现场。沥青混合料在摊铺地点凭运料单接收,若混合料不符合施工温
23、度要求,或已结成团块、已遭雨淋的不得铺筑。(=)混合料的摊铺1、摊铺机必须缓慢、均匀、连续不间断地摊铺,不得随意变换速度或中途停顿,以提高平整度,减少混合料的离析。摊铺速度宜控制在2-6mmim的范围内。当发现混合料出现明显的离析、波浪、裂缝、拖痕时,应分析原因,予以消除。2、沥青路面施工在寒冷的季节遇大风降温,不能保证迅速压实时不得铺筑沥青混合料。3、用机械摊铺的混合料,不宜用人工反复修整。4、在雨季铺筑沥青路面时,应加强气象联系,已摊铺的沥青层因遇雨未进行压实的应予铲除。(四)沥青面层的压实及成型1、压实成型的沥青路面应符合压实度及平整度的要求。2、沥青路面施工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压路机,选择
24、合理的压路机组合方式及初压、复压、终压的碾压步骤。以达到最佳效果。3、压路机应以慢而均匀的速度碾压。初压、复压、终压应在尽可能高的温度下进行,同时不得在低温状况下反复碾压。4、沥青混合料的初压应符合下列要求:(1)初压应在紧跟摊铺机后碾压,并保持较短的初压长度,减少热量损失。(2)通常宜采用钢轮压路机静压1-2遍。(3)初压后检查平整度、路拱,有严重缺陷时应进行修正乃至返工。5、沥青混合料的复压应符合下列要求:(1)熨压应在紧跟在初压后开始,且不得随意停顿。压路机碾压总长度应尽量缩短,通常不超过60-8011io(2)沥青混合料的终压应符合下列要求:(3)终压应在紧跟在复压后开始,如经复压后已
25、无明显轮迹时可免去终压。终压可选用双轮钢筒式压路机或关闭震动的震动压路机碾压不宜少于2遍,至无明显轮迹为止。(五)接缝1、沥青路面施工必须接缝紧密、连接平顺,不得产生明显的接缝离析。2、纵向接缝部位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摊铺时采用梯队作业的纵缝应采用热接缝,将已铺部分留下100-20OnInl宽暂不碾压,作为后续部分的基准面,然后做跨缝碾压以消除逢迹。(2)当半幅施工产生纵向冷接缝时,宜加设挡板或加设切刀切齐。加铺另半幅前应涂洒少量沥青,重叠在已铺层上50-100mm,在铲走铺在前半幅上面的混合料,碾压时由边向中碾压留下10075Omnb再跨缝挤紧压实。或者先在已压实路面上行走碾压新铺层
26、15Omm左右,然后压实新铺部分。(3)表面层横向接缝应采用垂直的平接缝。平接缝宜趁尚未冷透时用凿岩机或人工垂直刨除端部层厚不足的部分,使工作缝成直角连接。四、结算方式及特殊要求1、合同单价确定: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结合中标折扣率确定。2、本项目每家供货单位的供货数量预计为预估量,在实际供货中数量按实结算,以采购人代表签证确认为准。单个规格的材料采购量超出供货数量,但采购总金额未超出合同总价的,中标人不得拒绝该规格材料的供货。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其中存在的风险,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供货安排。3、结算折扣率:即中标折扣率。最终签订合同时,以3家供货单位各自的投标折扣率为中标折扣率。4、特殊
27、要求:供货期间,若出现由上级单位布置的、费用另行拨付的项目,采购人可视情况另行招标,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500万元,最高限价为1500万元,其中单个合同金额最高限价为5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单个合同金额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标处理。(2)本项目投标应采用折扣率报价。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中标折扣率,按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供应商须自负盈亏。投标折扣率最高限价为100%(含),投标折扣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注:投标折扣率报价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本项目投标
28、报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下表中货物招标的收费标准下浮40%,根据中标金额,分别向3家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金额(万才_费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亿5亿0.05%0.05%0.05%备注:(1)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中标服务费只1.票汇款
29、、电汇款。仅现金、银行2投标文件组成与份数: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网站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4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5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6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7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8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供应商可以准备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
30、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详见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2)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2024年05月05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
31、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备份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郸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度603室;收件人:徐小民联系方式:1596804080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9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数量:3名。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
32、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函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3、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八)特别说明: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
34、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2、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
35、己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切后果自行承担。(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公告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更、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4、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
36、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5、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供应商的风险(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
37、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7、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九)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就招
38、标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
39、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公开招标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由资格
40、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文件(I)资格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4)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1、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2、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2)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4)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分标准中的条款拟定各种方案,格式自拟;(5)投标函(格式见附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7)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8)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9)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0)企业业绩表(格式见附件);(三)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及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12)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
42、供的其它证明资料。3、报价文件:(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见附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
43、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
44、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投标文件的份数:(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3)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电子投标文件:3.1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
45、云平台的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2、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5、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四、特别说明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