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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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关于剑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我局起草了剑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持续推动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凸显,已成为全国各地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行动共识。2023年,剑河县被省生态环境

2、厅命名为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按照黔东南州2024年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计划安排,剑河县被列为2024年拟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有序推进我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剑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二、起草依据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等文件精神,落实国家、省、州生态文

3、明建设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 .依据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环办监测函(2022)30号)的相关要求,生态创建工作已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3 .根据剑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剑府发(2023)9号)规划近期目标,剑河县拟定在2025年之前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三、主要内容方案(送审稿)主要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导

4、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剑河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根本,以促进传统经济与社会生态转型为导向,以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构建生态安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培育生态文化,努力将剑河打造成为绿色发展引领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第二部分,总体目标。以进一步加快转变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培育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意识,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全面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

5、展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均衡、功能互补、相互支撑的共生关系。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争取到2024年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基本条件和43项建设指标全部达到考核要求,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部分,重点任务。按照国家建设指标要求,剑河县创建国家建设指标包括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领域和目标责任落实、环境质量改善、生态质量提升、经济结构调整、资源集约利用、节能降碳增效、生态意识培育、全民共建共享、体制机制保障等10项内容43项指标,43项指标

6、中约束性指标31项、参考性指标12项。43项指标,按照工作职责职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其中牵头单位有17个,责任单位13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近50个。第四部分,实施步骤。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创建工作须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逐级创建的原则,共分“宣传动员部署、全面创建、资料收集、省和国家评估审查及技术评估、整改完善、验收审查、考核验收、巩固提升”八个阶段。1 .宣传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主要从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加强宣传动员等方面进行规定。2 .全面创建(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主要从落实创

7、建任务、加强督导考核、强化技术指导等方面进行规定。3 .资料收集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主要从收集整编资料、整改完善等方面进行规定。4 .省和国家评估审查及技术评估阶段(2025年4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从申报材料、省和国家评估审查、技术评估、制定技术评估迎检方案、会议组织等方面进行规定。5 .整改完善阶段(2025年6月至2025年7月)。主要从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规定。6 .验收审查阶段(2025年8月至2025年9月)。主要从编制整改报告、申请验收等方面进行规定。7 .考核验收阶段(2025年10月)。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指标和核查要求,逐项检查,查漏补缺,汇总整理创建工作档案资料;邀请省生态环境厅技术专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制定考核验收方案,迎接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的考核验收。8 .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以提高和深化为重点,持续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全面培育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县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更加优化,生态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优美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基本建成,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主要是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强化资金保障、引导公众参与等方面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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